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中心部分规章制度汇编.doc
《法律援助中心部分规章制度汇编.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法律援助中心部分规章制度汇编.doc(8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成都市XXX法律援助中心部分规章制度汇编接待制度一、周一至周五为值班时间。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二、值班接待人员应准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无端缺岗。三、值班接待人员实行挂牌上岗,配证服务,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四、接待人员应衣着整洁,举上端庄、态度热情,准确、耐心、细致地向来访(电)者解答法律征询。五、如碰到重大、紧急、特殊等情况,应及时提出拟办意见报分管领导决定。登记制度一、认真填写法援来访(电、信)征询登记表,做好接待登记,做到一件一表;二、对重要的征询来访,应在征询登记表上注明并附上相关材料复印件,以备查。三、对受理的各类法律援助案件及法律援助征询来信
2、(函),实行逐件登记,登记分类为:案件登记和信(函)登记。四、登记内容涉及:案(事)由、受援人、承办人、收案(信)时间、解决意见、备注。 受理审查指派制度一、按照司法部“四统一”原则,建立受理审查指派制度,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不予受理指派。二、凡接受法律援助征询来访(电、信)接待的征询者,由值班接待人员填写征询登记表后,经初步审查,可以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三、根据法律援助申请表,由经办人员填写法律援助审批表中的有关栏目内容,不仅要审查申请人的个人情况和经济状况,并且要审查与申请援助有关的案件材料,特别对时效、实体胜诉的也许性等,必须仔细审查,审慎解决。四、经办人员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
3、明材料不齐全的,可以规定申请人作出必要的补充或者说明,申请人未按规定作出补充或者说明的,视为撤消申请,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需要查证的,经主任批准,向有关机关、单位查证。五、法律援助中心应自受理法律援助申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援助决定;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经主任决定予以法律援助的案件,法律援助中心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指派人员承办;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理由。六、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的刑事、民事、行政等诉讼及非诉讼案件,应指派局直属各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法律服务工作者、本中心专、兼职律师承办,或指派社会组织中的法援机构工作人员承办。七、指
4、派案件时,本着高效便利的原则,结合案件性质、承办人员的专业化优势、办案时限、承办案件数和被告羁押地的远近等因素,合理指派或安排。八、对同级法院送交的法律援助案件逐个登记造册,注明签收的时间,经审查,对不符合有关规定规定而送交的法律援助案件,一律退回。九、强化法律援助监督检查工作,按照“案前告之,案中指导,案后监督”的原则,对办案过程实行动态跟踪。做到既要协调服务,又要查处投诉,从而促使办案人员增强责任心,提高服务质量。重大、疑难及典型案件请示报告制度 一、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在碰到重大、疑难及典型案件时,应及时向本法律援助中心报告。二、需请示报告案件的范围:1、在案件定性、关键性证据确认、合
5、用法律方面有疑义的;2、群体性案件或集团性犯罪案件;3、在本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法律援助案件的请示报告应于开庭5日前进行,特殊情况下应不迟于3日。四、对于请示报告的案件,法律援助中心认为有必要的,应召集办理该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以及有关专家召开案件研讨会,并提出指导性意见。五、请示报告的案件,凡通过研讨会所提出的指导性意见,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在辩护、代理、代办法律援助案件过程中,必须贯彻执行。六、对重大、疑难及典型案件,法律援助中心应派员旁听庭审。七、对在本区有较大影响的,经请示报告过的办结案件,法律援助中心应及时向市法律援助中心报告,其中,对于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办结案件,应书面报告市法
6、律援助中心。重大案件讨论制度一、重大案件是指群体性、疑难复杂以及在本区有影响的案件。二、凡接到重大案件,应及时开会讨论,进行法律论证。三、重大案件的讨论由主任召集并主持,有关工作人员参与,必要时,可以邀请律师、从事法学教学或法学研究等工作的有关专家参与。四、每次重大案件讨论会议的讨论通过及论证结果,均应形成专门的会议记录,由参与会议的同志署名认可,以备查。五、对于案件讨论及论证结果所形成的指导意见,承办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必须贯彻执行。 案件质量检查制度一、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检查的对象:法律援助承办人员所办理的各类法律援助案件。二、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检查的内容重要是:检查案件定性是否准确,认定事实是否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法律援助 中心 部分 规章制度 汇编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w****g】。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w****g】,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