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分享此内容可以赚币 分享](/master/images/share_but.png)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知识问答题库.doc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知识问答题库.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知识问答题库.doc(7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知识问答题单位 部门 岗位 姓名 1.为严肃纪律,加强管理,规范职工行为,维护生产经营管理秩序,保障企业科学发展,根据( )、( )、( )等法律法规,结合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实际,制定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以下统称处分规定)。2.处分规定适用于股份公司及其( )和( )。3.处分规定所称职工,是指与股份公司及其( )和( )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包括( )的人员。4.职工违反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应当承担( )责任的,依照处分规定给予处理。5.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机关对职工处分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股份公司及其控股
2、公司和所属分(子)公司有关职工处分的制度与处分规定不一致的,按( )执行。6.给予职工处分,应当坚持( )、( )、( )与( )相结合的原则。7.给予职工处分,应当与其违纪违规行为的( )、( )、( )和( )相适应。8.给予职工处分,应当( )、( )、( )、( )、( )、( )。9.处分的种类及期间:(一)警告,( )个月;(二)记过,( )个月;(三)记大过,( )个月;(四)降级,( )个月;(五)撤职,( )个月;(六)留用察看,( )个月或者( )个月;(七)解除劳动合同。10.降级,应当( )。撤职,应当撤销( ),并在撤销职务的同时( )。撤职时按降低( )职务层次另行
3、确定职务,一般不得确定为( )职务。11.职工受到撤职及以下处分的,按照有关规定扣减( );涉及职务(职级)、岗位、薪酬等变更的,由( )部门按规定办理。12.职工受到( )处分的,其所担任的行政职务自然撤销,停止执行原薪酬待遇,安排临时性工作,按( )标准发放适当的劳动报酬。13.留用察看期间,没有再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期满后( );又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予以( )。14.给予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处分,用人单位应先征求( )意见,再按规定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15.职工因违纪违规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 )或者( );所获得的职务(职级)、职称、荣誉、资格等其他利益,应当( );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4、的,应当依据国家或者企业的有关规定( )责任。16.职工受到留用察看及以下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被( )、被( ),不得晋升( )、( )、( )。在受处分期间没有再违纪违规的,处分期满后,其晋升( )、( )、( )等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17.受( )、( )或者( )处分的,处分期满后不视为恢复原职务(职级)、原岗位级别、原薪酬等级或者档次。18.职工有两种以上需要给予处分的行为的,应当在分别确定其处分后,执行其中( )处分。19.职工在受处分期间受到新的处分的,其处分期为( )。20.二人以上共同违纪违规应当给予处分的,根据( ),分别给予处分。21.单位经人民法院、行政执法机关或者其
5、他有关机构认定有违法行为、法律责任或者经上级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需要追究政纪责任的,对负有责任的( )人员和( )责任人员给予处分。22.有违纪违规行为应当受到处分的职工,在作出处分决定前已经( )的,不再给予处分。但是,根据处分规定应当给予( )处分的,按照有关规定相应降低或者取消其享受的待遇。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 )或者( )处分:(1)主动交代本人( )问题的;(2)主动采取措施( )或者挽回损失的;(3)主动检举他人违纪违规问题,经( )的。2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 )处分:(1)在共同违纪违规行为中起( )的;(2)强迫、唆使他人( )的;(3)隐匿、( )、销毁证据
6、的;(4)串供或者( )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5)包庇同案人员或者( )检举人、证人及其他有关人员的;(6)给企业造成( )或者恶劣影响的。25.违纪违规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改正的,可以( )处分。26.职工违纪违规,需要给予警示谈话、( )、调离岗位、责令( )等组织处理的,按照权限和程序办理,并按有关规定实行( )限制。27.组织处理可以( )使用,也可以与( )处分一并使用。28.职工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 )处理。29.职工被判处刑罚的,给予( )处分。30.因过失犯罪被宣告缓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给予( )处分。31.对于个别可以不予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在报请
7、有处分权单位的上一级单位批准后,给予( )处分,并报股份公司备案。因上述情形受到留用察看处分,处分期间与刑期不一致的,处分执行期间以( )为准。32.被判决免予刑事处罚的,给予( )、( )或者( )处分。33.在生产经营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 )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 )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 )、留用察看或者( )处分:(1)违规决定( )、安排( )的;(2)不按( )、( )进行生产的;(3)盲目购买( )和( ),( )、( )达不到规定要求,或者( )、( )的;(4)违反计量、检验、分析等管理规定,( ),( )的;(5)虚报、瞒报、篡改( )、(
8、 )或者谎报业绩的;(6)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企业财产被( )、( )、( )、( )或者( )、( )、( )的。34.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 )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 )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 )、留用察看或者( )处分:(1)不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 )和安全生产( )、( )、( ),上级机关、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 )、( )、( )以及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制度的;(2)制定或者采取与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制度相抵触的( ),造成( )后果或者经上级机关、有关部门指出仍不( )的;(3
9、)未按规定进行( )教育和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允许从业人员上岗,致使( )作业的;(4)未落实( )责任的;(5)( )指挥,强令工人( )作业的;(6)未取得( )许可及相关证照或者不具备( )条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7)弄虚作假,( )安全生产相关证照的;(8)出借、( )、( )或者( )安全生产相关证照的;(9)未按照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 )投入,导致产生( )的;(10)对存在的( )隐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1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 )设施,不与主体工程( )、( )、( )生产和使用,或者未按规定( )、( ),擅自组织施工和生产的;(12)制造、( )、( )
10、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设施、( )、器材或者( )的;(13)超能力、( )、( )组织生产经营,拒不执行有关部门整改指令的;(14)利用职权干预( )活动的;(15)利用职权干预安全生产装备、设备、设施( )或者( )等活动的;(16)拒绝执法人员进行( )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 )事故隐患,不如实反映情况的;(17)被依法责令( )、( )、关闭的生产经营单位,继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18)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 )、( )或者拖延不报,或者拖延工作,致使重要、紧急的( )、( )得不到及时有效处理的;(19)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不及时( )或者( )的;(20)事故应急处置不力
11、,导致事故( )或( )的;(21)对事故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事故调查工作有( )的;(22)组织或者参与( )事故现场、出具( )或者隐匿、转移、( )、( )有关证据,阻挠事故调查处理的;(23)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 )和( )的;(24)利用职权干预生产安全事故( )工作或者阻挠、( )对事故责任人员进行( )的;(25)包庇、( )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或者( )的;(26)不执行或者不正确执行对事故责任人员作出的( ),或者擅自改变上级机关批复的对事故责任人员的( )的。35.在环境保护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 )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 )处
12、分;情节严重的,给予( )、留用察看或者( )处分:(1)编造、提供、披露( )环境信息的;(2)擅自( )或者( )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的;(3)因( )指挥、操作导致发生环境事件或者( )的;(4)发生环境事件或者事故,不按规定( ),或者( )致使事件或者事故扩大的;(5)建设项目环评( )而擅自开工建设的。36.在招投标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 )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 )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 )、留用察看或者( )处分:(1)违规确定( ),或者接受( )的单位或个人参加投标的;(2)对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 ),或者( )、规避招标的;(3)向他人透露(
13、)及其他( )和资料的;(4)招标人员与( )恶意串通,妨碍招投标的;(5)擅自确定( )的。37.在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 )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 )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 )、留用察看或者( )处分:(1)违规确定勘察、( )、( )或者监理单位的;(2)违规发包、( )、分包工程项目或者指定( )、( )、服务商的;(3)违反( )规定或者不按照( )要求施工的;(4)在工程项目施工、验收过程中,不按规定进行( )监督、检查和( )的;(5)在工程项目预算和结算的审核、审批中,( )或者( )的。38.在采购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中国石油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 违纪 违规行为 处分 规定 知识 问答 题库
![提示](https://www.zixin.com.cn/images/bang_tan.gif)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a199****6536】。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a199****6536】,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