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减挂钩工作实施专业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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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减挂钩工作实施方案方案一:增减挂钩工作实施方案为落实落实“十分珍爱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基础国策,依据国务院相关严格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改工作通知(国发【20XX】47)及国土资源部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措施精神,为搞好本市城镇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推进节省集约用地,促进城镇统筹发展,提升土地集约利用程度,依据国土资源部和省厅相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一、增减挂钩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从缓解全市城镇建设用地供需矛盾、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出发,以满足全市工
2、业化、城市化进程不停加紧需要为目标,根据科学计划、分步实施标准,盘活利用农村存量建设用地,促进城镇用地布局和结构调整、优化用地结构,服务于城镇统筹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局,逐步建立友好发展城镇建设用地增加和农村建设用地降低相挂钩良性循环体制。(二)编制目标控制建设用地增量,盘活存量土地,促进节省集约用地,优化城镇用地布局,保障经济社会可连续发展所必需城镇建设用地需求,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三)编制任务在全市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基础上,充足考虑土地利用总体计划、城市总体计划、镇村布局计划、产业布局计划等对城镇建设、空间布局总体思绪和要求,深入分析项目区农村建设用地基础条件、发展潜力和制
3、约原因,计划方案关键任务有:分析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确定计划期间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目标和方针;依据项目区划分标准,分期分批合理划定和安排挂钩项目区;依据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计划目标测算预期投资成本,提出资金筹措计划;对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可行性和效益进行综合评价。二、增减挂钩工作标准和依据(一)工作标准1、坚持科学计划,集约高效标准。加强城镇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计划对建设用地总量和布局控制和引导,推进土地节省集约利用;以挂钩周转指标安排项目区建新拆旧规模,调控实施进度,考评计划目标。2、认真落实增减平衡标准。增减平衡是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一条刚性标准,每个项目区建新地块总面积一律不得突破拆旧地块总面积,
4、拆旧地块复垦为耕地数量不得少于建新地块占用耕地数量,质量不低于建新占用耕地,并和基础农田建设和保护相符合。建新地块占用耕地数量小于拆旧地块复垦耕地数量剩下部分可作为占补平衡指标使用。每个项目区规模不得大于500亩。3、先易后难标准。因地制宜,统筹安排,零拆整建,先易后难,突出关键,分步实施。优先选择当地群众主动性高项目区开展工作,经过示范,先易后难,积累经验,以点带面,逐步推进。4、依法自愿标准。尊重群众意愿,维护集体和农户土地正当权益。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工作方案和实施工作必需依规依程序报批,项目区选址布局要实施论证、听证,充足吸收当地农民和社会各界意见;项目区实施过程中,包含农用地和
5、建设用地调整、交换,集体土地征收,和农民赔偿安置,要实施公告,切实维护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正当权益。(二)工作依据1、中国土地管理法、中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2、国务院相关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决定(国发28号);3、国务院办公厅相关严格实施相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通知(国办发71号);4、国土资源部相关印发相关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加和农村建设用地降低相挂钩试点工作意见通知(国土资发207号);5、国土资源部相关深入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减相挂钩试点工作通知(国土资发169号);6、国土资源部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措施(国土资发138号);7、山西省国土资源厅相关开展试点市
6、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函(晋国土资发169号);8、土地利用总体计划及相关计划;9、其它相关标准、技术规范、要求等。三、增减挂钩实施基础程序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从宣传动员开始,经过分析研究、教授论证、方案决议、结果报批、完工验收等一系列过程,最终取得城镇建新区土地正当使用。四、增减挂钩实施工作布署(一)前期准备1、为加强对计划编制工作领导,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国土资源局局长为副组长,市发改、监察、财政、建设、计划、民政、审计、农业、水利、环境保护局等部门负责同志为组员增减挂钩试点项目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挂钩试点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2、成立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计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
7、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局,负责计划编制日常工作。具体任务是:(1)确定计划编制实施方案,提交领导小组审定;(2)负责相关部门联络,协调处理相关问题;(3)确定计划基础调查研究,并组织抽查核实;(4)提出计划文本编写纲领,落实计划编制具体事项;(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其它任务。3、旧区包含乡镇人民政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配合人民政府落实农民安置、拆迁、土地整理复垦等工作。(二)摸底调查1、准备阶段在成立领导工作小组基础上,明确分工,落实方案编制及摸底调查协作单位,依据用地单位性质落实项目经费,制订工作计划。2、调查阶段依据工作方案要求,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目前开展挂钩工作,搜集、整理和分析所需
8、要资料,并逐村进行实地踏勘,并对照相关资料,关键了解项目区所在地自然条件、土地利用现实状况、交通区位等,将拟开展村庄和废弃工矿用地填表、拍照留档。(相关表格见附件)3、论证阶段在前期准备相关资料搜集和整理基础上,对拆旧区土地进行复垦潜力、建新区计划条件、筹资渠道进行科学分析,论证项目标实际可操作性。4、听证阶段项目所在县(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项目区所包含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村村委会、村民代表参与听证会,听取各方对项目计划方案、安置方案、赔偿方案意见,取得各方认可和支持。并统计会议纪要、会议影像,和包含农户签定相关协议。(三)确定项目1、确定拆旧整改区域,明确整理规模和分布情况;2、依据国家
9、相关标准,确定安置区和建新区面积、范围;3、提出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总体安排和具体实施时序;4、对项目区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资金进估算,提出经费筹措路径;5、提出实施计划保障方法、奖惩措施等。6、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计划,依据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库,以项目区规模不超出500亩为限(33.3333公顷),合理确定项目区范围、位置。(四)方案编制依据项目分析结果和计划设计方案确实定,组织并配合编制单位编制项目区实施计划方案和拆旧区整理复垦设计汇报,和相关图件编制。(五)项目申报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据编制完成项目区实施计划方案,向市人民政府提出立项申请,经市级人民政府初审同意后,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拆旧区整理复
10、垦设计汇报由试点县(市、区)国土资源局报市国土资源局初审后,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项目区实施计划方案和拆旧区整理复垦设计汇报必需同时上报)。方案二:增减挂钩工作实施方案为顺利推进全县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依据国土资源部相关印发通知(国土资发138号)及省国土资源厅相关印发通知(赣国土资字10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订以下方案。一、指导思想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友好社会为统领,以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为目标,以优化用地结构和节省集约用地为关键,以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根据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计划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专题计划,经过工程技术投入和利用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措施,开展城镇建
11、设用地增加和农村建设用地降低相挂钩试点,有效整合农村建设用地,处理城市建设用地担心和农村建设用地粗放利用等问题,推进我县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建设,促进城镇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二、挂钩试点工作目标以新城镇、池江镇、青龙镇、黄龙镇、南安镇、浮江乡为我县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严格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计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地块(即建新地块)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在项目区内对农村居民点用地进行整理、复垦、改造,将新增加耕地作为挂钩周转指标,用于项目区内建新地块面积规模控制。项目区建新地块作为工业项目用地、基础设施用地和城镇建设用地。
12、经过两年实施,实现项目区内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降低,质量不降低,用地布局更合理目标,促进土地资源高效利用。并将此次试点项目区和整个增减挂钩专题计划相衔接,为以后全方面推进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积累经验。三、试点挂钩工作标准(一)坚持科学计划,集约高效标准。全县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包含6个乡(镇)18个村,共有15个项目区,这些项目区选址布局在经过前期广泛听证、论证基础上,已形成计划设计方案,每个项目区必需严格根据设计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项目实施质量和项目区计划控制建新拆旧规模,引导城镇用地布局,优化调整结构。(二)认真落实增减平衡标准。增减平衡是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一条刚性
13、标准,每个项目区建新地块总面积律不得突破拆旧地块总面积,拆旧地块复垦为耕地数量不得少于建新地块占用耕地数量,质量不低于建新占用耕地,并和基础农田建设和保护相符合。建新地块占用耕地数量小于拆旧地块复垦耕地数量剩下部分可作为占补平衡指标使用。(三)先易后难标准。因地制宜,统筹安排,零拆整建,先易后难,突出关键,分步实施。优先选择当地群众主动性高项目区开展工作,经过示范,先易后难,积累经验,以点带面,逐步推进。(四)依法自愿标准。尊重群众意愿,维护集体和农户土地正当权益。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工作方案和实施工作必需依规依程序报批,项目区选址布局要实施论证、听证,充足吸收当地农民和社会各界意见;项
14、目区实施过程中,包含农用地和建设用地调整、交换,集体土地征收,和农民赔偿安置,要实施公告,切实维护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正当权益。四、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县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领导,协调、处理挂钩工作中存在问题,切实有效推进挂钩工作开展,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县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领导为组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挂钩工作申报、立项、督察项目实施、组织项目验收和落实周转指标归还计划等工作。各项目实施乡(镇)也要成立对应领导小组,关键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和所包含村书记、主任具体负
15、责,主抓项目实施中宣传协调、处理矛盾、纠纷等问题,负责拆旧区所在村复垦前土地权属登记和复垦后土地分配和承包问题,确保项目有组织地实施。五、资金保障项目拆旧区中拆迁、整理、复垦和建新区征地及“三通一平”等工程资金使用城镇建设用地挂钩周转指标购置款和用地单位按报批新增建设用地使用年度计划指标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费和土地出让金中用于农业开发部分资金,由县财政局统筹安排,对增减挂项目使用资金实施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为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县财政拨付100万元作为拆旧区开启资金。县政府为激励增减挂钩工作开展,包含乡镇按每亩100元,村按每亩50元拨付工作经费,工作经费依据工程进
16、度由县财政局、国土局审核后给予拨付;县国土局按每亩150元拨付工作经费,关键用于项目标立项报批、项目评审、完工验收等。六、挂钩试点工作安排*县试点项目区拆旧区所包含新城镇、池江镇、青龙镇、黄龙镇等4个镇及建新区新城镇、池江镇、青龙镇、黄龙镇、南安镇和浮江乡等镇范围内用地总面积为818.52亩,项目实施期限为2年,具体时间安排为:(一)前期动员阶段(20xx年12月-20xx年1月)各乡镇拆旧区要立即经过召开由村小组长、村组党员和村民代表参与动员会,深入宣传土地基础国情和国策,加强农村土地集约、合理、可连续利使用方法规和政策宣传,提升全社会认识,激励和调动农民主动性,保障挂钩项目标顺利实施。可经
17、过发放宣传单和咨询意见表、主动争取村民支持和认可,对村民提出意见和疑问要高度重视,立即提出处理意见,并主动动员村民投工投劳。(二)拆迁安置阶段(20xx年1月-20xx年3月)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项目区拆旧区拆迁工作。具体工作要结合各自项目实施特点,立即制订周密、具体项目实施方案,做到赔偿、安置、复垦和复垦以后土地权属落实到位,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根据“一户一宅”政策要求,对项目区内拆旧区10个拆旧点农户基础情况具体调查摸底,尤其是对其房屋面积,宅基地数量,要造册登记,户主署名认可,便于以后拆迁合理正当,降低纠纷,消除矛盾。对已新建房者标准上不予安置,同时,对居住在旧村中五
18、保户充足尊重其意愿,能够安置到镇养老院居住生活。对有儿女孤寡老人一律劝其到儿女新房中居住。对拆迁区内经济困难户和低保户,凡无力建新房,要主动帮其争取小额贷款支持,并在安置点或新农村建设点提供安置宅基地。全部居住在旧村中五保户、困难户、低保户,全部能够在建新区安置点内,关键安置,统一安置。赔偿工作是整个工作一个关键步骤,直接关系到工作开展和群众切身利益。所以,要从群众利益出发,坚持标准从高,要求从严,落实从紧标准,切切实实地把赔偿资金发放到位。具体标准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相关印发通知进行赔偿,具体为:砖木结构按260元/、土木结构按220元/、猪舍、牛舍等、简易房等按100元/进行赔偿。对已废
19、弃、坍毁,一户多宅标准上不予赔偿。(三)复垦和开发阶段(20xx年3月至20xx年3月)拆除旧村后,土地整理和复垦,由县国土局以招投标形式,组织有资质,有经验,有水准作业队伍进行,厉行节省,公开公平。要严格管理,加强监督,实现土地还耕。对拆旧区土地复垦整理必需严格根据设计方案要求进行,确保拆旧复垦地块耕地和建设地块占用耕地相比,数量不降低,同时,为确保能够实现复垦耕地质量不降低,拆旧区所在乡镇要结合我县赣韶铁路建设占用我县耕地数量大、质量好等特点,立即和赣韶铁路项目部协调,把需征为永久建设用地耕地中50厘米左右耕作层进行土壤剥离,搬运并集中堆放,用于拆旧项目区回填和平整土地,利用土壤迁居形式复
20、垦出优质耕地,主动利用此种方法为我县项目增彩增色、发明亮点。(四)验收阶段(20xx年2月至20xx年3月)由县国土局组织上级主管部门,对还耕土地进行严格验收。增减挂项目区,不管是拆旧区还是建新区,必需根据计划确定位置实施,既要确保项目验收数量和质量,又要确保项目标位置实施不改变,规模不突破,确保顺利经过验收。同时,县国土局应建立挂钩周转指标台帐,加强管理和监督。并将验收合格,由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得到耕地,在归还期内核定归还指标。七、挂钩项目土地征收项目区内建新区地块除安置点用地外全部要征为国有土地,且按原地类进行赔偿,属于经营性用地,必需根据要求实施招拍挂方法供地,并将所得收入专题用于项目区建
21、设。建新地块征收必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计划和经同意挂钩试点计划,挂钩项目标准上应该已经完成拆旧并经过验收后实施征收。方案三:增减挂钩工作实施方案依据陕西省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措施(陕国土资办发96号)、陕西省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陕国土资发154号)和西乡县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精神,为扎实开展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一、统一思想,增强做好增减挂钩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以下简称增减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计划,将若干拟复垦为耕地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地块(即建新地块,包含建新安置地块
22、和建新留用地块)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经过建新和拆旧、土地复垦等方法,在确保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升耕地质量,节省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镇用地布局愈加合理目标。我镇属于经典浅山丘岭镇,村庄分布散乱、占地较多,伴随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尤其是城镇化步伐不停加紧,农村经济、农业生产条件、农民生活质量得到不停改善,不过农村村庄空心化现象比较严重,城镇建设用地不足,耕占平衡压力较大,城镇二元结构仍然突出,严重制约了镇域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发展。经过扎实开展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大力实施旧宅基地、空心村、废弃厂区等拆除复垦,将有效增加耕地指标补充到新安置区和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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