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处置森林火灾应急专项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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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省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贯彻贯彻“防止为主,积极消灭”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切实做好森林火灾各项处置工作,对的解决森林火灾引起紧急事务,保证处置森林火灾准备充分、反映及时、决策科学、办法有力,把森林火灾导致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1.2 编制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广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广东省森林防火实行办法、广东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关于规定,制定本预案。1.3 合用范畴本预案合用于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1.4 基本原则(1)统一领导,
2、分级负责。在省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省林业局负责协调组织实行本预案,本预案在详细实行时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原则,贯彻各项责任制。(2)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本预案涉及省关于单位,应依照本单位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应履行职责,贯彻各项支持保障办法,尽职尽责,密切协作,保证在处置森林火灾时作出迅速应急反映。(3)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处置森林火灾,要坚持“周密组织,科学扑救,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原则,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安全,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4)贯彻责任,常备不懈。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和森林经营单位要贯彻防止森林火灾各项办法,做好应对突发森林火灾各项
3、准备,建立应对森林火灾长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迅速反映,处置得当。2 森林火灾分级原则森林火灾按危害和涉及范畴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普通四个级别。2.1 特别重大森林火灾(I级)1受害森林面积超过1000公顷,火场仍未得到有效控制;2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导致重大影响和财产损失;3距重要军事目的和大型军工、危险化学品生产公司局限性1公里;4严重威胁或烧毁城乡、居民地、重要设施和原始森林,或需要国家增援。2.2 重大森林火灾(级)1持续燃烧超过72小时未得到控制;2受害森林面积超过300公顷以上、1000公顷如下;3导致10人以上、30人如下死亡;4威胁居民地、重要设施和原始森林,或位于省(区
4、)交界地区,危险性较大;5境外大面积火场距我省边界5公里以内,并对我省森林构成较大威胁。2.3 较大森林火灾(级)1持续燃烧超过48小时未得到控制;2受灾森林面积超过200公顷以上、300公顷如下;3导致3人以上、10人如下死亡;4威胁居民区、重要设施、原始森林、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5向省(区)交界地区蔓延、危险性较大。2.4 普通森林火灾(级)1持续燃烧超过24小时未得到控制;2受灾森林面积超过100公顷以上、200公顷如下;3导致1人以上、3人如下死亡;4向地级以上市交界地区蔓延,有一定危险性。3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3.1 省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对全省森林防火工作组织、协调、指引
5、和检查监督;指引省森林扑火指挥部开展工作;分析、研判特别重大、重大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提出应对办法,指挥、协调各地、各关于单位参加森林防火、扑火行动;报请启动或终结本预案;按照关于规定,商请调动驻粤解放军、武警部队参加扑救行动;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其她事项。本预案启动后,各有关支持保障部门按照预定方案迅速响应,配合做好各阶段扑火救灾工作。3.2 省森林扑火指挥部本预案启动后,省林业局成立省森林扑火指挥部,在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领导下,省森林扑火指挥部积极协调关于单位,调动扑火力量和扑火物资,采用行之有效应对办法,协助事发地人民政府尽快扑灭火灾。详细承担综合调度、后勤保障、技术征询、现场督导等工作。
6、4 预警、监测和信息报告4.1 森林火灾防止全省各级森林防火部门开展经常性森林防火宣教活动,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规范生产和生活用火行为,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检查监督,消除各种火灾隐患;加强生物防火林带工程建设,有筹划地清除林下可燃物;加强森林防火基本设施建设,全面提高防止森林火灾综合能力。4.2 火险预测预报根据省气象部门气候中长期预报,省林业局分析各重点防火期森林火险形势,向全省发布火险形势宏观预测报告;省气象部门根据天气预报信息,制作全省24小时森林火险天气预报,在电视台全省天气预报节目中播出,广州中心气象台和省林业局森林防火办公室联合在广东气象和省森林防火
7、网站向全省发布;遇有高火险天气时,省林业局积极与省气象局合伙,在广东电视台天气预报栏目和广东气象、省森林防火网站中向全省发布高森林火险天气警报;在森林火灾发生后,气象部门全面监测火场天气实况,提供火场天气形势预报。4.3 林火监测运用卫星林火监测系统,及时掌握热点变化状况,制作卫星热点监测图像及监测报告,及时核查和反馈监测状况,掌握全省火情动态。火灾发生地地面了望台、巡护人员密切监视火场周边动态;必要时派出森林消防飞机巡护侦察火场发展动态,绘制火场态势图。4.4 人工影响天气气象部门依照天气趋势,针对重点火场地理位置,制定人工影响天气方案,适时实行人工增雨作业,为尽快扑灭森林火灾创造有利条件。
8、4.5 信息报告4.5.1 普通火情,地级以上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按照林火日报、林火月报规定进行记录,上报省林业局。发生普通级别以上森林火灾时,关于地级以上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及时核准状况,并在两小时内向省林业局报告。4.5.2 发生较大级别以上森林火灾时,省林业局应在两小时内向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林业局报告。5 火灾扑救5.1 分级响应依照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原则,及时调节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层级和相应职责。普通状况,随着灾情不断加重,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层级相应提高。森林火灾响应级别按由高到低分为四级。5.1.1 级响应发生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及时进入紧急工作状态,及时向省人民政府和
9、指挥部成员单位报告(通报)状况,拟订先期处置扑救方案,调动扑火力量,下达扑救任务;报请国家林业局启动有关预案。5.1.2 级响应发生重大森林火灾,依照事发地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或省林业局请示,省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火灾扑救工作,并建议国家林业局启动有关预案。5.1.3 级响应发生较大森林火灾,省林业局及时进入紧急工作状态,及时向省人民政府和关于应急支持保障单位报告(通报)状况,拟订扑救方案,调动扑火力量,下达扑救任务,省林业局赴火场工作组人员及时赶赴火场。5.1.4 IV级响应发生普通森林火灾,事发地地级以上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及时进入紧急工作状态,并组建市级扑火前线指挥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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