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MTZZD20110518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修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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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成本部管理制度1 目的规范公司房地产开发系统工程成本工作管理流程和标准,明确和落实部门责任,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勘察、施工、采购等工程类对外成本管理。设计类成本管理工作参照本制度执行。3 职责3.1 成本控制部具体负责:(1) 制定成本控制相关管理制度,制定本部和预结算岗位职责和实施细则;(2) 编制项目成本测算;(3) 编制施工图预算;(4) 审核工程进度款并申报支付;(5) 编制和审核工程结算;(6) 编审设计变更、签证及委托工程造价;(7) 结算造价分析;(8) 负责项目决算。3.2公司工程部(以下简称工程部)负责审核工程形象进度,收集、整理、审核和
2、提交工程结算资料。4 控制程序4.1 施工图预算4.1.1 对设计资料齐全、标准明确的议标工程,成本部必须在议标前编制工程预算,作为议标价格的参考依据。4.2 工程进度款审核4.2.1工程部须在接到施工单位工程进度款申报表后24小时内完成审核、审批并提交成本控制部,形象进度审核的准确度不低于95%。工程进度款申报表格式详见附件1。4.2.2 成本控制部在收到进度款申报资料后,48小时内必须出具审核意见并提交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对进度款额予以认可后由工程部在1小时内填报付款申请表,按公司合同付款审批流程送审和批准。付款申请表格式详见附件2。施工单位对进度款额不认可的,成本控制部必须在接到施工单位回
3、复意见后4小时内核算完毕,再与施工单位对数,直至达成一致。4.2.3 成本控制部审核进度款时,必须坚持原则,严格执行合同,严禁错付(多付、超付、重复支付、提前支付等),对甲方代付的施工用水电费、劳保费、材料费等费用、应当期扣除的违约金、罚金等,必须在当期进度款中扣除。4.3 工程结算 4.3.1 结算资料 4.3.1.1工程部须对结算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并移交成本部;4.3.1.2工程部须在收到施工单位报送的主体工程结算资料后1个月内完成审核,并在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提交成本控制部。4.3.1.3其它专业分包工程及园建配套工程结算资料须在收到后15天内完成审核,并在竣工验收后2个
4、月内一次性提交成本部。4.3.1.4 成本控制部如发现资料不齐、审批手续不全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在收到资料后3天内一次性发函给工程部;工程部自收到函件后7天内负责补齐完善并重新提交。结算资料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附件3。4.3.2 结算审核时限4.3.2.1自收齐结算资料之日起计,成本控制部结算出数并回复意见给施工单位的时限:(1)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7天 (2)100以上300万元以下(含300万元):20天(3)300万元以上:30天(4)主体工程、市政配套工程、园建工程:30天4.3.2.2成本控制部每次收到施工单位的反馈意见后,应在以下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意见并做好与施工单位的对
5、数记录及结算回复意见的收发登记:(1)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3天;(2) 100以上300万元以下(含300万元):5天(3) 300万元以上:7天4.3.3 结算审计4.3.3.1 送审结算资料要求4.3.3.1.1 成本控制部负责对工程部提交的结算资料进行审核把关。结算资料必须按顺序装订并一次性提交,若有漏送的,在成本控制部提示后3天内补齐,否则该结算退回。4.3.3.1.2送成本控制部的结算书和计算稿按以下要求提交:(1) 结算书须提供书面和电子版两种形式, 结算书须包括封面、编制说明、结算汇总表、结算明细表或分部分项套价表等。(2) 计算稿须提供电子版,包括工程量计算过程和工
6、程量汇总表,计算稿必须有完整齐全的原始数据、公式和计算过程。若工程量确为手工计算时,须同时提供完整的手写稿。使用软件计价或软件计算的电子文件须提供软件自动生成的文件,不得以导出的EXCEL格式文档代替。(3) 计算稿的工程量应和结算书一致,各类桩基础、勘察钻探等工程计算稿中构件的计算顺序须与结算资料的排列顺序一致;结算汇总表中的金额须与结算明细表相符。(4) 主体工程必须系统地按构件类别计算及汇总工程量,套价时可区分专业(建筑、装饰、给排水及电气)编制,每个专业只能编制成一份系统完整的结算书,调材差时应使用软件的进度划分功能,严禁拆分成多个结算书。如当地按月发布信息价,应根据合同约定调整价差,
7、合同没有约定的,结合施工进度按加权平均价格进行调差。4.5.5 结算款项支付由成本控制部办理,按合同付款审批流程送审和批准。4.5.6 保修期满,成本控制部收到施工单位提供的工程保修义务履行完毕证明书后,应按证明文件的说明,及时核算应从保修金中扣除的保修费用,并计算应支付给施工单位的保修金余款,经施工单位确认后,填写付款申请单,同时附上工程保修义务履行完毕证明书、保修金余款计算书、工程结算审核表等资料,按合同付款审批流程送审和批准,办理保修金余款支付手续。工程已交付物业公司管理时,工程保修义务履行完毕证明书由物业公司提供,工程未交付物业公司管理时,工程保修义务履行完毕证明书由工程部提供。工程保
8、修义务履行完毕证明书格式见附件5。4.4 设计变更、签证及委托工程造价4.4.1 设计变更、签证及委托工程造价确定原则:合同有相同价格的,按合同价格执行,合同有相近价格的,参照合同价格执行,合同既无相同价格也无相近价格的,另行定价。4.4.2 需即时确定的设计变更、签证及委托工程造价需按议标程序审批,不需即时确定价格的可随合同工程合并结算。4.4.3 设计变更、签证造价必须报成本控制部审计。4.4.4 设计变更造价审核4.4.4.1设计变更造成已施工工程需拆除或改造的,拆除或改造的工程内容需办理签证确定造价,按设计变更施工的工程内容需在竣工图中反映出来合并于合同工程办理结算。4.4.4.2 设
9、计变更需另行定价的,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前报价,成本控制部自收到报价后2天内必须书面出具审核意见并反馈给施工单位,经施工单位授权人签字后由成本控制部按审批权限报批,造价经批准后由成本控制部办理盖章手续转工程部返回给施工单位。施工单位不同意审核意见的,成本控制部必须在2天内与施工单位复核并达成一致。4.4.5 签证造价审核4.4.5.1 工程签证资料的内容和要求:(1) 工程部提交给成本控制部的签证资料包括:签证单之成本控制部联(原件)、签证报价(原件)、原始记录凭证(复印件)。(2) 签证单应注明合同编号并按要求统一编号;(3) 签证理由要求和原始记录凭证一致;(4) 签证工程量要求和原始记录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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