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地籍调查技术设计书样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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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蟠龙区1:500集体土地地籍调查 技术设计书 南京新时代测绘工程技术 二○○七年五月 目 录 四、控制测量.............................................10五、地籍测量 ............................................14 六、土地利用更新调查.....................................15 七、图件便会和规格要求...................................19八、集体土地地籍数据库建设和数据接边..................22 九、面积计算和数据汇总统计...............................22 十、土地利用分离数据衔接.................................24 十一、文字汇报...........................................24 十二、调查结果检验验收...................................25 十三、资料整理和归档.....................................25 蟠龙区1:500百分比尺集体土地地籍调查 技术设计书 一、概况 1.1 工作目标、内容 1.1.1目标和意义 集体土地地籍调查目标是全方面、正确地查清全区集体土地全部权、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城镇地籍调查以外国有土地使用权情况、土地利用情况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情况,形成权属清楚、地类明确、图数实地一致、数据正确、真实集体土地地籍调查数据库;深入依法健全土地调查制度和土地利用动态监测机制;实现城镇地籍一体化管理体制和统一地籍管理信息系统。 土地是关键资源和资产,查清土地数量、权属、利用情况,建立城镇地籍一体化管理体制,对于严格土地管理,珍爱、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依法保护土地权利人利益、促进社会稳定、友好,确保经济社会可连续发展相关键作用和深远意义。 1.1.2工作内容 1.1.2.1和头沟、下关、江北行政区域界线调查转绘。 1.1.2.2集体土地全部权界、宅基地以外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界、城镇地籍调查以外国有土地使用权界调查。 1.1.2.3地籍控制测量。 1.1.2.4地籍要素测量。 1.1.2.5土地利用更新调查。 1.1.2.6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调查。 1.1.2.7建立地籍调查数据库。 1.1.2.8集体土地地籍调查汇报编写。 1.1.2.9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数据分析汇报编写。 1.2 调查区概况 蟠龙区在南京市西部,东经126°21′22″-127°16′13″,北纬54°45′54″-54°49′06″。区东南部地势平坦,交通便利,建筑物密集;西北部为山地,散列式居民地较多。区内关键企业单位有:南京钢铁总企业、龙山公墓、玄武湖公园、南京重型机械厂、高井发电厂、永定化工厂等,关键交通有:一0一线铁路、京门铁路、京九铁路、西五环路、蟠龙路、阜石路、黑陈路、潭峪路、莲石路等,关键水系有:永定河、永定河引水渠、人民渠等。测区地形为西高东低,北高南地,气候适宜,季节改变显著。 蟠龙区分为五里坨、古城、八角、鲁谷、广宁、金顶街、苹果园、老山、八宝山共九个街道,下设五里坨、黑石头、八角、衙门口、景阳、八宝山、向阳、古城、北辛安、八大处、麻峪、刘娘府等12个农工商企业(村农民集体)。现有土地面积84.30平方公里,其中已完成城镇国有土地地籍调查面积43.62平方公里。此次蟠龙区地籍调查区域面积总计约为40.68平方公里,包含集体土地面积约为22.24平方公里,国有土地约为18.44平方公里。 蟠龙区在南京市城区西部,城市化发展较快,城市特征较为显著,土地利用现实状况较混乱,用地情况变愈加快,这种情况决定了测量、权调工作有较大难度。 蟠龙域区没有1:500百分比尺工作地图,需要实测1:500百分比尺线划平面图,工作量较大。 1.3 关键技术要求 1.3.1坐标系统 此次调查采取南京市地方坐标系和高程系。 1.3.2图幅规格和编号 地籍图和土地利用图分幅依据南京市地方坐标系统进行。图廓为矩形分幅,以东西50cm、南北40cm为一幅图,按象限行列次序编号。 坐标原点 X=300000m,Y=500000m。 图幅号数编定:由原点划分四个象限,右上为Ⅰ,右下为Ⅱ,左下为Ⅲ,左上为Ⅳ。每象限内以纵4公里、横5公里等于1:10000百分比尺一个图幅。各象限内行列数字均自原点起向外延伸。编号形式以下: Ⅳ-2-2 Ⅰ-2-2 原点 Ⅰ-1-1 Ⅱ-1-1 Ⅲ-2-1 Ⅱ-1-2 1:10000分幅 1:分幅:在1:10000图幅上分为25个图幅,每幅图东西1公里,南北0.8公里。编号形式以下图: 1 2 3 4 5 6 7 8 9 Ⅱ-1-1-[15] 10 11 Ⅱ-2-1 16 20 21 25 1:分幅 1:1000分幅:在1:10000图幅上划分为100个图幅,每幅图东西500米,南北400米。 1:500分幅:在1:1000图幅上划分为4个图幅,每幅图东西250米,南北200米。编号形式以下图: 4 1 2 3 4 5 6 7 8 9 10 3 2 11 Ⅱ-2-1-28(3) 20 21 41 60 61 80 81 100 1.3.3百分比尺 此次调查区域全部采取1:500百分比尺。 1.3.4全覆盖调查 结合城镇国有土地地籍调查结果,以卷地毯方法进行调查,确保全区土地调查不重不漏。 此次调查和城镇地籍调查应无缝衔接,覆盖各行政辖区。 1.3.5控制起算点 首级控制起算点,统一采取南京市测绘院提供,经过全市整体平差后城市一、二、三、四等GPS点控制结果。 1.3.6测量方法 地籍要素测量及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全部采取全解析测量方法进行。 1.4 现有资料情况 1.4.1 由江苏第二测绘院提交蟠龙区城镇地籍调查资料及提交城镇地籍变更调查资料。 1.4.2 由南京市测绘院提供蟠龙区1:地形图(十月修测),1:10000地形图(修测)。 1.4.3 蟠龙区1:10000土地利用现实状况数据库。 1.4.4 民政局1:10000勘界图件资料,界线走向文字说明。 1.4.5平面控制资料 南京市测绘院提供两个一等三角点“八大处西山”、“老山”,两个三等三角点“上石府”、“卧牛台”,四个四等GPS点“GTSJS001”、“GTSJS002”、“GTSJS003 ”。 江苏第二测绘院城镇地籍测量布测近500个二级GPS点。 以上资料经组织验收,可交付使用。 1.5 作业依据 (1)《中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次修订) (2)国土资源部《相关依法加紧集体土地全部权登记发证工作通知》(国土资发[]359号) (3)国土资源部《集体土地全部权调查技术要求》(国土资发[]359号) (4)原国家土地管理局《确定土地全部权和使用权若干要求》(1995年公布) (5)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土地登记规则》(1995年公布) (6)原国家土地管理局《日常地籍管理措施〔农村部分〕( 试行) 》(1992年公布) (7)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城镇地籍调查规程》1989公布,(1993年6月修订) (8)国家测绘局《地籍测量规范》(1987公布) (9)建设部《城市测量规范》CJJ8-99(1999年颁发) (10)建设部《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技术规程》CJJ73-97(1999年公布) (11)《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 (12)《测绘技术设计要求》(ZBA75001-89) (13)《1:500、1:1000、1:地形图图式图式》(GB/T7929-1995) (14)国家测绘局《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要求》(CH1001-91) (15)国家测绘局《测绘产品检验验收要求》(CH1002-95) (16)国家测绘局《测绘产品质量评定要求》(CH1003-95) (17)国土资源部《相关印发试行<土地分类>通知》() (18)原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土地利用现实状况调查技术规程》(1984年) (19)原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土地利用现实状况调查技术规程》补充要求和说明(1987年) (20)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土地利用现实状况调查(市)级汇总技术规程》(1993年) (21)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土地利用现实状况调查省级汇总技术规程》(1994年) (22)国土资源部《市(县)级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技术规范》() (23)原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相关转发国土资源部《相关依法加紧集体土地全部权登记发证工作通知》通知(京国土房管权[]442号) (24)原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南京市地籍测绘规则》(1998年) (25)原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南京市地籍图图式》(1998年) (26)原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南京市地籍测绘结果范例》() (27)原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南京市第二次土地利用现实状况调查(1:10000)技术实施细则》() (28)原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相关编绘县级1:50000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实状况图技术要求》[京地通(1993)18号] (29)南京市集体土地地籍调查办公室《南京市集体土地地籍调查使用手册》(8月) (30)本技术设计书 1.6工作机构 1.6.1 蟠龙国土分局成立蟠龙集体土地地籍调查办公室,主管副局长张坚任办公室主任,张荫琪、魏明来任副主任,组员有李忠庆、吴煜权、季晓峰、刘丽娟、张青松、李文铭、胡晓明、刘敏生、谷中泉等,负责权属调查协调组织工作。 1.6.2 南京市新时代测绘工程技术成立蟠龙区集体土地调查地籍测量项目组,总经理温殿忠任组长,杨学林任常务副组长,企业总工张自立任质检组组长,姚茂金、孙国龙任项目具体责任人,徐立东任控制组长,刘航、尤宾宾、邓宝军、张斌、张立恒、叶丰明、秦恒波、宋学峰、朱建新、杨志强等任测量组长。负责配合权属调查工作,负责地籍测量、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和后期内业处理工作,并确保数据顺利入库。 1.6.3 辽宁华苑测绘工程监理成立以朱志军为组长监理组,组员有五名。负责全程监理各个步骤作业情况,结果质量,确保此次调查结果可靠性。 1.6.4 广州开思测绘软件负责对此次调查数据入库监理工作。 1.7关键工作结果 1.7.1调查资料结果 1.7.1.1土地登记申请书、权属起源资料、收件单、指界通知书等; 1.7.1.2土地权属(行政境界)协议书或争议原由书; 1.7.1.3调查所用多种工作图件(调查工作底图、外业调查或测量原图、点之记等资料); 1.7.1.4地籍调查表; 1.7.1.5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外业手簿; 1.7.1.6以街道为单位宗地接合图。 1.7.2图件结果 1.7.2.1依据需要打印纸质图件结果: 1、地籍图分幅接合图; 2、1:500分幅地籍图; 3、1:500分幅土地利用现实状况图; 4、理论和控制面积结合图表。 1.7.2.2必需打印纸质图件结果: 1、街道土地利用现实状况图; 2、区土地利用现实状况图挂图; 1.7.3 统计汇总结果 1.7.3.1以权属单位为单元,建立土地统计台账。 1.7.3.2按行政辖区汇总,形成以下各类结果:①行政村(街坊)土地分类面积汇总统计表;②乡(镇)土地分类面积汇总统计表;③区(县)土地分类面积汇总统计表。 1.7.3.3按土地权属单位性质汇总,形成以下各类结果:①街道按权属单位(国有、集体)土地分类面积汇总表;②区按权属性质(国有、集体)土地分类面积汇总表。 1.7.3.4以街道为单元集体建设用地面积汇总;按行政村汇总乡(镇)、村办企事业使用集体全部土地面积。 1.7.4数据库 符合相关“南京市集体土地地籍调查数据库标准”和“南京市集体土地地籍调查建库规范”地籍调查数据库。 1.7.5 文字汇报结果 区集体土地地籍调查工作方案; 区集体土地地籍调查技术设计书; 区集体土地地籍调查汇报; 区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数据分析汇报。 1.7.6 结果资料整理归档 二、关键精度 2.1界址点精度 类别 界址点对邻近图根点点位误差(cm) 相邻界址点间距许可误差(cm) 适用范围 中误差 许可误差 一 ±5 ±10 ±10 集体土地全部权、使用权界址点;城镇街坊外围界址点及街坊内显著界址点 二 ±7.5 ±15 ±15 困难地域集体土地全部权、使用权界址点;城镇街坊内隐蔽界址点 2.2地籍图精度 2.2.1相邻界址点间距、界址点和邻近地物点关系距离中误差绝对值不得大于图上0.3mm,较差许可误差绝对值不得大于2倍中误差绝对值。 2.2.2邻近地物点间距中误差绝对值不得大于图上0.4mm,较差许可误差绝对值不得大于2倍中误差绝对值。在丘陵、山区,中误差可按上述要求放宽一倍。 2.2.3地物点点位中误差绝对值不得大于图上0.5mm,许可误差绝对值不得大于2倍中误差绝对值。 2.3地类图斑精度 显著地物界线在图上位移应小于0.3毫米,困难地域或不显著地物界线位移应小于0.8毫米。 三、作业步骤 组织准备:成立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组织专业队伍、人员培训 业务准备:搜集和分析已经有多种图件和资料,技术设计书编写 控制测量 权属调查 地籍要素测量 其它地籍要素测量,土地利用更新调查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调查 作业单位自检、互检、专检 监理检验 内业各类表格录入、属性检验、修改,完善调查表 多种图件生成、编辑、输出 分类汇总统计,表格生成输出 结果资料整理、编写文字汇报 调查结果检验验收 数据归档、备份和提交 四、控制测量 4.1已经有起算数据 南京市测绘院提供两个一等三角点“八大处西山”、“老山”,两个三等三角点“上石府”、“卧牛台”,四个四等GPS点“GTSJS001”、“GTSJS002”、“GTSJS003 ”能够满足起算数据要求。 江苏第二测绘院城镇地籍测量布测近500个二级GPS点,经联测精度良好,但破坏较严重。 4.2 控制测量标准 控制网布设应遵照从整体到局部、从高级到低级分级布网(也可越级布网),逐层加密标准。 4.3控制网精度要求 四等网中最弱相邻点相对点位中误差不得超出±5cm,四等以下网最弱点(相对于起算点)点位中误差不得超出±5cm。 4.4控制点名 4.4.1 一、二级控制点名 一、二级控制点名以区县为单位统一编号,前缀以 “GT”(国土)为标识加乡镇开头大写字母,后缀用“Ι”、“Ⅱ”表示控制点等级,加流水号进行编号。如:GTMCⅡ001表示庙城镇二级控制1号点。 4.4.2 图根点名 图根点名以乡镇为单位统一编号,前缀为大写英文字母“T”和乡镇第一个拼音字母,加流水号。如:TM008表示庙城镇第8个图根点。在同一测区内,不得出现两个相同图根点名。 4.5控制点密度、埋石和点之记要求 4.5.1控制点密度及埋石要求 一、二级地籍控制点和图根控制点密度,应满足地籍要素测量需要。 一、二级地籍控制点均应埋设固定标志,有条件时应设置保护点,保护点个数不少于3个。地籍图根控制点可设临时标志。但当一、二级地籍控制点埋石数量不能满足下表要求时,合适选择图根控制点作为埋石点,埋设固定标志。对于山区、荒地、滩地等建设用地稀少地域以满足地籍要素测量为准。 百分比尺 埋石点最少数量/幅 1:500 3 4.5.2点之记 一、二级地籍控制点和埋石图根控制点按控制点点之记表格要求填写。 4.6地籍控制测量方法 地籍控制测量可采取GPS卫星定位测量、导线测量方法。 4.6.1 GPS卫星定位测量 4.6.1.1 各级静态GPS定位测量技术要求 各级GPS静态相对定位测量关键技术要求应符合下表要求: 等级 平均边长(km) 接收机性能 接收级精度优于 同时观察接收机数 观察量 卫星高度角(°) 有效观察卫星数 观察时段长度(min) 数据采集间隔时间(s) 一级 0.5 双/单 10mm+3ppm ≥3 载波相位 ≥15 ≥4 ≥30 15~60 二级 0.2 双/单 10mm+3ppm ≥3 载波相位 ≥15 ≥4 ≥30 15~60 4.6.1.2 GPS-RTK地籍图根控制点测量 采取GPS-RTK技术进行一、二级图根控制测量、点观察、布设应满足下列要求: 1、基准站应架设在一、二级控制点上,并应采取能够覆盖测区最少3个控制点进行校准,最大作业半径为5km; 2、点位选在视野开阔处,视场内障碍物高度角不宜超出15度; 3、点位应远离大功率无线电发射源、高压输电线及大面积水域,离高压线不少于50m,离发射源距离不少于200m; 4、RTK接收机技术指标应为;双频接收机,标称精度≤(10mm+2ppm·D),观察量为载波相位; 5、用于RTK基准点求解WGS-84坐标系换算到到南京市地方坐标系转换参数,所选参考点覆盖待测点整个测区,转换后各点残差分量小于±5cm,经约束平差以后最弱点点位中误差(相对于起算点)不得大于±5cm; 6、观察时流动点架设应稳固,流动站和基准站之间不得存在大功率信号干扰区; 7、RTK观察采样率为1s,每次测量历元数大于10个。每点观察时间不低于3分钟,观察平面精度≤2cm。必需联测周围已经有相同级以上控制点。检测高等级控制点时,其点位互差≤5cm,检测相同级控制点时,其点位互差≤7cm,并将检核、校正情况填写在“GPS RTK点位检核校正表”中。 4.6.2导线测量 各级地籍控制点导线测量关键技术要求见下表: 等级 导线 长度(km) 平均边长(m) 测距中误差(mm) 测角中误差(″) 全长相对 闭合差 方位角闭合差 (″) 测角测回数 J2 J6 一级 3.6 300 ≤±15 ±5.0 1/14000 ±10 2 6 二级 2.4 200 ≤±12 ±8.0 1/10000 ±16 1 3 4.6.3观察作业要求 水平角观察、距离观察和地籍控制测量结果检核和整理根据CH5002—94《地籍测量规范》、TD1001---93《城镇地籍调查规程》和《南京市地籍测绘规则》(1998)要求实施。 4.6.4地籍控制测量其它要求 GPS点布设、观察等技术要求根据《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和其它标准和要求实施。 控制测量其它要求均应根据TD1001-93《城镇地籍调查规程》实施。 4.7平差计算 地籍控制测量观察结果,经检验后,方可进行平差计算。 4.7.1一、二级控制点平差计算 首级加密控制网采取严密平差。二级可采取简易平差。 4.7.2一、二级图根点平差计算 一、二级图根点平差计算可采取近似平差。 4.8提交控制资料结果 4.8.1地籍控制测量技术设计书 4.8.2图幅结合表和控制网布设图 4.8.3观察手簿及平差计算结果 4.8.4控制点坐标结果表及点之记 4.8.5控制点精度检测汇报 4.8.6地籍控制测量技术总结汇报 五、地籍测量 5.1地籍要素测量 5.1.1界址点测量 1、 基础要求 (1)1:500调查区域集体土地全部权宗地界址点全部采取野外全解析测量。 (2)此次调查集体土地全部权宗地和已登记发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宗地(包含铁路、公路等用地)相邻时,其界址点测量结果符合此次调查技术要求,应直接引用,不再进行解析测量。 2、界址点施测要求 (1)全站仪测定界址点 1)街坊外围全部界址点、街坊内部部分显著界址点,应在图根或图根以上控制点上设站,使用不低于J6级全站仪,用极坐标法测定; 2)测定界址点视距大于80米,且局部地域图根点密度不够时,可用极坐标法进行增补测点,不得连续2次增补测点; 3)对中整平仪器时,对中误差不得超出0.5cm; 4)应对测站进行严格校核,以较远一点定向,用其它点进行检核,包含控制点校核和对已测地物点、界址点检验;其检核较差在±5cm内方可进行数据采集; 5)全站仪观察时必需注意棱镜中心到界址点偏差(棱镜对准误差)。因为反射棱镜是有厚度,它额定中心在棱镜定位螺旋中心,而墙角(不管是阴角还是阳角)是界址点确实切位置,测量时棱镜放置不到位。通常是由持镜人员量取差值并通知观察者,由观察者采取距离、角度偏心等技术手段消除此项误差。 (2)采取GPS RTK测定界址点时,其施测方法和技术要求,等同于图根控制测量。 (3)对街坊内隐蔽地域界址点,可采取间接方法求得,可使用内插、外插、距离交会、直角推算等方法。距离丈量应使用检验过钢尺丈量两次取中数。用直角推算时,严禁用短边推长边;用距离交会时,条件边不少于3边;用间接方法计算界址点坐标数量,不得超出界址点总数20%。 5.1.2 其它地籍要素测绘 1、其它地籍要素包含建筑物、构筑物、围墙、地类界线、栏栅、铁丝网、道路、沟渠、坡坎、输电塔座……,电线杆及宅基地上房屋除外。 2、有近期1:500百分比尺地形图地域,其地籍要素能够直接引用地形图上相关内容,并调绘土地利用现实状况地类界线,但要求实地核实和补测;没有1:500百分比尺地形图地域,要野外全解析测量。 3、其它地籍要素测量方法等同于界址点测绘方法,测距不超出150米。 4、宗地内临时房屋、简单房屋等非永久性房屋不给予测绘。 5.1.3 地籍碎部测量结果数据 地籍测量工作结束应提供以下结果资料,并对结果打印、整理、装订成册。 地籍测量技术设计书 以宗地为单位界址点坐标结果表 地籍图 宗地图 质量检验统计 由各测绘单位出具《测绘产品检验汇报》 地籍测量技术总结汇报 符合相关标准数据库 六、土地利用更新调查 6.1基础要求 1、目标和任务 土地利用更新调查目标是对改变土地利用地类及其界线进行调查。 2、调查基础单元 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基础单元是土地利用图斑。同一地类被行政界线、权属界线分割时,应以行政界线、权属界线为地类界;地类界线要闭合。 3、图斑编码规则:宗地内图斑号为3位,以宗地为单位编号,图斑编码为地籍编码(14位)+图斑号(3位),共17位编码。 6.2 外业调绘 1、准备工作 全解析测量1:500百分比尺平面图。 接收、检验、熟悉1:10000土地利用现实状况图。 2、外业调绘基础要求 外业采取逐图斑调查方法进行,调绘时要求一定要走到、看到、问到、画准、记清,界线和地物位置正确,多种注记正确无误,清楚易读,线划符号符合规程图例。 3、地类调查 在地籍图上,按土地利用分类标准,确定土地类型,标注地类代码和图斑号。 4、图斑调绘 图斑测绘最小上图面积为36mm²(实地9平方米),小于最小上图面积地块归并到该宗地内其它地类。 5、线状地物调绘 田埂、路、沟渠、林带等线状地物大于或等于2米,按图斑调绘;2米以下归入其所在图斑,不单独计算其占地面积。 6、精度要求 显著地物界线在图上位移应小于0.3毫米,困难地域或不显著地物界线位移应小于1.0毫米。 7、内业资料整理 外业工作后,应该日完成正式图斑编号等内业资料整理工作,并注意各图幅接边衔接。同时做好次日工作安排。 6.3测绘上图 图斑地类确定后,首先在对应图斑内注记地类代码和临时地块序号。图斑号用分式表示。其中分子表示图斑号,用三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分母表示地类号,表示至二级分类。 在外业调查中,能够先注临时图斑序号,并和调查底图和外业统计手簿上保持一致。外业调查结束后,按村(街坊)正式编排图斑号。要求调查结果图、外业统计手簿、数据库中三者完全一致。 6.4外业调查手簿填写 外业调绘同时必需填写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外业手簿(见附表),一页手簿填写一个图斑,以村(街坊)为单位装订成册。具体填写方法以下: 图斑所在图幅号填写地籍图图幅号,图斑跨图幅时填写全部图幅号。 土地坐落填写XX乡(镇)XX村(街坊);页次应连续编号填写。 地类代码和地类名称根据土地利用分类系统据实调查填写。 权属单位名称:集体土地填写图斑所属村,国有土地填写使用权单位名称。国有单位名称字数较多,字格内填写简称,全名能够写在备注栏内。 宗地号填写本页图斑所在宗地地籍编号。 附图栏用于绘制图斑示意图,要反应出其形状、相邻地物。附图栏和手簿所记内容应一致,互为补充。 外业调查手簿是外业调查原始统计。填写时不得潦草和涂改。手簿中草图形状应和实地情况大致相同,各项书写要工整、字迹清楚,不准涂改、就字改字、擦刮和重抄。 6.5土地利用分类 1、地类确定 以村(街坊)为单位,依据土地用途、经营特点、利用方法和覆盖特征等原因划分地类范围;依据分类系统确定地类。 2、分类系统(土地利用分类和编码)按报批稿实施。 3、 补充说明 (1)调查时按土地利用现实状况调绘,不得按计划用途调绘。 (2) 已完成城镇地籍调查宗地,需做补充调查,将土地利用类型统一到《土地利用分类》系统中。 (3)国有铁路、公路(道路)、河流,以所确定权属界作为交通用地或水域地类界,但权属界范围内成片其它用地方法,应在权属界内分别划定地类界。 (4)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野生动物保护区及其它特定区域等,应按其内实际地类调绘。 (5)城市绿化带内部有林地、草地、住宅等各类用地按实际用地情况进行分类。 (6) 道路、河流两侧“绿色通道”、“绿色走廊”,凡符合工程主体设计标准且已办理用地手续,统一根据计划地类调查统计,其它超出设计标准,按实际地类进行调查统计。(7)有下列情况之一按耕地调查:人为撂荒耕地;自然灾难破坏且由国土资源部门组织评定在三年内能恢复为耕地;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工程产生,并已经过国土资源部门组织验收耕地;农民自己开发耕地;耕地上种植饲料;原为耕地现为非固定苗圃,经营性草皮,临时取土坑、堆放建材、粪场、矿渣、垃圾、工棚、简易建筑物、晒谷场等用地;被污染和地面塌陷破坏耕地。 (8)有下列情况之一按现实状况调查:耕地已被征收或征用用于取土、采煤(矿)等塌陷地、垃圾场(按公共设施用地调查)、矿渣堆放地、石油化工等污染用地;违章占地;自然灾难破坏且由国土资源部门组织评定在三年内不能恢复为耕地。 (9)耕地中用于为农业服务农机站、修车场等用地,按其它商服用地调查。 (10)固定堆粪场,按设施农用地调查。 (11)自然形成垃圾场按空闲地调查。 (12)农业浇灌泵房,按水工建筑物用地调查。 (13)高速公路转盘内草地按交通用地调查。 (14)废弃建筑物按空闲地调查。 (15)在果园、水产养殖地、农田中建筑物,用于看护、堆放工具等隶属用房,仍属于农业用地,不单独调绘,但用于住宿、餐饮等服务建设用地,视为住宿餐饮用地;其它已改变用途,标准上按现实状况调查。 (16)铁路、公路等穿过隧道,若已被征收或征用,按交通运输用地调查,不然隧道按地表现实状况调查。 6.6后期内业数据处理 在计算机上对地籍测量数据(行政境界、权属界)和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地类界数据进行综合处理、拓扑查错,形成按街坊全覆盖、不重不漏土地利用图斑图层。输入图斑属性后,完成土地利用数据库。 7.7本设计书未要求技术要求按《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技术要求》(试行)》实施。 七、 图件编绘和规格要求 7.1地籍图 7.1.1分幅地籍图 1、内容 (1)行政界线和行政区域名称。包含省市行政界线、区县行政界线、乡镇行政界线; (2)村(街坊)界线及街坊号; (3)权属界线(国有土地使用权界址线、集体土地全部权界址线、集体土地使用权界址线)、宗地号和权属单位名称。 (4)界址点; (5)各级控制点; (6)建筑物、构筑物、围墙、地类界线、栏栅、铁丝网、道路、沟渠、坡坎、输电塔座……。(电线杆及宅基地上房屋可不表示); (7)数学基础和整饰。包含坐标系、内外图廓线、坐标格网线及坐标注记、控制点点位及其注记、地籍图百分比尺、地籍图分幅索引图、本幅地籍图分幅编号、图名、百分比尺及其它图幅整饰等内容; (8)其它注记。如路名、村名和河流名称等。 (9)不依百分比尺图形符号,点状符号、地类符号 2、分幅地籍图编绘和整饰要求 (1)当宗地界址线和行政界线重合时,应遵照高级覆盖低级标准,在地籍图上只绘制高级界线。行政界线和宗地界址线等级依次为: 省(市)行政界线、区(县)行政界线、乡(镇)行政界线、村(街坊)界线、国有土地使用权或集体土地全部权宗地界址线、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界址线、其它地籍要素界线。 (2)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全部权宗地界址点用直径0.8mm红色小圆圈表示,界址线用0.3mm红色实线表示,争议界线用红虚线表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界址点用直径0.8mm绿色小圆圈表示,界址线用0.3mm绿色实线表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争议界线用绿色虚线表示;街坊界(村界)沿用土地详查中三划一点红色点划线线型表示;行政界线采取和国家标准相对应红色点划线线型表示。图斑界线用0.15mm黑色点虚线,图斑号不表示,用符号充填图斑表示用地类型。 (3)地籍图上不注区县编号,只注记乡镇(街道)号、街坊号、行政村名称及宗地号(地籍编码后3位)。乡镇(街道)号、街坊号注记在图幅内相关乡镇(街道)、街坊区域适中部位,乡镇(街道)名称或行政村名称注记在图幅内相关乡镇(街道)行政界线及村(街坊)界线内适中部位。 (4)集体土地全部权宗地只注记宗地号(地籍编码后3位),注记在宗地内合适位置。 (5)国有土地使用权宗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宗地号和地类编码注记以分式表示,分子表示宗地号,分母表示关键地类编码,并注记在宗地内合适位置。 (6)含有权属界线标识意义垣栅、房屋、沟渠、坡坎等地物,必需根据其权属情况表示。 (7)在计算机软件系统中生成权属性质标注图层,国有土地用G表示,乡(镇)农民集体全部土地用X表示,村农民集体全部土地用C表示。 7.1.2地籍图精度 1、相邻界址点间距、界址点和邻近地物点关系距离中误差绝对值不得大于图上0.3mm,较差许可误差绝对值不得大于2倍中误差绝对值。 2、邻近地物点间距中误差绝对值不得大于图上0.4mm,较差许可误差绝对值不得大于2倍中误差绝对值。在丘陵、山区,中误差可按上述要求放宽一倍。 3、地物点点位中误差绝对值不得大于图上0.5mm,许可误差绝对值不得大于2倍中误差绝对值。 7.2宗地图 8.2.1宗地图是土地证书附图,标准上从地籍图上复制。依据宗地大小和内部建筑物、构筑物形状、大小和稀疏程度,分别生成不一样百分比尺宗地图。图纸大小分为A1、A2、A3、A4四种规格。 7.2.2生成宗地图应符合《城镇地籍调查规程》要求要求,做到点、线清楚,多种注记清楚,宗地四至关系正确。 7.2.3宗地图内容包含:地籍编号、地类号、宗地面积、宗地所在图幅号、宗地名称、界址点编号、界址边长、相邻宗地地籍号、相邻宗地名称、宗地关系示意线和关键建筑物、构筑物。 7.3 土地利用现实状况图 7.3.1分幅土地利用现实状况图 7.3.1.1分幅土地利用现实状况图内容 行政界线。包含省市行政界线、区县行政界线、乡镇行政界线和乡镇名称; 村(街坊)界线和编号 权属界线。包含国有土地使用权界址线、集体土地全部权界址线、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界址线; 地类图斑界线。 数学基础和图式要素(见分幅地籍图内容)。 依据调查需要,可合适添加等高线,并按国家测绘局颁发《地形图图式》绘制。 图斑号和地类编码; 7.3.1.2 分幅土地利用现实状况图编绘和整饰要求 1、图斑是由行政界、权属界、线状地物、地类界线分隔同类地块,图斑要求闭合; 2、地类采取《土地利用分类》(报批稿); 3、土地利用现实状况图上地类编码和图斑号注记以分式表示,分子表示图斑号,分母表示地类编码,并注记在图斑内合适位置;假如是耕地,分母除加注地类编码外,还应加注坡度等级。 4、图斑界线用0.15mm黑色点虚线表示;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全部权宗地界址线用0. 3mm红色实线表示,争议界线用紫红色虚线表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地界址线用0.3mm绿色实线表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争议界线用绿色虚线表示;街坊界(村界)沿用土地详查中三划一点红色点划线线型表示;行政界线采取和国家标准相对应红色点划线线型表示。 5、在计算机软件系统中生成权属性质标注图层,国有土地用G表示,乡(镇)农民集体全部土地用X表示,村农民集体全部土地用C表示。 6、土地利用图中图式图例根据《土地利用现实状况调查技术规程》(1984年)、《县(市)级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技术规范(试行)》、《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技术要求》(试行)》、《相关编制土地利用现实状况图和土地权属界线图技术要求》京地通(1993)29号次序选择,以上规程、规范和要求未涵盖图式图例,需报南京市调查办公室研究处理。 7.3.2以街道为单位土地利用现实状况图 以街道为单位土地利用现实状况图内容及图式规范和分幅土地利用现实状况图基础相同,街道为单位土地利用现实状况图参考《土地利用现实状况调查地(市)级汇总技术规程》及相关要求整饰,地图用色依据附件。依据街道面积大小和辖区形状自定百分比尺。 7.3.3区土地利用现实状况图挂图 参考原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相关编绘县级1:50000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实状况图技术要求》[京地通(1993)18号]要求进行编绘。 百分比尺定为1:10000。 八、 集体土地地籍数据库建设和数据接边 8.1建库使用ARCGIS软件作为空间数据管理和处理平台。 8.2依据相关数据库标准和数据库建库规范,使用数据库管理软件,建立地籍调查数据库。地籍调查数据库是关键结果之一。 8.3和相邻区县接边 和相邻区(县)接边应统一采取行政区界线接边和转绘坐标结果,以确保行政界线权威性和唯一性。 九、 面积计算和数据汇总统计 9.1面积计算 9.1.1面积量算指经过计算机编辑处理取得图斑、宗地正确面积数据和数据汇总统计过程,同时也是各级数据汇总统计基础。 9.1.2面积量算单位为平方米(m²),保留2位小数。 9.1.3面积量算一律在数据库建立后,依据多种界线连续点位坐标串,使用辛普森公式计算。 9.1.4面积量算前应注意进行坐标串检验,避免出现多种界线打折现象。 9.2数据汇总统计 9.2.1数据汇总统计是在面积量算基础上,按行政辖区,土地权属、利用分类进行汇总统计过程。各级行政区域面积必需以调查工作底图百分比尺图幅理论面积为基础控制进行量算,以图幅理论面积进行平差。 9.2.2数据汇总统计首先需要制作“-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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