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ME1车间变电站电气装置及10KV高压电缆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B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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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天合光能有限公司 CM-E1 车间变电站 机电安装工程 技术规范 2010-05-0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A、工程界面说明 (1)车间变电站各设备明细 序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高压配电柜 中置铠装式 台 15 2 低压配电柜 MNS 台 44 3 变压器2500kva 10/0.4kv 台 9 4 直流屏 60AH/110V 台 3 (2)工程位置 本工程位于天合东南区CM-E1栋 2F 10kv车间变电站 (3)工程界面 1. 以上仅是设备吊装、安装就位,不含设备购买 、接地施工、所内照明插座、强弱电桥架安装、 基础槽钢安装; 2. 高低压配电柜主母排安装连接含于本次工程; 3. 高低压配电柜控制电缆购买及连接含于本次工程; 4. 高压配电柜的避雷器、变压器的接地连接施工含于本次工程; 5. 直流屏电源出线至各高压配电柜电缆购买及连接含于本次工程; 6. 变压器低压侧至次总柜的铜排购买及连接不含于本次工程; 7. 变压器低压侧次总柜至高压柜照明、断路器充电回路的开关及电缆安装含于本次工程; (4) 竣工验收及送电 1. 本工程包商负责本工程的各项试验,调试; 2. 本工程包商负责本工程的竣工验收及送电,竣工资料完成; (5) 保质期及其他说明 1. 本工程包商从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日期起二十四个月内保证所安装的设备与系统没有因设计、材料和制作工艺的不合理而造成的缺陷,如有此种缺陷均应由安装来赔偿并负责消除缺陷,恢复性能,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安装方承担。 2. 消除缺陷恢复性能之后,安装方应将缺陷成因、消除措施及恢复性能的日期和时间等报告提交需方。报告一式二份。 其它说明 1. 本次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 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安装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章和有关最新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2. 如果包商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章条文提出异议,则表示安装方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章的要求。若有异议,不管是多么微小,都应加以详细说明。 B、技术规范说明 (一) 总则 1) 本篇适用于盘、柜装置(包括各型配电盘、台、箱及成套柜等)及二次回路结线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2) 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包括现场制作)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3) 盘、柜等在搬运和安装时应采取防震、防潮、防止框架变形和漆面受损等措施,必要时可将易损元件拆下。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产品要求。 4) 盘、柜应存放在室内,或放在干燥的能避雨雪、风沙的场所,对有特殊保管要求的电气元件,应按规定妥善保管。 5) 凡所使用的设备及器材,均应符合国家或部颁的现行技术标准,并有合格证件。设备应有铭牌。 6) 设备到达现场后应作下列验收检查: 制造厂的技术文件应齐全;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附件备件齐全,元件无损坏情况。 7) 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遵守本规范和现行有关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 8) 对土建的要求: 与盘、柜安装有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建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规定; 设备安装前土建工作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屋顶、楼板施工完毕,不得有渗漏; 2. 结束室内地面工作; 3. 预埋件及预留孔符合设计要求,预埋件应牢固; 4. 门窗安装完毕; 5. 凡进行装饰工作时有可能损坏已安装设备或设备安装后不能再进行施工的装饰工作全部结束。 9) 盘、柜的安装除应符合本篇的规定外,尚应符合本规范“高压电器篇”、“母线装置篇”、“低压电器篇”的有关规定。 10) 设备安装用的紧固件,除地脚螺栓外,应用镀锌制品。 11) 盘、柜上所设模拟母线的标志颜色,应按表1规定。 模拟母线涂色的规定 表1 序号 电压(千伏) 颜色 备注 1 直流 褐 1. 模拟母线的宽度一般为6~12毫米。 2. 设备模拟的涂色应与相同电压等级的母线颜色一致 3. 不适应于弱点屏以及流程模拟的屏台 2 交流0.22 深灰 3 交流0.33 黄褐 4 交流3 深蓝 5 交流6 深蓝 续表 序号 电压(千伏) 颜色 备注 6 交流10 绛红 7 交流13.8~18 浅绿 8 交流35 鲜黄 9 交流60 橙黄 10 交流110 朱红 11 交流154 天蓝 12 交流220 紫 31 交流330 白 12) 盘、柜装置安装工程在施工及交接验收时应进行下列检查: 一、 竣工的工程是否符合设计; 二、 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规定; 三、 调整、试验项目及其结果,是否符合本规范规定; 四、 按本篇规定提出的技术资料和文件是否齐全。 (二) 配电盘、成套柜的安装 1) 基础型钢安装: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基础型钢应接地可靠。安装后,其顶部宜高出抹平地面10毫米(手车式成套柜除外)。 2) 盘、柜安装在震动的场所,应采取防震措施。 基础型钢安装的允许偏差 表2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毫米) 1 不直度 每米 1 全长 5 2 水平度 每米 1 全长 5 3) 盘、柜本体及盘、柜内设备与各构件间连接应牢固。主控制盘、继电保护盘、自动装置盘等不宜与基础型钢焊死。 4) 盘、柜单独或成列安装时,其垂直度、水平度以及盘、柜面不平度和盘、柜间接缝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 盘、柜安装的允许偏差 表3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毫米) 1 垂直度(每米) 1.5 2 水平度 相邻两盘顶部 2 成列盘顶部 5 3 不平度 相邻两盘边 1 成列盘边 5 4 盘间接隙 2 5) 端子箱安装应牢固,封闭良好,安装位置应便于检查,成列安装时,应排列整齐。 6) 盘、柜的接地应牢固良好。装有电器的可开启的盘、柜门,应以软导线与接地的金属构架可靠地连接。 成套柜应装有供携带式接地线使用的固定设施(手车式配电柜除外)。 7) 抽屈式配电柜的安装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 抽屈推拉灵活轻便,无卡阻碰撞现象; 二、 动触头与静触头的中心线应一致,触头接触应紧密; 三、 抽屈的机械联锁或电气联锁装置应动作正确可靠,断路器分闸后,隔离触头才能分开; 四、 抽屈与柜体间的接地触头应接触紧密,当抽屈推入时,抽屈的接地触头应比主触头先接触,拉出时程序应相反。 8) 手车式柜或成套柜的安装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 手车推拉应灵活轻便,无卡阻碰撞现象; 二、 动触头与静触头的中心线应一致,触头接触紧密,手车推入工作位置后,动触头顶部与静触头底部的间隙应符合产品要求; 三、 二次回路辅助开关的切换接点应动作准确,接触可靠; 四、 机械闭锁装置应动作准确可靠; 五、 柜内照明齐全; 六、 安全隔离板应开启灵活,随手车的进出而相应动作; 七、 柜内控制电缆的位置不应防碍手车的进出,并应固定牢固; 八、 手车与柜体间的接地触头应接触紧密,当手车推入柜内时,其接地触头应比主触头先接触,拉出时程序相反。 9) 盘、柜的漆层应完整、无损伤,固定电器的支架等应刷漆。安装于同一室内、且经常监视的盘、柜,其盘面颜色宜和谐一致。 (三)盘、柜上的电器安装 1) 电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 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外观应完整,且附件齐全,排列整齐,固定牢固,密封良好;二、各电器应能单独拆装更换,而不影响其它电器及导线束的固定; 二、 发热元件宜安装于柜顶; 三、 熔断器的熔体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四、 电流试验柱及切换压板装置应接触良好;相邻压板间应有足够距离,切换时不应碰及相邻的压板; 五、 信号装置回路的信号灯、光字牌、电铃、事故电钟等应显示准确,工作可靠。 2) 端子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 端子板应无损坏,固定牢靠,绝缘良好; 二、 端子板应便于更换且接线方便; 三、 回路电压超过400伏者,端子板应有足够的绝缘并涂以红色标志。 3) 二次回路的连接件均应采用铜质制品。 4) 盘、柜的正面及背面各电器、端子排等应标明编号、名称、用途及操作位置。第3.0.5条 400伏及以下的二次回路的带电体之间或带电体与接地间,其电气间隙不应小于4毫米。漏电距离不应小于6毫米。 5) 盘、柜上的小母线应采用直径不小于6毫米的铜棒或铜管,小母线两侧应有标明其代号或名称的标志牌,字迹应清晰,且不易脱色。 6) 盘、柜上1000伏及以下的交、直流母线及其分支线,其不同极的裸露载流部分之间及裸露载流部分与未经绝缘的金属体之间的电气间隙和漏电距离应符合表4的规定。 1000伏及以下盘、柜裸露母线的电气间隙和漏电距离 表4 类别 电气间隙(毫米) 漏电距离(毫米) 交直流低压盘、电容屏、动力箱 12 20 照明箱 10 15 (四)二次回路结线 1) 二次回路结线要求: 一、 按图施工,接线正确; 二、 电气回路的连接(螺栓连接、插接、焊接等)应牢固可靠; 三、 电缆芯线和所配导线的端部均应标明其回路编号;编号应正确,字迹清晰且不易脱色。 四、 配线整齐、清晰、美观;导线绝缘良好,无损伤; 五、 盘、柜内的导线不应有接头; 六、 每个端子板的每侧接线一般为一根,不得超过两根。 2) 盘、柜内的配线应采用截面不小于1.5平方毫米,电压不低于400伏的铜芯绝缘导线,但对电子元件回路、弱电回路采用锡焊连接时,在满足载流量和电压降及有足够机械强度的情况下,可使用较小截面的绝缘导线。 3) 使用于连接可动部位(门上电器、控制台板等)的导线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 应采用多股软导线,敷设时应有适当余度; 二、 线束应有加强绝缘层(如外套塑料管等); 三、 与电器连接时,端部应绞紧,不得松散,断股; 四、 在可动部位两端,应用卡子固定。 4) 引进盘、柜内的控制电缆及其芯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 引进盘、柜的电缆应排列整齐,避免交叉,并应固定牢固,不使所接的端子板受到机械应力; 二、 铠装电缆的钢带不应进入盘、柜内;铠装钢带切断处的端部应扎紧; 三、 用于晶体管保护、控制等逻辑回路的控制电缆,当采用屏蔽电缆时,其屏敝层应予接地;如不采用屏蔽电缆时,则其备用芯线应有一根接地; 四、 橡胶绝缘芯线应外套绝缘管保护; 五、 盘、柜内的电缆芯线,应按垂直或水平有规律地配置,不得任意歪斜交叉连接;备用芯留有适当余度。 5) 直流回路中,具有水银接点的电器,则电源正极应接到水银侧接点的一端。 6) 在绝缘导线可能遭到油类污蚀的地方,应采用耐油的绝缘导线,或采取防油措施。橡皮或塑料绝缘导线应防止日光直射。 (五) 工程交接验收 1) 在验收时应进行下列检查: 一、 盘、柜的固定及接地应可靠,盘、柜应漆层完好、清洁整齐; 二、 盘、柜内所装电器元件应完好,安装位置正确,固定牢固; 三、 所有二次结线应准确,连结可靠,标志齐全、清晰; 四、 手车式配电柜的手车在推入或拉出时应灵活,机械闭锁准确,照明装置齐全; 五、 柜内一次设备的安装质量验收要求应符合本规范各有关篇的规定; 六、 操动及联动试验动作正确,符合设计要求。 2) 在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和文件: 一、 变更设计部分的实际施工图; 二、 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三、 制造厂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件及安装图纸等技术文件; 四、 安装技术记录; 五、 调整试验记录。 常州天合光能有限公司 东南区 110KV 变电站 至 CM-E1 车间变电站 10KV 电缆安装工程 技术规范 2010-05-08 A 工程界面说明 第1条 10kv电缆的规格长度 序号 型号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YJV22-8.7/15kv 3×70mm2 m 350 2 YJV22-8.7/15kv 1×400mm2 m 3500 第2条 工程位置 ① 本工程电缆敷设开始段为天合东南区110kv变电站,终端为天合东南区CM-E1栋 10kv车间变电站,共3个回路;其中进线YJV22-8.7/15-3*1*400mm2 3个回路; ② 本工程电缆敷设开始段为天合东南区CM-E1栋10kv车间变电站高压室,终端为天合东南区CM-E1栋 10kv车间变电站低压室 变压器高压端,共9个回路,进线YJV22-8.7/15-3*70mm2; 第3条 工程界面 ①、以上仅只是电缆敷设,不含电缆沟、桥架施工、电缆购买; ②、高压电缆与高压柜、变压器连接的电缆接头及附件施工含于本次工程; 第4条 竣工验收及送电 ①、本工程包商负责本工程的各项试验,调试; ②、本工程包商负责本工程的竣工验收及送电,竣工资料完成; 第5条 保质期及其他说明 ① 本工程包商从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日期起二十四个月内保证所安装的设备与系统没有因设计、材料和制作工艺的不合理而造成的缺陷,如有此种缺陷均应由安装来赔偿并负责消除缺陷,恢复性能,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安装方承担。 ② 消除缺陷恢复性能之后,安装方应将缺陷成因、消除措施及恢复性能的日期和时间等报告提交需方。报告一式二份。 其它说明 ③ 本次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 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安装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章和有关最新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④ 如果安装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章条文提出异议,则表示安装方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章的要求。若有异议,不管是多么微小,都应加以详细说明。 B 技术规范说明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壹 总则 1) 为保证电缆线路安装工程的施工质量,促进电缆线路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电缆线路安全运行,制订本规范。 2) 本规范适用于500KV及以下电力电缆、控制电缆线路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矿山、船舶、冶金、化工等有特殊要求的电缆线路的安装工程尚应符合专业规程的有关规定。 3) 电缆线路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4) 电缆及其附件的运输、保管,应符合本规范要求。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并应符合产品的要求。 5) 电缆及其附件在安装前的保管,其保管期限应为一年及以下。当需长期保管时,应符合设备保管的专门规定。 6) 采用的电缆及附件,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设备应有铭牌。 7) 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及现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及产品的技术文件的规定。对重要的施工项目或工序,尚应事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8) 与电缆线路安装有关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 与电缆线路安装有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建筑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二、 电缆线路安装前,建筑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 预埋件符合设计,安置牢固; ② 电缆沟、隧道、竖井及人孔等处的地坪及抹面工作结束; ③ 电缆层、电缆沟、隧道等处的施工临时设施、模板及建筑废料等清理干净,施工用道路畅通,盖板齐全; ④ 电缆线路敷设后,不能再进行的建筑工程工作应结束; ⑤ 电缆沟排水畅通,电缆室的门窗安装完毕。 三、电缆线路安装完毕后投入运行前,建筑工程应完成由于预埋件补遗、开孔、扩孔等需要而造成的建筑工程修饰工作。 9) 电缆及其附件安装用的钢制紧固件,险地脚螺栓外,应用热镀锌制品。 10) 对有抗干扰要求的电缆线路,应按设计要求采取抗干扰措施。 11) 电缆线路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规范的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贰 运输与保管 1) 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应使电缆及电缆盘受到损伤。严禁将电缆盘直接由车上推下。电缆盘不应平放运输、平放贮存。 2) 运输或滚动电缆盘前,必须保证电缆盘牢固,电缆绕紧。充油电缆至压力油箱间的油管应固定,不得损伤。压力油箱应牢固,压力指示应符合要求。滚动时必须顺着电缆盘上的箭头指示或电缆的缠紧方向。 3) 电缆及其附件到达现场后,应按下列要求及时进行检查: 一、 产品的技术文件应齐全。 二、 电缆型号、规格、长度应符合订货要求,附件应齐全;电缆外观不应受损。 三、 电缆封端应严密。当外观检查有怀疑时,应进行受潮判断或试验。 四、 充油电缆的压力油箱、油管、阀门和压力表应符合要求且完好无损。 4) 电缆及其有关材料如不立即安装,应按下列要求贮存: 一、 电缆应集中分类存放,并应标明型号、电压、规格、长度。电缆盘之间应有通道。地基应坚实,当受条件限制时,盘下应加垫,存放处不得积水。 二、 电缆终端瓷套在贮存时,应有防止受机械损伤的措施。 三、 电缆附件的绝缘材料的陀潮包装应密封良好,并应根据材料性能和保管要求贮存和保管。 四、 防火涂料、包带、堵料等防火材料,应根据材料性能和保管要求贮存和保管。 五、 电缆桥架应分类保管,不得因受力变形。 5) 电缆在保管期间、电缆盘及包装应完好,标志应齐全,封端应严密。当有缺陷时,应及时处理。充油电缆应经常检查油压,并作记录,油压不得降至最低值。当油压降至零或出现真空时,应及时处理。 叁 电缆管的加工及敷设 1) 电缆管不应有穿孔、裂缝和显著的凹凸不平,内壁应光滑;金属电缆管不应有严重锈蚀。硬质塑料管不得用在温度过高或过低的场所。在易受机械损伤的地方和在受力较大处直埋时,应采用足够强度的管材。 2) 电缆管的加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 管口应无毛刺和尖锐棱角,管口宜做成喇叭形。 二、 电缆管在弯制后,不应有裂缝和显著的凹瘪现象,其弯扁程度不宜大于管子外径的10%;电缆管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所穿入电缆的最小允许弯曲半径。 三、 金属电缆管应在外表涂防腐漆或涂沥青,镀锌管锌层剥落处也应涂以防腐漆。 3) 电缆管的内径与电缆外径之比不得小于1.5;混凝土管、陶土管、石棉水泥管除应满足上述要求外,其内径尚不宜小于100mm。 4) 每根电缆管的弯头不应超过3个,直角弯不应超过2个。 5) 电缆管明敷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 电缆管应安装牢固;电缆管支持点间的距离,当设计无规定时,不宜超过3m。 二、 当塑料管的直线长度超过30m时,宜加装伸缩节。 6) 电缆管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 金属电缆管连接应牢固,密封应良好,两管口应对准。套接的短套管或带螺纹的管接头的长度,不应小于电缆管外径的2.2倍,金属电缆管不宜直接对焊。 二、 硬质塑料管在套接或插接时,其插入深度宜为管子内径的1.1~1.8倍。在插接面上应涂以胶合剂粘牢密封;采用套接时套管两端应封焊。 7) 引至发备的电缆管管口位置,应便于与设备连接并不妨碍设备拆装和进出。并列敷设的电缆管管口应排列整齐。 8) 利用电缆的保护钢管作接地线时,应先焊好接地线;有螺纹的管接头处,应用跳线焊接,再敷设电缆。 9) 敷设混凝土、陶土、石棉水泥等电缆管时,其地基应坚实、平整,不应有沉陷。电缆管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 电缆管的埋设深度不应小于0.7m;在人行道下面敷设时,不应小于0.5m。 二、 电缆管应有不小于0.1%的排水坡度。 三、 电缆管连接时,管孔应对准,接缝应严密,不得有地下水和泥浆渗入。 肆 电缆支架的配制与安装 1) 电缆支架的加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 钢材应平直,无明显扭曲。下料误差应在5mm范围内,切口应无卷边、毛刺。 二、 支架应焊接牢固,无显著变形。各横撑间的垂直净距与设计偏差不应大于5mm。 三、 金属电缆支架必须进行防腐处理。位于湿热、盐雾以及有化学腐蚀地区时,应根据设计作特殊的防腐处理。 2) 电缆支架的层间允许最小距离,当设计无规定时,可采用表A的规定。但层间净距不应小于两倍电缆外径加10mm,35KV及以上高压电缆不应小于2倍电缆外径加50mm。 电缆支架的层间允许最小距离值(mm) 表 A 电缆类型和敷高特征 支(吊)架 桥架 控制电缆 120 200 电 力 电 缆 10kv及以下 (6~10kv交联聚乙烯缘外) 150~200 250 6~10kv交联聚乙烯绝缘 200~250 300 35kv单芯 35kv三芯 300 350 110kv及以上,每层多于1根 110kv及以上,每层1根 250 300 电缆敷设于 h+80 h+100 注:h表示槽盒外壳高度。 3) 电缆支架应安装牢固,横平竖直;托架支吊架的固定方式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各支架的同层横档应在同一水平面上,其高低偏差不应大于5mm。托架支吊架沿桥架走向左右的偏差不应大于10mm。 在有坡度的电缆沟内或建筑物上安装的电缆支架,应有与电缆沟或建筑物相同的坡度。 电缆支架最上层及最下层至沟顶、楼板或沟底、地面的距离,当设计无规定时,不宜小于表B的数值。 电缆支架最上层及最下层至沟顶、楼板或沟底、地面的距离(mm) 表 B 敷设方式 电缆隧道及夹层 电缆沟 吊架 桥架 最上层至沟顶或楼板 300~350 150~200 150~200 350~450 最下层至沟底或地面 100~150 50~100 - 100~150 4) 组装后的钢结构竖井,其垂直偏差不应大于其长度的2/1000;支架横撑的水平误差不应大于其宽度的2/1000;竖井对角线的偏差不应大于其对角线长度的5/1000。 5) 电缆桥架的配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 电缆梯架(托盘)、电缆梯架(托盘)的支(吊)架、连接件和附件的质量应符合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 二、 电缆梯架(托盘)的规格、支吊跨距、防腐类型应符合设计要求。 6) 梯架(托盘)在每个支吊架上的固定应牢固;梯架(托盘)连接板的螺栓应紧固,螺母应位于梯架(托盘)的外侧。 7) 铝合金梯架在钢制支吊架上固定时,应有防电化腐蚀的措施。 8) 当直线段钢制电缆桥架超过30m、铝合金或玻璃钢制电缆桥架超过15m时,应有伸缩缝,其连接宜采用伸缩连接板;电缆桥架跨越建筑物伸缩缝处应设置伸缩缝。 9) 电缆桥架转弯处的转弯半径,不应小于该桥架上的电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的最大者。 10) 电缆支架全长均应有良好的接地。 伍 电缆的敷设 第一、 一般规定 1) 电缆敷设前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一、 电缆通道畅通,排水良好。金属部分的防腐层完整。隧道内照明、通风符合要求。 二、 电缆型号、电压、规格应符合设计。 三、 电缆外观应无损伤、绝缘良好,当对电缆的密封有怀疑时,应进行潮湿判断;直埋电缆与水底电缆应经试验合格。 四、 充油电缆的油压不宜低于0.15MPa;供油阀门应在开启位置,动作应灵活;压力表指示应无异常;所有管接头应无渗漏油;油样应试验合格。 五、 电缆放线架应放置稳妥,钢轴的强度和长度应与电缆盘重量和宽度相配合。 六、 敷设前应按设计和实际路径计算每根电缆的长度,合理安排每盘电缆,减少电缆接头。 七、 在带电区域内敷设电缆,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2) 电缆敷设时,不应损坏电缆沟、隧道、电缆井和人井的防水层。 3) 三相四线制系统中应采用四芯电力电缆,不应采用三芯电缆另加一根单芯电缆或以导线、电缆金属护套作中性线。 4) 并联使用的电力电缆其长度、型号、规格宜相同。 5) 电力电缆在终端头与接头附近宜留有备用长度。 6) 电缆各支持点间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规定。当设计无规定时,不应大于表C中所列数值。 电缆各支持点间的距离(mm) 表 C 电缆种类 敷设方式 水平 垂直 电 力 电 缆 全塑型 400 1000 除全塑型外的中低压电缆 800 1500 35kv及以上高压电缆 1500 2000 控制电缆 800 1000 注:全塑型电力电缆水平敷设沿支架能把电缆固定时,支持点间的距离允许为800mm。 7) 电缆的最小弯曲半径应符合表D的规定。 电缆最小弯曲半径 表D 电缆型式 多芯 单芯 控制电缆 10D 橡皮绝缘 电力电缆 无铅包、钢铠护套 10D 裸铅包护套 15D 钢铠护套 20D 聚氯乙烯绝缘电力电缆 11D 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 15D 20D 油浸纸绝缘 电力电缆 铅包 30D 铅包 有铠装 15D 20D 无铠装 20D 自容式充油(铅包)电缆 20D 注:表中D为电缆外径。 8) 粘性油浸纸绝缘电缆最高点与最低点之间的最大位差,不应超过表E的规定,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用适应于高位差的电缆。 粘性油浸纸绝缘铅包电力电缆的最大允许敷设位差 表 E 电压(kv) 电缆护层结构 最大允许敷设位差(m) 1 无铠装 20 铠装 25 6~10 铠装或无铠装 15 35 铠装或无铠装 5 9) 电缆敷设时,电缆应从盘的上端引出,不应使电缆在支架上及地面摩擦拖拉。电缆上不得有铠装压扁、电缆绞拧、护层折裂等未消除的机械损伤。 10) 用机械敷设电缆时的最大牵引强度宜符合表F的规定。充油电缆总拉力不应超过27KN。 电缆最大牵引强度(N/m㎡) 表 F 牵引方式 牵引头 钢丝网套 受力部位 铜芯 铅芯 铅套 铝套 塑料护套 允许牵引强度 70 40 10 40 7 11) 机械敷设电缆的速度不宜超过15m/min,110kV及以上电缆或在较复杂路径上敷设时,其速度应适当放慢。 12) 在复杂的条件下用机械敷设大截面电缆时,应进行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敷设方法、线盘架设位置、电缆牵引方向,校核牵引力和侧压力,配备敷设人员和机具。 13) 机械敷设电缆时,应在牵引头或钢丝网套与牵引钢缆之间装设防捻器。 14) 110kV及以上电缆敷设时,转弯处的侧压力不应大于3KN/m。 15) 油浸纸绝缘电力电缆在切断后,应将端头立即铅封;塑料绝缘电缆应有可靠的防潮封端;充油电缆在切断后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 在任何情况下,充油电缆的任一段都应有压力油箱保持油压。 二、 连接油管路时,应排除管内空气,并采用喷油连接。 三、 充油电缆的切断处必须高于邻近两侧的电缆。 四、 切断电缆时不应有金属屑及污物进入电缆。 16) 敷设电缆时,电缆允许敷设最低温度,在敷设前24h内的平均温度以及敷设现场的温度不应低于表5.1.16的规定;当温度低于表G规定值时,应采取措施。 电缆允许敷设最低温度 表 G 电缆类型 电缆结构 允许敷设最低温度(℃) 油浸纸绝缘电力电缆 充油电缆 -10 其他油纸电缆 0 橡皮绝缘电力电缆 橡皮或聚氯乙烯护套 -15 裸铅套 -20 铅护套钢带铠装 -7 电缆类型 电缆结构 允许敷设最低温度(℃) 塑料绝缘电力电缆 0 控制电缆 耐寒护套 -20 橡皮绝缘聚氯乙烯护套 -15 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 -10 17) 电力电缆接头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 并列敷设的电缆,其接头的位置宜相互错开。 二、 电缆明敷时的接头,应用托板托置固定。 三、 直埋电缆接头盒外面应有防止机械损伤的保护盒(环氧树脂接头盒除外)。位于冻土层内的保护盒,盒内宜注以沥青。 18) 电缆敷设时应排列整齐,不宜交叉,加以固定,并及时装设标志牌。 19) 标志牌的装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 在电缆终端头、电缆接头、拐弯处、夹层内、隧道及竖井的两端、人井内等地方,电缆上应装设标志牌。 二、 标志牌上应注明线路编号。当无编号时,应写明电缆型号、规格及起迄地点;并联使用的电缆应有顺序号。标志牌的字迹应清晰不易脱落。 三、 标志牌规格宜统一。标志牌应能防腐,挂装应牢固。 20) 电缆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 在下列地方应将电缆加以固定: ① 垂直敷设或超过45°倾斜敷设的电缆在每个支架上;桥架上每隔2m处; ② 水平敷设的电缆、在电缆首末两端及转弯、电缆接头的两端处;当对电缆间距有要求时,每隔5~10m处; ③ 单芯电缆的固定应符合设计要求。 二、 交流系统的单芯电缆或分相后的分相铅套电缆的固定夹具不应构成闭合磁路。 三、 裸铅(铝)套电缆的固定处,应加软衬垫保护。 四、 护层有绝缘要求的电缆,在固定处应加绝缘衬垫。 21) 沿电气化铁路或有电气化铁路通过的桥梁上明敷电缆的金属护层或电缆金属管道,应沿其全长与金属支架或桥梁的金属构件绝缘。 22) 电缆进入电缆沟、隧道、竖井、建筑物、盘(柜)以及穿入管子时,出入口应封闭,管口应密封。 23) 装有避雷针的照明灯塔,电缆敷设时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要求。 第二 生产厂房内及隧道、沟道内电缆的敷设 2.1) 电缆的排列,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 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不应配置在同一层支架上。 二、 高低压电力电缆,强电、弱电控制电缆应按顺序分层配置,一般情况宜由上而下配置;但在含有35kV以上高压电缆引入柜盘时,为满足弯曲半径要求,可由下而上配置。 2.2)并列敷设的电力电缆,其相互间的净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2.3)电缆在支架上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 控制电缆在普通支架上,不宜超过1层;桥架上不宜超过3层。 二、 交流三芯电力电缆,在普通支吊架上不宜超过1层;桥架上不宜超过2层。 三、 交流单芯电力电缆,应布置在同侧支架上。当按紧贴的正三角形排列时,应每隔1m用绑带扎牢。 2.4) 电缆与热力管道、热力设备之间的净距,平行时不应小于1m,交叉时不应小于0.5m,当受条件限制时,应采取隔热保护措施。电缆通道应避开锅炉的看火孔和制粉系统的防爆门;当受条件限制时,应采取穿管或封闭槽盒等隔热防火措施。电缆不宜平行敷设于热力设备和热力管道的上部。 2.5) 明敷在室内及电缆沟、隧道、竖井内带有麻护层的电缆,应剥除麻护层,并对其铠装加以防腐。 2.6) 电缆敷设完毕后,应及时清除杂物,盖好盖板。必要时,尚应将盖板缝隙密封。 第三 管道内电缆的敷设 3.1) 在下列地点,电缆应有一定机械强度的保护管或加装保护罩: 一、 电缆进入建筑物、隧道、穿过楼板及墙壁处。 二、 从沟道引至电杆、设备、墙外表面或屋内行人容易接近处,距地面高度2m以下的一段。 三、 其它可能受到机械损伤的地方。 保护管埋入非混凝土地面的深度不应小于100mm;伸出建筑物散水坡的长度不应小于250mm。保护罩根部不应高出地面。 3.2) 管道内部应无积水,且无杂物堵塞。穿电缆时,不得损伤护层,可采用无腐蚀性的润滑剂(粉)。 3.3) 电缆排管在敷设电缆前,应进行疏通,清除杂物。 3.4) 穿入管中电缆的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交流单芯电缆不得单独穿入钢管内。 第四 直埋电缆的敷设 4.1)在电缆线路路径上有可能使电缆受到机械性损伤、化学作用、地下电流、振动、热影响、腐植物质、虫鼠等危害的地段,应采取保护措施。 4.2)电缆埋置深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 电缆表面距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0.7m。穿越农田时不应小于1mm。在引入建筑物、与地下建筑物交叉及绕过地下建筑物处,可浅埋,但应采取保护措施。 二、 电缆应埋设于冻土层以下,当受条件限制时,应采取防止电缆受到损坏的措施。 4.3) 电缆之间,电缆与其它管道、道路、建筑物等之间平行和交叉时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表H的规定.严禁将电缆平行敷设于管道的上方或下方。特殊情况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 电力电缆间及其与控制电缆间或不同使用部门的电缆间,当电缆穿管或用隔板隔开时,平行净距可降低为0.1m。 二、 电力电缆间、控制电缆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不同使用部门的电缆间在交叉点前后1m范围内,当电缆穿入管中或用隔板隔开时,其交叉净距可降为0.25m。 三、 电缆与热管道(沟)、油管道(沟)、可燃气体及易燃液体管道(沟)、热力设备或其它管道(沟)之间,虽净距能满足要求,但检修管路可能伤及电缆时,在交叉点前后1m范围内,尚应采取保护措施;当交叉净距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将电缆穿入管中,其净距可减为0.25m。 四、 电缆与热管道(沟)及热力设备平行、交叉时,应采取隔热措施,使电缆周围土壤的温升不超过10℃。 五、 当直流电缆与电气化铁路路轨平行、交叉其净距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防电化腐蚀措施。 电缆之间,电缆与管道、道路、建筑物之间平行和交叉时的最小净距(m) 表 H 项目 最小净距(m) 平行 交叉 电力电缆间及 其与控制电缆间 10kv及以下 0.10 0.50 10kv以上 0.25 0.50 控制电缆间 - 0.50 不同使用部门的电缆间 0.50 0.50 热管道(管沟)及热力设备 2.00 0.50 油管道(管沟) 1.00 0.50 可燃气体及易燃液体管道(沟) 1.00 0.50 其它管道(管沟) 0.50 0.50 铁道路轨 3.00 1.00 电气化铁路路轨 交流 3.00 1.00 直流 10.0 1.00 公路 1.50 1.00 城市街道路面 1.00 0.70 杆基础(边线) 1.00 - 建筑物基础(边线) 0.60 - 排水沟 1.00 0.50 注:①电缆与公路平行的净距,当情况特殊时可酌减; ②当电缆穿管或者其它管道有保温层等防护设施时,表中净距应从管壁或防护设施的外壁算起。 4.4) 电缆与铁路、公路、城市街道、厂区道路交叉时,应敷设于坚固的保护管或隧道内。电缆管的两端宜伸出道路路基两边各2m;伸出排水沟0.5m;在城市街道应伸出车道路面。 4.5) 直埋电缆的上、下部应铺以不小于100mm厚的软土或沙层,并加盖保护板,其覆盖宽度应超过电缆两侧各50mm,保护板可采用混凝土盖板或砖块。 软土或沙子中不应有石块或其它硬质杂物。 4.6) 直埋电缆在直线段每隔50~100m处、电缆接头处、转弯处、进入建筑物等处,应设置明显的方位标志或标桩。 4.7)直埋电缆回填上前,应经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回填土应分层夯实。 第五 水底电缆的敷设 5.1) 水底电缆应是整根的。当整根电缆超过制造厂的制造能力时,可采用软接头连接。 5.2) 通过河流的电缆,应敷设于河床稳定及河岸很少受到冲损的地方。在码头、锚地、港湾、渡口及有船停泊处敷设电缆时,必须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当条件允许时,应深埋敷设。 5.3) 水底电缆的敷设,必须平放水底,不得悬空。当条件允许时,宜埋入河床(海底)0.5m以下。 5.4)水底电缆平行敷设时的间距不宜小于最高水位水深的2倍;当埋入河床(海底)以下时,其间距按埋设方式或埋设机的工作活动能力确定。 5.5) 水底电缆引到岸上的部分应穿管或加保护盖板等保护措施,其保护范围,下端应为最低水位时船只搁浅及撑篙达不到之处;上端高于最高洪水位。在保护范围的下端,电缆应固定。 5.6) 电缆线路与小河或小溪交叉时,应穿管或埋在河床下足够-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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