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制度修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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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强化全体职工的纪律观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搞好公司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员工要提高结识,自觉地、认真地执行考勤制度。 第三条 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实行。 第四条 各部门经理、主管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 第五条 公司考勤实行打卡制度,员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计每日2次)。员工应亲自打卡,不得帮助别人打卡和接受别人帮助打卡 第六条 第六条 考勤记录作为年度个人工作考评的参考依据。 第二章 具体规定 一、工作时间 原则上保证在职工工一周至少一天的休息,如因工作需要而有其它作息安排,需在人事部备案并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1、工作时间 工作作息时间为:09:00 – 18:00 午餐休息时间:12:00 – 13:00 2、迟到、早退: 迟到:09:00以后到达,视为迟到。 早退:工作时间终了即18:00前下班者视为早退。 3、一个月内允许20分钟内的迟到3次(即前3次),超过按以下标准执行: A:迟到0—15分钟,按月工资的1%扣款; B:迟到16—30分钟,按月工资的2%扣款; C:迟到31—45分钟,按月工资的3%扣款; D:早退,按月工资的1%扣款; E:迟到45分钟以上者,以旷工半日论,无端提前十五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工半日解决。旷工按旷工时间的两倍扣罚工资。 4、因公外出或请假者需经部门主管或经理签字批准。 5、当天如遇紧急情况不能及时到岗的,必须在当天10:00前电话知会部门主管或经理说明 情况请假,否则按旷工解决。 6、迟到早退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罚工资、直至按公司相关制度规定 解除劳动协议解决。 二、公出 1、在工作作息时间内因公外出,需填写《公出申请单》(附表1),由部门主管、经理签字批准,交人事部备案。 2、超过3天以上的出差需经总经理批准。 3、如员工因公外出未能按公司规定正常打卡,需经部门经理认可并至人事主管处登记,不再填写《公出申请单》。 三、国家法定假日 按国家规定,员工每年均享有以下11天法定假日: a.元 旦 1天(公历1月1日) b.春 节 3天(农历大年三十、新年初一、初二) c.清明节 1天 d.劳动节 1天(公历5月1日) e.端午节 1天 f.中秋节 1天 d.国庆节 3天(公历10月1日、2日、3日) 具体安排依照当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告知执行。 四、年假: 1、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正式员工,可享受带薪年假。年假天数为5天,不含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以后每增长工龄一年,增长年假天数一天。 2、员工休年假须提前1个月申请。一般员工向部门经理提出申请,部门经理批准后报人事 部备案;主管、部门经理的年假申请报总经理批准生效。 3、年假不得累积,应在一个年度内使用完毕,不得跨年度使用,当年未用之假期,不以薪 金形式补偿。除非具有特殊因素,由总经理书面批准,可在下年第一季度补假。第一季度过 后,上年所有未用年假作废。 4、年假天数按工作日计算。年假不以钞票形式发放给员工,因公司因素提前解除劳动协议 的情况除外。 5、违纪被解约的员工无权享受有关未用年假待遇。 6、因公司因素提前解除劳动协议的,其可休假天数按实际服务月份折算。如已休假期超过 公司规定的标准,超休假期将在结算工资内抵扣。 7、当年度累计病假超过30日、事假超过15日者、病事假累计超过35日的,不再享受带 薪年假。当年度内已休年假将在工资中抵扣或取消下年度应休年假。 五、病假 1、原则上应先请假,后休息,急症除外; 2、所有病假,均需提供正规医院的病休证明;病假2日或以上者,需有三级乙等以上资质医院的病休证明; 3、员工住院或患其他严重疾病的,必须有三级乙等以上资质医院正式病休/病情诊断证明 病假超过医疗期的,公司将停发病假工资及其他一切待遇。 4、病假工资按薪酬相关制度计算计发; 5、请病假假如提交的病假证明不符合规定的,一律按照事假解决。 6、员工病休后返岗时,应补填《员工请假单》(附表2),并交正式医院证明,由部门经理批复;然后将请假表和正式医院证明交人事部备案。 7、如员工在试用期内请病假的,按请假天数的一半延长试用期(局限性一天的按一天计算)。并且病假天数累计不得超过5天。 六、事假 1、员工有事,可以申请无薪事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15日。 2、请假超过两天或以上的需以书面形式先由部门经理签字认可并经总经理批准,交行政人事部备案。 3、原则上应事先向部门经理申请,不得先斩后奏,否则以旷工论处。 4、如员工在试用期内请事假的,按请假天数延长试用期,并且请假天数累计不得超过两天。七、婚假 1、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结婚的,可享受3日带薪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以上,男25周岁以上)结婚的,初婚时可享受15日带薪晚 婚假(含3天法定婚假)。 3、婚假因工作繁忙中断的,可由部门经理安排在本年度内补假,未用之假期不以薪金形式 补偿。 八、产假 1、女职工的产假 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长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长产假15天。 2、女年满二十四周岁初次生育的为晚育。对晚育的,延长女方产假三十天,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 3、产假及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公司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4、休产假者,不再享有当年年假。 九、丧假 直系家庭成员去世(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可被准予3日带薪丧假。 十、哺乳假 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作息时间按早上推迟30分钟、晚间提前30分钟 执行。十一、请假 1、任何类别的假期(除公休及法定假日以外)都必须填写《员工请假单》,需经部门主管、经理(或总经理)事前批准,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2、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应在两小时以内电话告知本部门主管或经理,并在上班 当天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计。 3、有因紧急情况未事先请假的员工(涉及虽然请假,但尚未递交《员工请假单》的)或缺 勤的员工,部门主管或经理应及时填写《临时请假/缺勤报告单》(附表3),交人事部备案。 十二、旷工 1、不请假不到岗者,为旷工。 2、未经批准休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岗者,以旷工论处。 3、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均以旷工论处。 4、连续三天旷工者、年度累计旷工三次者,予以除名。 5、对无端未到岗、未经批准休假、或休假期满未归也未续假的员工,部门经理须及时亲自 联络本人查明因素,假如理由不充足,于满三天后的次日内提交“辞退处分报告”,并正式通 知本人,予以除名。 6、旷工按旷工时间的两倍扣罚工资。 十三、加班 1、确属工作需要临时性的工作安排,导致员工超时工作的,部门经理应在《加班登记表》(附表4)上记录并签字,经总经理认可审批后报行政人事部备案,超时工作时间可以以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的方式办理,原则上以调休方式解决。 2、超时工作的,可在加班后3个月内安排补休,逾期不休者作自动放弃解决。 3、经总经理批准的超时工作,可予以发放加班工资。 4、加班薪资按如下标准执行,计算基数根据薪酬管理制度执行,津贴、补贴等均不纳入计 算基数: 1)加班薪资以小时为单位,未满半小时的不计入,满半小时未满一小时的计半小时; 2)于正常工作日或法定休息日加班的,原则上实行调休,确属无法安排调休的,经总经理批准后,以加班工资计发; 3)于正常工作日超时工作,超时工作薪资按其小时工资的150%计算; 4)于法定休息日加班的,加班薪资按其小时工资的200%计算,倒班综合计算工时的除外; 5)于国家法定假日工作的,薪资按其小时薪资的300%计算; 6)员工如属工作效率及个人因素没有准时完毕上级交付的工作而导致超时工作的,公司不予补休或加班工资。 十四、管理人员值班 法定假日期间,公司管理人员实行轮流值班制度,管理人员于法定假日值班的,不计算加班工资。 十五、考勤记录 1、员工天天上班、下班、加班,均需进行指纹打卡记录。 2、员工应亲自进行指纹登记,不得伪造、编造指纹登记。 3、员工假如忘掉指纹登记,应及时向部门主管或经理报告,由部门主管、经理及时通报人 事部,人事部进行登记记录,否则将根据情节严重与否视为迟到、早退或旷工。 4、部门主管、经理应当在通报人事部前严格核算忘掉指纹登记的真实情形,如有玩忽职守、 故意包庇情形,一经发现罚款100至500元。 附表1: 公出申请单 姓名 部门 职务 公出拟办理事项 时间 自 年 月 日 时起至 月 日 时止 公出地点 经理(主管)签字 日期 备注 附表2: 员工请假单 姓名 部门 职务 请假类别 □事假 □病假 □年假 □婚假 □产假 □丧假 □其他 □其他 请假理由 请假时间 自 年 月 日 时起至 月 日 时止 主管意见 □准 □不准 经理(主管)签字 日期 备注 附表3: 临时请假/缺勤申报单 部门 主管/经理 缺勤人 请假方式 □电话事先 □临时 □未请假 □其他 情况说明 经理(主管)签字 日期 备注 附表4: 加 班 登 记 表 年 月 姓 名 部 门 加班时间 加班小时数 负责人签字 批准日期 调休/加班费 附表5: 补休单 姓名 部门 职务 补休时间 天/小时 补休日期: 自 年 月 日 时起至 月 日 时 抵冲加班日期 主管意见 □准 □不准 经理(主管)签字 日期 备注-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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