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商行代理黄金业务管理办法模版.docx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商行 代理 黄金 业务 管理办法 模版
- 资源描述:
-
农商行代理黄金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农商行代理黄金业务,强化代理黄金业务风险管控,确保代理黄金业务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规和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代理黄金业务是指农商行受指定黄金业务经营单位的委托,代理销售依据农商行要求制作的不同规格的投资金条、储值金条、元宝金、圆边投资金条和工艺金条,委托单位根据销售额度支付代理手续费的业务。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农商行(农商行、农合行)。 第二章 组织管理和业务开办 第四条 省联社负责全省农商行代理黄金业务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省联社新业务管理处为全省农商行代理黄金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全省农商行代理黄金业务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 (二)选择合作伙伴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三)组织全省农商行开展代理黄金业务,同时监督其业务流程和风险防控措施; (四)制定有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五)对拟在全省推广的代理黄金业务项目进行立项审批; (六)统计汇总全省代理黄金业务的报表等材料; (七)其他需要全省统一决策的事项。 第五条 办事处(市联社)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辖内代理黄金业务的开展,负责审批辖内农商行开办代理黄金业务的申请,并将开办代理黄金业务的辖内农商行网点相关资料上报省联社新业务管理处和当地监管部门备案。(相关资料包括:县级联社的开办申请及办事处(市联社)的批复、与黄金业务委托公司签订的协议等。) 第六条 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县级联社)负责辖内代理黄金业务的具体组织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一)分析研究当地市场环境,确定开办代理黄金业务的网点; (二)负责制定并执行代理黄金业务的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检查和督导辖内代理黄金业务的开展; (三)统计辖内代理黄金业务订货需求、接收和分发货品、代理销售、代理酬金的结算分配、定期报送统计报表、定期核对账务、宣传营销等工作; (四)组织相关岗位业务培训工作; (五)负责辖区内与代理黄金业务有关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申请开办业务的县级联社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 有符合安全标准要求并且设施齐全的金库; (二) 经过市场调研,摸清客户群体; (三) 完善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四) 配备一定数量业务人员; (五) 监管机构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 岗位的设定 第八条 县级联社应责成相关业务科室管理代理黄金业务,并设立专职管理岗位。指定专门的人员负责实物黄金的交接和签收。黄金实物的交接、签收必须实行双人负责制,如有变更,及时通知黄金业务委托公司及代理网点。同时,记账、对账人员不得兼任。 第九条 代理网点须指定专门的操作员和库管员、黄金仿真样品专管员。同时,应指定专门的人员,负责该网点实物黄金的交接和签收、领取,实行双人负责制,如有变更,及时上报所在县级联社登记备案。 第四章 实物黄金的订货 第十条 县级联社汇总辖内代理网点实物黄金的需求数量后统一向黄金业务委托公司提交订货单。 第十一条 县级联社根据所需实物黄金数量,将预付代销保证金转入黄金业务委托公司开立的代理黄金业务专用结算账户。 第五章 实物黄金的交接 第十二条 县级联社与黄金业务委托公司均应指定专人负责实物黄金的交接和签收,交接、签收人员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照片均应互相留存备案。交接、签收人员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变更,变更一方应在下一批次货物交接之前及时将变更后的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照片加盖公章后送达对方。 第十三条 县级联社依据黄金业务委托公司出具的出库单,对代理销售的实物黄金进行交接,履行交接手续。 第十四条 县级联社应当在有效监控设施范围内完成交接并做好验收工作,核对所交接的实物黄金的明细、重量、品质、规格、品种与包装或证书记载是否一致,与订货需求是否相符,逐件验看实物黄金包装是否破损、证书是否完好,并建立详细的交接档案。如出现包装破损,应要求供货方给予调换。 第六章 代理网点实物黄金的领取与保管 第十五条 县级联社应设立专用《贵金属出入库保管登记簿》进行实物黄金的出入库保管登记,实物黄金交接完毕后,出入库保管应严格履行出入库手续,实物黄金应在金库内设立专柜保管,应当与现金保管柜区分放置。 第十六条 县级联社可依据辖内各代理网点黄金需求量将实物黄金下发至各代理网点,代理网点库存应合理控制,下发时应严格履行领取手续,必须通过专业护卫押运车接送。 第十七条 代理网点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实物黄金的领取,领取实物黄金时应当由双人在场同时在《贵金属出入库保管登记簿》签字确认,领取人员的个人信息资料及照片应当留存备案,领取人员不得随意变更,如需要变更,应当报县级联社审批后方可变更。 第十八条 代理网点如需到联社领取实物黄金时,需填制详细的申领单,经网点负责人签字后,由在各县级联社备案的专人领取。 第十九条 代理网点实物黄金入库时,应由领取人(双人)、实物黄金管库员三人同时在《贵金属出入库保管登记簿》签字确认;出库时,应当由代理黄金业务操作员、实物黄金管库员双人同时在《贵金属出入库保管登记簿》签字确认。 第二十条 代理网点的黄金仿真样品金要设专人管理,保证仿真样品金的安全。 第二十一条 每日营业终了,营业网点不得留存实物黄金,实物黄金、相关代理黄金业务印章及凭证,要随同款箱一同接走。 第二十二条 每日业务终了,代理黄金业务操作员与实物黄金管库员现场核对库存,保证账实相符。 第七章 代理网点柜面实物黄金交易 第二十三条 各代理网点销售实物黄金时,由代理黄金业务操作员通过黄金业务委托公司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chngold99999.cc/)网络系统实时点价结算,并逐笔记载交易明细账。 第二十四条 代理黄金业务操作员掌握登录密码,实时点价结算后,应及时退出网络系统操作界面。 第二十五条 黄金代理操作员实时点价结算的货款统一进入代理销售黄金业务核算账户,不得记入他户。 第二十六条 黄金代理操作员实时点价结算后,依据客户购买实物黄金数量填制实物黄金出库单,由营业经理(或网点负责人)审核无误后,递交实物黄金管库员,实物黄金管库员审核无误后予以出库。 第二十七条 各县级联社应不定时对代理黄金业务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交接手续、保管、交易、账务处理、账实相符等。每次检查应有详细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八章 结算与报表 第二十八条 各县级联社代理黄金业务管理部门每日要汇总统计当天的客户数量、实物黄金销售量、销售货款、剩余库存、剩余预付代销保证金,并形成日报表。 第二十九条 各县级联社要将每天的实物黄金销售量、库存、预付代销保证金与黄金业务委托公司进行核对,确保无差错。 第三十条 各县级联社于每月3日前将上月的实物黄金订货量、销售量、客户数量、销售货款、剩余库存、剩余预付代销保证金、代理销售酬金、汇总形成报表上报办事处(市联社),并由办事处(市联社)统一上报省联社。 第三十一条 各县级联社与黄金业务委托公司在月底对账后,黄金业务委托公司于次月5日前分别支付各县级联社上月代理酬金。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管理办法的,按照省联社有关处罚规定处理。 第三十三条 办事处(市联社)、县级联社可依据本办法,结合辖内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省联社备案。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农商行负责解释。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展开阅读全文
咨信网温馨提示: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农商行代理黄金业务管理办法模版.docx



实名认证













自信AI助手
















微信客服
客服QQ
发送邮件
意见反馈



链接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30288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