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煤发电厂贮灰场安全监督管理规定.doc
《燃煤发电厂贮灰场安全监督管理规定.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燃煤发电厂贮灰场安全监督管理规定.doc(5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印发燃煤发电厂贮灰场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电监安全20133号 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集团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燃煤发电厂贮灰场安全监督管理,预防贮灰场安全事故,现将燃煤发电厂贮灰场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印发你们,请依照执行。 1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2013年1月17日燃煤发电厂贮灰场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燃煤发电厂贮灰场安全监督管理,预防贮灰场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力监管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燃煤发电厂贮灰场(以下简称贮灰场)建设、
2、运行、闭库和闭库后的安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贮灰场指筑坝拦截谷口或围地形成的具有一定 容积、主要用以贮存粉煤灰的专用场地,包括灰坝(含灰堤)、场内粉煤灰排放系统、排水系统、排渗系统、喷淋系统、回水泵 站、贮灰场管理站等建(构)筑物和设备设施。第三条 燃煤发电企业(以下简称发电企业)是贮灰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落实安全 生产责任制,保障安全生产投入,明确贮灰场安全管理机构,配 备熟知贮灰场安全知识、具备贮灰场相应专业技能的技术人员。 运行管理单位具体负责贮灰场安全运行管理,应建立健全贮灰场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贮灰场安全巡视检查和日常维护工作, 积
3、极消除缺陷和隐患,确保贮灰场运行安全。 委托他方承担贮灰场运行管理具体工作的,双方应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委托方应负责对被委托方进行管理和指导,不得以包代管。 第四条 贮灰场(含构筑子坝)勘察设计、建设施工、运行维护、安全评估等单位应具备相应能力,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第五条 勘察设计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开展贮灰场勘察 (测)、设计工作,对贮灰场及灰坝稳定性、防排洪能力、安全 设施可靠性、环境保护、坝基适用性等进行充分论证。 安全设施应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 使用,并符合电力安全生产设施有关规定要求。 第六条 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的规
4、定,按照贮灰场设计图纸施工,确保贮灰场工程质量,并做 好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和归档。 贮灰场施工过程中需对设计做局部修改时,应经原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变更。 第七条 发电企业在贮灰场建成投运后一个月内应向所在地电力监管机构进行安全备案,已投运贮灰场应在本规定施行后一 年内进行安全备案。安全备案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贮灰场所在地理位置、面积及下游(或周边)村庄、建筑物、居民等情况; (二)贮灰场建设时间、参建单位以及建设中曾经出现过的重大问题及其处理措施;(三)贮灰场主要技术参数,包括坝轴线位置、坝高、总库容、坝外坡坡比、灰坝结构、筑坝材料、筑坝方式、灰渣堆积量 等;(四)灰坝坝体防渗、排渗及反滤层
5、的设置;(五)防排洪系统的型式、布置及主要技术参数;(六)贮灰场工程设计审批文件、施工质量及竣工验收相关 资料; (七)贮灰场的安全管理机构、专业运行人员和安全管理制度。(八)当地电力监管机构要求备案的其它材料。 第八条 贮灰场发生以下事项变化的,发电企业应及时到电力监管机构办理备案变更: (一)加筑子坝; (二)灰坝筑坝方式; (三)坝轴线位置、贮灰场库容、坝外坡坡比、灰坝坝型、最终堆积标高; (四)灰坝坝体防渗、排渗及反滤层的设置; (五)防排洪系统的型式、布置及主要技术参数;(六)贮灰场闭库。 第九条 运行管理单位应加强贮灰场安全巡查,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保障贮灰场安全。贮灰场存在
6、重大隐患且无法 保证安全的,应停止继续排灰,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控制,并制定相应应急预案。 贮灰场重大隐患治理应坚持专项设计、专项审查、专项施工和专项验收的原则。 第十条 运行管理单位应加强贮灰场运行管理,完善贮灰场排灰方案,优化贮灰场运行方式,依据设计文件控制贮灰场灰水 位、堆灰坡向、预留安全超高等,保持满足安全运行的干滩长度。 第十一条 运行管理单位应保持坝体观测设施齐全、完好,并定期进行坝体位移、坝体沉降、坝体浸润线埋深及其出溢点变 化情况等安全监测。 (一)坝体位移监测。在贮灰场竣工三年内,可以每月监测一次;竣工三年后,一般情况下,每季度监测一次;在汛期及发 生地震等特殊情况下应加强监
7、测。 (二)坝体沉降监测。一般情况下,每季度监测一次;在汛期及发生地震等特殊情况下应加强监测。 (三)浸润线监测。正常情况下,每月测量一次,汛期及发 生地震等特殊情况下,应增加观测次数。根据浸润线监测数据, 应及时绘出坝体浸润线。 (四)地下水位变化监测。地下水位监测应重点监测其变化 幅度及与地表水的联系。系统动态观测时间不少于 1 个水文年, 并每月观测一次,雨季应增加观测次数。(五)蚁穴、兽洞观测。应根据当地气候特点,每年春季、秋季应对大坝蚁穴、兽洞等进行全面检查。 第十二条 发生地震、暴雨、洪水、泥石流或其它可能影响 贮灰场灰坝安全等异常情况时,运行管理单位应加强巡视检查, 并增加监测频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燃煤 发电厂 贮灰场 安全 监督管理 规定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丰****】。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丰****】,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