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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境外上市公司私有化退市投资之有限合伙协议模版.doc

  • 上传人:w****g
  • 文档编号:2911420
  • 上传时间:2024-06-11
  • 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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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境外 上市公司 私有化 投资 有限 合伙 协议 模版
    资源描述:
    投资合作协议 本《投资合作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20XX年X月X日签署。 XX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一家在中国境内注册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为XX(“甲方”) 【】,一家在中国境内注册设立的【】,住所为【】(“乙方”) 若乙方为个人请替换为: 【】,身份证号码为【】(“乙方”) 在本协议项下,以上甲方及乙方将被单独称为“一方”或合称为“双方”。 鉴于: 1. 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通过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控制的合伙企业及其境外子公司间接持有一家在美国纳斯达克交易所上市的公司XX(以下简称“目标公司”) 80,577,828股A类普通股及48,759,187股B类普通股,代表目标公司40.15%的投票表决权; 2. 甲方于20XX年X月X日与XX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XX”).签署一份财团协议(Consortium Agreement)。根据财团协议约定,甲方与XX拟进行将目标公司私有化并退市的交易(以下简称“私有化交易”)。为参与上述私有化交易之目的,甲方作为普通合伙人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宁夏XX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并拟由合伙企业或其境外子公司参与私有化交易并通过私有化交易收购目标公司的A类普通股; 3. 乙方拟通过作为有限合伙人加入合伙企业的方式出资参与私有化交易,按照本协议以及合伙协议的要求对合伙企业进行出资以及配合甲方完成私有化交易等有关目标公司及其资产的境内外并购重组(“本次合作”)。 为此,本协议双方基于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具有适用效力的中国法律,就本次合作中的基本事项达成如下条款,以资信守: 第一条 释义 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其他书面约定,以下表述在本协议项下应具有如下含义: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境外 指 中国以外的国家或地区,为本协议之目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应被视为境外地区 中国法律 指 境内中央和/或地方立法、行政、司法机关公开颁布或发布的在全国或某一地区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其后续修订、修改、解释、实施细则。为本协议之目的,中国法律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律 目标公司 指 XX,一家依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设立的公司,在美国纳斯达克交易所挂牌上市 财团协议 指 甲方于2014年12月5日与XX签署的一份财团协议(Consortium Agreement)。 私有化财团成员 指 通过签署财团协议或嗣后通过签署其他法律文件成为财团协议一方的法人或自然人 私有化交易 指 财团协议项下各私有化财团成员拟进行将目标公司私有化并退市的交易 控股公司 指 XX设立或收购的一家依据开曼群岛法律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将作为私有化交易中收购目标公司的实施主体。 私有化交易文件 指 为进行私有化交易之目的,控股公司、私有化财团成员以及目标公司等相关方拟签署的一系列法律文件,包括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与目标公司签署的合并协议(Agreement and Plan of Merger)、私有化财团成员分别与控股公司签署的出资承诺书(Equity Commitment Letter)、私有化财团成员分别与控股公司签署的有限担保(Limited Guarantee)。 合伙企业 指 宁夏XX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一家甲方设立的由甲方作为普通合伙人的有限合伙企业 合伙协议 指 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包括其不时修订的版本及补充协议 入伙协议 指 乙方与甲方以及XX集团新能源有限公司与本协议签署之日或双方另行确定的时间签署的一份《入伙协议》 本次合作 指 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方式加入甲方设立的合伙企业,并通过合伙企业参与私有化交易等有关目标公司及其资产的境内外并购重组事项 本次合作期间 指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本次合作事项均已完成之日 美元 指 美国的法定货币美元 元 指 中国的法定货币人民币 第二条 本次合作的整体架构 2.1 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将采取一切必要行为促使合伙企业或该合伙企业的境外子公司成为私有化财团成员之一并参与私有化交易;乙方将按照本协议约定加入合伙企业并对合伙企业出资,依据其对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比例及合伙协议约定享有合伙企业的权益份额。 2.2 为本次合作之目的,乙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按照本协议第三条所列的出资金额以及条件与甲方签署一份《入伙协议》并与甲方及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签署相应修订的合伙协议,作为有限合伙人加入合伙企业。合伙协议具体签署时间在本协议生效后由双方另行确定。 2.3 双方确认,乙方基于本协议三条对合伙企业进行出资的资金将全部用于私有化交易之目的。 第三条 本次合作的出资义务 3.1 双方确认,除甲方按本协议第3.5条约定书面通知乙方进行调整的情况外,乙方为本次合作之目的对合伙企业认缴的出资总额为【】万元(以下简称“认缴出资金额”)。 3.2 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向合伙企业银行账户(见本协议附件)支付等额于认缴出资总额的30%的人民币现金作为本次合作的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并向甲方提供能够证明其具备履行本协议第3.4条约定的出资义务的证明文件(以下简称“资信证明文件”)。除本协议8.3条规定的情况外,在私有化交易生效且乙方按照本协议3.4条约定履行全部认缴出资金额的70%后,合伙企业收取的保证金应作为乙方对合伙企业缴纳的认缴出资的一部分。 3.3 甲方认为乙方提供的资信证明文件在形式或内容不足以证明其具备充分出资能力的,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在私有化交易文件签署前向合伙企业缴纳全部认缴出资金额的70%。乙方收到甲方上述书面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将其全部认缴出资金额的70%支付至合伙企业银行账户(见附件)或甲方书面通知中另行指定的其他合伙企业银行账户。 3.4 除乙方按照本协议3.3条约定提前支付相关认缴出资金额的情况外,乙方应在私有化交易文件签署且甲方书面通知乙方进行缴款后10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认缴出资金额的70%支付至合伙企业银行账户(见附件)或甲方书面通知中另行指定的其他合伙企业银行账户。 3.5 由于甲方与相关方就私有化交易整体安排的协商正在进行中,双方确认本协议项下乙方的认缴出资金额并非最终出资金额。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合伙企业参与私有化交易的出资金额总额经生效的私有化交易文件确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乙方的方式对乙方在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金额进行调低,但调低后的认缴出资金额不得少于乙方按本协议3.1条认缴的出资金额的30%。如甲方调低乙方出资金额,则甲方应在书面通知乙方后10个工作日内促使合伙企业将乙方根据本协议3.2条或3.3条所实缴金额超过甲方调低后的乙方认缴出资金额的差额部分资金以及差额部分资金存放于合伙企业银行账户期间实际产生利息返还乙方。在合伙企业按照上述约定进行返还后,乙方在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金额、合伙权益份额亦将相应调减。在上述认缴出资金额调低的情况发生时,乙方应当根据甲方书面通知配合办理合伙协议修订以及变更登记的相关手续。 第四条 甲方的承诺与保证 4.1 按照本协议约定,对于乙方根据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缴纳的出资款项,由合伙企业用于私有化交易之目的,甲方作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应严格履行合伙协议项下的相关职责和义务。 4.2 甲方将尽其最大合理努力采取必要行动与财团协议项下的其他成员共同协作推动私有化交易的完成。 第五条 乙方的承诺与保证 5.1 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足额履行本协议项下的缴纳出资的义务。 5.2 在本次合作期间,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同意、认可甲方作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外负责私有化交易等有关目标公司的境内外并购重组方案以及相关法律文件协商、谈判以及签署必要文件;乙方将按照甲方所提出的合理要求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提供相关文件资料以及签署需要其签署的必要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按照甲方的通知履行出资义务、根据甲方及相关监管部门要求提供申报文件或信息披露文件等。乙方保证不会因自身的作为或不作为导致合伙企业或甲方违反已签署或拟签署的私有化交易有关的全部法律文件项下的义务,或导致合伙企业或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5.3 在本次合作期间,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其在本协议或合伙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或进行退伙。 5.4 乙方对合伙企业出资以及通过出资享有的合伙企业的合伙权益不存在委托持有、代持、资金来源于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产品等情形。 5.5 乙方不存在其直接或间接的股东/合伙人为境外法人或自然人的情形。 5.6 乙方的主体资格以及资金来源不会对私有化交易以及私有化完成后目标公司业务或届时拟议重组计划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或实质性障碍。如乙方持有目标公司或其资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存在实施障碍或可能对私有化交易或目标公司业务或拟议重组计划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或实质性障碍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对其持有目标公司或其资产的持股主体或结构做合理调整。 第六条 私有化完成后的协商及回购机制 6.1 在私有化交易完成后,相关私有化财团成员各方将就目标公司后续的重组计划等安排进行协商(以下简称“后续方案协商”),如各方后续方案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应当按照甲方确定并书面通知各方的方案(以下简称 “中绒方案”)为准并配合甲方执行中绒方案。如乙方不同意执行中绒方案(包括明确表示反对或采取与中绒方案相背离的行为或与第三方协商与中绒方案相竞争的方案,以下简称“后续方案异议”),则其可以接到甲方上述关于中绒方案的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要求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按照其实际缴纳的出资金额回购其持有的合伙企业权益或目标公司资产;甲方在私有化完成后的任何时间知悉乙方存在后续方案异议的,亦有权要求按照乙方实际缴纳的认缴出资金额的价格由其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收购乙方持有的合伙企业权益或目标公司资产。 6.2 双方同意,在私有化交易完成后,参与私有化交易的各方(包括以所持目标公司股份对控股公司出资方式参与的各方)对于目标公司或其资产的持股比例将按照后续方案在后续重组过程中按照其实际出资金额以及投资总成本的比例进行调整。投资总成本=参与私有化交易的各方取得目标公司全部股份实际支付的收购对价+私有化及后续重组产生的税费+全体股东无偿让渡股份给管理层以进行股权激励的股份价值。 第七条 保密义务 7.1 双方一致确认,为本协议之目的,一方自其他方取得的任何形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备忘录、会议纪要、电子或书面通讯记录、项目建议书、董事会/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协议、合同、提议、方案、专业中介机构的意见等,均为保密信息(“保密信息”),但其他方能够从公开渠道合法获取的信息不应被认定为保密信息。 7.2 除非具有适用性的法律另有规定,双方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泄露、讨论或透露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保密信息。双方应促使其雇员、代理人或中介机构遵守保密义务,并促使其相关雇员、代理人或中介机构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与履行本协议无关的任何目的。 7.3 双方同意,如相关法律或有权政府部门要求任何一方就本协议项下的交易履行披露义务,则负有披露义务的一方应立即将该等披露要求告知其他双方以确认双方一致认可的披露程度以及披露形式。披露方按照前述获认可的程度和方式所进行的披露不应被视为其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如果本协议一方违反其声明、保证、承诺或存在虚假陈述行为,不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责任与义务,则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根据另一方的请求继续履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或给予其全面、及时、充分、有效的赔偿。 8.2 如乙方未能在本协议第3.2条约定期限内向合伙企业足额缴纳保证金或按照本协议第3.3条约定履行出资义务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8.3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第3.4条约定期限和金额向合伙企业足额缴纳出资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要求乙方退出合伙企业(按照等额于乙方实际出资金额的金额退还合伙财产份额)或将合伙企业份额按照等额于乙方实际出资金额的价格转让给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乙方按照本协议第3.2条约定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返还并由合伙企业支付给甲方。 8.4 如乙方违反本第五条项下的承诺与保证,对私有化交易及私有化完成后目标公司业务或届时拟议重组计划可能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或实施障碍的,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一定期间内纠正,如乙方无法在甲方提供的期间内纠正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出合伙企业(按照等额于乙方实际出资金额的金额退还合伙财产份额)或将合伙企业份额按照等额于乙方实际出资金额的价格转让给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九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9.1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应受中国法律的管辖, 并依其解释。 9.2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 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任何争议无法在争议发生后十五(15)个日历日内通过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有权将该争议提交合伙企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方式解决。 9.3 仲裁期间,双方继续拥有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其它权利并应继续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相应义务。 第十条 附则 10.1 本协议经协议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并生效。 10.2 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由于对其适用的法律而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则该条款应当视为自始不存在而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有效性,本协议双方应当在合法的范围内协商确定新的条款,以保证最大限度地实现原有条款的意图。 10.3 经本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协议进行补充、修改或变更。任何补充、修改或变更必须制成书面文件,经本协议双方有效签署后生效。乙方签署的入伙协议系基于本协议约定的前提签订,入伙协议中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之处,在本协议双方之间适用本协议约定。 10.4 “本协议”一词指本协议的全部而并非本协议内某一条款或其他部分。 10.5 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参考所设,不影响或限制本协议条款的含义或解释。 10.6 本协议正本一式贰(2)份,协议双方各持壹(1)份,本协议的各份正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投资合作协议》之签字盖章页) 在此见证,本协议的每一方已于文首所载的日期签订本协议,以昭信守。 甲方: (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 (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投资合作协议》附件:合伙企业银行账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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