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上市尽职调查常见问题手册.doc
《新三板上市尽职调查常见问题手册.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新三板上市尽职调查常见问题手册.doc(191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尽职调查常见问题手册 目 录 一、 关于公司的设立和存续 1 1. 公司名称不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1 2. 公司名称未经有权机关核准 3 3. 公司名称与驰名商标冲突 5 4. 公司的经营期限短于拟议交易的需求 7 5. 公司的设立未能取得有权机关的批准 8 6. 公司章程规定与公司法存在冲突 9 7.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未办理登记 10 8.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资格不符合任职资格 11 9. 公司实际经营的业务与营业执照载明的内容不一致 13 10. 公司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与公司章程不一致 14 11. 公司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与拟议交易冲突 15 12. 公司实际使用的经营场所与工商登记不一致 16 13. 公司的法定住所位于住宅小区内,未取得有关批准 17 14. 目标公司拟A股上市,其经营场所与其控股股东的经营场所不独立(A股) 18 15. 公司未能通过最近年度的工商年检 18 16. 公司设立时的营业执照载明的发证时间与经营期限的起始时间不一致(A股) 19 17. 公司未签发出资证明书 21 18. 公司未设立股东名册 21 19. 对公司的投资超过了母公司章程规定的限额 22 20. 公司的实际经营管理机构与章程规定不一致(A股) 23 21. 公司未能及时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24 22. 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未能及时办理财政登记证 24 二、 关于公司的股权转让 26 28. 股东未放弃优先权 26 29. 转股价款未支付 28 30. 转股未履行适当的法律程序 29 31. 转股不符合公司章程的限制性规定 30 32. 支付给个人的转股价款溢价部分未予代扣代缴所得税 31 33. 转股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32 34. 转股后各方未适当签署公司章程 33 35. 股东之间的特殊约定对拟议交易存在影响 34 36. 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转股生效条件未能满足 35 37. 股权转让未签发出资证明书 36 38. 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照转股结果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名册 36 39. 股份公司的记名股票转让未办理股东名册登记手续 37 40. 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转让不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38 41. 股东的转股行为不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39 42.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股份不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41 43. 受让方股东的身份对拟议交易造成影响 42 三、 关于公司的出资(含增资、减资) 43 44. 公司的注册资本未能按时缴清 43 45. 对公司的出资未能办理过户手续 45 46. 股东以未评估的部分资产出资 46 47. 关于股东虚假出资 47 48. 股东抽逃注册资本 47 49. 非货币资产的出资比例不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规定 48 50. 非货币资产出资未经过评估 49 51. 非货币资产出资未能完成过户手续 50 52. 国有股东对非国有公司出资未办理国有资产评估确认手续 51 53. 非国有股东对国有公司出资未办理国有资产评估确认手续 51 54. 对公司增资中个人股东的巨额资金来源无法合理合法说明(A股和并购) 52 55. 增资中某方股东未放弃对增资的优先认购权 52 56. 股东未获得增资后的出资证明书 53 57. 公司未按照增资结果变更股东名册 53 58. 公司增资或者减资未取得有权机关的批准 54 59. 公司增资或者减资违反了章程中的限制性规定 55 60. 减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低于法定最低限额 55 61. 公司未按照法定程序减资 56 62. 外国公司擅自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 56 四、 关于公司的类型变更 57 63. 公司类型变更程序对拟议交易存在影响 57 五、 关于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 58 64. 合并、分立、解散不符合法定程序 58 65. 合并、分立、解散对拟议交易存在不利影响 59 六、 关于股东资格 60 66. 公司的登记股东与实际股东不一致(A股) 60 67. 外商投资企业的股东资格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61 68. 拟议交易中股东资格是否满足特殊行业的法律规定 61 69. 自然人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拥有多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61 70. 股东是否满足公务员法等法规的规定 62 71. 股权质押是否可能造成股东变更 62 72. 股权质押是否合法有效 63 73. 公司的注册资本来源于集资入股 64 74. 是否存在信托持股 64 75. 是否存在代持股东 64 76. 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股东是否为自然人 64 77. 期权是否对拟议交易存在影响 65 78. 实际控制人是否对拟议交易存在影响 65 79. 职工持股会作为公司的股东(A股) 65 80. 工会作为公司的股东(A股) 66 81. 社团法人作为公司的股东(A股) 67 82. 金融机构只能在二年内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68 83. 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是否符合有关产业政策 68 七、 关于公司的业务 68 84. 公司取得的经营资质与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不一致,超范围经营 68 85. 公司未取得其经营应当取得的经营资质 69 86. 公司取得的经营资质过期 70 87. 公司取得的经营资质未办理年检 70 88. 公司取得的经营资质未取得有权机关审批(审批层级错误) 70 89. 证载权利人与公司名称不一致 71 90. 公司实际情况不符合应取得经营资质的情况,存在被吊销的风险 71 91. 公司取得的经营资质属于暂定情况,存在被变更或撤销的风险 72 92. 公司在主要业务模式下的[客户/供应商]高度集中(上市/收购项目) 72 93. 公司的业务合同构成垄断协议 73 94. 公司业务资质存在被吊销的风险 75 95. 公司因无业务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风险 76 八、 关于公司的分公司和分支机构 76 96. 经营性的分支机构未取得经营执照 77 97. 分公司未办理税务登记 77 九、 关于公司的对外投资 77 98. 公司投资于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77 99. 公司的对外投资超过公司章程规定的限额 77 十、 关于企业的主要资产 78 100. 公司使用的土地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78 101. 公司使用的土地未缴清土地出让金 79 102. 土地出让合同载明的出让金低于基准地价 79 103. 公司使用的土地未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80 104. 公司的建设项目存在无法通过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的检查核查的风险(A股) 81 105. 土地用途与证载内容不一致 82 106. 公司购买划拨土地及其地上房产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83 107. 公司使用的土地为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尚未办理出让手续(A股) 84 108. 公司购买破产企业的资产,其中涉及划拨土地 87 109. 国有企业以划拨土地上的厂房设定抵押 87 110. 公司取得出让土地的手续不符合有关招拍挂制度(A股) 88 111. 公司取得的项目用地系分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90 112. 公司使用的为农村集体所有的农用地 91 113. 公司使用的房产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 94 114. 公司的建设项目超容 94 115. 公司使用的房屋未办理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表 95 116. 公司使用的房屋(在建工程)未办理《施工许可证》 95 117. 购买的房产未提供原始权属证明 97 118. 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基准地价 97 119. 公司用地存在搬迁风险 97 120. 公司使用的土地使用权未能随地上房屋所有权一并转让 98 121. 公司土地存在闲置情况 99 122. 公司在2006年6月1日后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房建设项目违反90/70政策(A股) 102 123. 租赁房屋未提供房屋产权证明 103 124. 租赁房产未办理租赁登记 104 十一、 关于公司的财务 107 125. 公司出具无真实贸易背景的承兑汇票 107 十二、 关于企业的境外资产 107 126. 公司设立海外机构未取得商务部的批准(2004年后) 107 127. 公司的境外投资项目未取得发展改革部门的批准 108 128. 公司的境外投资外汇登记不符合相关规定 108 129. 公司的境外外汇未按照有关规定汇回国内 109 十三、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09 130.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任职资格 109 131.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与拟上市公司共同出资成立企业(A股) 111 132.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构成与公司章程不一致 112 133. 董事人数超过法定人数 112 134. 外商投资企业未设立监事会 113 135. 监事会的组成人员中无职工代表 114 十四、 公司的融资借贷 115 136. 贷款用途与实际用途不一致 115 137. 公司存在企业间借贷 116 138. 公司存在向不特定对象借款的情况 116 139. 目标公司拟A股上市,存在为其股东担保的情况 116 140. 抵押合同尚未办理抵押登记 117 141. 以汇票、本票等为质押物,有关权利凭证尚未交付质权人 117 142. 以上市公司的股票出质,尚未在证券登记机构办理质押登记 117 143. 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出质,尚未办理质押登记 118 144. 以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出质,尚未办理质押登记 118 145. 非外商投资企业举借外债未能取得审批 118 146. 非外商独资企业对外担保未能办理审批登记手续 118 147. 外商投资企业举借外债尚未办理外债登记 119 148. 外商独资企业对外担保尚未办理担保登记 119 149. 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出质,尚未办理审批部门的审批或没在登记机关登记 119 150. 外商投资企业的股东出资未到位,但用其股权出质 119 151. 公司对所租赁房产的承租权可能因在先的抵押而丧失 120 十五、 公司的知识产权 121 152. 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但未签订商标使用合同 121 153. 使用他人专利,但未签订专利许可使用合同 121 154. 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签订了合同,但未做备案登记 122 155. 使用他人专利,签订了合同,但未做备案登记 122 156. 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尚未签署许可使用合同 122 157. 公司未获得专利,但产品包装或宣传说产品获得专利 122 158. 公司持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到期未续费 123 159. 公司未能就享有的专利权按规定缴纳年费 123 160. 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未经核准注册,就在市场销售 123 161. 受让他人商标尚未签署合同,也尚未办理公告 123 162. 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与公司业务存在竞争性的知识产权(A股/收购) 124 十六、 公司的重大投资 125 163. 建设项目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25 164. 建设项目尚未取得用地许可证 125 165. 建设项目尚未取得开工报告批复或办理施工许可证(与99重复) 125 166. 建设项目尚未取得消防验收 126 167. 建设项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126 168. 建设项目未向固定资产投资主管部门办理投资备案或核准手续 126 169. 危险化学品、矿山企业的建设项目等未办理安全评估和安全批复手续 127 170. 危险化学品、矿山企业的建设项目等未办理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127 171. 建设项目未完成节能评估和批复 127 172. 建设项目尚未办理水土保持方案 127 173. 建设项目尚未办理河道管理及防洪评价 128 174. 建设项目尚未办理地震安全评价 128 十七、 公司的环境保护 128 175. 公司的建设项目尚未办理环保评价手续 128 176. 公司的建设项目尚未取得环保批复 130 177. 公司的建设项目环境状况发生重大变更,未能重新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132 178. 公司的建设项目环评通过后超五年未施工,后未重新办理环评报批手续 133 179. 公司的建设项目越级取得环保批复 135 180. 公司就建设项目配套的环保设施不符合有关规定 137 181. 公司就建设项目配套的环保设施未投入使用 138 182. 建设项目试生产未经过环保部门批准 139 183. 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满三个月尚未办理环保验收手续 141 184. 租赁物业内建设项目未履行环保手续 142 185. 公司未领取排污许可证 144 186. 公司处理危险废物不符合有关规定 144 187. 公司将产生严重污染的生产设备转移给没有污染防治能力的单位使用 145 188. 公司存在严重污染,受到环保局的处罚,被责令停业整顿 145 十八、 公司的保险情况 146 189. 公司(特别是运输经营企业),尚未对车辆投保车身险、第三者责任险 146 190. 公司未投保应当投保的保险 146 十九、 公司的税务 146 191. 公司未办理税务登记证 146 192. 公司税务登记证上的事项有变更,但未及时办理变更 147 193. 公司的经营活动与申报纳税地址不一致 148 194. 公司因作为外商投资企业享受的所得税减免优惠待遇可能被追缴 148 195. 公司因作为外商投资企业享受的进出口设备减免待遇可能被追缴 150 196. 地方政府给予的税收优惠缺乏法律依据 150 197. 公司以未分配利润等转增资本,个人股股东未缴纳个人所得税 151 198. 公司整体变更组织形式时未代扣代缴个人股股东的个人所得税 152 199. 公司存在欠缴税款的情况 153 二十、 公司的关联交易 153 200. 公司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存在巨额关联交易 153 201. 公司存在非公允的关联交易(A股) 154 202. 公司的员工的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系由关联方代缴 154 203. 关联交易行为可能被撤销 155 二十一、 公司的劳动人事 155 204. 公司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 155 205. 公司尚未与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157 206. 公司未依法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59 207. 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缺乏法定必备条款 160 208. 公司未将劳动合同交付劳动者本人 162 209. 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试用期超过法定时限 163 210. 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文本不符合《劳动合同法》关于竞业禁止的规定 164 211. 公司未能为所有员工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166 212. 公司缴纳的社保险种少于法定险种 168 213. 公司未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170 214. 公司未能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171 215. 公司未及时足额缴存员工住房公积金 173 二十二、 关于公司的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 176 216. 公司涉及诉讼情况 176 217. 公司涉及的行政处罚情况 177 二十三、 关于国有资产管理 178 218. 国有企业收购非国有资产未履行评估手续 178 219. 国有产权转让未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179 220. 国有产权转让价款定价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79 221. 转股后未办理国有资产等其他变更登记 181 9 尽职调查常见问题手册 一、 关于公司的设立和存续 1. 公司名称不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1) 基本事实(以公司名称中不包括行业为例) 我们注意到: [目标公司]的现有名称中不包括行业。[]年[]月[]日,[目标公司]就现有名称办理了名称预核准,并于[]年[]月[]日以现有名称取得了[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根据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目标公司]的经营范围为[非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5个以上大类的具体情况],注册资本为[]。同时[目标公司]也不属于企业集团的母公司。 (2) 相关法规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国家工商局于1991年7月22日发布,1991年9月1日施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第7号令,下称“《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 企业名称应当由以下部分依次组成:字号(或者商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 企业应当根据其主管业务,依照国家行业分类标准划分的类别,在企业名称中标明所属行业或者经营特点。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总于2004年6月14日颁布,2004年7月1日起实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10号令,下称“《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十六条规定: 企业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应当是反映企业经济活动性质所属国民经济行业或者企业经营特点的用语。企业名称中行业用语表述的内容应当与企业经营范围一致。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规定: 企业经济活动性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不同大类的,应当选择主要经济活动性质所属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企业名称中的行业。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十八条规定: 企业名称中不使用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企业所从事行业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企业经济活动性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5个以上大类;(二)企业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1亿元以上或者是企业集团的母公司;(三)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中字号不相同。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 登记主管机关有权纠正已登记注册的不适宜的企业名称,上级登记主管机关有权纠正下级登记主管机关已登记注册的不适宜的企业名称。对已登记注册的不适宜的企业名称,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要求主管机关予以纠正。 (3) 面临的风险 根据上述法规,[目标公司]不属于依法可以不使用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企业所从事行业的情形。 [目标公司]的现有名称,若被登记主管机关根据上述相关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规定,认定为不适宜的企业名称,则登记主管机关有权依据上述法规的规定,要求[目标公司]对目前所使用的名称进行纠正。[目标公司]需为此办理相应的企业名称变更登记手续,并有可能因此支付相应的变更登记费用。此外,与[目标公司]存在业务或其他联系的关联方,可能会因该项公司名称的变更,与[目标公司]发生纠纷或争议。 (4) 解决方案 我们建议:[目标公司]需就有关名称事宜向其登记主管机关(下称“登记主管机关”)进行咨询,并根据以下情况分别给予解决: 如登记主管机关认为无需变更的,[目标公司]需就其名称的合法性取得登记主管机关的书面确认文件。 如登记主管机关认为确有必要变更的,[目标公司]需办理名称变更登记手续。 (5) 相关案例 (略) (6) 特别提示 A. 除上述情况以外,请特别关注其他名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有关名称瑕疵,请参考《企业名称瑕疵一览表》。 B. 有关企业名称的法规变化较大,请特别注意需适用当时有效的法规。如现有名称符合现行法规但与当时法规存在冲突的,一般不作为重大问题提出。 2. 公司名称未经有权机关核准 (1) 基本事实(以公司名称中不包括行政区划为例) 我们注意到: [目标公司]的现有名称中不包括当地行政区划的名称。[]年[]月[]日,[目标公司]就现有名称在[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名称预核准手续,并于[]年[]月[]日以现有名称取得了[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相关法规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总于2004年6月14日颁布,2004年7月1日起实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10号令,下称“《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全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并负责核准下列企业名称:(一)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二)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的;(三)不含行政区划的。 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核准前款规定以外的下列企业名称: (一)冠以同级行政区划的;(二)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的含有同级行政区划的。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予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按本办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名称。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法人,可以使用不含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一)国务院批准的;(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的;(三)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 登记主管机关有权纠正已登记注册的不适宜的企业名称,上级登记主管机关有权纠正下级登记主管机关已登记注册的不适宜的企业名称。对已登记注册的不适宜的企业名称,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要求主管机关予以纠正。 (3) 面临的风险 我们认为:[目标公司]的现有名称中不包含有行政区划的名称,该公司的核准权应当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行使,而[目标公司]的现有名称系有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的,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要求。 [目标公司]目前所使用的名称,若被登记主管机关根据上述相关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规定,认定为不适宜的企业名称,则登记主管机关有权依据上述法规的规定,要求[目标公司]对目前所使用的名称进行纠正。[目标公司]需为此办理相应的企业名称变更登记手续,并有可能因此支付相应的变更登记费用。此外,与[目标公司]存在业务或其他联系的关联方,可能会因该项公司名称的变更,与[目标公司]发生纠纷或争议。 (4) 解决方案 我们建议:[目标公司]需就有关名称事宜向其登记主管机关(下称“登记主管机关”)进行咨询,并根据以下情况分别给予解决: 如登记主管机关认为无需变更的,[目标公司]需就其名称的合法性取得登记主管机关的书面确认文件。 如登记主管机关认为确有必要变更的,[目标公司]需办理名称变更登记手续。 如登记主管机关认为需报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确认现有名称的,[目标公司]需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确认申请,并取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就公司现有名称的合法性出具的书面确认文件。 (5) 相关案例 (略) (6) 特别提示 A. 除上述情况以外,请特别关注其他名称不符合法定核准权限的情况。有关名称核准权限,请参考《企业名称审批权限表格》。 B.有关企业名称的法规变化较大,请特别注意需适用当时有效的法规。如现有名称符合现行法规但与当时法规存在冲突的,一般不作为重大问题提出。 3. 公司名称与驰名商标冲突 (1) 基本事实 我们注意到: [目标公司]的现有名称中包括“[字样]”。[]年[]月[]日,[目标公司]就现有名称办理了名称预核准,并于[]年[]月[]日以现有名称取得了[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根据[依据],[]年[]月[]日“[字样]”已经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目标公司]的名称中包括“字样”,与驰名商标相同(或相似)。 (2) 相关法规 《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03年4月17日颁布,2003年6月1日施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5号令,下称“《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十三条规定: 当事人认为他人将其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登记,可能欺骗公众或者对公众造成误解的,可以向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撤销该企业名称登记,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应当依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处理。”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国家工商局于1991年7月22日发布,1991年9月1日施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第7号令,下称“《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 登记主管机关有权纠正已登记注册的不适宜的企业名称,上级登记主管机关有权纠正下级登记主管机关已登记注册的不适宜的企业名称。 《关于解决商标与企业名称中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4月5日颁布并施行,工商标字〔1999〕第81号,下称:“《关于解决商标与企业名称中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条规定: 商标中的文字和企业名称中的字号相同或者近似,使他人对市场主体及其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包括混淆的可能性,下同),从而构成不正当竞争的,应当依法予以制止。 《关于解决商标与企业名称中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规定: 前条所指混淆主要包括:(一)将与他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商标,引起相关公众对企业名称所有人与商标注册人的误认或者误解的;(二)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登记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引起相关公众对商标注册人与企业名称所有人的误认或者误解的。 《关于解决商标与企业名称中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条规定: 处理商标与企业名称的混淆,应当适用维护公平竞争和保护在先合法权利人利益的原则。 《关于解决商标与企业名称中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规定: 处理商标与企业名称混淆的案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商标与企业名称产生混淆,损害在先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二)商标已注册和企业名称已登记;(三)自商标注册之日或者企业名称登记之日起五年内提出请求(含已提出请求但尚未处理的),但恶意注册或者登记的不受此限。 《关于解决商标与企业名称中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九条规定: 商标与企业名称混淆的案件,发生在同一省级行政区域内的,由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处理;跨省级行政区域的,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处理。 对要求保护商标专用权的案件,由省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企业登记部门承办;对应当变更企业名称的,承办部门会同商标管理部门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后,交由该企业名称核准机关执行,并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和企业注册局备案。 (3) 面临的风险 我们认为:[目标公司]的名称与[驰名商标]存在可能被依法认定为混淆的情况且双方都已经登记,其中在后登记的时间未满五年。因此,如根据上述规定,[目标公司]目前使用的名称被他人或公司登记主管机关认定为与驰名商标混淆,使他人对市场主体及其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目标公司]可能被驰名商标的持有人或其他人提起诉讼或其他行政程序,要求[目标公司]变更登记名称。 (4) 解决方案 我们建议,[目标公司]取得驰名商标持有人对其企业名称的书面认可或主动变更名称。 (5) 相关案例 (略)。 4. 公司的经营期限短于拟议交易的需求 (1) 基本事实(以租赁合同为例) 我们注意到: [目标公司]目前持有[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于[]年[]月[]日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编号])。根据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目标公司]的经营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年[]月[]日,[目标公司](作为出租人)拟与[承租人名称]签订[租赁协议],约定将[租赁物名称]出租给承租人。租赁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目标公司]的经营期限明显短于租赁协议的履行期限。 (2) 相关法规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于1994年6月24日发布,2005年12月18日修订,下称“《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 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八)营业期限;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其中,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而未取得批准,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3) 面临的风险 如届时[目标公司]的股东未能及时延长该公司的经营期限,可能给导致[目标公司]无法在超过经营期限的期间内继续拟议交易,给交易双方带来损失。 除此以外,[目标公司]还可能面临被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仍不登记的,[目标公司]可能被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4) 解决方案 我们建议: [目标公司]应及时办理延长经营期限的手续,以满足拟议交易的需求; 或与承租人签订补充协议,缩短租赁期限。 (5) 相关案例 (略)。 5. 公司的设立未能取得有权机关的批准 (1) 基本事实(以外国公司分支机构为例) 我们注意到: [目标公司]作为一家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尚未取得有关外商投资主管部门的设立批准。 (2)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年12月29日通过, 1999年12月25日第一次修正;2004年8月28日第二次修正;2005年10月27日第三次修订,2006年1月1日起施行,下称“《公司法》”)第六条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 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向中国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其公司章程、所属国的公司登记证书等有关文件,经批准后,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审批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 外国公司违反本法规定,擅自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或者关闭,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3) 面临的风险 我们认为: 根据上述法规,若[目标公司]被认定为违反公司法规定擅自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目标公司]可能面临被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或者关闭,同时可能被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的法律风险。 (4) 解决方案 我们建议: [目标公司]应当就目前情况尽快与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沟通,协商确认并实施解决方案。 (5) 相关案例 (略)。 (6) 特别提示 除上述情况以外,请特别关注其他设立公司需取得前置审批的情况。有关设立公司的前置审批,请参考《设立公司前置审批情况一览表》。 6. 公司章程规定与公司法存在冲突 (1) 基本事实(以优先股为例) 我们注意到:[目标公司]的股东于[]年[]月[]日在[公司章程或其他协议]中约定:[目标公司]的股东A对[目标公司]的出资为[]万元,占公司股权的[]%。该等出资按照[]%的比例享受定额回报,不承担经营风险。 (2) 相关法规 (3) 面临的风险 (4) 解决方案 (略)。 (5) 相关案例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A股深市上市公司) 7.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未办理登记 (1) 基本事实 我们注意到: [目标公司]于[]年[]月[]日将其法定代表人由[原法定代表人姓名]变更为[现法定代表人姓名]。根据[目标公司]提供的说明,该公司尚未就上述法定代表人变更办理登记手续。 (2)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年12月29日通过, 1999年12月25日第一次修正;2004年8月28日第二次修正;2005年10月27日第三次修订,2006年1月1日起施行,下称“《公司法》”第13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6条 企业法人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应当向原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对企业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二)对企业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三)由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12条 违反本规定,应当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而未办理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企业登记,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 面临的风险 根据上述规定,[目标公司]可能面临被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办理,如逾期仍未办理的,[目标公司]可能被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如被认定为情节严重的,[目标公司]还可能被撤销企业登记,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 解决方案 我们建议: [目标公司]尽快办理有关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登记手续。 (5) 相关案例 (略)。 8.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资格不符合任职资格 (1) 基本事实(以曾担任被吊销执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例) 我们注意到: [目标公司]的现任法定代表人为[法定代表人姓名]。根据[目标公司]提供的说明,该人士曾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被吊销执照企业的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并且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2)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年12月29日通过, 1999年12月25日第一次修正;2004年8月28日第二次修正;2005年10月27日第三次修订,2006年1月1日起施行,下称“《公司法》”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4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一)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 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 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五) 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六)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七) 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八) 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11条 违反本规定,隐瞒真实情况,采用欺骗手段取得法定代表人资格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企业登记,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 面临的风险 因[现任法定代表人姓名]存在上述情形,该人士已经丧失继续担任[目标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法定资格。如该人士继续任职的,[目标公司]可能面临被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如被认定为情节严重的,[目标公司]还可能被撤销企业登记,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 解-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三板 上市 尽职 调查 常见问题 手册
咨信网温馨提示: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天****】。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天****】,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天****】。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天****】,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关于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