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灾害应急专项预案.doc
《气象灾害应急专项预案.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气象灾害应急专项预案.doc(24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气象灾难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则 4 1.1 编制目标 4 1.2 编制依据 4 1.3 适用范围 4 1.4 工作标准 4 2 组织体系 5 2.1 省级应急指挥机制 5 2.2 省以下应急指挥机制 6 2.3 工作制度 6 3 监测预警 6 3.1 监测预报 7 3.2 预警信息公布 7 3.3 预警准备 9 3.4 预警知识宣传教育 9 4 应急处理 9 4.1 信息汇报 9 4.2 响应开启 9 4.3 分灾种响应 10 4.4 现场处理 15 4.5 社会力量动员和参与 15 4.6 信息公布 16 4.7 应急终止或解除 16 5 恢复和重建 17 5.1 制订计划和组织实施 17 5.2 调查评定 17 5.3 征用赔偿 17 5.4 灾难保险 18 6 应急保障 18 7 预案管理 19 8 附则 19 8.1 气象灾难预警标准 19 8.2 名词术语 24 1 总则 1.1 编制目标 建立健全气象灾难应急响应机制,提升气象灾难防范、处理能力,最大程度地减轻或避免气象灾难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国气象法》、《中国防洪法》、《气象灾难防御条例》、《自然灾难救助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气象灾难应急预案》和《安徽省气象灾难防御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订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适用于本省范围内暴雨、台风、暴雪、干旱、寒潮、霜冻、冰冻、低温、高温、大风、雷电、冰雹、大雾、霾等气象灾难防范和应对。 因气象原因引发水旱灾难、地质灾难、森林火灾等其它灾难处理适用相关应急预案要求。 1.4 工作标准 以人为本、降低危害。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和应急处理工作出发点,全方面加强应对气象灾难体系建设,最大程度降低灾难损失。 预防为主、科学高效。实施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方法相结合,提升气象灾难监测预警能力和防御标准。充足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提升应急处理能力。 部门联动、协调有序。各地、各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职责,加强地域、部门间信息沟通,实现资源共享,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共同做好气象灾难防范应对工作。 分级管理、属地为主。依据气象灾难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害和影响程度,对气象灾难实施分级管理。灾难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难应急处理工作。 2 组织体系 2.1省级应急指挥机制 发生跨市级行政区域或大范围气象灾难,并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时,由省政府决定开启对应省级应急指挥机制,统一领导和指挥气象灾难及其次生、衍生灾难应急处理工作: ——气象灾难监测、预报、预警等工作,由省气象局负责实施,依据灾难性天气发生发展情况,立即预报预警并通报相关部门和单位。 ——气象灾难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由省减灾救灾委员会组织实施。 ——台风、暴雨引发江河洪水、山洪、渍涝等洪涝灾难及因为连续少雨造成干旱灾难,由省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指挥应对工作。 ——暴雪、冰冻、低温灾难,由省抗雪防冻救灾指挥部负责指挥应对工作。 ——寒潮、霜冻、高温、大风、雷电、冰雹、大雾、霾等灾难,由省政府视情开启对应应急指挥机制或明确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处理。 2.2 省以下应急指挥机制 对上述多种气象灾难,相关市、县(市、区,下同)人民政府要先期开启或建立对应应急指挥机制,开启对应等级应急响应,组织做好应对处理工作。省相关部门进行指导。 2.3 工作制度 实施气象灾难综合研判工作制度。气象部门依据气象灾难监测信息,分析汇总气象灾难监测预报和相关灾情、险情信息,判定预估气象灾难可能影响程度及未来发展态势,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相关应对处理提议。 建立气象灾难应对部门联动制度。气象部门和公安、民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城镇建设、交通运输、农业、林业、水利、卫生、安全监管、海事、通信、电力、铁路、民航等部门和单位建立协调联动工作制度,在发生或可能发生气象灾难时,各组员单位加强信息互通,对气象灾难及其次生、衍生灾难程度和范围进行分析会商,加强配合协作,共同做好应急准备和防范处理工作。 健全气象灾难防御部门联络员会议制度。气象部门立即公布气象灾难预警信息,听取各组员单位对气象灾难预警预报服务需求,做好气象应急保障服务。 3 监测预警 3.1 监测预报 3.1.1 监测预报体系建设 气象、水利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加紧新一代天气雷达系统、水文监测预报系统、应急移动气象灾难监测系统等建设,优化气象加密观察站网,提升对气象灾难及其次生、衍生灾难综合监测能力。加强对灾难性天气事件会商分析,做好灾难性、关键性、转折性重大天气过程预报和趋势估计。 3.1.2 信息共享 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公布平台建设,气象部门立即公布气象灾难监测预报信息,并和相关气象灾难应对协调联动部门实现灾情、险情信息实时共享。 3.1.3 灾难普查 在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和指导下,气象部门建立以乡镇、小区(村)为基础气象灾难调查搜集网络,建立重大气象灾难信息综合搜集评定系统,组织气象灾难普查、风险评定和风险区划工作,编制气象灾难防御计划。 3.2 预警信息公布 3.2.1 公布制度 气象灾难预警信息公布遵照“归口管理、统一公布、快速传输”标准,由气象部门负责制作并按预警等级分级公布,其它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制作和向社会公布气象灾难预警信息。 3.2.2 公布内容 依据各类气象灾难发展态势,气象部门综合预估分析确定预警等级。预警等级分为Ⅰ级(尤其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通常),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Ⅰ级为最高等级。具体分级标准见附录。 气象灾难预警信息内容包含气象灾难类别、预警等级、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方法和公布机关等。 3.2.3 公布路径 建立和完善多个手段互补信息公布系统,公布气象灾难预警信息。同时,经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器、有线广播等媒体和其它传输手段立即向社会公众公布气象灾难预警信息。包含可能引发次生、衍生灾难预警信息经过相关信息共享平台向相关部门公布。 各级政府应结合实际,加强气象灾难预警信息传输设施建设。要在学校、机场、港口、车站、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关键道路和易受气象灾难影响桥梁、涵洞、弯道、坡路等关键路段建立起通畅、有效预警信息公布和传输渠道,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和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该采取有针对性公告方法。 公布Ⅰ级、Ⅱ级预警后,广播、电视、报纸等公共媒体和电信运行企业应采取有效方法,加大预警信息播出频次,扩大发送范围。农村地域应充足发挥乡镇综合信息服务站和信息员作用,立即向农民群众传输气象灾难预警信息。 3.3 预警准备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研究气象灾难预报预警信息,亲密关注天气改变及灾难发展趋势,依法依规立即采取方法,开展必需处理工作。预警等级达成要求标准后,相关责任人员应立即上岗到位,组织力量深入分析、评定可能造成影响和危害,尤其是对当地域、本部门风险隐患影响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防控方法,落实抢险队伍和物资,做好开启应急响应各项准备工作。 3.4 预警知识宣传教育 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做好气象灾难预警信息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增强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意识,提升自救互救能力。 4 应急处理 4.1 信息汇报 相关部门按职责搜集和提供气象灾难发生、发展、损失和防御等情况,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汇报,并和相关部门实施信息共享。各地、各部门要根据相关要求逐层向上汇报;尤其重大、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可直接向省政府汇报。 4.2 响应开启 气象部门公布预警后,灾难发生地人民政府和相关应急指挥机构依据气象灾难影响程度和范围及其引发次生、衍生灾难类别,结合实际情况,采取防范应对方法,开启对应应急预案和响应等级。 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难且分别公布不一样预警等级时,根据最高预警等级灾种开启应急响应。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难且均未达成预警标准但可能或已经造成损失和影响时,依据不一样程度损失和影响在综合评定基础上开启对应等级应急响应。 4.3 分灾种响应 气象部门公布预警后,灾难发生地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单位应加强值班,亲密监视灾情,针对不一样气象灾难种类及其影响程度采取应急响应方法和行动。新闻媒体按要求随时播报气象灾难预警信息及应急防范处理方法。 4.3.1 暴雨、台风、大风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立即公布暴雨、台风、大风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南,适时增加预报公布频次;了解暴雨、台风、大风影响,进行综合分析评定。 水利部门组织开展水利工程调度、巡护、查险、抢险等,各级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危险地带和居住在危房内居民转移工作。 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并提供基础生活救助。 教育部门依据防御指南、提醒,通知幼稚园、托儿所、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做好停课准备,避免在暴雨、台风、大风严重影响时段上学放学。 住房城镇建设部门做好城市内涝排水和公共服务设施防风工作,通知高空等户外建筑施工作业单位做好防风准备。 卫生部门采取方法,开展各项医疗救治和救灾防病工作。 电力部门加强设施检验和电网运行监控,立即排查消除危及电网安全运行各类隐患。 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对积水道路实施交通引导,必需时由公安部门实施交通管制。交通运输部门、本省长江段海事部门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加固港口、码头相关设施,督促船舶到安全场所避风;通知水上、水下等户外作业单位做好防风准备,必需时停止作业。 民航部门组织对机场供水、供电、通信等关键设施设备采取防护、加固等方法,立即做好航空器转场和系留设置和旅客抚慰安置工作。 农业部门针对农业生产,落实防御方法,组织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灾难发生后,民政、防汛抗旱、气象等部门根据相关要求进行灾情调查、搜集、分析和评定工作。 4.3.2 暴雪、低温、冰冻、寒潮、霜冻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立即公布雪灾、低温、大风降温、道路结冰等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南,适时增加预报公布频次。 公安部门加强交通秩序维护,注意指挥、疏导行驶车辆;必需时对易发生交通事故结冰路段实施交通管制。 交通运输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依据积雪情况立即组织力量或采取方法做好管理养护职责范围内道路清扫和积雪融化工作。 电力部门加强电力调度及相关方法落实,加强电力设备巡视维护,立即排查清除危及电网安全运行各类隐患,做好电力设施应急处理工作。 民航部门依据气象预警适时做好机场场道除冰扫雪和航空器除冰等工作,在确保安全基础上立即恢复机场正常运行状态,同时做好航班计划调整和旅客抚慰安置工作,必需时按程序关闭机场。 住房城镇建设等部门指导和组织市政、供水、供暖、供气、园林绿化、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行业落实防冻方法,确保城市关键道路和桥梁通畅和公用行业稳定运行。住房城镇建设部门加强危房检验,会同相关部门立即动员或组织撤离可能因雪压坍毁房屋内人员。 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要加强协调,做好煤、电、运调度。 商务部门做好成品油调度和粮、油、肉、蛋、菜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供给,保障群众正常生产生活。 卫生部门采取方法,组织做好伤员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病工作。 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并为受灾群众和公路、铁路等滞留人员提供基础生活救助。 农业部门组织对农作物、畜牧业、水产养殖采取必需防护方法,做好牲畜、家禽、水生动物等防寒保暖工作。 灾难发生后,民政、气象等部门根据要求进行灾情调查、搜集、分析和评定工作。 4.3.3 干旱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立即公布干旱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南,适时增加预报公布频次;了解干旱影响,开展综合分析;适时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减轻干旱影响。 农业部门指导农业、畜牧、水产养殖生产单位采取管理和技术方法,减轻干旱影响。 水利部门加强旱情、墒情监测分析,合理调度水源,组织实施抗旱减灾等工作。 住房城镇建设、水利等部门要采取对应方法,优先保障群众生活生产用水。 卫生部门采取方法,防范应对旱灾造成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问题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民政部门采取应急方法,对因旱缺水缺粮群众提供基础生活救助。 灾难发生后,民政、农业、气象等部门根据要求进行灾情调查、搜集、分析和评定工作。 4.3.4 高温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立即公布高温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南,适时增加预报公布频次;了解高温影响,开展综合分析评定。 经济和信息化、商务部门做好煤、电、油、运调度,保障群众正常生产生活。 电力部门加强高温期间电力调度,落实保障方法,确保居民和关键电力用户用电,依据高温期间电力安全生产情况,根据政府同意拉限电序位表,制订拉闸限电方案并在必需时实施;加强电力设备巡视检验,立即排查和消除设备故障。 水利部门做好用水安排,协调上下游水源,优先保障群众生活生产水源需求和安全。 卫生部门采取方法主动应对可能出现高温中暑、食物中毒事件。 教育部门采取方法,指导学校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件发生。 住房城镇建设部门指导建筑施工单位做好户外作业职员防暑降温工作。 安全生产监管、交通运输部门指导危化品生产、运输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农业部门指导紧急预防高温对种植业和畜牧、水产养殖业影响。 4.3.5 雷电、冰雹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立即公布雷电、冰雹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南,适时增加预报公布频次;灾难发生后,相关技术人员立即赶赴现场,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灾情应急处理、分析评定工作。 住房城镇建设部门提醒、督促施工单位必需时暂停户外作业。 卫生部门采取方法,保障医疗卫生服务正常开展,并组织做好伤员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病工作。 电力部门加强电力设施检验和电网运行监控,立即排除故障和险情。 民航部门做好雷电防护,保障运行安全,做好运行计划调整和旅客抚慰安置工作。 农业部门针对农业生产落实防御方法,组织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4.3.6 大雾(霾)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立即公布大雾(霾)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南,适时增加预报公布频次;对大雾影响,要适时开展综合分析。 公安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对大雾天气行车协调指挥和管制疏导,确保高速公路和国、省道路交通安全。 交通运输部门、本省长江段海事部门加强水上船舶航行安全监管。 电力部门加强电网运行监控,采取方法尽可能避免发生设备污闪故障,立即消除或减轻因设备污闪造成影响。 农业部门加强对捕捞渔船雾天作业管理。 民航部门依据气象预警提前对运行安全和计划调整做好安排,立即公布航班延误信息,同时做好旅客抚慰安置工作。 4.4 现场处理 气象灾难现场应急处理由灾难发生地人民政府或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各部门按职责参与应急处理工作,包含组织营救、伤员救治、疏散撤离和妥善安置受到灾难威胁人员,立即上报灾情和人员伤亡情况,协调各级各类应抢救援队伍救援任务,查明并立即组织力量消除次生、衍生灾难,组织抢修交通、电力等基础设施,接收分配援助物资等。 4.5 社会力量动员和参与 气象灾难发生地各级人民政府或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可依据气象灾难事件性质、危害程度和范围,广泛动员调动社会力量主动参与气象灾难突发事件处理,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和调动车辆、物资、人员等。 气象灾难事件发生后,灾区各级人民政府或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各方面救援力量快速抢救人员,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互救;邻近市、县人民政府依据灾情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对灾区提供救助。 激励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包含国际组织)根据《中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捐赠和援助。审计、监察部门对捐赠资金和物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6 信息公布 公布气象灾难信息应立即、正确、客观、全方面,灾情公布由民政、气象、防汛抗旱、国土资源、农业等部门按要求办理。 信息公布形式关键包含权威公布、提供新闻稿、组织报道、接收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公布会等。 信息公布内容关键包含气象灾难种类及其次生、衍生灾难监测和预警,因灾伤亡人员、经济损失、救援情况等。 4.7 应急终止或解除 气象灾难得到有效处理后,经评定短期内灾难影响不再扩大或已减轻,气象部门公布灾难预警等级降低或解除预警,开启应急响应机构或部门降低应急响应等级或终止响应。省级应急指挥机构终止响应须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 5 恢复和重建 5.1 制订计划和组织实施 受灾地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制订恢复重建计划,立即组织修复受损公益设施及交通运输、水利、电力、通信、供排水、供气、输油、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使受灾地域早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发生尤其重大、重大灾难超出重灾区市级人民政府恢复重建能力,省政府组织制订恢复重建计划,出台相关扶持优惠政策,给对应资金支持,帮助受灾地域开展生产自救、重建家园。同时,依据支援方经济能力和受援方灾难程度,建立地域之间对口支援机制,为受灾地域提供多个形式支援。主动激励和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5.2 调查评定 灾难发生地人民政府或应急指挥机构应该组织相关部门对气象灾难造成损失及气象灾难起因、性质、影响等进行调查、评定和总结,分析应对处理工作经验教训,提出改善方法。灾情评定核定由各级民政部门会同气象、水利、农业、国土资源、交通运输、通信、电力等部门开展。灾难结束后,灾难发生地人民政府或应急指挥机构应将调查评定结果和应急工作情况报送上级人民政府。尤其重大、重大灾难调查评定结果和应急工作情况应逐层报至省人民政府。 5.3 征用赔偿 气象灾难应急工作结束后,被征用单位和个人财产应立即返还。财产被征用或征用后毁损、灭失,应该给赔偿。 5.4 灾难保险 激励公民、企机关主动参与和气象灾难事故相关政策性保险和商业保险。保险机构对被保险人防灾减损工作加强指导,保险事故发生后,按保险协议约定推行赔偿保险金义务。保险监管机构督促保险机构做好灾区相关保险防灾减损、查勘理赔等工作。 6 应急保障 由气象部门负责以公用通信网为主体建立跨部门、跨地域气象灾难应急通信保障系统。通信管理部门应立即组织电信运行企业采取方法恢复受损公用通信设施,保障关键应急指挥通信通畅,尽早恢复灾区正常通信。广电部门加强广播电视台站基础设施建设,确保紧急状态下广播电视节目正常播出,多种信息得到立即公布。 水利、民政等部门应按规范贮备重大气象灾难抢险救灾物资,并做好生产步骤和生产能力贮备相关工作。 交通运输、铁路、民航部门制订完善抢险救灾、灾区群众转移所需交通工具调配方案,确保抢险救灾物资运输通畅。 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所需救援装备、医药和防护用具等关键工业品保障。 商务部门做好城镇居民关键生活必需品供给,做好市场调控工作,负责协调成品油市场供给。 公安部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通畅,做好灾区治安管理、救助和服务群众等工作。 农业部门做好救灾备荒种子贮备、调运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农业救灾物资、生产资料贮备、调剂和调运工作;做好渔船应抢救助工作。 财政部门依据灾情及自然灾难救助相关要求给对应支持。 7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省政府办公厅会同省气象局负责解释。 预案施行后,伴随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气象灾难应急预案》修订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工作发生改变,省政府办公厅会同省气象局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和教授进行评定,立即修订完善本预案。 市、县人民政府应依据本预案,制订当地域气象灾难应急预案,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立案。 相关部门应依据本预案,制订气象灾难应急行动方案和保障计划。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8 附则 8.1 气象灾难预警标准 本预案要求各等级预警标准适适用于省级气象灾难预警。 8.1.1 Ⅰ级预警 (1)暴雨:过去48小时全省15个及以上县(市)大部地域出现特大暴雨天气,估计未来二十四小时上述地域仍将出现大暴雨天气。 (2)台风:受台风影响,过去二十四小时全省10个及以上县(市)大部地域出现特大暴雨天气并伴有11级或以上大风,估计未来二十四小时上述地域仍将出现大暴雨天气。 (3)暴雪:过去二十四小时15个及以上县(市)大部地域出现20毫米及以上暴雪天气,估计未来二十四小时上述地域仍将出现15毫米及以上暴雪天气。 (4)干旱:全省大部地域达成气象干旱特旱等级,估计干旱深入连续。 (5)多种灾难性天气已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尤其重大损失和影响,和上述灾难已经开启Ⅱ级响应但仍可能连续发展或影响其它地域。 8.1.2 Ⅱ级预警 (1)暴雨:过去48小时15个及以上县(市)大部地域出现大暴雨天气,估计未来二十四小时上述地域仍将出现暴雨天气;或估计未来二十四小时15个及以上县(市)大部地域将出现特大暴雨天气。 (2)台风:受台风影响,过去二十四小时全省10个及以上县(市)大部地域出现大暴雨天气并伴有9级或以上大风,估计未来二十四小时上述地域仍将出现大暴雨天气。 (3)暴雪:过去二十四小时15个及以上县(市)大部地域出现15毫米及以上暴雪天气,估计未来二十四小时上述地域仍将出现暴雪天气。 (4)干旱:全省大部地域达成气象干旱重旱等级,其中30个及以上县(市)大部地域达成气象干旱特旱等级,估计干旱天气或干旱范围深入发展。 (5)冰冻:过去48小时15个及以上县(市)大部地域出现冰冻天气,估计未来二十四小时上述地域仍将出现冰冻天气。 (6)寒潮:估计未来二十四小时全省大部分地域气温下降16℃以上并伴有6级或以上大风,最低气温降至0℃以下。 (7)低温:过去48小时15个及以上县(市)出现较常年同期异常偏低连续低温天气并出现雨(雪)和冰冻,估计未来二十四小时上述地域气温连续偏低。 (8)高温:过去二十四小时全省大部分地域出现最高气温达37摄氏度,且有15个或以上县(市)大部分地域达成40℃及以上,估计未来48小时上述地域仍将出现37摄氏度及以上高温天气。 (9)灾难性天气已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和上述灾难已经开启Ⅲ级响应但仍可能连续发展或影响其它地域。 8.1.3 Ⅲ级预警 (1)暴雨:过去二十四小时15个及以上县(市)大部地域出现暴雨天气,估计未来二十四小时上述地域仍将出现暴雨天气;或估计未来二十四小时15个及以上县(市)大部地域将出现大暴雨天气,且有分散特大暴雨。 (2)台风:受台风影响,过去二十四小时全省10个及以上县(市)大部地域出现大暴雨天气,估计未来二十四小时上述地域仍将出现暴雨天气。 (3)暴雪:过去二十四小时15个及以上县(市)大部地域出现暴雪天气,估计未来二十四小时上述地域仍将出现暴雪。 (4)干旱:全省30个及以上县(市)大部地域达成气象干旱重旱等级,其中15个及以上县(市)大部地域达成气象干旱特旱等级,估计干旱天气或干旱范围深入发展。 (5)冰冻:估计未来48小时 15个及以上县(市)大部地域出现冰冻天气。 (6)寒潮:估计未来二十四小时全省大部分地域气温下降12℃以上并伴有6级或以上大风,最低气温降至4℃以下。 (7)低温:估计未来48小时15个及以上县(市)出现0℃以下低温天气并伴有雨(雪)。 (8)高温:过去二十四小时全省大部分地域出现最高气温达37摄氏度,且有10个或以上县(市)大部分地域达成40℃及以上,估计未来48小时上述地域仍将出现37摄氏度及以上高温天气。 (9)大风:估计未来48小时15个及以上县(市)将出现平均风力达11级及以上大风天气。 (10)大雾:估计未来二十四小时15个及以上县(市)大部地域将出现能见度小于200米浓雾天气。 (11)多种灾难性天气已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较大损失和影响,和上述灾难已经开启Ⅳ级响应但仍可能连续发展或影响其它地域。 8.1.4 Ⅳ级预警 (1)暴雨:估计未来二十四小时15个及以上县(市)大部地域将出现暴雨天气,且有分散大暴雨。 (2)台风:受台风影响,过去二十四小时全省10个及以上县(市)大部地域出现暴雨天气,估计未来二十四小时上述地域仍将出现暴雨天气。 (3)暴雪:估计未来二十四小时15个及以上县(市)大部地域将出现暴雪天气。 (4)寒潮:估计未来二十四小时全省大部分地域气温下降8℃以上并伴有6级或以上大风,最低气温降至4℃以下。 (5)大风:估计未来48小时15个及以上县(市)将出现平均风力达9~10级及以上大风天气。 (6)霜冻:估计未来二十四小时15个及以上县(市)将出现霜冻天气。 (7)高温:过去二十四小时全省大部分地域出现最高气温达37摄氏度,估计未来48小时上述地域仍将出现37摄氏度及以上高温天气。 (8)大雾:估计未来二十四小时15个及以上县(市)大部地域将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大雾天气。 (9)霾:估计未来二十四小时本省1/2地域将出现霾天气。 (10)强对流(冰雹、雷电):估计未来二十四小时全省20个及以上县(市)大部分地域将出现强对流(冰雹、雷电)天气。 8.1.5 多个灾难预警 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难且分别达成不一样预警等级时,根据各自预警等级分别预警。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难且均未达成预警标准,但可能或已经造成一定影响时,视情进行预警。 各类气象灾难预警分级统计表 种 灾 分 级 暴 雨 台 风 暴 雪 寒 潮 大 风 低 温 高 温 干 旱 冰 冻 霜 冻 冰 雹 雷 电 大 雾 霾 Ⅰ级 √ √ √ √ Ⅱ级 √ √ √ √ √ √ √ √ Ⅲ级 √ √ √ √ √ √ √ √ √ √ Ⅳ级 √ √ √ √ √ √ √ √ √ √ √ 8.2 名词术语 暴雨:通常指二十四小时内累积降水量达50毫米或以上,或12小时内累积降水量达30毫米或以上降水,会引发洪涝、滑坡、泥石流等灾难。 台风:指生成于西北太平洋和南海海域热带气旋系统,其带来大风、暴雨等灾难性天气常引发洪涝、滑坡、泥石流等灾难。 暴雪:通常指二十四小时内累积降雪量达10毫米或以上,或12小时内累积降雪量达6毫米或以上固态降水,会对农林业、交通、电力、通信设施等造成危害。 寒潮:指强冷空气突发性侵袭活动,其带来大风、降温等天气现象会对农(林)业、交通、人体健康、能源供给等造成危害。 大风:指平均风力大于6级、阵风风力大于7级风,会对农业、交通、水上作业、建筑设施、施工作业等造成危害。 低温:指气温较常年异常偏低天气现象,会对农(林)业、能源供给、人体健康等造成危害。 高温:指日最高气温在35摄氏度以上天气现象,会对农(林)业、电力、人体健康等造成危害。 干旱:指长久无雨或少雨造成土壤和空气干燥天气现象,会对农(林)业、水利和人畜饮水等造成危害。 雷电:指发展旺盛积雨云中伴有闪电和雷鸣放电现象,会对人身安全、建筑、电力和通信设施等造成危害。 冰雹:指由冰晶组成固态降水,会对农(林)业、人身安全、室外设施等造成危害。 冰冻:指雨、雪、雾在物体上冻结成冰天气现象,会对农(林)业、交通和电力、通信设施等造成危害。 霜冻:指地面温度降到零摄氏度或以下造成植物损伤灾难。 大雾:指空气中悬浮微小水滴或冰晶使能见度显著降低天气现象,会对交通、电力、人体健康等造成危害。 霾:指空气中悬浮微小尘粒、烟粒或盐粒使能见度显著降低天气现象,会对交通、环境、人体健康等造成危害。-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气象 灾害 应急 专项 预案
咨信网温馨提示: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天****】。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天****】,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天****】。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天****】,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关于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