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立项环境评估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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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兴泸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泸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1、建设项目概况 1.1. 建设项目的地点及相关背景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泸州市的人口数量增长较快,2009年,泸州市城市建成区总人口约86.0万人,根据《泸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泸州市城市建成区人口规模在2014年将达到109万人,人均垃圾量按0.9千克/日·人预测,估计到2014年全市内垃圾量将达到981吨/日,目前泸州市垃圾处理规模已无法满足泸州市垃圾处理的要求。随着泸州市的不断发展,对市政设施的配套要求日益突出,垃圾处置问题已成为影响泸州市环境、制约泸州市发展的重要因素。 为满足泸州市日益增长的垃圾量以及越来越严格的环保要求,解决好泸州市生活垃圾处理的问题,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缓解经济发展与垃圾污染环境的矛盾,经泸州市有关部门研究决定,拟在泸州市纳溪区新乐镇长安村新建一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本工程总规模为日处理垃圾1500吨,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1000吨/日,二期增加到1500吨(扩建规模500吨)。为此,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专函同意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泸市发改规【2012】456号文”《关于开展泸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前期工作的请示》(批文见附件),泸州市兴泸环保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承办单位,在前期会同泸州市环保、建设部门对当地进行了选址调查,根据规划及环保条件要求,经现场踏勘,泸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选址于泸州市纳溪区新乐镇长安村,泸州市纳溪区生活垃圾填埋场西南侧约100m,泸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出具了关于泸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选址的函(泸住建函【2012】431号)同意其选址。泸州市兴泸环保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我院负责开展泸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的环评等前期工作。经现场踏勘,泸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于项目拟建场址位于泸州市纳溪区新乐镇长安村,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150亩。 1.2. 主要建设内容、生产工艺、生产规模、建设周期和投资 1、建设内容 本项目征地面积约150亩,总用地面57890 m2,建筑面积共32950m2。主要建设内容为: ① 综合主厂房1座(含120m高排气烟囱1 座),建筑面积30000 m2,内含垃圾卸料区、垃圾储仓、焚烧车间、烟气净化车间、汽机除氧间以及主控楼等主要构筑物; ② 综合楼1 座,建筑面积2000m2,主要为办公用房,包括食堂和值班宿舍; ③ 循环水冷却塔1 座,内设循环水泵4台,单台 Q=2044m3/h,H=26m,N=250kW, 10NH--2500型组合逆流式钢结构机力通风冷却塔,3组,设计为联体式一字型布置,集水池为半地下式,占地面积639m2; ④ 废水处理站:渗滤液处理站1 座,占地面积1000 m2,建筑面积750m2,处理规模300t/d;一般生活污水处理站1 座,占地面积500 m2,建筑面积347m2,处理规模150t/d; ⑤ 门卫和地磅房、上料栈桥、供排水系统及其它辅助设施等。 项目综合焚烧主厂房及其它公辅设施均在一期工程中全部一次建设,二期工程仅增加1台500t/d焚烧炉。 项目组成及主要环境问题见表1。 表1 工程项目组成及主要环境问题 工程 类别 项目组成 建设内容 建设时序 主要环境问题 一期 二期 运行期 施工期 主 体 工 程 (综合主厂房) 厂 房 占地面积25004m2,建筑面积30000m2,整体为钢筋混凝土钢混组合框排架结构,屋顶采用大空间网架结构。主厂房内部局部平台数为4层,最高处平台19.95m,厂房高度约45m。包括垃圾受料加料与工艺辅助设施、焚烧车间、烟气净化车间,汽机除氧间以及主控楼等主要构筑物。 一期 全部 建成 扬尘 废水 噪声 弃土 占用 土地 水土 流失 等 卸料大厅 分隔出封闭式垃圾卸料平台,卸料平台宽度约36m,卸料位12个各设1个卸料门。卸料平台入口与上料栈桥相连接,门前设空气幕,密闭负压。 渗滤液 恶臭 垃圾贮坑 紧贴焚烧炉布置,长81m,宽24m,平均高度13m,容积为25280m3,可储存7天额定垃圾焚烧量。密闭负压。 垃圾 焚烧车间 3台500t/d机械炉排炉垃圾焚烧炉,一期先建2台,二期增加1台。还有垃圾池、吊控室、除臭间、空调机室、低压配电室、渣坑等 2台 1台 焚烧烟气 飞灰炉渣 设备噪声 烟气净化 车间 烟气净化系统—SNCR系统、反应塔、石灰浆喷入系统、活性炭喷射装置、反应生成物输送装置、布袋除尘设备等。包括烟气净化车间与飞灰稳定固化间 2套 1套 余热锅炉 一期2台4.1MPa,400℃的中温中压锅炉,总蒸汽量2×46.2=92.4t/h,二期增加1台同型号的锅炉。 2台 1台 设备噪声 汽机除氧间 一期2台N15-3.82/395汽轮机配2台2-15MW 发电机,二期在不再增加汽轮发电机组。除氧间 2台 15MW 主控楼 由控制室、电子设备室、高压配电室、电缆夹层、办公室及设备机房等组成。 一期 建成 辅 助 及 贮 运 工 程 综合主厂房内 空压房 布置在主厂房内,选用3台螺杆式空气压缩机,2用1备,单台供气量24m3/min,压力0.8 5MPa。 一次全部建成 设备噪声 化水间 锅炉化水处理系统,离子交换净水器1套 化验室 厂内化验,化验设备 维修间 简单机械设备简单维修维护 升压站 建筑面积576m2,占地面积576m2。 1台 1台 备件库 存放一定的备件,如炉排片、炉排连接杆、法兰、阀门等。 一次全部建成 地磅房 共设置2台地磅,每台称量50t。 净水站 120t/h的FA型全自动净水器2套,一期1用1备, 二期2台全部投运。净水池1000m3。 循环水 冷却塔 循环水泵4台,单台 Q=2044m3/h,H=26m,N=250kW, 10NH--2500型组合逆流式钢结构机力通风冷却塔,3组,设计为联体式一字型布置,半地下集水池,占地639m2。 噪 声 烟囱 高120m,钢筋混凝土外筒加钢内筒结构,φ1.2×3集束式 废 气 氨水罐区 50 m3氨水储罐圆筒立式一个,围堰等 风险 渗滤液 处理站 处理规模300 t/d。调节池有效容积1380m3,可贮存5d的垃圾渗滤液。 废水 污泥 恶臭 噪声 生活污水站 处理规模150t/d; 应急池 设有应急调节池,有效容积1380m3 公 用 工 程 供水 生活 天仙镇水厂供水,建1.7km管线 生产 永宁河取水,建取水泵船、引水管1.4km 供电 设三台1600kVA(10/0.4kV)的厂用工作变压器,每台对应一套垃圾焚烧线,另设一台1600kVA的备用厂变,厂用电电压等级采用AC380/220V,接地型式采用TN-S系统。 3台 1台 消防 主厂房外四周设置环状消防给水管网,室内外消防共用。 道路及绿化 路面宽度7m;绿化面积23600m2,绿化系数29.5%。 办公生活设施 综合楼1座,建面2000m2。设食堂、值班宿舍、浴室等。 生活污水 生活垃圾 2、生产工艺 本项目采用垃圾全焚烧工艺,其主要工艺流程见下图1。 恶臭 外排 活性炭吸附fegfegfengji 停炉检修时 一、二次风送风机fegfegfengji 生活垃圾 噪声 恶臭气体 正常运行时 垃圾行车抓斗 垃圾贮坑 烟气冷却塔 渗滤液处理 熟石灰粉末 噪声 给料器 回用不外排 辅助 燃烧器 活性炭粉末 氨水 (SCNR) 噪声 布袋除尘器 垃圾焚烧炉 引风机 炉渣 余热锅炉 烟囱 填埋处理 蒸汽 噪声 废气达标排入大气 发电上网 汽轮发电机 飞灰 水泥固化 填埋场 普通固废 就近填埋处理 危废鉴别 浸出试验 送危废处理中心处理 危废 图1 垃圾焚烧发电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示意图 3、生产规模 本工程设计规模为日焚烧生活垃圾1500t,年处理量约49.95万t。工程基本配置为“三炉两机”。垃圾焚烧炉拟选用机械炉排炉,配备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焚烧炉和发电机组运行时间不小于8000h/a。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配置2 台500t/d焚烧炉,2台15MW汽轮发电机组,使处理能力达日焚烧生活垃圾1000t,年处理生活垃圾量达33.3万t,发电量约为129.15×106kW.h,年上网电量约101.38×106kW·h;二期在一期工程基础上增加1台500t焚烧炉,全部工程建成后年发电量约193.72×106kW.h,年上网电量152.07×106kW.h。 4、建设周期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25年(含建设期2年)。 5、项目投资 项目总投资6.59亿元,其中环保投资约9670万元,占总投资的14.7%。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投资一览表见下表2。 表2 环保治理措施及投资估算一览表 序号 治理项目 建设内容 投资额(万元) 大气 治理 焚烧烟气治理 每条焚烧线各设置一套烟气处理装置(共3套),每套装置包括活性炭喷射装置、半干法、干法除酸装置、袋式除尘器、SNCR脱氮装置。 SNCR脱氮系统包括25%的氨水输送、储存、稀释装置和喷射装置。 排气烟囱(1座):120m,内径2.4m。 6000 焚烧烟气在线连续监测系统 140 除臭 1、定期喷洒灭菌、灭臭药剂 200 2、负压操作,防止臭气外逸 3、渗滤液除臭装置 食堂油烟治理 油烟净化装置(1台) 10 废水 治理 垃圾渗滤液治理 厌氧反应器+膜生物反应器(MBR)+反渗透(RO) 1200 生活污水治理 二级接触氧化+混凝沉淀+过滤+消毒 300 废水总排口 废水总排口规范(设置标志牌以及安装自动在线监测仪) 80 地下水防治 厂区分区防渗,包括厂房地面防渗、污水处理系统防渗、飞灰暂存间防渗等 150(纳入主体工程) 噪声治理 空压机、各种泵等 建筑隔声、减振等 260 燃烧空气系统 消声器 冷却塔 隔声护围 发电机组 建筑隔声、减振等 厂区绿化 种植绿化带及花台 300 风险防范 消防废水池(1座,400m3) 20 渗滤液事故调节池(1座,1380m3) 100 飞灰仓设置除尘器 30 厂区分区防渗措施 计入主体工程 危险废物贮区 防渗、防冲刷设施 50 固废 炉渣收集系统 300 飞灰收集外运系统 600 公众监督 厂门口竖立公共电子屏 80 合 计 / 9670 1.3.建设项目选址选线方案比选,与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规划环评的相符性。 1、项目选址选线方案比选 根据本项目工程特点与厂址选择原则和要求,结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与泸州市相关规划,建设单位与当地相关主管部门在前期进行了多方实地踏勘,初步筛选出泸州市纳溪区新乐镇长安村(泸州市纳溪区生活垃圾填埋场西南侧)、泸州市泸县兆雅镇石佛村,两个备建厂址,现将两处拟建厂址的作如下比较: 表3 备选厂址比较表 比选条件 ①泸州市纳溪区新乐镇长安村 (纳溪区生活垃圾填埋场西南) ②泸州市泸县兆雅镇石佛村 结果 与总体规划的符合性 符合 符合 相当 工程地质 条件 西南侧边缘有小型崩塌发育,除此外,地区内无不良地质现象,场地的适宜性属适宜~较适宜。 无不良地质现象发生,场地的适宜性属适宜。 ②优 市政设施条件 场内通信、道路设施基本具备,施工电源设施具备。 需从S307线新建约800m进场道路,施工电源及通信线路。 ①优 场地条件 地势低洼,且地表水系丰富,防洪条件较差。 低山沟谷地,且地表水系丰富,防洪条件较差。 相当 工程量 挖填方量小,投资少。 挖填方量较大,投资大。 ①优 垃圾运输 平均运距25.2km。 平均运距30.5km。 ①优 灰渣运输条件 与填埋场紧邻,单程运输距离300m。设施故障时,就近的纳溪填埋场可暂存垃圾。 需新建飞灰填埋处置场或将灰渣运至纳溪垃圾填埋场,单程运输距离16km;如运至泸县垃圾填埋场,单程运输距离则约为21km。事故时,暂存垃圾不变。 ①优 供水条件 生活用水可由天仙镇接入,需新建1.6km供水管道。 生产用水取永宁河水,距离约1.4 km,位于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四川省水产局川渔政【2013】94号“项目取水不会对保护区造成明显影响”。 生活用水可由兆雅镇接入,需新建2km供水管道。 生产用水由长江干流取水,取水距离约1.7km。位于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内,根据《自然保护区条例》“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取水受限 ①优 ②受限 排水条件 污水处理达标后经铜灌溪(常年有水)排入永宁河(自然保护区实验区) 污水处理达标后经厂外现状沟渠(季节性有水)排入长江(自然保护区缓冲区)。排水受限。 ①优 ②受限 电力上网件 城郊变电站,35KV,距离15km。 石洞站35 kv,距离16km 相当 区域附近敏感目标 距离天仙镇1100m、~3000人; 距离天仙洞风景区边界1000m,省级风景区。 根据预测本项目外排烟气对天仙镇及天仙洞风景区影响小,不会造成超标。 距兆雅镇~600m、~20000人; 距泸县第四中学660m,师生共计约5700人,四川省示范性高中; 距兆雅镇中小学~650m,师生共~2000人。 项目距离各敏感目标均较近,受影响人数较多。 ①优 占地及拆迁安置费用 占农田较少,不属基本农田。征地及防护范围内搬拆迁户约为76户,且大部分属纳溪填埋场应搬迁户。 占农田较多,部分属于基本农田。 征地及防护范围内有数户(大约115户)需要拆迁 ①优 环境影响 对生态环境有一定影响 对生态环境有一定影响 相当 综合以上比选结果,本项目以泸州市纳溪区新乐镇长安村(泸州市纳溪区生活垃圾填埋场西南侧)作为推荐场址。 2、与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规划环评的相符性 ① 与国家产业政策的符合性 根据2013年2月16日国家发改委第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第一类鼓励类中第三十八条“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第20款“城镇垃圾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本项目属国家当前鼓励建设的项目,符合《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城[2006]120号)、《关于进一步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的意见(国发[1996]36号)和《四川省〈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发改环资[2006]1864号)》中相关规定。 目前,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专函同意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泸市发改规【2012】456号文”《关于开展泸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前期工作的请示》(批文见附件)。 由此可见,本工程建设符合现行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定。 ② 与泸州市总体规划的符合性 根据《泸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在中心城区南北各建一垃圾焚烧厂。其中,垃圾焚烧南厂位于纳溪区丰乐镇马村附近,处理规模达1200吨/日;垃圾焚烧北厂泸县兆雅镇古佛村北部,处理规模达1000吨/日。”泸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出具“关于泸州市垃圾焚烧厂项目厂址情况说明的报告的复函”——“总规划中,仅为初选垃圾焚烧厂方向位置,具体立项时应根据城市发展规模、垃圾产生总量、垃圾成分等因素来确定垃圾焚烧厂的最终位置和规模”根据泸州市垃圾处理现状及城市发展状况,最终确定泸州市垃圾焚烧厂选址于泸州市纳溪区新乐镇长安村,实际设计处理规模为1500t/d,泸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出具的“关于泸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选址的函”(泸住建函【2012】431号),项目选址与城市总体规划相容。 另外,按照国家环保部等部门发布的环发【2008】8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在城市建成区内、不在环境质量不能达到要求且无有效削减措施的区域、不在可能造成敏感区域环境保护目标不能达到相应标准要求的区域。 由此可见,本项目选址与当地规划相容。 (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1.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 项目拟建场址位于泸州市纳溪区新乐镇长安村,该场址位于纳溪区东南面,东北侧约100m 远处为泸州市纳溪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场址距离天仙镇约1100m,天仙洞风景区边界约1000m,位于321国道左侧,交通运输方便。项目征地范围所占地目前多为农用地。 项目区域地表水水体为铜贯溪、永宁河(铜贯溪经约850m汇入永宁河)、长江(永宁河经约9.5km汇入长江)。永宁河(铜贯溪入河口至入长江口,长9.5km)属于长江中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评价范围内河段的主要水体功能为泄洪、农灌,项目排水口下游10km河道沿岸100m范围内沿岸无集中供水站取水口;本项目距纳溪区城市规划建成区3.0km,具备较便利的交通运输条件和水、电供给条件。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1)施工期 拟建生活垃圾焚烧厂项目边界外200m以内的区域。 2)营运期 工程营运期评价范围见下表。 表4 营运期评价范围 环境要素 评 价 范 围 水环境 地表水 铜贯溪:项目排口上游100m,下游850m; 永宁河:铜贯溪汇入永宁河口上游500m至下游3000m。 地下水 建设项目及周边区域地下水环境,评价区面积72km2。 环境空气 环境空气:以焚烧炉排气筒为中心周围6×6km2距离内区域; 恶臭:厂界周围500m范围内。 声环境 厂界外200m范围内。 固体废物 垃圾运输线路沿线。 生态环境 厂址边界外1km范围内的区域。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1.建设项目的主要污染物类型、排放浓度、排放量、处理方式、排放方式和途径及其达标排放情况,对生态影响的途径、方式和范围 大气污染物 本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来源于以下三部分: 1)焚烧烟气 垃圾在焚烧过程中产生的烟气,其中的主要污染物可以分为粉尘(颗粒物)、酸性气体(HCl、HF、SOX、NOX等)、重金属(Hg、Pb、Cr等)和有机污染物(含二噁英类剧毒物)等几大类;本项目烟气净化拟采用改进的“SNCR+干法+半干法+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器”的组合工艺,净化后的烟气经120m高烟囱排至大气。项目废气排放统计见下表。 33 表5 本项目废气排放统计汇总 浓度:mg/Nm3;速率:kg/h 废气产生源 废气种类 废气量(m3/h) 废气治理措施 主要 污染物 污染物产生 本项目污染物排放 GB18485-2001排放标准 排放装置 浓度 速率 浓度 速率 浓度 120m高烟囱,直径2.4m,烟气排放温度145℃ 焚烧工艺 烟 尘 115000Nm3/h (115000Nm3/h×3线) 布袋除尘器 烟尘 3500 1207.5 (805.0) 20 6.9 (4.6) 80 酸性气体 半干法+干法 HCl 1000 345.0 (230.0) 40 13.8 (9.2) 75 HF 10 3.45 (2.30) 2 0.69 (0.46) -- SOX 500 172.5 (115.0) 80 27.6 (18.4) 260 CO 完全燃烧 CO 200 69.0 (46.0) 60 20.7 (13.8) 150 NOX 工艺控制+SNCR NOX 300 103.5 (69.0) 150 51.76 (34.50) 400 重金属 工艺控制+活性碳吸附+布袋除尘器 Hg 0.5 0.173 (0.115) 0.05 0.0173 (0.0115) 0.2 Cd 0.5 0.173 (0.115) 0.05 0.0173 (0.0115) 0.1 Pb 15 5.18 (3.45) 1.05 0.36 (0.24) 1.6 二噁英类 工艺控制+活性碳吸附+布袋除尘器 二噁英类 4ngTEQ/Nm3 1.38mgTEQ/h (0.92)mgTEQ/h 0.1 ngTEQ/Nm3 0.0345 mgTEQ/h (0.023)mgTEQ/h 0.1ngTEQ/Nm3 地面 垃圾运输车尾气 无 NOx / 0.38 / 0.38 / 就地 排放 CO / 2.1. / 2.13 / 注:括符内为一期工程排放数据,二噁英类排放标准参照欧盟标准 2)垃圾卸料过程中和垃圾堆放在垃圾贮坑内散发出的恶臭气体; 工程拟采取的高效捕集和有效去除恶臭的治理措施具体如下: ① 恶臭气体高效捕集、隔离措施 a.垃圾运输采用封闭式的垃圾运输车。 b.垃圾卸料厅设计为室内封闭式,卸料厅进出口处设置风幕,防止卸料厅臭气外溢。 c.垃圾贮坑全密闭设计,垃圾贮坑与卸料平台间设置自动卸料门密封门,垃圾卸料门保持关闭,维持垃圾坑负压,减少灰尘飞扬和恶臭外溢。 ② 恶臭气体有效去除措施 a.焚烧炉正常运行期间:垃圾贮坑顶部设置带过滤装置的一次风和二次风抽气口,将臭气抽入炉膛内作为焚烧炉助燃空气,同时使垃圾仓内形成微负压,防止臭气外逸。 b.焚烧炉停炉检修期间:为防止垃圾仓内可燃气体聚集,垃圾仓内设置可燃气体检测装置。当可燃气体检测超标、或锅炉停运检修时,开启仓顶抽风系统,将臭气送入活性炭除臭装置过滤,并喷洒植物液除臭剂确保达标后排入环境空气中。 c.定期对垃圾贮坑喷洒灭菌、灭臭药剂。 ③恶臭源头控制措施 规范垃圾贮坑的操作管理,利用抓斗对垃圾不停地进行搅拌翻动,不仅可使进炉垃圾热值均匀,且可避免垃圾的厌氧发酵,减少恶臭产生。 ④ 渗沥液池恶臭气体治理措施 渗沥液池为密闭结构,其内部的恶臭气体以自然流动的方式通过PVC管道连接到垃圾坑,与垃圾坑中的恶臭气体一并作为一次进风燃烧处理。 ⑤渗沥液调节池为半地下式结构,加盖。处理站污泥定期清理并及时送焚烧车间焚烧处理,避免产臭物质过量聚集。 3)垃圾运输车尾气及食堂产生的油烟。 本项目垃圾运输车辆约188车次/日,运送炉渣车辆约24车次/日,根据环卫作业特点,垃圾运输一般集中在3小时之内,作业高峰期运输车辆约24车次/小时(含炉渣运输车)。垃圾运输作业车辆进厂时排放的尾气污染物量见表。 表6 垃圾运输作业车辆进厂时排放的尾气污染物量 序号 运输 物品 运输车型 往返行 驶距离 (m) 一个工作日 高峰时间 总车次 (车次/日) 污染物排放源强 (kg/d) 车次 (车次/h) 污染物排放源强 (kg/h) NOx CO NOx CO 1 生活 垃圾 8t环卫密闭车 (中型车) 1000 212 1.14 6.39 24 0.13 0.76 职工食堂其灶头数为2头,按《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属于小型规模,采用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去除率为60%,直接排放。食堂油烟排放情况见表。 表7 食堂油烟产生情况 废气量 (m3/h) 油烟产生情况 mg/m3 kg/h t/a 6000 4 0.024 0.096 水污染物 工程废水主要来源于焚烧车间垃圾仓产生的渗沥液、垃圾运输车辆与卸料大厅地面冲洗、锅炉冷却循环系统清洗定期排污水、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以及厂区道路清洁、设备冲洗、清洗地表水净化系统排放水、初期雨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来源于新鲜垃圾在厂贮仓内产生的垃圾渗滤液及厂区其他生产废水、生活废水等,项目生活污水拟采用“二级接触氧化+混凝沉淀+过滤+消毒”相结合的工艺进行处理,处理后水质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02)有关水质标准要求后,回用不外排;渗滤液采用“中温厌氧(UASB)反应器+膜生物反应器(MBR)+反渗透(RO)处理”相结合的工艺对渗滤液进行处理,达标后的出水回用,不外排。 项目废水排放统计见下表。 表8 项目废水产生及排放量统计 单位:m3/d 来源 类 别 日用水量 损耗水量 日废水量 排水去向 垃圾渗滤液 0 0 270 (180) 纳入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用烟气净化、除渣、飞灰固化、冲洗等,不外排。 回用水 垃圾卸料区冲洗 20 (20) 2 (2) 18 (18) 车辆冲洗 20 (13) 2 (2) 18 (11) 经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用于厂区绿化等,不外排。 主厂房地面冲洗 20 (20) 2 (2) 18 (18) 自来水 生活用水 15 (15) 0 14 (14) 生产 实验室用水 2 (2) 0 2 (2) 未预见水 3 (3) 1 2 (2) 合 计 80 (73) 6 (6) 342 (245) 无废水排放 注:用水量中未计入循环水量、重复利用水量。 噪声 本建设项目的主要设备噪声源包括焚烧炉及各类辅助设备如泵、风机等产生的动力机械噪声和各类排汽等产生的综合性噪声。本项目的各噪声源强及采取的降噪措施列于表。 表9 主要噪声源强 单位:dB(A) 声源 位置 源强 降噪措施 降噪效果 采取降噪措施后车间外1m处源强 焚烧炉系统 焚烧主厂房 90 选择低噪声型设备、密闭厂房隔声、门窗采取双层中空隔声门窗。 30 60 除尘器振打 90 30 60 旋转雾化器 90 30 60 空压机 90 30 60 汽轮发电机组 主厂房发电机房 95 安置于隔音室内,在空气进、排气口处安装消声器。 30 65 烟气引风机 引风机房 92 安装隔声罩和消声器 20 72 冷却塔 循环冷却水 80 上部风机安装消声器和隔声罩,下部落处水装填料。 15 65 循环水泵 水泵房 85 隔声罩和厂房隔声。 20 65 垃圾运输车 厂区内 85 限速、禁止鸣喇叭。 70 采用以上措施,再经绿化降噪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值控制在《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Ⅱ类标准以内。同时,本项目设置有500m卫生防护距离,实施搬迁后,厂界外至少300m内无住户等声环境敏感目标,不会造成噪声扰民。 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垃圾焚烧后产生的灰渣、烟气处理系统捕捉下的飞灰(含废活性炭粉末)、废金属和渗滤液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以及职工生活垃圾。本项目固体废物产生量及处置情况统计于表。 表10 固废产生量及处置情况 序号 废渣名称 产生量(t/a) 处置措施 1 焚烧炉渣 64435.5(42957) 泸州市纳溪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2 飞灰 14145.84(9430.56) 泸州市纳溪区生活垃圾填埋场专用填埋单元内填埋,或送指定的危险废物填埋场处理 3 废金属 800(600) 送回收站回收,综合利用 4 废MBR膜组件 167片/3 年 (110片/3 年) 由原厂回收处理 5 污泥 53.28(36.63) 焚烧炉焚烧 6 职工生活垃圾 34.6 焚烧炉焚烧 合计 79463.92 (53049.49) / 注:括号内数据为一期工程产生量 2.建设项目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附相关图件) 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及附图。 表11 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保 护 目 标 方位 距离(m) 备 注 龙鸡榜(长安新村) 东北面 900~1100m 聚居区 天仙镇 东南面 1100m 乡镇、人口集中区 (3000人) 天仙镇规划最近的居住区 东面 540m 规划的一小片离散于天仙镇的聚居区,目前为散居农户 天仙洞风景区 南面 1000m 省级风景区 赵家山(银罗村) 西南面 800m 聚居区 纳溪区城区 西北面 3000m 居民集中分布区 地表水 铜贯溪 北面 经过 水体功能为农灌、泄洪 永宁河 东面 700m 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 地下水 为厂区及周围地下水流场不受破坏和地下水水质不被污染,环境保护对象为基岩风化带孔隙裂隙水 共55户农户200人取用地下水,属环保搬迁范围,项目投产前均搬迁 噪声 场界外 200 搬迁后300m内无住户 生态环境 陆生植物 厂界周围100m 附图2 项目外环境关系及环境保护目标示意图 3.按不同环境要素和不同阶段介绍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及其预测评价结果 1)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投入运行后,外排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排放标准要求,排放量较小,对大气环境质量和保护目标影响不明显。项目外排污染物中二噁英类物质的排放量与正常背景值相叠加后不会引起周围空气中二噁英浓度的明显增加,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和人体健康产生明显影响。 项目确定一期将以垃圾贮仓边界为起点400m距离的范围和以渗滤液处理站边界为起点300m距离的范围设置为本项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项目二期将以垃圾贮仓边界为起点500m距离的范围和以渗滤液处理站边界为起点300m距离的范围设置为本项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根据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泸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环境防护范围内村民搬迁安置承诺的函”(泸市府函【2013】168号),泸州市人民政府承诺:“在本项目竣工验收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环评报告批复要求,对村民进行分期搬迁安置,并做好相关工作。” 2)对水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来源于新鲜垃圾在厂贮仓内产生的垃圾渗滤液及厂区其他生产废水、生活废水等,项目生活污水拟采用“二级接触氧化+混凝沉淀+过滤+消毒”相结合的工艺进行处理,处理后水质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02)有关水质标准要求后,回用不外排;渗滤液采用“中温厌氧(UASB)反应器+膜生物反应器(MBR)+反渗透(RO)处理”相结合的工艺对渗滤液进行处理,达标后的出水回用,不外排。因此,不会对地表水造成明显影响。 地下水 本项目将选择先进、成熟、可靠的工艺技术和较清洁的原辅材料,并对产生的废物进行合理的回用和治理,以尽可能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防止和降低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低到最低程度;同时在垃圾厂设计、运行管理、关闭与封场等方面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范相关要求,做好防渗措施,以防止垃圾渗滤液和降低初期雨水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的环境风险,通过加强管理,严格施工,保证工程建设质量达到设计要求,规范操作和管理,加强运行期的地下水监测,则不会对地下水造成明显的影响。 3)对声学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投产后,按要求对噪声进行治理,并通过加强管理,对声学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4)固体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经分类处置后,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4.对涉及法定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应单独介绍对环境敏感区的主要环境影响和预测评价结果 根据对项目拟建址的现场调查,本项目保护目标分别为纳溪区、龙鸡榜(长安新村)、天仙镇、天仙镇规划最近的居住区、赵家山(银罗村)、天仙洞风景名胜区(新场村)等,距离项目最近的为天仙镇居民,在厂址东南面约1100m处,根据天仙镇总体规划,项目东面约为540m远处为规划的距离本项目最近的居住区,赵家山(银罗村)居民住户,分布于厂址西南面约1000m处,厂址北面约1000m远处为龙鸡榜(长安新村)居民住户,纳溪区距离厂界约3.0km,位于厂址西北面,天仙洞风景名胜区位于项目南面,边界距离本项目为1000m。 根据预测,本项目正常排放时,外排大气污染物中主要污染因子的最大小时浓度、日均浓度和年均浓度在各保护目标处的贡献值均较小,均小于相应执行标准的限值要求,对相关敏感点无明显影响;项目非正常排放时,各污染物浓度较正常排放时有较大程度增加,但对各保护目标而言,均无超标现象出现,项目外排大气污染物不会对其产生影响。 5.按不同环境要素介绍污染防治措施、执行标准、达标情况及效果,生态保护措施及效果 大气污染物 1)焚烧烟气 垃圾在焚烧过程中产生的烟气拟采用改进的“半干法+干法十SNCR+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器”的组合工艺,净化后的烟气达《生活垃圾焚烧控制标准》(GB18485-2001)中规定的排放限值,二噁英排放执行欧盟标准(现阶段限制标准值),经120m高烟囱排至大气。 2)垃圾卸料过程中和垃圾堆放在垃圾贮坑内散发出的恶臭气体; 工程拟采取的高效捕集和有效去除恶臭的治理措施具体如下: ① 恶臭气体高效捕集、隔离措施 a.垃圾运输采用封闭式的垃圾运输车。 b.垃圾卸料厅设计为室内封闭式,卸料厅进出口处设置风幕,防止卸料厅臭气外溢。 c.垃圾贮坑全密闭设计,垃圾贮坑与卸料平台间设置自动卸料门密封门,垃圾卸料门保持关闭,维持垃圾坑负压,减少灰尘飞扬和恶臭外溢。 ② 恶臭气体有效去除措施 a.焚烧炉正常运行期间:垃圾贮坑顶部设置带过滤装置的一次风和二次风抽气口,将臭气抽入炉膛内作为焚烧炉助燃空气,同时使垃圾仓内形成微负压,防止臭气外逸。 b.焚烧炉停炉检修期间:为防止垃圾仓内可燃气体聚集,垃圾仓内设置可燃气体检测装置。当可燃气体检测超标、或锅炉停运检修时,开启仓顶抽风系统,将臭气送入活性炭除臭装置过滤,并喷洒植物液除臭剂确保达标后排入环境空气中。 c.定期对垃圾贮坑喷洒灭菌、灭臭药剂。 ③恶臭源头控制措施 规范垃圾贮坑的操作管理,利用抓斗对垃圾不停地进行搅拌翻动,不仅可使进炉垃圾热值均匀,且可避免垃圾的厌氧发酵,减少恶臭产生。 ④ 渗沥液池恶臭气体治理措施 渗沥液池为密闭结构,其内部的恶臭气体以自然流动的方式通过PVC管道连接到垃圾坑,与垃圾坑中的恶臭气体一并作为一次进风燃烧处理。 ⑤渗沥液调节池为半地下式结构,加盖。处理站污泥定期清理并及时送焚烧车间焚烧处理,避免产臭物质过量聚集。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恶臭污染物排放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 3)食堂产生的油烟。 职工食堂其灶头数为2头,按《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属于小型规模,采用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去除率为60%,直接排放。 水污染物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来源于新鲜垃圾在厂贮仓内产生的垃圾渗滤液及厂区其他生产废水、生活废水等,项目生活污水拟采用“二级接触氧化+混凝沉淀+过滤+消毒”相结合的-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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