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车相撞交通事故致人损害赔偿问题研究.doc
《多车相撞交通事故致人损害赔偿问题研究.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多车相撞交通事故致人损害赔偿问题研究.doc(22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多车相撞交通事故致人损害赔偿问题研究前 言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机动车数量迅速增加,交通运行情况越来越复杂,交通事故的发生愈加频繁,法院受理的交通事故侵权损害赔偿纠纷也呈逐年递增的趋势。近年来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出台,以及2010年7月1日起侵权责任法的施行,为司法机关审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提供了比较全面和完善的法律依据。但立法总是滞后于实践的,尤其是处理一些复杂或疑难的交通事故赔偿案件时,立法上的空白或冲突会在司法审判中造成认识的分歧和裁判尺度的不统一。经过调研,我们发现
2、在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判实践中,相对于机动车与行人之间、两个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多车相撞致人损害赔偿类案件涉及到的很多问题目前立法上尚无统一的认识,在事实认定、责任分担、交强险赔偿以及诉讼程序等方面存在诸多分歧和困惑。本文立足于审判实践,对上述问题进行了一些探讨,以期对司法审判乃至今后的立法有所参考。一、多车相撞交通事故概述近三年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每年受理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约700余件(辖区内基层法院一审受理7000多件),其中多车相撞发生的交通事故数量约占12%。此类案件的上诉率和发回改判更是分别高达47%和29%。 本文的调研主要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
3、民法院及其辖区法院2008年、2009年、2010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情况为参考依据。(一)多车相撞交通事故的定义多车相撞交通事故,是指道路上发生两辆以上的机动车相撞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重大事故。比较于一般交通事故,此类案件参与的机动车较多,至少有三辆以上机动车发生碰撞;受害人较多,且死伤损失严重。(二)多车相撞交通事故的分类通过对多车相撞交通事故进行调查,我们发现多车相撞交通事故可以归纳为如下五种类型:一是连环撞车,简而言之,A车撞B车,B车撞C车,C车撞D车,以此连环相撞。高速公路上这种连环追尾的事故较为多见。例如2010年1月9日22时,湖北境内汉十高速公路发生一起1
4、1车连环相撞交通事故,造成7死14伤。再如在张某、王某诉杨某、任某、赵某、某旅游汽车有限责任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中,在北京市怀柔区京密路梨园庄路口,杨某驾驶大客车)由西向东行驶时,撞在车道内等红灯的王某驾驶的捷达小客车后部,致使王某驾驶的小客车又与前方另一辆等候红灯的捷达小客车相撞,王某及王某车上的乘车人均受伤,三车损坏。二是多次撞车,一辆机动车连续与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即A车撞B车后,A车转而又撞C车,然后又撞上D车(包括又撞非机动车或者行人),等等。实践中比较常见的是第一机动车由于醉酒或者慌不择路等原因,没有在第一起碰撞后及时停下车又与其他机动车或者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
5、事故,导致恶性事故发生。2009年7月28日,北京东五环发生了著名的“7.28特大交通事故”即是此类情形,当时,在北京市朝阳区东五环内环18.1公里处,一辆“东风”天龙半挂大货车由北向南行驶,遇车前部有一辆小客车刹车,大货车司机在刹车过程中向左打方向,致使大货车越过中心隔离带后,与由南向北行驶的三辆小客车相撞。事故造成7死1伤。三是前两种情形的结合。2010年5月27日14时06分,北京东三环发生八车相撞交通事故,一辆丰田吉普车从东三环长虹桥北往南驶出主路,路过三里屯东四街口处时,一辆银灰色的别克车从后方高速冲了上来与之相撞,吉普车又与前方的一辆出租车和一辆奔驰车相撞。而肇事别克车则与另外三辆
6、车相撞,同时还剐蹭了一辆公交车。四是两车相撞后,其中一辆车上的人员被撞出去后与其他机动车碰撞的事故。此类事故经常发生在摩托车交通事故中,一摩托车带人与一机动车相撞,发生第一起交通事故后,往往人车分离,摩托车驾驶人或者乘坐人又被其他车辆撞击或者碾压,从而导致第二起交通事故。五、还有一种特殊的多车相撞交通事故情形,一个行人连续与多个机动车相撞,导致行人死伤。在商某家属诉杨某、郭某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根据监控录像记录,商某于凌晨被一高速行驶的小客车撞倒,然后该车逃逸,因当时没有路灯,该车车型、车牌号不清楚。后来另两机动车司机杨某、郭某先后报案,声称自己碾压过被害人,但均表示当时商某已经死亡。交管部门
7、无法确定商某之死是肇事车辆的某一辆或者多辆撞击碾压所致,没有定责。(三)多车相撞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审理难点多车相撞交通事故一旦发生,后果很严重,当事人一般均会诉诸法院。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中,往往会遇到如下四大难题:一是事故伤亡惨重,受害人多,民事案件处理让受害人满意难。多车事故一般涉及多辆机动车,事故伤亡比较惨重,当事人就医时间较长,日后生活需要的费用较高,所以在诉讼中一般都提出高额的索赔要求,当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后,当事人往往不满意,上诉率高,申诉多,且执行难度大。二是事故涉及机动车数量多,责任认定难。多车事故本身因为涉及机动车众多,又在很短的时间内发生,并且事故现场很难保存或恢复,这给实践中
8、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责任造成了很大的难度,导致交管部门对很多多车事故不予定责或者认定事故责任无法确定,即使交管部门对有的多车事故确定了事故责任,但由于事故因果关系众多,导致事故认定书对法院确定民事责任依据不强,作用不大。三是事故民事赔偿执法尺度不一,法律适用难。多车事故赔偿案件的处理涉及到侵权责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交强险条例等诸多法律法规,由于目前相关规定存在很多漏洞和冲突之处,多车相撞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更是各方研究和立法的盲区,导致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的认识和执法尺度不一,法律适用存在很多困难。四是事故案情复杂,交强险理赔难。 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之简称。多车事故往往受害严重,
9、损失巨大,涉及到多个机动车和多方交强险,而且实践中很多车辆发生事故后车主逃逸或是有些外地车辆在当地投保交强险,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出庭率低,理赔积极性不高,又不同意调解,常以机动车无责或其他理由拒绝赔偿,导致受害人索赔障碍重重。还有一些涉及农用三轮车或摩托车的案件,由于机动车管理的不规范,很多车辆没有投保交强险,导致发生事故后受害人得不到及时赔偿。(四)多车相撞交通事故产生的原因分析近年来,多车相撞重大交通事故时有发生,频频见诸报端,社会影响大,究其原因,主要有如下几方面:一是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不高。目前很多驾驶员自身的交通安全意识不强,很多事故的发生是因为有的司机无照驾驶,或者没有经
10、过严格的学习培训取得驾驶资格,机动车驾驶员不遵守交通安全规定,存在侥幸心理,逃避交管部门的监管,在道路上行驶时不能做到安全驾驶和文明驾驶,遇到紧急情况时应急处理的技能不熟练,刹车不及时、警示标示设置不明显等等导致很多事故发生。二是很多汽车尤其是一些大货车未按交规要求规范驾驶。从北京的交通情况看,很多进京或过境的大货车因为驾驶员长期疲劳驾驶,长途运输不熟悉异地路况和交通情况,往往因为疏忽大意酿成事故惨剧。媒体报道的很多多车相撞交通事故都能找到大货车的身影,就是此因。三是道路管理方存在管理疏漏。道路管理方应当保证车辆驾驶员在道路上安全便捷的通行。近年来我国高速公路建设突发猛进,但高速公路管理制度没
11、有逐步完善,尤其在遇到突发恶劣天气情况,道路管理方往往疏于管理,在大雾或其他恶劣的自然天气下因为没有及时关闭,在出现较小的交通事故时未能及时清理现场并告知预警,从而引发重大或特大交通事故。四是恶劣天气惹的祸。雨雪雾霾等天气,能见度低,影响路况和驾驶员视野,容易引发交通事故。下雪时,雪花会影响驾驶员的视线;雪后天晴时,积雪对阳光有反射作用,会产生炫目、雪盲现象。此外,因白天与夜晚温差较大,可能造成桥梁、涵洞或水汽丰富地段出现部分路面结冰、积雪现象,极易造成事故。二、多车相撞交通事故的事实认定问题 正确处理多车交通事故赔偿问题,首要前提是准确认定事实,查明前因后果。多车相撞交通事故,更有不同于一般
12、交通事故的事实认定难点。(一)对事故的区分:一起事故还是多起事故如前所述,道路上发生机动车多车相撞后,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应当根据事故现场勘验情况,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事故认定书很重要的一项内容就是事故当事人的责任。而在认定当事人的责任时,如果一起多车相撞的事故被认定为一起事故,则根据各方当事人在事故中的原因力大小,确定各方需承担的责任。如前所述,甲车在路口等红灯,其后乙车刹车不当撞在甲车后部,致使甲车又撞到停在其前面等红灯的丙车,造成多车相撞。这种情况下,交管部门定责时,如果认定为一起事故,可能确定乙车责任为80%,甲车责任为20%,丙车无责。如果认定为两起事故,对于甲车和乙车之间的事故,乙车就
13、是全责,甲车无责;对于甲车和丙车之间的事故,则甲车是全责,丙车无责。对于多车事故属一起事故还是多起事故,我们认为,由于职责所在,对于交通事故的认定,应以交管部门的事故认定书为准,如有分歧或者疑问,应参考交管部门的意见进行认定。(二)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归类:机动车之间事故抑或机动车与行人之间事故此类争议较大的一般是机动车多车相撞第四类情形,即机动车上人员被撞出去后又被撞,是属于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还是机动车与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司法实践中经常出现分歧的问题在于摩托车驾驶人在与其驾驶的摩托车分离后再次被撞的身份是认定为摩托车驾驶人还是行人存在争议,从而引起第二起交通事故所应当适用赔偿规则的争议。比如
14、:某甲驾驶摩托车与某乙相向行驶的小客车发生接触后从摩托车上摔出倒地,随后,某丙驾驶另一小客车与已经摔倒在公路上的某甲身体相接触,造成某甲死亡。某甲的近亲属诉至法院,要求赔偿。上述情况实际是两次交通事故造成同一损害后果,在某甲摔倒在公路上后,其身体被某丙所驾驶的机动车碾压,此时,某甲是否还具有摩托车驾驶人的身份一节存在争议。第一种意见认为,由于某甲驾驶摩托车的行为与其摔倒在公路上的结果存在关联性,某甲即使摔倒在公路上,应当认定其仍然具有摩托车驾驶人的身份,因此,对于某甲与某丙之间的交通事故,仍然应当认定为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适用上述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赔偿责任分担原则;第
15、二种意见认为,某甲摔倒在公路上后,其不再具有摩托车驾驶人身份,应当认定其具有行人身份,因此,对于某甲与某丙之间的交通事故,应当认定为机动车与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适用上述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赔偿原则。我们的意见是支持第一种意见,因为摩托车驾驶人摔倒在公路上的结果与其驾驶摩托车的行为存在关联性,第二种意见仅仅依据摩托车驾驶人与摩托车分离的事实而认定其具有行人身份,实际上是割裂了前后两次事故的关联性和摩托车驾驶人摔倒在地与其驾驶摩托车行为的不可分性。(三)对受害人身份的认定:本车人员还是车外人员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机动车
16、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而交强险合同中的受害人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因此,区分受害人的身份是本车人员还是车下人员,主要意义就在于能否适用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但在纷繁复杂的实践中,很多案件事实认定的难点就在于受害人是本车人员还是车外人员。如,甲车停在一路边,驾驶员下车问路,适时正好乙车从后面驶来,躲避不及,将甲车驾驶员撞伤,如认定甲车驾驶员是车外人员,就可以适用甲车的机动车强制责任险进行赔偿。如认定为甲车车上人员,则不能适用。对此,我们认为,
17、本车人员确定的意见在于交强险属于责任保险,即对该机动车撞伤机动车以外人员所导致的赔偿责任进行理赔,因此,本车人员的认定应以发生交通事故时人员是否在车上为标准。如机动车撞击时人在车下或者车外,应视为车下人员,而不应视为本车人员。三、多车相撞交通事故的民事责任承担问题(一)民事责任和事故责任的区分审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时,要认定侵权人的民事赔偿责任,首先需要区分民事责任和事故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
18、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从中可以看出,事故责任是作为行政机关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认定的事故当事人的一种行政责任,是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事故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确定的,体现在交通事故认定书这种法律文书中。民事责任是侵权人因过错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人身和财产损害而需要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需要具备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并由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作出判决认定。交通事故认定书中确定的事故责任,由于当事人难以举证提供反证,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将事故认定书作为判断当事人民事侵权责任大小的依据。当然,在法院确定各侵权人的过失大小和责任份额时,交管机关的责任认定是重要的证据,但如
19、果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对责任认定不服,法官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作出的责任认定确属不妥,可根据自由裁量权认定各侵权人的责任份额。 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1992年发出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四条规定:“当事人仅就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伤残评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二)连带责任与按份责任的认定多车发生交通事故,存在多方机动车。作为侵权人,这多方机动车之间的责任如何认定,机动车之间承担的是连带责任抑或按份责任,是司法实践中的难点所在。在解决这个问题之前,必须阐明多车相撞交通事故是否构成共同侵权的问题。所谓共同侵权,是指加害人为二人或二
20、人以上共同侵害他人合法民事权益造成损害,加害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侵权行为。目前学术界关于共同侵权的观点主要有两种:“共同意思说”和“共同行为说”。前者要求共同侵权的成立不仅仅在共同加害人之间存在共同行为,还要求存在通谋,加害人存在共同过错,也即要求存在意思联络,因此也称为“主观说”。后者仅要求共同加害人之间有共同侵权的行为,不要求主观上的意思联络,因此又称为“客观说”。我国立法和司法实践中一直采纳“共同意思说”,即要求共同加害人之间存在共同的故意或过失。但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近期通过的侵权责任法中,对共同侵权行为的规定也涵盖了客观的共同侵权,不再要求共
21、同加害人之间一定要有共同过错或意思联络。 侵权责任法第8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构成共同侵权,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定承担连带责任。 二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多车事故致人损害赔偿案件中,要确定事故各方的责任以及承担责任的形式,首先需要确定多车造成
22、人身损害的行为是否构成共同侵权,也就是说共同侵权责任的成立除了需要具备侵权责任的四个要件即违法行为、主观过错、损害后果、因果关系外,各个加害人之间还要有共同的过错或共同的加害行为。 这里我们采共同侵权行为既包括共同过错,也包括共同行为的观点。违法行为就是各加害人都实施了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主观过错指的是各加害人对于损害结果的发生存在过错,在交通事故中,加害人主观过错的形式应该是过失。损害后果就是交通违法违章行为造成了人身或财产的损失,并且这个损害结果对于各个加害人是不可分割的。因果关系是指违法违章的交通行为与人身财产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并且数个加害人的行为对于损害的发生都
23、是不可或缺的原因,这些行为的结合导致了损害结果的发生。在多车交通事故中,各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往往互不相识,不可能存在主观上的意思联络,仅是偶然的因素使其行为结合造成了损害后果。所以多车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能成立共同侵权,应该是一种无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在多车事故致人损害赔偿案件中,造成机动车之外的人身损害,在具体确定各方的赔偿责任以及责任承担形式时,是否应当按照事故中各方的过错大小承担按份责任,还是按照共同侵权承担连带责任,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是典型的无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行为,各侵权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这种情况下,各加害人主观状态的结合应该是过失与过失的结合,同时因为各自行为的直接结合导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相撞 交通事故 损害赔偿 问题 研究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天****】。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天****】,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