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模版.doc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模版.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模版.doc(12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上海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度汇编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上海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xx年 月 1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完善上海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关联交易,以充分保障商事活动的公允、合理,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参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及公允的原则。第二章关联人及关联交易第三条 本制度所言之关联交易系指公司
2、及公司下属控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有偿的交易行为及无对价的移转行为。第四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二)由本条第一项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三)由第六条所列的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四)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一致行动人;(五)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公司与上述第(二)项所列法人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而形成上述第(二)项所述情形的,不因此构成关联关系,但该法人的董事长、总经理或者半数以上的董事属于本制度第六条第(二)项所列情形者除外。第六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三)本制度第五条关联法人中第一项所列法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四)本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18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五)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
4、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第七条 对关联方的判断应从其对公司的控制或影响的实质关系出发,主要是关联方通过股权、人事、管理、商业利益关系对公司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施加影响。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自然人,视为公司的关联人:(一)因与公司或者其关联人签署协议或者作出安排,在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或者未来十二个月内,具有本制度第五条或者第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二)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有本制度第五条或者第六条情形之一的。第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当将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人情况及时告知公司。公司应参照上市规
5、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确定公司关联方的名单,及时予以更新并向证券交易所备案(若需),确保关联方名单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在发生交易活动时,相关责任人应仔细查阅关联方名单,审慎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如果构成关联交易,应在各自权限内履行审批、报告义务。第十条 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关联交易:(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投资,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三)提供财务资助;(四)提供担保;(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
6、受托经营等);(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八)债权、债务重组;(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十)签订许可使用协议;(十一)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十二)销售产品、商品;(十三)提供或者接受劳务;(十四)委托或者受托销售;(十五)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十六)其他通过约定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第三章 关联交易的审核权限第十一条 是否属于关联交易的判断与认定应由董事会根据本制度的规定作出,并依据本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审议及核准权限的规定分别提交股东大会或董事会表决。第十二条 董事会行使前述职权,应以勤勉尽责、公司利益至上的原则进行并充分听取独立董事、监事会成员对关联交易的公允性意见。第十三条
7、董事会违背公司章程及本制度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就此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讨论。第十四条 总经理应将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董事会审议的可能的关联交易信息及资料充分披露给董事会并告知监事会,由董事会依据本制度审核。第十五条 总经理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或懈怠履行前条报告义务的,考察公司实际遭受的不利影响,董事会可给予相应处分。第十六条 董事会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或懈怠履行向股东大会报告义务,考察公司实际遭受的不利影响,股东大会可给予相应处分。第十七条 以下关联交易应当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一)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单次关联交易金额在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
8、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以及公司与关联方就同一标的或者公司与同一关联方在连续12个月内达成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符合上述条件的关联交易事项,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交预案,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若交易标的为公司股权,公司应当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对交易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审计截止日距协议签署日不得超过六个月;若交易标的为股权以外的其他资产,公司应当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距协议签署日不得超过一年。对未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交易,若证券交易所认为有必要的,公司也应当按照前款规定,聘请相关会计师事务所或者资产评
9、估机构进行审计或者评估。(二)公司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三)虽属于董事会有权判断并实施的关联交易,但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第十八条以下关联交易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一)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之间的单次关联交易金额在人民币30万元以上、但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或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5%的关联交易事项,以及公司与关联方就同一标的或公司与同一关联方在连续12个月内达成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符合上述条件的关联交易事项,经董事会审议批准。(二)公司与关联法人之间的单次关联交易金额在人民币300万元以上但低于3,000万元或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0.5
10、%以上但低于5%的关联交易事项,以及公司与关联方就同一标的或者公司与同一关联方在连续12个月内达成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符合上述条件的关联交易事项,经董事会审议批准。上述关联交易应当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第十九条上述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批准事项外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批。第二十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涉及“提供财务资助”、“委托理财”等事项时,应当以发生额作为计算标准,并按照交易事项的类型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经累计计算达到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标准的,适用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规定。已经按照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规定履行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公司 关联 交易 管理制度 模版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精****】。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精****】,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