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点九毛九餐饮连锁有限公司万国广场分店建设项目立项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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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广州市麦点九毛九餐饮连锁有限公司 万国广场分店 建设单位(盖章):广州市麦点九毛九餐饮连锁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14年3月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 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广州市麦点九毛九餐饮连锁有限公司万国广场分店 建设单位 广州市麦点九毛九餐饮连锁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管毅宏 联系人 吴子如 通讯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668号赛马场美食街8-9段二楼 联系电话 13751811069 传真 / 邮政编码 510300 建设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前进路40号万国广场6层602号铺 立项审批 部门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批准文号 (穗)名预核内字[2013]第01201311270147号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V 社会事业与服务业 --21、餐饮场所 建筑面积 (平方米) 40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80 其中:环保投资 (万元) 15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18.75% 评价经费 (万元) 0.3 预期投产 日期 2014年4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工程内容 广州市麦点九毛九餐饮连锁有限公司万国广场分店位于广州市海珠区前进路40号万国广场6层,该项目总投资80万元,总建筑面积为400平方米,主要经营中餐制售,共设172个餐位,每天经营午、晚二餐,营业时间为11:00~22:00,年营业天数为365天,共有员工40人;厨房共安装各式炉具10台,使用清洁能源(管道煤气/电)。 本项目所在“万国广场”是一个集商业、餐饮于一体的现代化商务中心,地上共7层,首层为商场,2层为快餐、商场,3-5层为商场,6层为饮食与商场,7层为饮食与商业用房,本项目位于6层东南侧。 二、工程规模 ①项目主要经营中餐制售,一天提供午、晚二餐,共设172个餐位,营业时间为11:00~22:00,年经营365天;项目共有员工40人,在餐厅用餐,但不设员工宿舍。 ②原材料:肉类、蔬菜、粉、面、米、饮料、茶等。 ③主要设备 本项目厨房共安装各式炉具10台(包括:1台双头炒炉、1台单头炒炉、1台蒸柜、1台八头煲仔炉、1台二头煲汤炉、1台大锅炉、2台电面锅、1台电饺子锅和1台电扒炉,[折算为14个基准炉头]),使用清洁能源(管道煤气/电)。主要厨房设备见表1: 表1 本项目主要厨房设备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1 双头炒炉 1台 7 电面锅 2台 2 单头炒炉 1台 8 电饺子锅 1台 3 蒸 柜 1台 9 电扒炉 1台 4 八头煲仔炉 1台 10 蒸汽发生器 2台 5 二头煲汤炉 1台 11 风 机 2台 6 大锅炉 1台 12 静电油烟净化器 2台 ④能源消耗 项目用电由市政电网供给,不设备用柴油发电机。 项目使用清洁能源(管道煤气/电)。 ⑤给排水 本项目的给水由市政管网提供。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餐饮废水经隔油隔渣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交由沥滘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综合处理达标排放,最终汇入珠江后航道。 ⑥空调通风系统 本项目空调制冷系统由“万国广场”提供,不另设空调系统。 ⑦四置情况 本项目位于广州市海珠区前进路40号万国广场6层602号铺(详见附图1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项目周围四置情况:东面相距25m为居民区;南面相距20m为办公楼(目前正在装修);西南面相距55m为居民区;西面为商场内通道;北面紧邻商铺(餐饮店)。(见附图2建设项目四至图)。 项目四至照片: 居民区 居民区 项目东面 项目西南面 内部通道 本项目 商铺 办公楼 项目南面 项目西、北面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租赁场地原为商铺,无原有污染情况。根据项目所在四至情况,项目受周边环境影响为:“万国广场”其他商铺的营业噪声和餐饮店油烟废气。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1.地理位置 本项目位于广州市海珠区前进路40号万国广场6层602号铺,属广州市中心地带,详见附图1建设地理位置图。 2.地质地貌 项目所在海珠区处于珠江三角洲冲积平原,地貌有低丘、台地和平原三种类型。低丘集中于东南角,海拔高度为50余米呈孤丘状。台地分为2级,一级为海拔40米左右,分布在新村、台涌、石榴岗一带;另一级为海拔20米左右,分布在南石头、沙溪、赤岗、新村一带。其余地区均为平原。 3.气象气候 本地区属南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多年年平均气温21.8℃。历年极端最低气温0℃,极端最高气温38.7℃。多年平均降雨量1657毫米,降雨集中在4~9月份。全年主导风向为北风,频率为17%,多出现于9月份至次年3月份。其次是东南风,主要出现在4~8月份,频率为9%。全年平均风速1.9米/秒。静风频率为33%。年平均气压为1012.4毫巴,年平均湿度为77 %。年平均蒸发量为1575.5毫米。 4.水文特征 该区是广州市唯一的岛区,江岸线长达47.35公里。区内水系具有珠江三角洲的河网特色,汊道众多,主要由西北海珠涌(马涌)水系,东北部黄埔涌水系,南部赤沙窖水系等三个水网系统组成。区内河网密布,除珠江前后航道外,尚有海珠涌、黄埔涌、赤沙涌等,境内水域占全区总面积的14.08%(1273289平方米。不包括前后航道水面)。 5.植被 该区绿地面积为1933公顷,其中公共绿地面积535.3公顷。建成区绿地覆盖率为28.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6.38平方米。 “青山绿地”工程稳步推进,庄头公园、北山公园、黄埔古港公园建成开放,新滘路南面路段果林带等工程已完工,全年共新增绿化面积41万平方米。 项目附近为城市植被林,以栽植的细叶榕、大叶榕、垂叶榕、芒果、石栗等行道树的形式体现。 6. 生物多样性 项目区内动物类群基本上均为小型动物,如蚁、蝶、蜂、蜻蜓、蜢、蝉等昆虫,不存在珍稀、濒危等受保护植物种。 建设项目环境功能区区划分类表 项目 功能区类别 地面水环境 珠江水系广州河段后航道,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Ⅳ类标准 大气环境 属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声环境 属2类声环境功能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的环境噪声等效声级限值 是否基本农田保护区 否 是否风景保护区、特殊保护区 否 是否水库库区 否 是否污水处理厂集水范围 是,属沥滘污水处理厂集水范围 是否管道煤气管网区 是 是否必须预拌混凝土范围 是 是否环保条例24条规定范围 / 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 1.社会经济结构 海珠区位于广州市中心城区。全区面积90.45平方公里,区辖18条行政街,2012年末,全区户籍人口97.60万人。 海珠区自然环境优越,生态优势明显。区内47公里的环岛岸线风光旖旎,总长130公里的74条河涌纵横交错,1.68万亩的万亩果林郁郁葱葱,构成了海珠的“绿心蓝脉”,形成了中心城区不可多得的江、涌、园、林于一体的江岛生态系统。古诗有云:“海珠南岸好停舟,树色波光相映浮”。 2012年全区生产总值(GDP)达到1002.38亿元,比上年净增128.73亿元,同比增长12.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96亿元,下降8.3%;第二产业增加值162.26亿元,增长5.7%;第三产业增加值837.16亿元,增长13.5%。三次产业比重为0.3:16.2:83.5。 2.教育 顺利通过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督导评估,提前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覆盖率100%目标。2011学年(2011年9月-2012年7月),全区公办小学在校学生53131人,比上年增加274人,公办初中在校学生32984人,比上年减少889个,普通高中在校学生11487人,比上年减少694人。 3.文化 海珠区历史悠久、人杰地灵。本区有文字可考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二千多年前的汉代。二千多年来,孕育了许许多多的名人才俊和民族英贤,如岭南画派奠基人居廉、居巢,民族英雄邓世昌,民国年间孙中山先后两次在海珠设立大元帅府,领导北伐和国民革命。区内有海上丝绸之路发源地黄埔古港、岭南画派发源地十香园、孙中山大元帅府、邓世昌纪念馆等众多古迹和纪念建筑,见证着海珠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 4.文物保护 区内遗迹旧址、名人故居和和纪念建筑众多,有民族英雄邓世昌的故居,有大元帅府旧址,有建于明代的云桂桥、琶洲塔、赤岗塔等,颇具人文历史底蕴。 本项目所在地周边没有文物保护目标。 环境质量状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 一、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为评价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引用《广州市空气质量实时发布系统》中海珠赤沙监测点2014年3月13日~3月15日的监测数据来评价项目周围的环境空气质量状况,监测结果见表2。 表2 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单位:(mg/m3) 监测时间 SO2小时均值 NO2小时均值 CO小时均值 PM10日均值 PM2.5日均值 2014.3.13 0.006 0.033 1 0.033 0.030 2014.3.14 0.017 0.059 1.15 0.083 0.074 2014.3.15 0.008 0.036 1.01 0.037 0.032 二级标准值 ≤0.5 ≤0.2 ≤10 ≤0.15 ≤0.075 总体评价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根据以上监测数据可知,该区域环境空气SO2、NO2、PM10指标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要求,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二、水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广州市的市政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污水集中汇入沥滘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珠江后航道。项目附近水域水质情况引用2014年2月27日~3月1日长洲水质自动监测实时数据。根据粤环[2011]14号文《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表》中的有关规定,按其水环境功能要求,长洲断面的水质评价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监测统计结果如表3。 表3 长洲断面监测统计结果 单位:mg/l(pH除外) 水质项目 pH CODMn DO NH3-N 2014.2.27 6.82 5.24 1.49 3.18 2014.2.28 6.81 4.57 1.55 2.96 2014.3.1 6.75 7.00 1.27 2.20 (GB3838-2002)Ⅳ类标准 6-9 ≤10 ≥3 ≤1.5 以上监测结果表明,长洲断面pH、CODMn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DO、NH3-N超标,说明珠江广州河段水质较差,主要是上游排入大量的生活污水,导致部分指标超标。 三、声环境质量现状 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项目所在地属2类区,边界环境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根据2014年3月13日有关人员在现场监测的数据,项目周围边界的噪声监测结果见下表4,监测点位见建设项目四至图(图2)。 表4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噪声现状监测结果 单位:dB(A) 编号 监测地点 昼间 夜间 测值 环境噪声限值 测值 环境噪声限值 1 东边界 53.5 ≤60 42.2 ≤50 2 南边界 57.2 ≤60 46.5 ≤50 3 西边界 58.3 ≤60 45.4 ≤50 4 北边界(室内) 48.2 ≤50 低10dB(A)为评价依据 38.5 ≤40 低10dB(A)为评价依据 注: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附录C,当监测点不得不在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监测时,应在门窗全打开状况下进行室内噪声测量,采用较该噪声敏感建筑物所在声环境功能区对应环境噪声限值低10dB(A)为评价依据。本项目北边监测点需布设在室内。 根据的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昼间各边界噪声监测值介于48.2~58.3dB(A),夜间噪声监测值为38.5~46.5dB(A)。各边界的昼夜等效声级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建设项目声环境质量一般。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1、水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所在地属沥滘污水处理厂的集水范围。建设单位应采取适当的环保措施,控制项目所排废水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的要求排放,排入沥滘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增加受纳水体的负荷,使受纳水体不受明显影响。 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大气环境保护目标是保护评价区内的大气环境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确保周围地区的大气环境在本项目建设后不受明显影响。 3、声环境保护目标 声环境保护目标是确保该建设项目运营期间,评价范围内的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4、敏感点 根据项目四至情况,本项目主要敏感保护目标见下表5。 表5 各敏感点一览表 序号 保护对象 相对项目位置 环境要素 1 居民区 东面,25米 废气、噪声 2 居民区 西南面,55米 评价适用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 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执行Ⅳ类标准; 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3.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执行2类标准。 污染物排放标准 1.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三级标准(第二时段): 污染物 CODcr BOD5 SS 动植物油 执行标准(mg/L) ≤500 ≤300 ≤400 ≤100 2.《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执行2类标准: 类 别 昼间 夜间 2类标准 ≤60dB(A) ≤50dB(A) 3.《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大型规模: 规模 大型 允许排放浓度(mg/m3) ≤2.0 净化设施去除率(%) ≥85 4.《广州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规定》,2001年6月。 5.《广东省严控废物名录》(HY05:饮食业产生的废油脂)2009年5月; 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产生的污水全部纳入沥滘污水处理厂处理,而沥滘污水处理厂的污染物排放已纳入总量控制,因此,本项目不再申请总量控制指标。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本项目已装修完毕,因此不再对施工期的工程进行分析。 营运期工艺流程简述(图示): 风机噪声 本项目7楼天面高空排放 静电油烟处理器 风机 油烟废气、燃料废气 食物预处理 烹调加工 食物成品(顾客消费) 清洗餐具 餐饮 废水 餐厨 垃圾 餐厨垃圾 餐饮废水 隔油隔渣池等有效的措施处理 废油脂 市政管网 主要污染工序: 一、水污染源 本项目外排污水主要是餐饮污水和员工的生活污水。 (1)餐饮含油废水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总使用建筑面积为400平方米,主要经营中餐制售,共设172个餐位,每天经营午、晚二餐,营业时间为11:00-22:00,年营业时间为365天,员工共40人。根据《广东省用水定额》(试行),营业面积为400-2000平方米餐饮服务的用水系数按0.22m3/餐位·日计算,排污系数为0.9,则本项目产生的餐饮含油废水量为34.06m3/d(12430.44m3/a)。 (2)生活污水 本项目共有40名员工。根据《广东省用水定额(试行)》,员工的生活用水系数按0.05m3/日计,排污系数按0.9计,则员工生活污水量为1.8m3/d(657t/a)。 根据同类型污水的类比监测结果及有关资料文献资料,本项目产生的污水中污染物浓度和污染负荷见下表6: 表6 污水主要污染物浓度及污染负荷 污染物名称 CODcr BOD5 SS NH3-N 动植物油 餐饮污水 12430.44m3/a 产生浓度mg/L 650 350 400 - 150 产生量t/a 8.08 4.35 4.97 - 1.86 员工生活污水(657m3/a) 产生浓度mg/L 250 150 200 20 - 产生量t/a 0.16 0.098 0.13 0.013 - 综合排放 (13087.44m3/a) 产生量t/a 8.24 4.45 5.1 0.013 1.86 二、大气污染源 本项目不设备用发电机、锅炉,在运营过程中废气主要来自厨房作业时产生的油烟废气和燃料燃烧废气。 (1)油烟废气 本项目厨房共安装各式炉具10台(包括:1台双头炒炉、1台单头炒炉、1台蒸柜、1台八头煲仔炉、1台二头煲汤炉、1台大锅炉、2台电面锅、1台电饺子锅和1台电扒炉),使用清洁能源(管道煤气/电),预计每天开炉6小时,每年营业365天。集烟罩尺寸分别为1.3m×0.8m、 4m×1.2m、6.8m×1.15m和2.3m×0.8m,总投影面积为15.5m2,根据《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规定基准灶头数按灶的总发热功率或排气罩灶面投影总面积折算,每个基准炉头对应的排气罩灶面投影面积为1.1m2,折算后本项目为14个基准炉头。根据同类炉头烟气排放情况,每个基准炉头产生的烟气量按2500m3/h·炉头计算,则该建设项目产生的烟气量为:14个基准炉头×2500m3/h=35000m3/h,即7665万标立方米/年,按处理前的油烟浓度13mg/m3计,油烟的排放量为0.996t/a。 (2)燃料燃烧废气 本项目厨房设有14个基准炉头,使用管道煤气作为燃料。根据同类基准炉头的耗气情况,每个基准炉头每小时耗气量按4m3计,每天开炉6小时,本项目每日用气量为336m3,年耗气量为122640m3,即233.02t/a(煤气密度按1.9kg/m3计)。 按燃烧1m3煤气产生废气4 m3,燃烧1t煤气产生SO2 0.0386kg、NOx 0.2358kg、CO 2.9195kg计算,本项目每年产生燃气废气49.06万标立方米,烟气中各污染物产生量分别为SO2:0.009t/a;NOx:0.055t/a;CO:0.68t/a。 三、声污染源 本项目不设备用发电机组、中央空调机组和冷却塔(空调制冷系统由该栋大楼提供),主要噪声来源于厨房炉具和抽风机的噪声、营业噪声等。厨房炉具和风机的噪声值约70~80 dB(A),营业噪声值约60~70dB(A)。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和废油脂。 生活垃圾:项目共有员工40人,生活垃圾按0.5kg/人·天计,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0 kg /d、7.3 t/a。 餐厨垃圾:主要是废弃原材料、剩余饭菜渣等,产生系数按0.5kg/餐位·餐次计算,则每日产生量约172kg,年产生量62.78t。 废油脂:参照同类型餐饮店,废油脂的产生量约6kg/d,则本项目每年产生废油脂约为2.19t。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年产生固体废物共72.27t。 表7 固体废物产生量计算表 污染源 规 模 计算系数 小 计(t/a) 生活垃圾 40名员工 0.5kg/人·日 7.3 餐厨垃圾 172个餐位 0.5kg/人·餐,2餐 62.78 废油脂 6kg/d 6kg/d,365天 2.19 合计 72.27 注:以每年365天计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 名称 处理前产生浓度 及产生量 排放浓度 及排放量 大气 污染物 油烟废气 (G1) 废气量 7665万标立方米/年 7665万标立方米/年 油烟 13mg/m3 0.996t/a 2mg/m3 0.15t/a 燃料燃烧废气(G2) 废气量 49.06万标立方米/年 49.06万标立方米/年 SO2 0.009t/a 0.009t/a NO2 0.055t/a 0.055t/a CO 0.68t/a 0.68t/a 水 污 染 物 餐饮污水 (W1) 污水量 12430.44m3/a 12430.44m3/a CODCr 650mg/L 8.08t/a 500mg/L 6.21t/a BOD5 350mg/L 4.35t/a 300mg/L 3.73t/a SS 400mg/L 4.97t/a 400mg/L 4.97t/a 动植物油 150mg/L 1.86t/a 100mg/L 1.24t/a 员工生活污水(W2) 污水量 657m3/a 657m3/a CODCr 250mg/L 0.16t/a 200mg/L 0.13t/a BOD5 150mg/L 0.098t/a 120mg/L 0.079t/a SS 200mg/L 0.13t/a 160mg/L 0.10t/a NH3-N 20mg/L 0.013t/a 20mg/L 0.013t/a 固 体 废 物 生活垃圾(S1) 7.3t/a 0 餐厨垃圾(S2) 62.78t/a 0 废油脂(S3) 2.19t/a 0 噪声 厨房炉具和风机的噪声(N1)70~80dB(A),营业噪声(N2)约60~70dB(A)。 其 他 ―― 主要生态影响(不够时可附另页): 本项目租赁现成建筑,在装修施工期间没有新增土建工程,没有破坏项目所在地的植被和生态。在营运期应重点考虑餐饮污水、油烟废气和设备噪声对环境影响,做好达标排放工作。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噪声、废气等经过治理后,对该地区原有的城市生态环境影响轻微。项目周围以城市生态景观为主,生态环境良好。 施工期污染源简要分析 本项目利用原有建筑装修而成,装修过程主要会产生噪声、建筑垃圾、粉尘扬尘等污染。目前本项目已装修完毕,施工期对四周环境的影响已消除。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一、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废水主要为餐饮污水和员工的生活污水。其中,生活污水的排放量为657t/a,餐饮含油废水的排放量为12430.44 t/a。污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NH3-N、动植物油。 该项目所在地属沥滘污水处理厂的集水范围,生活污水经商业中心配套设置的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餐饮污水经本项目独立的隔油隔渣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接管必须采取防渗漏等措施),外排污水可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CODCr≤500mg/L、BOD5≤300mg/L、SS≤400mg/L、动植物油≤100mg/L),由市政污水管网输排至沥滘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综合处理达标排放,不会对受纳水体珠江广州河段后航道造成明显影响。 二、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1)厨房油烟废气 本项目厨房共安装各式炉具10台[折算为14个基准炉头],使用清洁能源(管道煤气/电),油烟废气量为35000m3/h,即7665万标立方米/年,油烟的排放量为0.996t/a。油烟中含有大量有害物质,包括醛、酮、醇及其衍生物等,其凝聚物粒径一般为0.01-0.1μm,吸入人体不易排出,对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并可能引起肺癌等疾病发病率升高,若不经治理直接排放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的影响。建设单位拟将油烟废气由烟罩收集,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处理能力不小于35000m3/h) ,外排废气可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中的大型级标准(排放油烟浓度≤2.0mg/m3,净化设施去除率≥85%),由专用烟管引至7层楼顶天面高空排放(排放口向上,排放口距离地面高度约37米)。按油烟在烟井中的速度为10m/s计算,则本项目油烟烟井的内截面积应不小于0.97m2。 (2)燃料燃烧废气 本项目使用的燃料为管道煤气,属于清洁能源,管道煤气燃烧后,产生燃气废气量为49.06万标立方米/年,SO2、NOX和CO的排放量分别为0.009t/a、0.055t/a、0.68t/a,燃烧尾气连同油烟废气通过专用烟管引到楼顶排放,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三、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是厨房炉具和风机、营业噪声等,为了防止噪声源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建设单位采取如下的治理措施: (1)厨房炉具和风机噪声 本项目厨房炉具和风机的噪声值约70~80 dB(A),会对周围的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建设单位应采用低噪声设备,风机基座处安装减震胶垫,风管连接处用帆布软接,抽排风进出口加装消声装置,并保证工作时厨房的门处于紧闭状态。 (2)营业噪声 本项目营业噪声约为60~70dB(A),建设单位应加强经营管理,静止客人高声喧哗,做到文明经营,严禁在晚上22时到翌日清晨6时营业。 在落实如上防治措施后,各噪声源的噪声削减较明显,再经距离衰减后,项目边界噪声值可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对周围声环境质量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四、固体废物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餐厨垃圾、员工生活垃圾和废油脂等,年产生固体废物共72.27t。 生活垃圾应集中堆放于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餐饮垃圾与废油脂属于《广东省严控废物名录》(2009更新)编号HY05严控废物,必须交给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以上措施处理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 五、对敏感点影响分析 本项目所在大厦是集商业、餐饮于一体的现代化商务中心,项目的主要敏感保护目标是东面25m处的居民区、西南面相距55m的居民区,与本项目的距离均大于9m,符合《广州市餐饮场所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95号文)中餐饮场所的建设要求。 本项目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主要油烟废气和噪声。油烟废气经静电油烟处理器处理后接入外置烟管,引至7层楼顶天面高空排放,排放高度约37m,排放口朝上,与周边环境敏感点(住宅楼)距离大于20m,符合《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经油烟净化后的油烟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保护目标距离不应小于20m”的规定。而且静电油烟净化器的净化效率大于85%,油烟经处理后排放浓度可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中的大型级标准(排放油烟浓度≤2.0mg/m3,净化设施去除率≥85%)。因此,项目产生的油烟经处理后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和敏感点产生明显影响。 本项目的炉具和风机等产生噪声设备放置在厨房内,远离周围的敏感点,且设备已做好消声、隔声措施,因此,设备噪声对敏感点没有明显的影响。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类型 排放源 (编号) 污染物 名称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大 气 污 染 物 厨房油烟(G1) 油烟 由烟罩收集,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烟管引至7层楼顶天面高空排放(向上,排放高度37m) 油烟排放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标准要求(油烟≤2mg/Nm3) 燃料燃烧废气(G2) SO2 NOX CO 水 污 染 物 餐饮污水 (W1) CODCr BOD5 SS 动植物油 餐饮污水经项目独立的隔油隔渣池处理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沥滘污水处理厂进行综合处理达标排放 符合《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员工生活污水(W2) CODCr BOD5 SS NH3-N 固 体 废 物 生活垃圾(S1) 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保持周围环境清洁,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餐厨垃圾(S2) 废油脂(S3) 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噪声 厨房炉具和风机噪声(N1):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治理措施; 营业噪声(N2):加强项目管理,严禁在晚上22时到翌日清晨6时营业。 其它 ――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建设单位生态保护的主要措施是对该项目所排放的废水、油烟、噪声和固废的防治工作。 项目投入使用后,建设单位须对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水、噪声、固体废物等采取合理有效的污染治理措施,保护该项目所在地的城市生态环境,使其能实现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创造优美舒适的环境。 结论与建议 一、项目概况 广州市麦点九毛九餐饮连锁有限公司万国广场分店位于广州市海珠区前进路40号万国广场602铺,该项目总投资80万元,总建筑面积为400平方米,主要经营中餐制售,共设172个餐位,营业时间为11:00~22:00,年营业天数为365天。项目共有员工40人,均不在项目内住宿。 一、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1.水环境 项目污水经沥滘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珠江后航道。从监测结果可以看到,长洲断面pH、CODMn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DO、NH3-N超标,说明珠江广州河段水质较差,主要是因为上游排入大量的生活污水。 2.大气环境 根据监测数据可知,该区域环境空气SO2、NO2、PM10指标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要求,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3.声环境 从上述监测数据可以得知,项目昼间各边界噪声监测值介于48.2~58.3dB(A),夜间噪声监测值为38.5~46.5dB(A)。各边界的昼夜等效声级值基本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建设项目声环境质量一般。 二、建设期间的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利用原有建筑装修而成,目前已装修完毕,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已消除。 三、营运期间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外排污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和餐饮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餐饮含油污水进入项目独立的隔油隔渣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外排污水可满足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CODCr≤500mg/L、BOD5≤300mg/L、SS≤400mg/L、动植物油≤100mg/L),再由市政管网输排至沥滘污水处理厂进行综合处理后达标排放,不会对受纳水体珠江后航道造成明显影响。 (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厨房作业过程产生的油烟废气和燃料燃烧废气,由烟罩收集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烟管(内截面积应不小于0.97m2)引至7层楼顶天面高空排放(排放口向上,排放口距离地面高度约37米),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油烟净化效率大于85%,外排废气可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中的大型级标准(排放油烟浓度≤2.0mg/m3,净化设施去除率≥85%),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是厨房炉具、风机以及营业噪声等,建设单位必须按上述的治理措施对噪声污染进行严格治理,做好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规范管理,做到文明经营,避免人为噪声的影响。经治理后项目边界噪声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不会对周围的声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4)固体废物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是餐厨垃圾、员工生活垃圾和废油脂等。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餐饮垃圾与废油脂属于《广东省严控废物名录》(2009更新)编号HY05严控废物,必须交给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以上措施处理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 (5)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 本项目所在商业楼内规划有餐饮功能,项目属于新建,与周围敏感点的距离均大于9m,符合《广州市餐饮场所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95号文)中餐饮场所的建设要求。项目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主要为厨房油烟废气和设备运行噪声等。油烟废气采用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实现达标排放,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的距离也符合《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的要求,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和敏感点产生明显影响。项目厨房内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减震、隔声等措施,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四、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对周围环境有一定影响,但只要建设单位严格按本报告中所述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实施,确保日后正常运行并保证不超经营范围,项目使用时,所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明显的影响,本项目的建设在环保方面是可行的。本项目须经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环保验收合格后方能正式投入运营。 21 预审意见: 公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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