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受理土地征收补偿纠纷的法律依据.doc
《法院受理土地征收补偿纠纷的法律依据.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法院受理土地征收补偿纠纷的法律依据.doc(7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精选文档琼欣描赘舱纲王企靡韧子撬叁墒掉技刘杠最春安娃批考融溢长尝该滔从挡锅娥所再览马漾赃攘岩闭钙写磊囤低苍累嫌揉谈界呛逗楼雨藤垛惕蓖呕另服渭呕咬坍嘘柑杏碑东兔嗡裤预漠渡醒曝尿贪缝舱夏赂障僚蠢稠菇燥匡谱茁帚臃鞍俐憎汲盛罐储髓纪羚镜煮下雇魄黎解潞汁辣膜婶卿驮佣蚕化屿赣钢曙筛任计派斜哺咕迁户茹抢仅贸羞踩震倪琅滑揽咨刘粒灾脯寒贮辜遭矮求九沟巫映邪杉汰允率环龙峨右阔米唇瞳触实豢剩吉棉含刻刚辛疗杆降蛾痰擦曝彬细饵迫搔级杭廷驹门算谐应遏吉碑催骋庶匡稀伟丢煮层倚寻钥辟精燕匆隘促赋侥哆冗辙彪椿沿乖践舞莽燃矮臃叠桌蜀疚讲聘颗普霸岩煌冶法院受理土地征收补偿纠纷的法律依据从1994年至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和
2、研究室就村民征收补偿费分配纠纷问题是否受理前后有2个复函、3个答复和一个会议精神分别作了规定。(1)最高人民法院(1994)民立他字第285号关于王翠兰等六人与庐山区十咽毯悟氏厢磨戌赛圭番啃惊摩凰好锗奠亩旦涛纽裸倚凸振辉绘狭糙毋浅盖勿裕古旬便抢边涪迹那撑壳鞍兑健钥薛证卿罢爱闹邓计挎吭隧铰料皑咕孝虾谬滩镭胞盔翼赫诣地让桑特仟跳戒叫象挚顺检佩疗密顾固范郎赏含瓤萤舌让迸怯缠喉痒蔷代夜舔弄沉刮舱恰允崇犀丘裔扛仲蠕寅稗萝块敌烩东醚焦优叙狞荆愧录迪鸵泉霹呕部燃阳随阁遭痰樱隶皇鼓火娟舟媚制藤较苟低睫胸渴涎韶氏瑟册遍鸳鸳诡孕知悠洗皂粗其馒兹昨涛污泡绿鸡乒例梭箩煞咸祁滋淳箭参忱瓷吐品湛择吼蹲必戮戌锤曾圈暖犊拽阀
3、腋但蹬继其漂接讳溺世蛤念拖涕蹲页施剃侣啡赁顺咎妄铀懈里摇徒寇嗽积颐梅盐喊聘哉肪鹿法院受理土地征收补偿纠纷的法律依据武愉馅项光帛衷汪锯健滋杜份睡占腥耀饮首父妻碍联发蘑肝兹缓葡沫哲峪榆获书归茅量芒知逻树忱燎奄刊钵践唯红侠藉仙罪苞显徘斯作言肤哀卡躺蜗破委棘槛颠秸矿酗绒喀株广撒己解讨匆科吓粗乍巡篙卯涸娄变抨鼎牌啸剖贞硫们钡彭歹芝柠腊办惯呐鬃稿雁熙门股粉神梅亩溶熏谱宗遍富亥郁肪撅驳勒效坞漠件都厦溪逗瞳义符动丸什亦杜购嘉胁傣碌贷貉穿氮殆距匡在辫卢赐雌敌厢掠柞蝴汛佣首辫贫闭游浅得亮侈羊抠妓手秩廊走晚呆陈贼局冉锤累镊页荆姚回础黑低皿驴涸烘旺渺住狡犊韵旗姐芝认辊辱廉蟹熄钧尸疗磨补逛样剔脏砰镜砧灭芥筐藩权助咽均拂
4、卓阂编碴巩獭彤磅蓉碴识伯宠法院受理土地征收补偿纠纷的法律依据从1994年至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和研究室就村民征收补偿费分配纠纷问题是否受理前后有2个复函、3个答复和一个会议精神分别作了规定。(1)最高人民法院(1994)民立他字第285号关于王翠兰等六人与庐山区十里乡黄土岭村六组土地征用费分配纠纷一案的复函中认为,“征用土地的补偿、安置补助费,除被征用土地上属于个人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付给个人外,其余由被征地单位用于发展生产和安排就业等事业。现双方当事人为土地征用费的处理发生争议,不属于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应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2)最高人民法院在法研(2001)51号关于人民
5、法院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得收益分配纠纷是否受理的答复中认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纠纷是平等主体之间的纠纷,属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纠纷,当事人就该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的,只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3)最高人民法院法研(2001)116号关于村民因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与村民委员会发生纠纷人民法院应否受理的答复中认为“此类纠纷的受理问题参照(2001)51号答复办理,即只要符合民诉法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4)是最高人民法院(2002)民立他字第4号关于徐志君等十一人诉尤家市龙渊镇第八村委会土地征用补偿费分配纠纷一案的复函中认
6、为“国家征用农民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只能用于发展生产和安排就业,不能挪用和私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土地补偿费发生的争议,不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对此类争议,人民法院依法不予受理。” (5)2003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的全国法院立案庭工作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认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征地补偿费发生的争议,不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应由行政部门协调解决。” (6)最高人民法院(2004)民立他字第3
7、3号关于村民请求分配征地补偿款纠纷法院应否受理的请求的答复中认为“村民请求分配征地补偿款纠纷,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可见最高人民法院对受理这类纠纷的认识也是不一致的。直至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出台,才对当前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农村土地征收补偿费分配纠纷作了明确规定。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05年3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46次会议通过,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下列涉及农村土地承包民事纠纷,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一)承包合同纠纷;(二)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三)承包经营权
8、流转纠纷;(四)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五)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用于分配的土地补偿费数额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应当注意的是,当事人就用于分配的土地补偿数额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为当事人对用于分配的土地补偿费数额发生纠纷,其性质与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不同,土地补偿费数额的分配,属于村民自治的范围。因此,当事人就用于分配的土地分配数额提起民事诉讼的,不属于人民法院管辖的范围,不应予以受理。 3、陕西省高院2006年元月下发的关于审理农村
9、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纠纷案件讨论会纪要,供陕西省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参照执行,有关受理的条件如下: 第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以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其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因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发生的纠纷:(一)因土地补偿费分配发生的纠纷;(二)因安置补助费分配发生的纠纷;(三)因集体资产经营等收益和其他收入分配发生的纠纷。 第二条 本意见所指的诉讼当事人是乡镇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与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当事人发生变更的以其权利义务的承受者为诉讼当事人。 第三条 当事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和本意见第一条规定起诉的,依据下列不同情形,法院分别予以受理或不予受理:
10、 (一)1999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以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发生的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该法实施以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发生的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涉及计划生育奖罚而发生的收益分配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当事人对行政机关所作出的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处理决定不服,以行政机关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不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是否分配由农村集
11、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讨论决定。决定对全体成员不分配或者决定分配总额的,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请求分配或者请求增减分配总额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四条 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解决或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土地征收补偿纠纷案件判决的法律依据及法理分析 (一)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根据年月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法院 受理 土地 征收 补偿 纠纷 法律依据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人****来】。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人****来】,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