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普通逻辑复习资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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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逻辑 第一章 引论 1、 逻辑学是研究推理有效性的学问,是研究如何区分正确推理和不正确推理的方法和原理的学问。 2、 推理是思维的基本形式之一。一个完整的判断是由若干概念构成的,其中包括判断的主项、谓项和联项。 3、 思维通常是通过语言来表达,推理通常是通过若干语句来表达的,判断一般是通过语句来表达的,而概念是通 过语词来表达,论证则通过句群来表达。 4、 逻辑学主要研究推理的有效性问题。所谓推理的有效性,指的是推理的形式有效性。 5、 逻辑思想的发源地主要有三个,即古代中国,古印度,古希腊。 第二章 概念 5、 概念是反映思维对象及特有属性或本质属性珠思维形式。概念是思维的起点,是组成判断和推理的基本要 素 6、 概念的内涵就是反映在概念中的对象的特有属性或者本质属性。 7、 概念的外延就是具有概念所反映的特有属性或者本质属性的对象所组成的集合(或者类)。 8、 根据概念外延的大小,可以将概念分为空概念、单独概念和普遍概念。 9、 空概念:外延为空集的概念称为空概念。 10、 单独概念:外延只有一个对象的概念称为单独概念。表达单独概念的语词有二种:一种是专有名词,如拿破仑、长江;一种是摹状词。如世界上最高的山峰。 11、 普遍概念:外延包括一个以上对象的概念称为普遍概念。 12、 依据概念所反映的对象是否集合体,可以将概念分为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 13、 集合概念:所反映的对象是一个集合体的概念称为集合概念。集合概念所反映的集合体,指的是由若干个体组成的统一整体。如西沙群岛、森林,集合体与组成该集合体的个体之间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集合体所具有的性质未必为其中的每一个个体所具有。 14、 非集合概念:所反映的对象不是一个集合体的概念称为非集合概念。“类”概念是非集合概念中的普遍概念,因此这些“类”概念所反映的属性必定为属于这个“类”的一个个体所具有。 15、 判断一个概念是集合概念还是非集合概念,要看这个概念所反映的对象是否集合体。基概念所反映的属性是否为这个概念所涉及的每一个个体所具有。如果这个概念所反映的属性为这个概念所涉及的每一个个体所具有,则是非集合概念。如未必为每一个个体所具有,则是集合概念。如果不能准确区分,则犯“集合体误用”的逻辑错误。 16、 依据概念所反映的是个体、性质还是关系可以将概念分为个体概念(对象是一个个体。如仙后座)、性质 概念(反映的是个体的性质,包括颜色、状态等,如红、绿、落)、关系概念(反映个体与个体之间的关系。如重于、在。。之间、喜爱、尊敬)。 17、 依据概念所反映的对象是否具有某种属性,可以将概念分为正概念(具有某种属性)和负概念(不具有某 种属性,一般都带有否定词,如不、非、无等)。负概念总是相对于特定范围而言的。 18、 对于A、B二个概念,其外延之间可能存在五种关系:同一关系、真包含关系、真包含于关系、交叉关系和 全异关系。欧拉图: 20、 概念内涵与外延之间的反变关系:内涵越多,则它的外延越小;内涵越少,则外延越大。反之亦然。反变 关系只存在于具有属种关系(真包含关系)或种属关系(真包含于关系)的概念之间。 21、 概念的限制是通过概念的内涵、缩小概念的外延来明确概念的一种逻辑方式。基本方法是由属概念增加内 涵过渡到相就的种概念。有二种方法:一是给属概念增加限定词的方法(如精神限定为“国际主义的精神”),一种是外延罗大的属概念直接过渡到外延较小的种概念的方法(如由水果到坚果再到白果)。对属概念进行限制,其极端是单独概念,当对单独概念再加内涵时,一般并不能减少该概念的外延。 “限制不当” 22、 概念的概括是通过减少概念的内涵、扩大概念的外延来明确概念的一种方法。基本方法是由种概念减少内 涵过渡到相应的属概念。一是给种概念减少限定词(如将东方古代哲学概括到“哲学”);一种是由外延较小的种概念直接过渡到外延较大的属概念(如心理学到社会科学)。对种概念进行概括,其极端是最一般的普遍概念。当对最一般的普遍概念再减少内涵时,一般并不能增加该概念的外延。 “概括不当” 23、 定义就是以确切、简明的语句提示概念的内涵或者外延的逻辑方法。 24、 定义由被定义项、定义项和定义联项三部分组成。 DS就是DP 其中DS是被定义项,DP表示定义项 25、 定义的方法:一、属种加差 先找出相邻近的属概念,再找出与其它种概念之间的差别,再用定义项联 结。被定义概念=种差+邻近的属概念 二、同义定义 同一概念的不同语语来明确 三、示例定义 列举出外延中具有代表性的一些对象来明确。 四、枚举定义 列举出全部外延来明确,哪适用于概念的外延只是少数的、有限个对象的情况 五、递归定义 26、 依据明确概念角度的不同,可分为内涵定义、外延定义以及内涵与外延相结合的复合定义。 27、 依据是直接明确概念还是通过明确表达概念的语词的意义来间接明确概念,定义可分为实质定义、语词定 义(加以解释说明的为说明的语词定义;规定其意义的为规定的语词定义)。 28、 依据所反映的属性的不同中,实质定义可分为性质定义、功用定义、发生定义、关系定义等。 29、 定义的规则:一、定义项和被定义项的外延必须是同一关系。“定义过窄、过宽、交叉、全异” 二、 定义项不能直接或间接包含被定义项。“同语反复、循环定义” 三、定义项中不能包含含混的概念或语词,一般不能使用比喻。“定义含混、以比喻代定义” 四、定义项一般不应包含负概念。 30、 划分是通过把一个概念所反映的对象分为若干个小类来揭示这个概念的外延的逻辑方法。通常是把一个属 概念分为若干个种概念。划分包括三要素:划分的母项(被划分的概念)、子项(划分后得到的种概念)和标准。 31、 划分的种类:按划分次数:一次划分和连续划分。 按子项数目:二分法和多分法。 32、 划分的规则:一、划分后的各子项的外延之和必须与母项的外延相等 “划分不全、多出子项” 二、每次划分必须按照同一标准进行。 “划分标准不统一” 三、划分所得的各子项应当互不相容。 “子项相容” 第三章 简单判断 33、 判断是对思维对象有所断定的思维形式。判断的二个基本特征:判断都有所断定,判断都有真假。 34、 判定一个语句是否是表达判断,标准有二条:1、是否有所断定;2、是否有真假。 35、 表达判断的语句称为命题,命题的逻辑形式称为命题形式。命题的逻辑形式指的是与命题具体内容相对的 形式结构。 36、 判断的种类:1、简单判断和复合判断;2、性质判断和关系判断;3、模态判断和非模态判断。模态词指 的是描摹事物状态的词,如“可能、必然、曾经、永远”。 37、 性质判断由主项、谓项、联项和量项四部分构成。S是主项,P是谓项。 38、 性质判断按质分:肯定判断(S是P)和否定判断(S不是P); 39、 性质判断按量分:单称判断(这个S是(不是)P)、全称判断(所有S都是(不是)P)和特称判断(有的S是 (不是)P)。 40、 性质判断按质量结合分:单称肯定判断(这个S是P) 单称否定判断(这个S不是P) 全称肯定判断(所有S是P) SAP A判断 全称否定判断(所有S不是P) SEP E判断 41、 同素材的性质判断指的是主项、谓项均相同的判断。 对当关系: A 反对关系 E 1、矛盾关系: 不能同真,不能同假。 2、反对关系: 不能同真,可以同假。 3、下反对关系:不能同假,可以同真。 I 下反对关系 O 4、差等关系:全称真,特称真;特称假,全称假。 42、 性质判断主、谓项的周延性:如主(谓)项的全部外延都得到了断定,则该主(谓)项是周延的,否则不周延。 一、 全称判断A、E的主项是周延的。 二、 特称判断I、O的主项是不周延的。 三、 肯定判断A、I的谓项是不周延的。 四、 否定判断E、O的谓项是周延的。 43、 关系判断由关系者项(主项)、关系项(谓项)和量项(数量或范围)三部分组成。 二元关系判断:R(a、b) 或aRb;三元关系判断:R(a、b、c) 44、关系的性质:自返(自返、非自返、禁自返关系)、对称(对称、非对称、禁对称关系)、传递(传递、非传递、禁传递关系)。 45、 自返:对特定论域中的任一对象x,都有R(x,y)成立,那么关系R为该论域上的自返关系。 非自返:在特定论域中,存在对象x,R(x,y)不成立,那么关系R为非自返关系。 禁自返:对特定论域中的任一对象x,R(x,y)都不成立,那么关系R为该论域上的禁自返关系。 46、对称:对特定论域中的任一对象x和任一对象 y,若R(x,y)成立,则R(y ,x)一定成立,那么关系R 为该论域上的对称关系。 非对称:在特定论域中,存在对象x和y, R(x,y)成立,但是R(y ,x)不成立,那么关系R为该论域上的非对称关系。 禁对称:对特定论域中的任一对象x和任一对象 y,若R(x,y)成立,则R(y ,x)一定不成立,那么关系R为该论域上的禁对称关系。 47、 传递:对特定论域中的任一对象x、任一对象 y和任一对象z,若R(x,y)和R(y ,x)成立,则R(x ,z)一定成立,那么关系R为该论域上的传递关系。 非传递:在特定论域中,存在对象x、y和z,R(x,y)和R(y ,x)成立,但R(x ,z)不成立,那么关系R为该论域上的非传递关系。 禁传递:对特定论域中的任一对象x、任一对象 y和任一对象z,若R(x,y)和R(y ,x)成立,则R(x ,z)一定不成立,那么关系R为该论域上的禁传递关系。 第四章 复合判断 48、 联言判断:p并且q;p∧q;p合取q。“并且,而,不但。。。而且,即。。又,不仅。。还,虽然。。但是” 只有p、q都真时,p∧q才真,其余都为假。 49、 选言判断: 相容选言判断:p或者q;p∨q;p析取q。“或许,可能。。。可能。” 只有p、q都假时,p∨q才假。其余情况下均为真. 不相容选言判断:要么p,要么q;p∨q;p不相容析取q。“可能。。可能。。二者不可兼得,二者择其一” 只有p、q值不同时,p∨q才真,其余均为假。 50、 假言判断(条件判断): 充分条件假言判断:如果p,那么q;p→q;p蕴涵q。“如果。。则,。。就。。,若。。则。。,则“ p真q假时,p→q才假。其余情况下均为真. 必要条件假言判断:只有p,才q;p←q;p逆蕴涵q。“若非。。哪得,没有。。没有。。,除非。。不。。” P假q真时,p→q才假。其余情况下均为真. 充分必要条件假言判断: p当且仅当q;p←→q;p等值q。“如果。。那么,并且只有。。才” 只有p、q值同等时,p∨q才真,其余均为假。 51、 负判断,就是否定某个判断的判断。又叫判断的否定判断,简称判断的否定。 并非p;┑p;非p。“并非,不是,这不是事实” 52、 简单判断的负判断 ┑(这个S是P)=这个S是P; ┑(这个S是P)=这个S是P ┑SAP=SOP ┑ SEP=SIP ┑SIP=SEP ┑SOP=SAP 53、 复合判断的负判断: ┑(p∧q)= ┑p∨┑q ┑(p∨q)= ┑p∧┑q ┑(q∨p)= (p∧q) ∨(┑p∧┑q) ┑(p→q)= p∧┑q ┑(p←q)= ┑p∧q ┑(p←→q)=( p∧┑q) ∨(┑p∧q) ┑(┑p)= p 54、 模态判断:必然肯定判断,必然否定判断,或然肯定判断,或然否定判断。 必然肯定判断:必然p;□p。 必然否定判断:必然并非p;□┑p。 或然肯定判断:可能p;◇p。 或然否定判断:可能并非p;◇┑p。 55、 模太判断之间的真假关系: ┑□p=◇┑p; ┑□┑p=◇p; ┑◇p=□┑p; ┑◇┑p=□p 第五章 逻辑基本规律 1、 逻辑基本规律主要有三条: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 2、 同一律:A是A,或p→p。(A表示任一概念,p表示任一概念)。保持其自身的同一性。 违反:混淆概念,偷换概念,转移论题,偷换论题。 主旨是保持思想的确定性。 3、 矛盾律:A不是非A,或┐(p∧┐p)。保持思想的一致性。不能同真,必有一假。 违反:自相矛盾。 主旨是保持思想的一致性。 4、 排中律:A或者非A,p∨┐p.不能都假,必有一真。 违反:模棱两可 主旨是保持思想的明确性。 第六章 演绎推理(一):基于词项的推理 5、 推理种类:同类推理(演绎推理、归纳推理)、异类推理(类比推理);必然性推理、或然性推理;直接推理(前 提只有一个判断)、间接推理(前提含有二个或二个以上的判断的);模态推理(前提或结论中包含模态词)、非模态推理(均不含模态判断)。 6、 由特例到一般的推理为归纳推理,否则称为演绎推理。 7、 前提真则结论一定真的推理为必然性推理;前提真而结论仅仅可能真的推理为或然性推理。 8、 推理的有效性指的是推理形式的有效性。推理形式有效的指的是:假设前提真,则其结论一定是真的。 9、 基于对当关系的直接推理: 一、矛盾关系:SAP├┐SOP;SEP├┐SIP;SIP├┐SEP;SOP├┐SAP; ┐SAP├SOP; ┐SEP├SIP; ┐SIP├SEP; ┐SOP├SAP; 二、反对关系:SAP├┐SEP;SEP├┐SAP 三、下反对关系:┐SIP├SOP; ┐SOP├SIP 四、差等关系:SAP├SIP;SEP├SOP; ┐SIP├┐SAP; ┐SOP├┐SEP 10、 换质法:通过改变前提的质和谓项而得出结论的直接推理。 规则:1、结论和前提不同质,即前提否定,则结论是否定的;前提否定,则结论肯定。 2、结论的主项和前提相同,结论的谓项是前提谓项的矛盾概念。 SAP├SEˉP;SEP├SAˉP;SIP├SOˉP;SOP├SIˉP 11、 换位法:能过交换前提中主、谓项的位置从而得出结论的直接推理。 规则:1、结论和前提的质相同,即前提是肯定的,结论也是肯定的;前提是否定的,结论也是否定的。 2、结论的主项和谓项,分别是前提的谓项和主项。 3、前提中不周延的项,到结论中也不得周延。 4、O判断不能换位 SAP├PIS;SEP├PES;SIP├PIS 12、 换质法与换位法的综合应用: 先换位(换位质推理):SAP├PIS├PO-S SEP├PES├PA-S├-SIP├-SO-P SIP├PIS├PO-S 先换质(换质位推理):SAP├SE-P├-PES├-PA-S├-SI-P├-SOP SEP├SA-P├-PIS├-PO-S SOP├SI-P├-PIS├-PO-S 13、 三段论是由二个包含着一个共同项的性质判断推出一个新的性质判断的推理。前提和结论中的主项和谓项 统称为项。只有三个项,每个项各出现二次。在前提中出现二次的项为中项M,结论的主项称为小项S,结论的谓项称为大项P。包含大项的前提是大前提,包含小项的前提是小前提。 14、 三段论的一般规则:1、有且只有三个不同的项 。 2、中项至少要周延二次。 3、在前提中不周延的项,到结论中也不得周延。 4、两个否定前提推不出结论。 5、如果前提有一否定,则结论否定;如果结论否定,则前提有一否定。 6、两个特称前提推不出结论。 7、如果两个前提中有一个是特称的,则结论也是特称的。 1-3关于主、谓项,4-7关于联项和量项,4、5关于否定的,6、7关于特称的。 15、 三段论的格: 16、 关系推理:是前提中至少有一个是关系判断的推理。分为:纯关系判断(对称关系推理、禁对称关系推理、 传递关系推理、禁传递关系推理)和混合关系判断。 17、 对称关系推理:aRb, 禁对称关系推理:aRb, 所以,bRa。 所以,b-Ra。 传递关系推理:aRb, 禁传递关系推理:aRb, bRc, bRc, 所以,aRc 所以,a-Rc 18、 混合关系推理:所有a与b有关系R,c是a,所以,c与b有关系R。 规则:1、中项在前提中至少要周延一次; 2、在前提中不周延的项在结论中不得周延; 3、前提中的性质判断必须是肯定的; 4、如果前提中的关系判断是肯定的,则结论中的关系判断也应是肯定的,如前是否定的,则结论也是否定的。 5、如果关系不是对称的,则在前提中关系者的前项(或后项)在结论中也应作为关系者的前项(或后项) 第七章 演绎推理(二)基于命题的推理 19、 联言推理是前提或者结论是联言判断的推理。有分解式和合成式。 20、 分解式:p并且q, 或 p并且q, 合成式:p, 所以,p。 所以,q。 q, p∧q├p; p∧q├q 所以,p并且q。 p,q ├p∧q 21、 永真式:将前提和结论用“蕴涵”(→)联结起来,真值表中每一行都是真的,则该推是有效的。 22、 选言推理:相容选言推理、不相容选言推理 23、 相容选言推理:否定肯定式、析取引入式。 规则:1、否定一部分选言支,就要肯定另一部分选言支。 2、肯定一部分选言支,可以推出包含该选言支的任一选言判断。 3、肯定一部分选言支,不能否定另一部分选言支。 否定肯定式: 析取引入式: 24、 不相容选言推理:否定肯定式、肯定否定式。 规则:1、否定一部分选言支,就要肯定另一部分选言支。 2、肯定一部分选言支,就要否定另一部分选言支。 否定肯定式: 肯定否定式: 25、 假言推理:充分条件假言推理、必要条件假言推理、充分必要条件假言推理。 26、 充分条件假言推理:肯定前件式、否定后件式 规则:1、肯定前件就要肯定后件; 2、 否定后件就要否定前件; 3、否定前件不能否定后件; 4、肯定后件不能肯定后件。 肯定前件式: 否定后件式: 27、 必要条件假言推理:否定前件式、肯定后件式 规则:1、否定前件就要否定后件; 2、 肯定后件就要肯定前件; 3、肯定前件不能肯定后件; 4、 否定后件不能否定前件。 否定前件式: 肯定后件式: 28、 充分必要条件假言推理:肯定前件式、否定前件式、肯定后件式、否定后件式。 规则:1、肯定前件就要肯定后件; 2、否定前件就要否定后件; 3、肯定后件就要肯定前件; 4、否定后件就要否定前件。 肯定前件式: 否定前件式: 肯定后件式: 否定后件式: 29、 二难推理:以二个充分条件假言判断和一个选言判断为前提,根据充分条件假言判断和选言判断的逻辑性 质得出结论的推理。 特点:由选言判断肯定两个充分条件假言判断的前件,结论就肯定二个充分条件假言判断的后件; 由选言判断否定两个充分条件何言判断的后件,结论就否定两个充分条件假言判断的前件。 形式:简单构成式、简单破坏式、复杂构成式、复杂破坏式。 30、 简单构成式:前提中选言判断肯定假言判断的不同前件,结论肯定相同后件。 31、 简单破坏式:前提中选言判断否定假言判断的不同后件,结论否定相同前件。 32、 复杂构成式:前提中选言判断肯定假言判断的不同前件,结论肯定不同后件。 33、 复杂破坏式:前提中选言判断否定假言判断的不同后件,结论否定不同前件。 34、 破斥二难推理的方法: 得出正确结论的二难推理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前提中的假言判断必须是充分条件假言判断; 2、前提中的选言判断,其选言支应该是穷尽的; 3、推理规程要符合充分条件假言推理和选言推理的规则。 前二个条件要求的是前提真实,第三个条件要求的是推理有效。不符合上述条件就可能是错误的,破斥二难推理就是指出一个结论错误的二难推理违反上述条件的情况。还有就是仿效对方的二难推理构造一个结论相反的二难推理,来证明对方的不成方。 35、 假言易位 36、 蕴析律:就是蕴涵和析取之间相互转换的规律。 37、 假言连锁: 充分条件假言连锁: 必要条件假言连锁: 充分必要条件假言连锁: 38、 反三段论: 39、 反证法:先假设p不成立,由此推出矛盾的结果,从而得出p成立。 40、 归谬法:先假设p成立,由此推出矛盾的结果,从而得出p不成。 41、 模态推理:以模态判断为前提或结论的推理。 42、 基于矛盾关系的模态推理: 43、 基于反对关系的模态推理: 44、 基于下反对关系的模态推理: 45、 基于差等关系的推理: 46、 根据模态判断与性质判断之间的关系进行的模态推理: 47、 根据包含复合判断的模态判断之间等值关系进行的模态推理。(符号“ ” 表示p和q可以互推) 第八章 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 48、 归纳推理是根据一类事物中若干对象具有某种属性推出该类事物的所有对象都具有该属性的推理。 49、 完全归纳推理:1、每个前提都是正确的。2、必须穷尽该类事物的全部对象。 前提真,则结论真。 是一种必然性推理。 50、 不完全归纳推理:前提真,结论可能真。是一种或然性推理。包括:简单枚举法、科学归纳法。 51、 简单枚举法: 注意:1、每个前提都要是正确的,因为简单枚举法遇到一个反例,结论就不正确了。 2、考察的对象数量要尽可能多。 3、考察的对象范围要尽可能广,所涉及的对象之间差异要尽可能大。 52、 科学归纳法:根据一类事物中部分对象具有某种属性,并且该部分对象与该属性之间具有因果联系,从而 推出该类所有对象都具有该属性。 53、 探求因果联系的逻辑方法:穆勒五法:求同法、求异法、求同求异并用法、共变法、剩余法。 54、 求同法也叫契合法。形式是: 注意:1、要仔细研究在各种场合除了已发现的共同情况外,是否还有其他共同情况。只有将尽可能多的共同 情况考虑进去,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持结论的正确性。 2、要注意从尽可能多的角度进行比较。 55、 求异法也叫差异法。 形式是: 注意:1、要仔细研究在两种不同场合的有无其它差异情况。 2、要注意在两种不同场合中存在的唯一不同的情况是被研究现象的整个 原因,还是被研究对象的部 分原因。 56、 求同求异并用法:在正事例组中,只有一个共同的情况,在负事例组中,没有这个共同的情况,则这个 情况与被研究现象之间有因果关系。 注意:1、正事例组与负事例组的组成场合愈多,结论的可靠程度就愈高。 2、对于负事例组的各个场合,应选择与正事例组相应场合较为相似的来进行比较。情况愈相似,结 论的可靠程度就愈高。 57、 共变法:在被研究对象发生变化的各个场合中,只有一种情况是与之相应变化的,那么这个唯一变化的 情况就与被研究对象之间有因果关系。 形式是: 在具体考察现象间的共变关系时,要区分三种情况:同向共变(如加热与温度)、逆向共变(如压力与 体积)、复合共变(限度) 注意:1、要注意与被研究现象发生共变的情况是不是唯一的。如果不是唯一,结论可能是假的。 2、要注意对象与情况间的共变关系,常常是在一定的范围与限度内,超出了,关系可能消失。 3、注意对象与情况间的共变关系是不可逆的单向作用,还是可逆的双向作用。 58、 剩余法: 59、类比推理:根据二个(或二类)对象在某些属性上相同或相似,推出它们在另一些属性上也相同或相似的 推理。错误:“机械类比” 59、 注意:1、类比对象之间相同的属性越多,则结论的可靠程度就越高。 60、 2、类比对象之间已知的相同属性与未知的类推属性其联系愈密切,则结论的可靠程度就愈高。 第九章 论证 60、 论证就是用若干已知为真的判断确定另一个判断的真实性的思维过程。由论题、论据和论证方式组成。 61、 论证的种类:根据使用的推理形式的不同,分为演绎论证、归纳论证、类比论证;根据论证方法的不同, 61、 分为直接论证、间接论证(反证法、选言证法)。 62、 反证法的论证过程可表示为: 64、 论证的规则: 1、论题必须明确; “论题模糊” 2、论题必须保持同一; “转移论题” 3、 论据必须真实; “论据虚假、预期理由” 4、论据的真实性不能依靠论题来证明; “循环论证” 5、从论据应能推出论题; “推不出”。 65、 推不出的表现形式:1、论据和论题不想干(如文字狱)2、论据不足。3、以人为据。4、违反推理规则。 66、 反驳就是用若干已知为真的判断确定另一个判断的虚假性或确定对某一判断的论证不能成立的思维过程。 包括:反驳一个判断和反驳一个论证二种形式。 67、 反驳一个判断的方法:反驳可分为演绎反驳、归纳反驳和类比反驳或分为直接反驳和间接反驳。 68、 归缪法是直接反驳中常用的。为了反驳某个判断,先假定它是真的,然后同它推出荒谬的结论,最后根据 充分条件假言推理的否定后件式,得出该判断是假的。 归缪法的反驳过程可表示为: 69、 间接反驳的过程可表示为: 70、 反驳论证的途径:1、反驳论题;2、反驳论据;3、反驳论证方式。-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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