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某镀锌厂钢材热镀锌项目可行性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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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某某镀锌厂钢材热镀锌项目 前 言 由于锌的标准电极电位低于铁,因此在水和潮湿的空气中镀锌层具有牺牲阳极保护钢基的作用,从而可以大大的延长钢材的使用寿命。在工业上常用的镀锌层有热浸镀锌、电镀锌、机械镀锌和热喷涂(镀)锌等,其中热镀锌约占镀锌总量的95%,热镀锌用锌量在世界范围内占锌产量的40%,在中国约占锌产量的30% 左右。 热镀锌(Hot Dip)是将钢、不锈钢、铸铁等金属浸入熔融液态金属或合金中获得镀层的一种工艺技术。热镀锌是当今世界上应用最广泛、性能价格比最优的钢材表面处理方法。热镀锌产品对钢铁的减蚀延寿、节能节材起着不可估量和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镀层钢材也是国家扶植和优先发展的高附加值短线产品。 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随着西电东送、西气东输、南水北调、三峡工程、农网及城市电网二网改造等项目的深入展开,我国热镀锌行业已进入新的高速、持续发展阶段。 随着新疆地区经济的发展,热浸镀锌钢材需求越来越大。为了满足市场需求,同时实现企业自身的发展,依托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的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亮晶晶镀锌厂拟新建生产能力为1万t/a的热浸镀锌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亮晶晶镀锌厂委托清华大学环评室承担其钢材热镀锌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任务。评价单位在接受委托后,随即展开了深入细致的工作,奔赴现场进行踏勘,通过环境调查和开展专题工作,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有关技术要求,在认真分析预测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现提交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专家审查。该项目经审查批准后,将作为开展本项目进行工程设计和施工期、运营期环境管理工作的依据。 58 清华大学环评室 国环评证甲字第1022号 1 总 则 1.1编制依据 1.1.1环保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4号,2002年8月29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2月28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284号,2000年3月20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4月29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29日);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 (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起实施); (9)《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年6月29日); (10)《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1998年11月); (11)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 (12)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2002年3月); (13)《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 (14)《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 (15)国家环保部,国家发改委令第1号《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年); (16)《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139号); (17)环发[2005]152号《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 (18)《国务院关于“十一五”期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批复》(国函〔2006〕70号); (1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十一五”期间自治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计划的批复》(新政函[2006]195号)。 1.1.2 评价技术规范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1—93);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T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 (5)《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影响》(HJ/T19-1997); 1.2 评价目的与原则 1.2.1 评价类别 本项目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的要求,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1.2.2 评价目的 本次环评的目的在于通过对拟建厂址及配套工程周围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监测,以及对拟建工程生产工艺和工程污染源分析,预测该工程项目建成投产后,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程度和范围,以及工程建成后当地环境质量可能发生的变化,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具体为: (1)通过建设项目所在区域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环境质量状况的监测和调查,掌握环境质量现状。 (2)通过工程分析搞清工程污染源分布与“三废”排放情况,评述工程拟采取的生产工艺特点、清洁生产水平和污染控制措施的水平与效果,重视水资源的合理利用,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3)通过现场调查、监测及类比资料分析,在掌握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的基础上,预测该工程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控制或减少不利影响的措施与建议。 (4)从环境保护出发,评述其产业结构及生产工艺的先进性,论述项目选址及总图布局的合理性,并提出相应的调整意见。 (5)从清洁生产、污染物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等方面,论证项目废水、废气及固体废物处置等污染控制措施的可行性,提出经济上合理、技术上可行,环境影响较小的末端治理优化方案。 1.2.3 评价原则 (1)遵循国家和地方的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坚持“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 (2)贯彻“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原则,控制拟建工程污染物排放量,使其达到该区域环境功能的基本要求,实现清洁生产和污染物排放全过程控制。 (3)评价工作以收集资料、类比分析、现场实测、数据处理为基础,各项评价结论以上述结果为依据,合理设置评价专题,突出评价重点。 (4)根据项目特点,确定本次评价的环境影响分析、环保措施技术可行性分析、清洁生产和总量控制、环境风险分析为重点评价专题。 (5)坚持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原则,全面评价该工程项目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把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统一起来,进行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6)技术路线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提供的技术路线进行,充分利用资料,缩短评价周期。 1.3 评价工作等级 通过对拟建工程区域的环境现状调查,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确定项目各环境要素的评价等级。 1.3.1 大气环境 拟建工程运营期间主要大气污染物为生产工艺废气,根据工程分析污染物源强计算结果,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推荐的估算模式计算SO2、HCl、NH3的最大影响程度和最远影响范围,确定评价工作等级。 拟建工程点源、面源参数统计资料见表1-3-1。 表1-3-1 厂区点源污染参数统计表 参数名称 单位 取值 参数名称 单位 取值 锌锅加热炉烟气 烟气量 m3/a 5.1×106 酸洗槽 HCl排放速率 kg/h 0.0055 SO2排放速率 kg/h 0.0276 排气筒高度 m 15 排气筒几何高度 m 15 排气筒内径 m 0.4 排气筒内径 m 0.4 排气筒出口温度 K 283 排气筒出口温度 K 373 续表1-3-1 厂区点源污染参数统计表 锌锅 NH3排放速率 kg/h 0.008 酸洗槽HCl无组织排放 排放源面积 m2 42 排气筒高度 m 15 排放源平均高度 m 1.8 排气筒内径 m 0.4 HCl排放量 kg/hr 0.009 排气筒出口温度 ℃ 283 锌锅NH3无组织排放 排放源面积 m2 33.6 排放源平均高度 m 1.5 NH3排放量 kg/hr 0.002 是否使用计算点的自动间距 — Y 是否使用地形高于烟囱 — N 计算点的高度 m 0 是否计算离散点 — N 环境温度(取年均) K 280.3 是否使用地形高于烟囱基地的简单地形 — N 是否考虑建筑物下洗 — N 最小和最大计算点的间距 — 0~5000 是否计算熏烟情况 — N 城市/乡村选项 — 乡村 是否选择全部稳定度和风速组合 — Y 依据工程分析,确定项目的主要大气污染物(SO2、HCl、NH3)的排放量,按Pi=Ci/Coi计算,结果表明污染物中Pmax=1.92%<10%,且评价区属平原地形,根据HJ/T2.2-200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的规定,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定为三级。 1.3.2 水环境 该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废酸洗液由新疆烧碱厂劳动服务公司回收,不外排;废助镀液采用废助镀液除铁再生技术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酸洗后水洗废水、镀锌炉烟尘废气处理喷淋废水、酸洗废气处理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就地泼洒或用于道路抑尘;车间地面冲洗水经简单沉淀后用于绿化。根据导则,确定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从简。 1.3.3 声环境 评价主要以厂界噪声为评价对象,本项目强噪声设备主要有空气压缩机、引风机等等;设备噪声值在85~95dB(A)。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的有关规定,确定噪声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1.3.4 生态环境 本项目实施过程对生态环境的有一定影响,但本项目占地面积为0.005km2<20km2,项目建设对区域生态系统影响较小,不会导致区域土壤理化性质恶化和土地荒漠化。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影响》(HJ/T 19—1997)中的有关规定,确定生态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从简。 1.4 评价范围 根据本次评价工作等级和项目所在区域的地形特点及当地常年气象条件,确定区域环境现状、污染源调查、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和环境空气影响预测范围以及沿线的区域。 (1)大气环境评价范围:以拟建工程占地为中心北-南方向5km,东-西方向5km的矩形区域,面积约25 km2的范围; (2)水环境评价范围:水环境评价范围为项目区域内地下水水体; (3)声环境评价范围为厂界四周1m范围; (4)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生态影响区域及周边生态环境现状;确定评价范围厂区四周各1km范围。 1.5 评价标准 1.5.1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NO2、SO2和TSP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含修改单(环发[2000]1号文)中的二级标准,见表1.5-1;NH3、HCl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的一次浓度限值,见表1.5-2。 表1.5-1 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标准 单位:mg/m3 污染物 标准 NO2 SO2 TSP 二级 年平均 0.08 0.06 0.20 日均值 0.12 0.15 0.30 小时平均 0.24 0.50 / 表1.5-2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单位:mg/m3 序号 物质名称 最高容许浓度 一次 日平均 1 氨 0.2 —— 2 氯化氢 0.05 0.015 (2)声环境质量标准 声环境质量评价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见表1.5-3。 表1.5-3 噪声评价标准 单位:dB [A] 评价区 标 准 值 依 据 昼 间 夜 间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3类区 65 55 3类标准 (3)水环境质量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6)中Ш类标准,有关污染物及其浓度限值见表1.5-4。 表1.5-4 地下水环境质量Ш类标准值 单位:mg/L,pH值除外 序号 项目 标准值 1 PH 6.5-8.5 2 高锰酸盐指数 ≤3.0 3 总硬度 ≤450 续表1.5-4 地下水环境质量Ш类标准值 单位:mg/L,pH值除外 4 挥发酚 ≤0.002 5 氯化物 ≤250 6 硫酸盐 ≤250 7 铁 ≤0.3 8 氟化物 ≤1.0 9 氨氮 ≤0.2 10 汞 ≤0.001 11 砷 ≤0.05 12 铅 ≤0.05 13 六价铬 ≤0.05 14 硝酸盐氮 ≤20 15 亚硝酸盐氮 ≤0.02 16 总大肠菌群 ≤1000 1.5.2 污染物排放标准 (1)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标准限值见表1.5-5。 表1.5-5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单位:dB [A] 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标 准 值 依 据 昼 间 夜 间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区 65 55 3类标准 (2)废气 锌锅加热炉烟尘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8097-1996)表2中金属熔化炉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中二级标准;SO2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8097-1996)表4有色金属冶炼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中二级标准,标准限值见表1.5-6。 表1.5-6 烟尘、SO2排放浓度限值 单位:mg/m3 序号 炉窑类别 污染物 排放方式 标准级别 排放浓度 1 金属加热炉 烟尘 有组织排放 二级 200 2 有色金属冶炼 二氧化硫 有组织排放 二级 850 该项目有组织排放的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HCl无组织排放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详见表1.5-7。 表1.5-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污染物 名称 最高允许 排放浓度mg/m3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mg/m3 排气筒高度,m 二级标准限值 颗粒物 120 15 3.5 1.0 20 5.9 HCl 150 15 0.26 0.2 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限值,具体见表1.5-8。 表1.5-8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染物 厂界标准(mg/m3) 排气筒高度(m) 排放量(kg/h) 二级新扩改 二级现有 氨 1.5 2.0 15 4.9 (3)废水 该项目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中三级标准,具体见表1.5-8。 表1.5-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单位:mg/L 序号 项目 标准值 1 SS ≤400 2 CODcr ≤500 3 NH3-N — (4)固体废弃物 根据本拟建工程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的性质和去向,生活垃圾执行《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1997)、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厂内危险废物的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6-2001);危险废物的转移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进行监督和管理。 1.6 评价内容 本次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为:工程分析、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调查及评价、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公众参与;此外,总量控制、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及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等也将在报告书中予以论述。 1.7 评价重点 根据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性质及其排放方式、排放特点,结合现状环境特征,确定本次评价的重点是工程分析、污染防治措施分析、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环境质量现状等内容。 1.8 评价时段 评价时段分为建设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两个时段。 1.9 评价因子 1.9.1 环境质量评价因子 (1)环境空气:TSP、SO2、NO2、HCl; (2)地下水:PH、高锰酸盐指数、总硬度、挥发酚、氯化物、硫酸盐等; (3)噪声:噪声。 1.9.2 评价因子确定 根据本项目的污染因子,结合当地的环境特征和社会环境状况,确定本次项目影响评价的评价因子为: (1)大气污染物主要是镀锌炉与车间排放的生产废气,因此确定大气评价因子为:SO2、烟尘、HCl、NH3; (2)声环境:等效A声级(Leq); (3)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废水和地面冲洗水,因此确定水环境影响评价因子为:CODCr、SS、NH3-N; (4)固体废物:锌灰、锌渣、酸洗池槽渣、废助镀液除铁再生废渣、炉渣以及生活垃圾等。 1.10 控制污染及环境保护目标 (1)控制运营期镀锌炉废气的排放浓度及其排放量,使其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8097-1996)中污染物浓度排放限值;控制生产车间废气排放浓度及排放量,使其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满足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排放限值;周围环境空气中相应的污染物浓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一次最高容许浓度的要求,保护周围人群健康。 (2)保护项目区地下水的水质,使其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中的Ш类水质标准要求。 (3)主要噪声设备必须采取一定的治理措施,确保项目区的噪声控制在《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以内。 (4)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必须妥善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和破坏生态环境。 2 区域环境概况 2.1 自然环境概况 2.1.1 地理位置 米东区位于新疆首府乌鲁木齐的东北郊,博格达峰脚下。总面积3593km2,城市建成区40km2。距乌鲁木齐中心市区15km,距乌鲁木齐火车站20km,距乌鲁木齐国际机场10km。 新疆首府乌鲁木齐市米东区2007年8月1日正式成立。米东区将被规划建设为乌鲁木齐的城市副中心、新疆最大的制造业基地核心区、重要的化工工业城、出口加工基地和人居生态新区。 拟建项目位于米东区化工工业园工业园综合加工区内,项目租赁新疆米东供销物资有限公司院内空地作为生产用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拟建厂址位于纬三路(米东大道/乌奇公路)以南、经九路以东,行政地处柏杨河哈萨克民族乡。厂址距离纬三路约300m,距离米东区城区12km(公路距离)。拟建厂址地理坐标为:东经087º47'58.58″、北纬44º01'54.40″。具体见图2.1-1项目地理位置图、2.1-2卫星图。 2.1.2 地形、地貌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绝大多数地域处于准噶尔凹陷区,一小部分属北天山斜向褶皱带,区内广布巨厚的第四系松散沉积物,石岩系至第三系地层分布较少,浸入岩分布较集中。 地势东南高西北低。地形分为三部分:东南部为丘陵山区,海拔650 m至4233 m;中部为冲积平原,海拔418至650 m,南部为平原,地势平坦;北部属古尔班通古特大沙漠的一部分,海拔426至630 m。 境内山体属博格达山脉的西部末端,北东——西南走向,山势由北向南逐渐升高。山体破碎,山顶浑圆,起伏较小。最高峰为艾不里哈斯木达拉峰,海拔4233 m。 米东区化工工业园所在区域属于准噶尔盆地东南缘博格达山北麓新生代古牧地隆起形成的山前丘陵地带。项目厂址区域主要地貌类型为冲积-洪积平原,建设项目场地地形平整,在地貌上属于天山北麓中段的山前冲积倾斜平原地带,地势由东面向西北面微倾。 2.1.3 气象条件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地处欧亚大陆腹地,属于中温带大陆干旱性气候区。其气候特点是:昼夜温差大,寒暑变化剧烈;光照充足,降水稀少,蒸发强烈,夏季炎热,春秋季多大风,冬季寒冷漫长,四季分配不均匀,四季均有逆温出现,且以冬季逆温出现频率最高,常常是白天近地层逆温与夜间贴地逆温相互交替出现。 米东区主要气候资料如下: 一月平均气温; -15.50C 七月平均气温; 24.10C 历年平均气温; 7.30C 历年极端最低气温; -29.70C 历年极端最高气温 38.10C 山区全年平均降水量; 519.4mm 平原地区全年平均降水量; 212mm 沙漠地区全年平均降水量; 100mm 年平均蒸发量; 2215.7mm 无霜期 165天 历年全年主导风向; 西北(NW) 最大风力; 9级 2.1.4 水文条件 米东区内有大小水流31条,其中长流水河沟16条,季节性洪水沟15条。分属南山、东山、平原三个水系。南山、东山水系分别发源于南天山和博格达山,平原水系由地下潜水溢出补给。主要河流有:水磨沟河、铁厂沟河、老龙河。地表水资源有12476万m3/a。 根据《米东区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报告》米东区地下水补给总量为1.66亿m3/a,可开采量为14614万m3/a。提取地下水总量多年平均为1.32亿m3。 2.1.5 工程地质 项目厂区场地基本属于软场地土,地层上部较松散,下部稍中密,不甚均匀,局部3.5m以下有轻亚镜体,允许承载能力250kPa,II类建筑场地,场地特征周期Tg=0.36s~0.53s,场地内6m以上土层构造中为弱碱性地质,对于混凝土构件具有较弱的腐蚀性。厂址所在区域属抗震有利地形,可作为良好的天然地基。 2.1.6 土壤植被 米东区境内分布有栗钙土、棕钙土、灰漠土、潮土、水稻土、盐土等土壤类型。其中栗钙土分布在柏杨河、新地梁、北傲魏家泉中山地带,占可耕地总面积的2.05%;棕钙土分布在天山村、柏杨河低山区,占16.8%;灰漠土分布在古牧地、曙光、大草滩、十二户戈壁,占24.63%;潮土分布在古牧地、长山子、羊毛工,占13.8%;水稻土分布在长山子、三道坝、羊毛工等水位高的地带,占23.56%;盐土分布在碱梁、高家湖、羊毛工、陕西工、柳树庄、西庄子、蒋家湾等地,占19.16%。 评价区域内土壤属北疆温带荒漠土,场地土的构成主要由黄土状粉土构成,地表植被稀少,普遍具有耐旱、耐碱等特征,呈现自然荒漠景观,区域自然植被主要为超旱生蒿类半灌木、小半灌木、小灌木,一年生、多年生草本组成,如琵琶柴、碱蓬、骆驼蓬等,覆盖度为10%左右。这些植物根系发达,叶片厚小,便于储水,减少蒸发。 2.1.7 自然资源 米东区自然资源丰富,地下蕴藏着丰富的煤、铁、石灰石、大理石、石英沙、陶土、芒硝等矿产资源,其中已探明石灰石储量15亿t,芒硝储量260万t,煤炭储量18亿t,年产煤能力达350万t以上,是全国100个重点产煤区之一。 2.2 社会经济环境概况 2.2.1 米东区现状 米东区成立于2007年8月1日,副厅级建制,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和乌昌党委实施乌昌经济一体化的“试验田”和“启动区”,是确定规划的首府乌鲁木齐城市副中心、全疆最大的制造业基地核心区、全疆重要的化工工业城、全疆重要的出口加工基地、乌鲁木齐市绿色食品基地和重要的人居生态新区。 米东区现有总面积3407平方公里,辖5镇2乡,6个街道办事处,81个行政村,42个居民委员会。区属常住户籍人口29.8万人,有汉、回、哈萨克等32个民族,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31.03%。辖区内有正县级、副县级工业园区各一个,有乌石化公司、乌石化总厂、神华新疆能源公司等中央、区、州、兵团驻区单位26个。 2.2.2 经济及工、农业、科教文化 2007年米东区地区生产总值完成98.24亿元,年均递增18.19%;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由2002年的1564.9美元,增加到2007年的4440美元,年均递增18.72%。其中一二三产增加值分别完成6.01亿元、66.71亿元和25.52亿元,年均分别递增7.95%、19.8%和19.87%,一二三产的比重达到6.1︰67.9︰26。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五年累计完成157.13亿元。五年共实施国家出资项目94项,总投资15.98亿元,落实国家补助资金9.2亿元。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由2002年的1.59亿元,增加到2007年的5.92亿元,年均递增30%。 2007年全区农业总产值预计达到8.55亿元,年均递增6.83%。种植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全面落实粮食直补政策,粮食总播面积23.16万亩,其中优质水稻种植面积8.4万亩;蔬菜种植面积6.1万亩,食用菌栽培面积400万平方米。畜牧业长足发展。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牲畜出栏预计达到154.24万头(只),年均递增14.57%。 米东区工业经济基础雄厚,已形成了石油化工、建材、煤炭、农副产品加工、造纸包装等优势产业。墙地砖、玻璃钢管道、煤炭、钢筒水泥管、腐殖酸等工业产品在自治区名列前茅。全区已形成年产值上亿元的企业18家,产值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15家,产值上千万元的企业达到90家。34家企业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3家企业通过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3家企业通过OHASA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2007年全区工业总产值预计达到315亿元,年均递增23.6%。米东区化工工业园、高新技术产业园先后被批准为自治区级工业园。化工工业园建设累计投资4亿多元,完成园区总体规划编制,组织实施一、二期30平方公里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建成“六纵七横”50公里道路,给排水、供电、通讯、天然气等设施基本达到企业入驻条件;高新技术产业园规划总面积189平方公里,一期24公里道路开工建设。优势产业和重点企业带动战略成效明显。化工、建材、机械制造、煤炭、农副产品加工、造纸包装等产业不断发展壮大,2007年预计完成产值284亿元,占工业总产值的90%。 建成自治区级研发中心5个,实施科技项目230项,每年科技三项经费投入均达到当年财政支出的1%以上,成功创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市)并通过复验,被国家科技部列为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试点县(市)。“两基”成果不断巩固提高,完善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两免一补”资金644.7万元,农牧区学生全部实行了免费义务教育;教育资源有效整合,学校数量由2002年的96所调整到50所;企业学校移交工作稳步进行,五年接收企业学校10所;加大教育投入力度,五年教育基本建设投入1.6亿元;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幼儿教育协调发展,城乡均衡教育逐步得到落实。 2.3 米东区化工工业园 2.3.1 园区简介 米东区化工工业园是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乌鲁木齐市和昌吉州经济一体化发展战略,乌昌党委关于乌昌地区工业布局的意见,依托大型石油石化生产基地建立起来的横跨米泉市、东山区两地的大型化工工业园区。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05年正式批准米东新区化工工业园为自治区级工业园区,享受与乌鲁木齐两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同的优惠政策。园区位于乌鲁木齐市北部,距市中心20余km,规划范围西起乌鲁木齐市七道湾路,沿米东路以西至新疆高等警官学校,东至规划东过境路,规划总面积约108km2。 2.3.2 发展目标和功能定位 (1)发展目标 I、大力实施能源、资源优势转换战略,充分利用区内煤、电力、过境管道的天然气、区域内旅游等优势资源逐步转换为产业优势; II、建设高起点的综合工业园区,使之成为米东区工业经济的骨干区,重点发展高新技术工业、机械制造、精细化工、建材为龙头的多种工业类型; III、完善城区功能结构,力求工业园区与现状建成区有机结合,协调发展,建立二类工业产业集群,促进整体功能结构的完善; IV、营造具有地域特色的空间景观,利用工业园区所在地本身具有独特的地理、环境特点和文化特色。 (2)功能定位 米东区化工工业园功能定位:乌鲁木齐市北部重要工业基地,重点发展石油、天然气等能源化工产业及综合加工业,兼具一定的居住、服务功能。 (3)产业布局 米东区化工工业园分成三个工业组成片区:综合加工区、氯碱化工区、石油化工区,规划重点是综合加工园区。 氯碱化工区:用地约25km2,属于再建区。该片区规划建设为集石油天然气、煤化工、盐化工、精细化工、氯产品深加工及热电联产、自备电厂、电石渣制水泥熟料、铁路专用线为一体的氯碱重化工工业园。 石油化工区:用地约33km2,属于建成区。该片区规划充分依托乌石化总厂,在工业门类上以发展石油化工下游产品、精细化工工业为主体,在发展主导产业的同时,带动和石化产品相关的新型建材工业,形成多元化、系列化的产业布局。 综合加工区:用地约50km2,属于待建区。现状工业区内已有部分工业企业在其内落户,主要为新型建材、金属产品、机械加工的工业用地。规划利用其优越的区域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周边较完善的市政公用设施和现状已经进驻的工业企业项目,使该片区成为综合加工园的起步发展区。产业布局规划为:经一路以东至经五路以西区域及园区北部,布置轻度污染企业,形成相对完善的材料制造区(建材及金属制造);经五路以东区域布置有一定污染的工业企业,形成精细化工加工区。 本项目厂址位于综合加工区。米东区化工工业园功能布局见图2.3-1米东区化工工业园功能布局图。 (4)目前园区建设情况 米东区对化工工业园区进行总体规划,并制定了详细规划,同时实施了开发区域建设工程,一期工程完成了“三纵三横”6条道路的基础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实现了“三通一平”,后续工程完成了道路及给水设施建设。 项目厂址区域位于化工工业园综合加工区,属工业园区规划开发建设范围,除已建成道路纬三路(米东大道/乌奇公路)以及供电设施、环卫设施外,其余供水、排水、供热、绿化等基础设施尚未配套。 2.4 新疆米东供销物资有限公司 新疆米东供销物资有限公司组建于2000年10月,系新疆物资再生协会的会员单位,是米东区经营废旧物资的龙头企业。公司主要经营废旧物资、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铁件加工、金属制品改造、旧货交易、设备租赁、仓储服务、建筑材料、钢材、二、三类机电产品。 新疆米东供销物资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占地800亩。公司位于经九路以东,乌奇公路以南(毗邻乌奇公路),属于米东化工工业园规划用地内。该公司利用自身资源优势为企业提供场地投资办厂,院内已有数个企业入驻,多为废旧物资回收企业。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亮晶晶镀锌厂拟租用新疆米东供销物资有限公司院内空地作为生产用地。 公司所在区域内尚未接入米东化工工业园供排水网络,公司院内现有地下水井一口,为公司院内企业提供水源。 2.5 周围环境概况 拟建厂址现状为空地,项目区西北侧为一地砖生产企业(未挂牌),东南侧为空地,东北侧和西南侧为废旧油罐堆放区。拟建厂址距离纬三路(乌奇公路)300m,距离经九路约800m。 拟建项目厂址区域周围环境敏感点较少,厂址周围多为生产企业。项目厂址区域周围环境敏感点分布见表2.5-1。 表2.5-1 项目厂址区域周围环境敏感点分布 序号 名称 方位 距离 备注 1 阿合阿德尔村 S 500m 人群聚集区,共140户农牧民 2 柏杨河乡政府 W 2000m 行政事业单位 3 新疆高管局米泉管理所 NW 1700m 拟建项目厂址周围环境概况见图2.5-1厂址周围环境概况及监测点布置图。 3 工程分析 3.1 项目概况 3.1.1 建设项目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亮晶晶镀锌厂钢材热镀锌项目。 建设单位: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亮晶晶镀锌厂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拟建厂址位于纬三路以南300m、经九路以东800m,米东区化工工业园综合加工园内,行政地处柏杨河哈萨克民族乡。拟建厂址地理坐标为:东经087º47'58.58″、北纬44º01'54.40″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资金自筹)。 生产规模:年热镀钢结构件1万t。 劳动定员及生产班制:该项目劳动定员10人,年工作日数240天,每天三班,每班8小时。 建设内容:项目主要为厂房和辅助设施建设,包括办公区、生产车间和配电室等。具体指标见表3.1-1。 表3.1-1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占地面积(m2) 备注 1 办公区 680 彩钢板房 (包括配电间) 2 生产车间 1200 彩钢板房 3 产品堆放区 800 —— 4 加工件堆放区 600 —— 5 原料存储库 200 —— 6 危废临时存储区 100 —— 表3.1-1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7 设备维修间 100 —— 8 停车场 250 —— 9 道路及绿化 1070 —— 10 共计 5000 —— 3.1.2 主要生产设备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3.1-2。 表3.1-2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型号规格 设备来源 1 酸洗槽 套 4 7m×1.5m×1.6m 外购 2 水洗槽 套 2 7m×1.5m×1.6m 外购 3 助镀槽 套 2 7m×1.4m×1.8m 外购 4 冷却槽 套 4 7m×1.5m×2m 外购 5 煤气发生炉 台 2 DDS---1.4 外购 6 锌锅 套 2 6.5m×0.6m×1.0m 16.5m×1.8m×1.5m 外购 7 电气控制盘 套 2 —— 外购 8 引风机 套 4 —— 外购 9 通用挂架工程双梁天车 台 4 —— 外购 10 抽锌泵 台 1 —— 外购 11 吹镀机 台 2 —— 外购 12 循环泵 台 2 —— 外购 13 捞渣器 套 1 —— 外购 14 压滤机 台 1 —— 外购 3.1.3 主要原辅材料消耗及物料平衡 (1)主要原辅材料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见表3.1-3。 表3.1-3 主要原辅材料消耗 序号 名 称 单位 用量 备注 一 原辅材料 1 钢材加工件(管材、板材等) 万t 1.0 加工件均为成品,本项目-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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