厨电产品成品出厂抽查检验控制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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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厨电产品成品出厂抽查检验控制程1 目的规范成品出厂抽样检查方法,确保本公司出厂的成品质量最终满足顾客要求。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厨电产品成品的出厂抽样检查。3 引用标准GB/T2828.12003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4 职责4.1 品质共享部负责公司内所有成品的出厂抽样检查的实施及处理;4.2 生产部负责留放检查批的首件成品及不合格产品的原因分析和制定改善措施;4.3 实验室负责进行型式试验和定期确认检验;4.4 品质异常时,其他部门协助品质共享部及工厂制造系统妥善处理。5 工作程序5.1 成品出厂检验(OQC)人员由经过培训的品质共享部人员担任。5.2 检验批同型号,在基本相同的时间和一致的
2、条件下制造的产品。可以是同一天生产的同一种机型或连续多个工作日生产同一机型且产品组装前的零部件是同一次投料的批作为一个检验批。但如果是第二种情况,数量超过2000台应作为不同批处理。5.3 抽样方案5.3.1 未通过TR7和ADCP评审的新产品百台、千台试产的检查水平按一般检查水平(G)水平进行抽样,接收质量限(AQL)为:5.3.1.1 电气产品: A类不合格接收方案为(0,1);B类不合格AQL=4.0;C类不合格判批合格;5.3.1.2 燃气产品: A类不合格接收方案为(0,1);B类不合格AQL=4.0;C类不合格判批合格;不合格分级标准详见产品质量审核评级指导书;5.3.2 通过TR
3、7和ADCP评审,由试产转为正常生产的产品的检查水平按特殊检查水平S-4水平进行抽样,接收质量限(AQL)同5.3.1;5.3.3 正常生产的产品质量异常或长期稳定的,经过制造总监批准后可按GB/T2828.12003 标准进行加严或放宽检验;5.3.4 电器产品、热水器、气电两用灶、灶柜一体机采用分数接受数一次抽样方案,燃气灶产品采用二次抽样方案。5.4 出厂检验(也叫OQC检验)5.4.1 入库检验。OQC检验员以各产品成品检验作业指导书为依据,对生产批进行抽样检验,抽样应覆盖首件和末件产品,并且尽量均匀抽样,检查结果记录于成品OQC检验记录单、OQC检验日报及OQC检验结果通知单。5.4
4、.2 仓库检验。OQC检验员以各产品成品检验作业指导书为依据,对在库成品实施检查,所有机型库存期超过三个月的,以每次的检验日期为起点,每隔三个月必须覆盖一次,检查结果记录于成品OQC检验记录单、OQC检验日报及OQC结果通知单。4.4.3 OQC检验日报和OQC检验结果通知单每月交OQC主管确认;成品OQC检验记录单、灶具OQC性能抽检报告、热水器OQC性能抽检报告应及时送车间负责人(车间主任或线长)和品质共享部部长或OQC主管确认。5.4.4 OQC检验计划与发货的协调。OQC主管应及时了解发货计划,对于边生产边发货的产品和长时间滞库产品突然发货的产品要尽可能提前检验,防止出现不合格品而影响
5、发货的情况。5.5 专项检验。当由于材料异常、生产异常、顾客投诉或其它原因要对某批产品进行指定项目的专项检验时,检验记录应记录在OQC专项检验记录单上。5.6 型式试验。OQC主管根据年度生产计划编制年度型式试验计划,经过品质共享部部长批准和实验室主任确认后生效。年度型式试验计划可以根据实际生产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一般应抽取当月生产量最大的1-2种产品进行。 不合格处理的措施?5.7 确认检验。实验室应按照CCC/生产许可证的要求,对生产产品的质量状况进行定期确认检验。(具体检验项目,频次和要求请参考附录D。)5.8 检验结果的处理5.8.1 OQC检验判为合格的成品批,在抽样产品外箱上和产品批
6、标识卡上加盖合格章并注明检验日期后即可判定入库;单台不合格由车间维修,OQC检验员检验合格后在成品OQC检验记录单上作好返工和复查记录后入库。5.8.2 OQC检验判为不合格的成品批,挂红色“停止发货”牌并及时通知生产部将该批隔离,同时;提出OQC检验不合格对策书,生产部协调相关部门分析原因及制定改善措施,由工厂制造系统对该批返工并填写OQC检验不合格对策书后交于OQC检验员,经OQC检验员确认并对该批产品二次抽检合格并填写检验结论后方可入库;5.8.3 OQC检验判为不合格的单台成品,加贴红色不合格标识并及时通知生产部将该台隔离,对该 台返工后经OQC检验员确认该台合格方可入库;5.8.4
7、C类缺陷做好相关记录并通知工厂制造系统。5.9 停止发货的管理5.9.1 当产品批(潜在)不合格、或由于检验文件不全或尚未检验,产品尚未通过百台评审、未获取CCC/CQC认证证书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判定批是否合格时,应对该批挂“停止发货”牌,对该批进行隔离;5.9.2 对于停止发货的产品,OQC检验员应及时通知OQC主管,OQC主管到现场调研清楚该批次详细情况,并应在第一时间向相关人员发布停货通知(可以是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一定要发到生产计划员、相关车间的统计员与车间主任,及成品仓库管理员、服务物流部发货管理员),并登记在成品停止发货清单上,OQC主管将该清单共享在品质共享部电脑上,供相关人员查阅
8、。5.9.3 发出停止发货通知时,应详细注明产品型号,工单号,停货数量,产品序列号范围。生产计划员接到通知后,在系统里录入工单,并把工单及时发给统计员,统计员接到工单,就马上在系统里做返工手续,从成品仓库里面退出停止发货的批次与数量。车间接到品质共享部的正式返工单后,实施返工,重新复检合格以后,统计员、仓管员在系统里办理成品返工的入库手续。5.9.4 OQC检验员应确保书面成品停止发货清单悬挂在成品库门口,随时保持更新,确保与仓库里停止发货状态一致。OQC主管要及时更新共享在电脑中的清单,确保与书面停止发货清单一致。5.9.5 对于退机等情况,同一批次型号较多的,可以直接标示为“退机”,或将退
9、机清单复印一份附在相应的停止发货清单、标示牌等处。5.9.6 停止发货的产品在经过评审或返工后检验合格后经品质共享部部长或OQC主管批准后方可出库。5.10 每次检验完毕需将检验记录呈部门主管批准后交于部门资料管理员登记、归档。5.11 检验设备管理5.11.1 为了设备能够正常使用,在使用前须查看是否有合格标识及尚在有效期内;5.11.2 在每天的检验工作开始前须对检验设备进行校正;5.11.3 检验设备管理参照计量器具管理程序。6 附录 6.1 附录D 3C检验项目,频次和要求7 相关文件7.1 纠正及预防措施管理程序7.2 计量器具管理程序 7.3 产品质量审核评级指导书8 相关记录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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