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ESG政策探索与实践进展研究.pdf
《中国ESG政策探索与实践进展研究.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国ESG政策探索与实践进展研究.pdf(9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7引言自“ESG”概念首次提出以来,作为一种充分关注非财务因素的企业发展理念和评级思路,ESG 通过环境(E)、社会(S)和治理(G)三个维度评估公司的绩效表现,逐渐成为更全面反映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衡量公司可持续运营管理的有效工具与方法,受到国际可持续发展领域的高度关注。中国正致力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ESG 理念中所蕴含的可持续发展内涵和企业社会责任价值观与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高度契合,能够有效衔接宏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与微观企业绿色治理行为,推动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等宏观转型要求在微观层面落地,是我国发展方式向绿色低碳转型的有力抓手。1 我国 ESG 政策发展
2、1.1 ESG 政策发展阶段ESG 体系对我国来说是一个从国外引进的手段。随着我国经济加快转型和金融体系对外开放,ESG 开始得到政府、监管和交易机构的重视和认可,我国ESG 政策发展大体上可以分成三个阶段。1.1.1 萌芽起步阶段:2002 年2016 年 7 月2002 年,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首次对上市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范围作出明确规定,中国 ESG 政策自此进入萌芽起步发展阶段。该阶段原国家环保总局和原环境保护部陆续发布关于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公告 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征求意见稿)等政策文件,要求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发布年度环境报告,加强对自愿公开环境
3、信息的非重污染企业的规范等;关于加快推进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政策文件明确要求向全国所有省份推行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开展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为环境信息披露工作提供保障。2014 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环境保护法修订,第一次以立法形式规定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要求。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委)于2007 年底发布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要求有条件的企业需定期发布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深交所和上交所分别于 2006 年和 2008 年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和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工作中国 ESG 政策探索与
4、实践进展研究董战峰1,吴慧聪1,2*,贾真1,李晓亮1,潘拥军1(1.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企业绿色治理研究中心,北京 100041;2.郑州大学管理学院,河南郑州 450001)【摘 要】践行环境(E)、社会(S)和治理(G)理念是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企业现代绿色治理的关键手段。本文系统分析了我国ESG政策的发展脉络,将ESG在我国的发展分为萌芽起步阶段、探索发展阶段和深化提升阶段三个阶段。通过深入剖析我国ESG体系现存的若干问题,提出加大推广和实践ESG理念的力度和深度、分批分阶段有序推进ESG信息披露标准制定、加快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ESG评级标准、强化对ESG投资的指引和规
5、范,以及加快建设健全的ESG监管体系等政策建议。【关键词】ESG;政策;实践展望【中图分类号】X22;X50;F13/17【文章编号】1674-6252(2024)01-0007-09【文献标识码】A【DOI】10.16868/ki.1674-6252.2024.01.009资助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20&ZD092)。作者简介:董战峰(1979),男,博士,研究员,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经济学分会主任委员,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企业绿色治理研究中心主任,研究方向为环境经济与政策、环境战略与规划等,E-mail:。*责任作者
6、:吴慧聪(1998),女,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环境经济与政策,E-mail:。8中国环境管理 的通知,鼓励企业建立社会责任制度、发布社会责任报告,之后分别要求纳入“深证 100 指数”及“上证公司治理板块”的上市公司披露社会责任报告。2015 年,原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社会责任指南 社会责任报告编写指南 社会责任绩效分类指引,明确“什么是社会责任”“如何履行社会责任”等问题。该阶段以加强上市公司践行社会责任的引导与能力建设为关注重点,主要 ESG 政策如表 1 所示。表1萌芽起步阶段我国出台的主要ESG政策出台时间发布单位文件名称主要内容2002 年 1 月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首次明确规定上市
7、公司治理信息的披露范围2003 年 9 月原国家环保总局关于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公告要求在污染严重企业名单中的公司公布环保信息,未列入名单的企业可选择自愿公开2005 年 11 月原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加快推进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向全国所有省份推行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对企业绿色信用评价制度的实施程序、评价指标等进行了说明2006 年 9 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鼓励公司建立社会责任制度,定期检查和评价公司社会责任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存在问题,形成社会责任报告2007 年 2 月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要求重污染企业公开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方式、排放浓度、超
8、标情况等;对自愿公开环境信息的非重污染企业给予一定奖励2007 年 12 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要求有条件的企业定期发布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公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现状、措施和规划2008 年 2 月原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环境保护 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将上市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分为强制公开和自愿公开两种形式,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且与环境保护相关的重大事件2008 年 5 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要求及时披露公司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特色做法及取得的成绩,同时披露公司年度报告和
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2008 年 5 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 承担工作的通知规定社会责任报告必须披露“公司在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环境及生态可持续发展、经济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工作”,鼓励上市公司披露“每股社会贡献值”2008 年 12 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上证公司治理板块”样本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以及金融类公司必须披露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对其他公司则采取鼓励原则2008 年 12 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纳入“深证 100 指数”的上市公司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披露
10、社会责任报告,鼓励其他公司披露社会责任报告2010 年 7 月原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严格上市环保核查管理制度加强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后督查工作的通知完善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机制,上市公司应该及时、完整、准确地披露环境信息、发布年度环境报告书2010 年 9 月原环境保护部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征求意见稿)要求火电、钢铁、水泥等 16 类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发布年度环境报告,定期披露污染物排放情况、环境守法、环境管理等方面的信息2013 年 4 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 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结果依据披露质量划分为四个等级,对不按规定披露社会责任报告的企业降低评级,进入自愿与
11、强制披露相结合的阶段2014 年 4 月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环境保护法修订要求重点排污单位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等2015 年 2 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要求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定期评估社会责任履行情况2015 年 6 月原国家质检总局社会责任指南 社会责任报告编写指南 社会责任绩效分类指引明确“什么是社会责任”“如何履行社会责任”等问题,基本沿袭了ISO26000 理念,并根据我国国情做了调整2015 年 12 月原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企业环境信用体系 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今后 5 年,要加强企
12、业环境信用信息公示,重点排污单位和企业应依法依规公开其环境信息2016 年 7 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国有企业更好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提出“到 2020 年,国有企业形成更加成熟定型的社会责任管理体系,经济社会、环境综合价值创造能力显著增强,形成一批引领行业履行社会责任、具有国际影响力、受人尊敬的优秀企业”的目标9中国ESG政策探索与实践进展研究1.1.2 探索发展阶段:2016 年 8 月2020 年 9 月2016 年 8 月,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发布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后在落实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的分工方案文件中,明确提出分“三步走”建立强制性上市公司
13、环境信息披露的制度,标志着我国 ESG 政策发展正式步入探索期。该阶段 ESG 政策的发展与绿色金融发展紧密相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持续发力,证监会于 2018年 9 月发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修订),确立 ESG信息披露的基本框架,要求上市公司披露环境信息以及履行扶贫等社会责任相关情况。同年 11 月,中国证券业基金协会发布绿色投资指引(试行),明确了绿色投资的内涵和目标,引导我国上市公司将衡量ESG 信息披露质量作为投资决策参考的重要信息。中共中央、国务院于 2020 年发布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将披露主体从上市公司延伸至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各大证券交易所结合绿色金融发展需求,
14、对环境方面信息披露的要求进行了修订完善,深交所于 2020 年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办法(2020 年修订),首次提出对上市公司 ESG 主动披露及履行社会责任的披露情况进行考核。该阶段的 ESG 政策以提升环境信息披露水平,强化环境方面的信息披露要求为重点,主要的ESG 政策制度如表 2 所示。1.1.3 深化提升阶段:2020 年 10 月至今2020 年 9 月,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作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 2030 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 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的庄严承诺。为保障“双碳”目标的实现,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作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
15、面绿色转型”的重大战略部署。该阶段 ESG 在政府和市场的双向推表2探索发展阶段我国出台的主要ESG政策发布时间发布单位文件名称主要内容2016 年 8 月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 指导意见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的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机制;加大对伪造环境信息的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的惩罚力度2017 年 6 月原环境保护部、证监会关于共同开展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工作的合作协议坚持改革创新,共同研究完善环境信息披露的内容、渠道等要求,推动环境保护与证券市场健康发展“双赢”2017 年 7 月中国人民银行落实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的分工方案分“三步走”建立强制性上
16、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制度,第一步为 2017年底实现自愿披露;第二步为 2018 年 3 月强制要求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环境信息,不披露就解释;第三步为 2020 年 12 月前强制要求所有上市公司披露环境信息2017 年 12 月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 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 年修订)细化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要求,要求上市公司中的重点排污企业在年报与半年报中,强制披露环境管理和污染排放信息;其他企业则采用“不披露即解释”原则;鼓励和引导企业主动披露环境信息2018 年
17、 9 月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修订)增加第八章“利益相关者、环境保护与社会责任”,确立 ESG 信息披露的基本框架,要求上市公司披露环境信息以及履行扶贫等社会责任相关情况2018 年 11 月中国证券业 基金协会绿色投资指引(试行)确定绿色投资的内涵,明确绿色投资的目标、原则和基本方法,建议有条件的基金管理人采用系统的 ESG 投资方法,综合 ESG 因素投资2019 年 12 月银保监会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健全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体系,将环境、社会、治理纳入授信全流程,强化环境、社会、治理信息披露和与利益相关方的交流互动2020 年 3 月中共中央
18、、国务院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 指导意见将披露主体从上市公司延伸至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2020 年 9 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2 号自愿信息披露从四个方面规范上市公司自愿信息披露行为:一是把握自愿披露的范围;二是遵循自愿披露的基本要求,不应进行选择性披露;三是关注常见自愿披露的公告要点;四是明确标识“自愿披露”公告类型2020 年 9 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办法(2020 年修订)首次提出对上市公司 ESG 主动披露及履行社会责任的披露情况进行考核;调整考核方式为加减分模式,“加分项”重点关注公司信息披露规范、履行
19、社会责任披露及配合深交所工作情况等10中国环境管理 动下进入深化提升期。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在逐步健全企业 ESG 信息披露制度的同时,多措施并举保障 ESG 投资的发展。一方面,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 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准则和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陆续出台,对环境信息披露的主体、内容和原则作出明确规定。2023 年 7 月国资委发布关于转发央企控股上市公司 ESG 专项报告编制研究的通知,提出力争到 2023 年实现央企控股上市公司的“全覆盖”。另一方面,以中国人民银行为首的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先后发布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 年版)金融标准化“十四五”发展规划和
20、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指引等文件,通过统一绿色债券相关的界定标准,将 ESG 纳入上市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等方式,为我国 ESG 投资的发展提供了稳定的政策基础。各大证券交易所在修订信息披露实施细则的基础上,分行业对环境方面的信息披露编报规则作出特别规定。上交所于 2022 年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4 号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特别规定(2022 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6 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2022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分别对保险公司、商业银行和高污染行业的信息披露作了特别规定,该阶段的主要 ES
21、G 政策制度如表 3 所示。1.2 ESG 政策实践主要特点1.2.1 初步形成多部门统筹推进 ESG 发展的局面在环境信息披露方面,政府部门及监管机构高度重视并加大政策支持。国家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最早对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全国人大通过环境保护法修订,在法律层面明确重点排污单位应如实公开环境信息并接受社会监督的责任。中国人民银行和证监会等金融监管部门发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的相关政策文件,证券交易所相继发布上市公司环境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指引,对上市公司的 ESG 信息披露内容做了详细规定。在ESG 投资等方面,针对央企、银行业、保险业等事关国民经济发展的关键性行业制定
22、了引导政策。2020 年原银保监会发布中国银保监会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和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文件,强调要全面引导银行保险业将 ESG理念融入机构各维度发展,鼓励将 ESG 纳入授信全流程。市场层面,各大交易平台在信息披露方面提供了更为详细的文件说明。深交所于 2023 年 8 月发布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信息披露工作评价(2023 年修订),明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评价范围不仅限于信息披露,还包括与信息披露相关的规范运作情况,对触及负面清单情形的公司实行“一票否决”。1.2.2 信息披露主体范围不断拓展在萌芽起步阶段,国家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早期重视污染严重企
23、业的环保信息披露,原国家环保总局在2003 年发布关于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公告,首次要求污染严重企业名单的公司应公布五类环保信息,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征求意见稿)和关于加强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都对重污染企业公开的环境信息进行了明确规定。在探索发展阶段,信息披露主体逐步加大对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的重视。2016年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发布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的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机制。国家相关政府部门相继发布关于共同开展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工作的合作协议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
24、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和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推进我国 ESG 体系从顶层设计落实到执行层面1,对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内容作了补充完善。在深化提升阶段,环境信息披露主体开始关注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国资委于 2022 年发布的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方案,明确要求央企控股上市公司探索建立健全 ESG 体系,完善 ESG 工作机制,提升 ESG 绩效,积极参与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 ESG 信息披露规则、ESG 绩效评级和 ESG 投资指引,推动更多央企控股上市公司披露ESG专项报告,力争到2023年相关专项报告披露“全覆盖”。1.2.3 ESG 各维度的信
25、息披露要求不同我国现行的 ESG 信息披露标准着重将环境信息披露作为 ESG 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在环境(E)维度,已对重点排污单位提出了细致化的信息强制披露的要求,并通过政策,鼓励更多企业自主披露企业环境信息。根据 2021 年生态环境部出台的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重点排污单位、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等对环境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企11中国ESG政策探索与实践进展研究表3深化提升阶段我国出台的主要ESG政策发布时间发布单位文件名称主要内容2020 年 10 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规范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分行业完善信息披露标准,增强信息披露针对性和有效性,提升信息披露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中国 ESG 政策 探索 实践 进展 研究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自信****多点】。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自信****多点】,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