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公司会计核算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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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 物流有限公司物流有限公司 会计核算办法会计核算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会计核算,按照和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业务特点,特制订本办法。一、一、会计核算会计核算的的原则原则 1、公司会计核算的会计期间为月份、季度、年度。月份、季度、年度的起讫日期采用公历日期。2、公司的会计核算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做到记录准确,内容完整,方法正确,手续齐备,符合时限。凡公司经营活动中的业务量、服务质量、考勤工时、设备利用、货物的收发、领退、转移以及各类资产的盘盈、盘亏、损毁等环节,原始凭证必须完整,确保原始记录的及时、准确、真实。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合法、合规的原始凭证或汇总的原始凭证。3、公司的记账原则是权责发生制原则。4、公司的收入和费用计算按照相互配比的原则。5、公司的各项财产物资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6、公司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保持一致。如有必要变更,应当将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以及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等,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7、公司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发生涉及外币的业务时,按发生的当日或当月一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市场汇率的中间价折合本位币记账。8、公司采用借贷复式记账法。9、公司的会计核算应当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凡支出的效益仅及于本年度(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于几个会计年度(或几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10、公司的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一)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 1、财务部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及具体会计准则、公司财务基本制度等有关规定,建立会计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正确、完整的会计信息。2、为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公司应结合生产经营的特点,确定具体的核算流程和方法,核算流程和方法一经确定,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得任意变更。3、公司财务部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并结合本公司的业务特点,制定会计科目。(二)设置会计账簿 1、财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账簿。2、总账和明细账应定期打印,用计算机打印的会计账簿必须连续编号,经审核无误后装订成册,并由记账人员、审核人员和财务主管签字或盖章。不得用银行对账单或者其他方法代替日记账。(三)填制会计凭证 1、原始凭证的基本要求:(1)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据名称、填制凭据的日期、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接受凭据单位或个人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2)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章;自制的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部门负责人或指定的人员签名。(3)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小写金额必须一致,且金额不得更改。(4)一式多联的原始凭证,应当注明各联的用途,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据。一式多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套写,并连续编号,作废时应当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毁。(5)出纳人员应对现金收款出具收款收据,并及时存入银行账户;对现金付款应在付款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章;对银行付款应在原始凭证上加盖银行付讫章。经公司有关领导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报告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如果批准报告需要单独归档的,应当在凭证上注明批准领导人、日期和报告字号等内容。(6)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发生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出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出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7)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入库的凭据或签章。(8)会计人员应当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和监督。1)、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2)、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应当予以退回,并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3)、对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在不予受理的同时,应当予以扣留,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9)会计人员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2、记账凭证的基本要求(1)记账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审核人员、记账人员、会计负责人签名或盖章。(2)使用记账凭证时,应当对记账凭证进行连续编号,一笔经济业务需要填制两张以上记账凭证的,可以采用分数编号法编号。(3)会计人员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4)除结账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原则上必须附有原始凭证。1)如果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几张记账凭证,可以把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账凭证后面,并在其他记账凭证上注明附有该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的编号或者附原始凭证复印件。2)对于数量过多的原始凭证,可以单独装订保管,在封面上注明记账凭证日期、编号、种类,同时在记账凭证上注明“附件另订”和原始凭证名称和编号。(5)记账凭证应当连同所附的原始凭证或者原始凭证汇总表,按照编号顺序,折叠整齐,按期装订成册,并加具封面,注明单位名称、年度、月份和起讫日期、凭证种类、起讫号码,由装订人在装订线封签处签名或者盖章。(四)会计结账工作:1、会计主管及时审核记账凭证,及时过账。2、每月终了,会计人员必须进行账账核对、账实核对。包括:总账有关账户的余额核对;总账与明细账核对;总账与日记账核对;往来明细账与各往来单位核对;财务部门的财产物资明细账与财产物资保管和使用部门的有关明细账核对等。3、财务部门应当定期对会计账簿中的有关数字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账证、账账、账实相符。4、各种应收、应付款明细账,每一季度应与有关债务、债权单位或者个人核对。5、财务部必须在每月 8 日前,完成上月的结账工作,在每月 10 日前向总裁报送内部财务报表,按有关规定对外报送会计报表和会计资料。(五)会计电算化 1、财务软件的开发或购买必须经公司总裁批准和财政部门认可。2、计算机生成的会计凭证、账册必须按财政部统一规定,并符合公司的财务制度规定。3、电算化会计资料必须定期打印输出,并将备份磁盘按规定保存。三、会计核算的具体规定三、会计核算的具体规定 (一一)流动资产)流动资产 1、货币资金(1)银行存款应按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名称及存款类型分账户进行核算。(2)有外币业务的,应当分别设置人民币和外币进行明细核算。(3)财务部拨付给内部单位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单独设置“其他应收款/内部往来”科目核算。(4)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应当与银行对账单定期核对,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5)每日现金收支应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每日下班前出纳(包括经管现金的结算员,下同)应清点库存现金,并与现金日记账核对。(7)每月末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所有经管现金的单位和部门统一进行现金盘点,并形成现金盘点报告上报公司财务总部。现金盘点时应有监盘人和复核人。2、往来账(1)包括:应收账款、预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及应付账款、预付账款、应付票据、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等。(2)财务部应按户设立往来明细账和其他应收应付明细账,及时登记每笔往来款项,记载发生日期、往来单位名称、摘要、金额、正确反映其形成、收付及增减变化情况。(3)应收帐款以实际业务金额按部门及客户进行明细核算。应收账款通过金蝶应收账款管理系统进行核算,具体程序为:1)会计人员根据经审核的客户对账单逐单录入应收账款系统,生成“其他应收单”,经财务主管审核。“其他应收单”应按“部门+年份+月份+顺序号”的编码规则进行编号。2)收到客户的应收账款时,录入应收账款系统,生成“收款单”,并对“其他应收单”逐单核销。“收款单”应经财务主管审核。3)经审核的“其他应收单”和“收款单”,及时生成记账凭证。(4)带息的应收票据,应于期末按照票面价值与确定的利率计算的金额,增加其账面余额,并确认为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到期不能收回的应收票据,应按其账面余额转入应收账款,并不再计提利息。(5)年末对应收款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不包括应收票据,下同)按期末余额的 5计提坏账准备。(6)每月终了,应对往来账明细余额列出清单,进行逾期分析,并按 进行考核。3、待摊费用(1)待摊费用:是指公司已经支出,但应当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分摊期在 1 年以内(含 1 年)的各项费用,主要包保险费、养路费、网络费等。(2)待摊费用应按其受益期限在 1 年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成本、费用。如果某项待摊费用已经不能使公司受益,应当将其摊余价值一次全部转入当期成本、费用,不得再留待以后期间摊销。(二(二)固定资产)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 2,000 元以上,且使用年限超过两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交通工具等资产。2、固定资产的分类:1)房屋及建筑物;2)机械设备;3)交通工具;4)办公设备;5)其他机电设备;3、固定资产的管理:公司总办为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固定资产的购建、修理、更新、报废、转让、调拨等有关资料和手续的办理,固定资产的日常核算按使用权归各企业财务部门,各下属公司每半年必须向公司总办上报固定资产增减变动表、折旧提取清单以及半年盘点表等;4、固定资产的计价(1)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以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为入账价值。(2)购置的不需要经过建造过程即可使用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加上支付的场地整理费、装卸费、运输费、安装费、税金和专业人员报务费等作为入账价值。(3)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的支出作为入几价值。(4)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入账价值:1)捐赠方提供了有关赁证的,按赁证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费税作为入账价值;2)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赁证的,按如下顺序确定入账价值: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值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费税,作为入账价值;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入账价值;受赠的系旧的固定资产,按照上述方法确定的价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5)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如果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入价值。(6)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如果融资租赁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等于或小于 30%的,在租赁开始日,按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7)在原固定资产的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原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由于改建、扩建而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作为入账价值。5、固定资产的折旧:(1)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即平均年限法),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残值率为固定资产原值的 10%。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2)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管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3)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如下:1)房屋及建筑物:20 年;2)机械设备:10 年;3)交通工具:5 年;4)办公设备:5 年;5)其他机电设备:5 年;(4)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如果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价值又得以恢复,应当按照固定资产价值恢复后的账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因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而调整固定资产折旧额时,对此前已计提的累计折旧不作调整。(5)对固定资产进行更新改造时,应将更新改造的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并在此基础上确定经更新改造后的固定资产原价。处于更新改造过程而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因已转入在建工程,因此不计提折旧,待更新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为固定资产后,再按重新确定的折旧方法和该项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计提折旧。(7)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如果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按照估计价值暂估入账,并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按照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同时调整已计提的折旧额。(8)固定资产至少每年实地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毁损的固定资产,应当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并根据管理权限,经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后,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盘盈的固定资产,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盘亏或毁损的固定资产,在减去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等赔款和残料价值之后,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如盘盈、盘亏或毁损的固定资产,在期末结账前尚未经批准的,在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时应按上述规定进行处理,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出说明;如果其后批准处理的金额与已处理的金额不一致,应按其差额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9)固定资产的购建、出售、清理、报废和内部转移等,都应当办理会计手续,并应当设置固定资产卡片进行明细核算。(三(三)在建工程)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立项 在建工程包括固定资产新建工程、改扩建工程等项目。公司的在建工程应按规定的申报手续和审批权限立项后实施。2、在建工程的核算 公司在建工程通过“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科目进行核算。“工程物资“科目核算用于在建工程的各种物资的实际成本。“在建工程”科目核算企业为工程发生的实际支出,以及改扩建工程等转入的固定资产净值。3、在建工程在运转交付使用前,因进行试运转发生的净支出,计入工程成本。在试运转中形成的产品可以对外销售,应当以销售收入冲减在建工程成本。4、工程完工后剩余的工程物资,如转作库存材料的,按其实际成本,转作库存材料。如有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应按减去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实际成本,转作公司的库存材料。5、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的工程物资,减去保险公司、过失人赔偿部分后的差额,工程项目尚未完工的,计入或冲减所建工程项目的成本;工程已经完工的,计入当期营业外收支。6、在建工程发生单项或单位工程报废或毁损,减去残料价值和过失人或保险公司等赔款后的净损失,计入继续施工的工程成本;如为非常原因造成的报废或毁损,或在建工程项目全部报废或毁损,应将其净损失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四(四)坏账坏账损失损失 1、坏账的确认标准:公司的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确认为坏账:(1)债务人死亡,以其遗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2)债务人破产,以其矿产财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3)债务人较长时期内未履行其偿债义务,并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极小;总之,因债务单位已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短时间内无法偿付债务等,以及 3 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应确认为坏账。2、坏账损失的核算方法: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年末按应收款项余额的 5计提坏账准备,通过“坏账准备”科目核算。3、坏账的审批程序 发生坏账时,由经营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债务单位不能清偿的确凿证据,依次报财务部、法务部、审计部审核,再报总裁批准。凡已批准为坏账的,财务部门应及时作出会计处理,并在备查簿上登记。4、预付账款,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符合预付账款性质,或者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的,应当将原计入预付账款的金额转入其他应收款,并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5、公司持有的未到期应收票据,如有确凿证据证明不能够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时,应将其账面余额转入应收账款,并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五(五)对外投资:)对外投资:1、公司对外投资必须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立项与实施。2、投资收益的核算:公司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 20%或 20%以上,或虽投资不足 20%但有重大影响的,采用权益法核算。公司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 20%以下,或虽有 20%或在 20%以上,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采用成本法核算。(六(六)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1、无形资产内容 公司的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非专利技术和商誉等。2、无形资产的计价(1)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计价。(2)通过非货币交易换入的无形资产按换出非货币性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其中:支付补价的加上补价;收到补价的减去补价占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比例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之积)计价。(3)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以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计价;首次发行股票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以该项无形资产在投资方的账面价值计价。(4)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无形资产,以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计价。(5)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计价;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但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参照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入账计价;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计价。(6)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计价。3、无形资产应当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损益。4、如果预计使用年限超过了相关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的,按相关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两者之中较短的年限分期平均摊销。如果合同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有效使用年限的,按照不少于 10 年的期限平均摊销。5、公司购入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尚未开发或建造自用项目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6、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 1 年以上(不含 1 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应当单独核算,在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应当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七七)、流动负债、长期负债及其他负债)、流动负债、长期负债及其他负债 1、公司的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款项和预提费用等。应付账款:公司的应付账款通过金蝶应付账款系统核算,具体程序同上述应收账款。其他应付款项:应当按照应付票据、预收账款、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应交税金、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其他应交款等分别核算。预提费用:指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属于当期的但在以后期间支付的费用,通过“预提费用”科目核算,按月预提。2、公司的长期负债,包括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对于自年度资产负债表填表日起一年内即将到期的长期负债,应当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流动负债类下单列项目反映。(八(八)股东权益)股东权益 1、股东权益,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应当分别核算,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分别列项反映。2、实收资本为股东投入的注册资本。3、资本公积包括:资本溢价、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接受现金捐赠、股权投资准备、外币资本折算差额、其他资本公积等。4、盈余公积包括董事会决议从公司利润中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以及 5%法定公益金及任意盈余公积。5、未分配利润为公司尚未分配的利润。(九(九)营业收入)营业收入 1、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指按公司营业执照上规定的主营业务范围所取得经营活动收入主要包括运输收入、仓储收入、国际货运代理收入等。其他业务收入:指主营业务收入范围外取得的收入,主要包括销售材料取得的收入、转让技术取得的收入、无形资产转让取得的收入等。2、收入确认原则: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在劳务完成时确认收入,确认的金额为合同或协议总金额。如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且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对该项交易的结果作出可靠估计的,应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3、收入的分类和核算 公司的收入分为运输收入、自有仓租收入、外协仓租收入、办公室租金收入、操作费收入、中港车收入、场地管理费收入、水电费收入、管理费收入、国际货运代理收入、其他收入等。公司收入先按经营单位、再按明细项目分类列示。(十(十)成本和费用)成本和费用 1、成本、费用开支的范围及分类: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支出,都应按规定计入公司的成本、费用。公司的成本、费用按其特点分为以下四大类:1)直接经营成本 指各经营单位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与物流业务直接相关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报关费、保险费、仓库用品、燃油费、装卸运输费、海运费、仓租费、停车费、路桥费、养路费、码头费、检疫费、业务提成、维修费、佣金、查车费、物流加工费、商检费、租柜费、轮胎费、其他成本等。2)经营费用 归属于各经营单位的,除直接经营费用以外的一切费用。包括差旅费、市内交通费、办公费、饮用水费、工资、福利费、电话费、汽车使用费、折旧费、水电费、业务招待费、邮资费、办公室租金、年审费、物业管理费、车船使用税、GPS 服务费、运管费、保险费、叉车油费、其他费用等。3)管理费用 公司职能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各种费用,主要包括:公司经费、办公费、业务招待费、电话费、差旅交通费、水电费、工资、福利费、社会保险费、税金、物业管理及维护费、折旧费、电脑及网络维护费、低值易耗品、汽车费用、审计评估费、邮资费、无形资产、财产保险费、市内交通费用、坏账准备、宣传费、摆花款 4)财务费用 指公司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利息净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净损失(减汇况收益)、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筹集生产经营资金发生的其他费用等。直接经营成本和经营费用先按经营部门、再按明细项目分类列示。管理费用先按明细项目、再按职能部门分类列示。2、不得列入成本、费用的开支:(1)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的资本性支出不能一次列入成本、费用,应按有关规定分期逐月摊销。(2)对外投资支出,不能作为成本、费用处理。(3)被没收的财物、支付的滞纳金、罚款、违约金、赔偿金,不能列入成本、费用,记入营业外支出。(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列入成本、费用的其他支出。(十(十一一)利润及利润分配利润及利润分配 公司按月计算利润,年末计算利润总额,依法交纳所得税后。按照下列顺序分配:1、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的 10提取,盈余公积金已达注册资本 50时可不再提取。3、提取法定公益金:法定公益金应按税后利润的 5提取。4、提取任意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的比例由股东会或董事会确定。5、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并入本年度向股东分配。公司以前年度亏损未弥补完,不得提取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法定盈余公益金前,不得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当年无利润时,不得向股东分配利润。在分配股利后,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 25。(十二(十二)税务)税务处理处理 1、公司应当自觉遵守国家税务法规,按期、足额缴纳税款,保证国家税收及时入库。2、公司所得税由公司财务部按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与清算。3、税务发票由财务部门统一向税务机关购买。4、对于公司税前会计利润与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税所得之间差异,公司采用应付税款法进行会计核算,对差异在当期确认为所得税费用。(十三(十三)外币业务)外币业务 1、外币业务,是指以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进行的款项收付、往来结算等业务。2、在核算外币业务时,应当设置相应的外币账户。外币账户包括外币现金、外币银行存款、以外币结算的债权(如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和债务(如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工资、长期借款等),应当与非外币的各该相同账户分别设置,并分别核算。3、公司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记账本位币金额记账。除另有规定外,所有与外币业务有关的账户,应当采用业务发生当月一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市场汇率的中间价作为折算汇率。4、各种外币账户的外币金额,每年年末时应当按照期末汇率折合为记账本位币。按照期末汇率折合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账面记账本位币金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属于筹建期间的、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属于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的借款产生的汇兑损益,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进行处理。(十四(十四)会计调整)会计调整 1、会计政策变更(1)会计政策变更:是指公司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要求或为了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对公司在会计核算上原所遵循的具体原则以及所采纳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作变更。(2)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情况:1、本期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与以前相比具有本质差别而采用新的会计政策;2、对初次发生的或不重要的交易或事项采用新的会计政策。(3)公司按照法律或会计制度等行政法规、规章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时,应按国家发布的相关会计处理规定执行,如果没有相关的会计处理规定,应当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处理。公司为了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而变更会计政策时,应当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处理。(4)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是变更会计政策所导致的对净损益的累积影响,以及由此导致的对利润分配及未分配利润的累积影响金额,不包括分配的利润或股利。累积影响数计算:1、根据新的会计政策重新计算受影响的前期交易或事项;2、计算两种会计政策下的差异;3、计算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如果需要调整所得税影响金额的);4、确定前期中的每一期的税后差异;5、计算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5)如果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不需要计算会计政策变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也无须重编以前年度的会计报表。(6)在编制比较会计报表时,对于比较会计报表期间的会计政策变更,应当调整各该期间的净损益和其他相关项目,视同该政策在比较会计报表期间一直采用。对于比较会计报表可比期间以前的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应当调整比较会计报表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会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数字也应一并调整。(7)公司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理由、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数,以及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2、会计估计变更(1)由于公司经营活动中内在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某些会计报表项目不能精确地计量,而只能加以估计。如果赖以进行估计的基础发生了变化,或者由于取得新的信息、积累更多的经验以及后来的发展变化,可能需要对会计估计进行修订。(2)会计估计变更时,不需要计算变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也不需要重编以前年度会计报表,但应当对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发生的交易或事项采用新的会计估计进行处理。(3)会计估计的变更,如果仅影响变更当期,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数应计入变更当期与前期相同的相关项目中;如果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数应计入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与前期相同的相关项目中。(4)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很难区分时,应当按照会计估计变更的处理方法进行处理。(5)公司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理由、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数,以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数不能确定的理由。3、会计差错更正(1)本期发现的与本期相关的会计差错,应当调整本期相关项目。(2)本期发现的与前期相关的非重大会计差错,如影响损益,应当直接计入本期净损益,其他相关项目也应当作为本期数一并调整;如不影响损益,应当调整本期相关项目。(3)本期发现的与前期相关的重大会计差错,如影响损益,应当将其对损益的影响数调整发现当期的期初留存收益,会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数也应一并调整;如不影响损益,应当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初数。重大会计差错,是指公司发现的使公布的会计报表不再具有可靠性的会计差错。重大会计差错一般是指金额比较大,通常某项交易或事项的金额占该类交易或事项的金额 10%及以上,则认为金额比较大。(4)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现的报告年度的会计差错及以前年度的非重大会计差错,应当按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调整事项进行处理。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现的以前年度的重大会计差错,应当调整以前年度的相关项目。(5)公司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重大会计差错的更正金额。(6)滥用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其变更,应当作为重大会计差错予以更正。(十六(十六)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是指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日之间发生的需要调整或说明的有利或不利事项。2、资产负债表日后获得新的或进一步的证据,以表明依据资产负责表日存在状况编制的财务报告已不再可靠,应依据新的证据对资产负债表日所反映的收入、费用、资产、负债以及所有者权益进行调整。如:已证实资产发生了减损、已确定获得或支付的赔偿等。3、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调整事项,应当如同资产负债表所属期间发生的事项一样,作出相关账务处理,并对资产负债表日已编制的会计报表作相应的调整。这里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其相关附表和现金流量表的补充资料内容,但不包括现金流量表正表。4、涉及损益的事项,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调整增加以前年度收益或调整减少以前年度亏损的事项,及其调整减少的所得税,记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贷方;调整减少以前年度收益或调整增加以前年度亏损的事项,以及调整增加的所得税,记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借方。“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贷方或借方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5、涉及利润分配调整的事项,直接通过“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核算;不涉及损益以及利润分配的事项,调整相关科目。6、通过上述账务处理后,还应同时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数字:1)、资产负债表日编制的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数字;2)、当期编制的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3)、会计报表附注相关项目。7、资产负债表日以后才发生或存在的事项,不影响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状况,但如不加以说明,将会影响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正确估计和决策,这类事项应当作为非调整事项,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披露。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其内容、估计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如无法作出估计,应当说明其原因。(十七(十七)或有事项或有事项 1、或有事项:是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一种状况,其结果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2、或有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潜在义务,其存在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或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不是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或该义务的金额不能可靠地计量。3、或有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潜在资产,其存在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4、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公司应当将其作为负债:1、该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中单列项目反映。5、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负债,其金额应当是清偿该负债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如果所需支出存在一个金额范围,则最佳估计数应按该范围的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如果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金额范围,则最佳估计数应按如下方法确定:1、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时,最佳估计数按最可能发生的金额确定;2、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时,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发生额及其发生概率计算确定。6、如果清偿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但确认的补偿金额不应当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资产,应当在资产负债表中单列项目反映。7、公司不应当确认或有资产。8、公司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如下或有负债形成的原因,预计产生的财务影响(如无法预计,应当说明理由),以及获得补偿的可能性:1、已贴现商业承兑汇票形成的或有负债;2、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3、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4、其他或有负债(不包括极小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的或有负债)。9、或有资产一般不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但或有资产很可能会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时,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其形成的原因;如果能够预计其产生的财务影响,还应当作相应披露。10、在涉及未决诉讼、仲裁的情况下,按本章规定如果披露全部或部分信息预期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则公司无需披露这些信息,但应披露未决诉讼、仲裁的形成原因。(十八(十八)关联方及其交易关联方及其交易 1、关联关系判断:在财务和经营决策中,如果公司(另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间接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公司)或对另一方(公司)施加重大影响,则公司与另一方之间存在关联方关系;如果公司与另一方或多方同受某一方控制,则公司与另一方或多方之间也存在关联方关系。2、在存在控制关系的情况下,关联方如为公司时,不论有无交易,都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公司类型、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注册资本及其变化、公司的主营业务、所持股份或权益及其变化。3、在公司与关联方发生交易的情况下,公司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关联方关系的性质、交易类型及其交易要素。这些要素一般包括:交易的金额或相应比例、未结算项目的金额或相应比例、定价政策(包括没有金额或只有象征性金额的交易)。关联方交易应当分别关联方以及交易类型予以披露,类型相同的关联方交易,在不影响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正确理解的情况下可以合并披露。4、关联方交易不需要披露情况:1)在合并会计报表中披露包括在合并会计报表中的公司集团成员之间的交易;2)在与合并会计报表一同提供的母公司会计报表中披露关联方交易。(十十九)、会计科目和财务报告)、会计科目和财务报告 1、公司及所属单位按公司会计工作指导书规定设置会计科目、填报会计报表和编制财务报告。一级科目名称和代码表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资产类 1101 现金 1111 银行存款 1121 其他货币资金 1131 应收票据 1141 应收账款 1151 坏账准备 1161 应收股利 1171 预付账款 1191 其他应收款 1201 待摊费用 1401 原材料 1411 包装物 1421 低值易耗品 1501 长期投资 1601 固定资产 1611 累计折旧 1701 在建工程 1821 无形资产 1901 开办费 负债类 2101 短期借款 2111 应付票据 2121 应付账款 2131 应付工资 2141 应交税金 2151 应付股利 2161 预收货款 2171 其他应付款 2181 预提费用 2201 长期借款 所有者权益类 3101 实收资本 3111 资本公积 3301 本年利润 3311 利润分配 收入、成本、费用类 4101 营业成本 5101 主营业务收入 5111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5121 主营业务成本 5131 营业费用 5141 管理费用 5151 财务费用 5201 其他业务收入 5202 其他业务支出 5501 营业外收入 5601 营业外支出 5701 所得税 5801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公司各类会计资料经财务主管审核及财务部负责人签批后,按规定对外报送。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披露公司财务会计信息。3、公司财务报告未正式对外披露前,坚持保密原则。(二十(二十)会计档案的管理)会计档案的管理 1、公司的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验资报告、查账报告、发票(收据)存根、财务会计制度以及与经营管理和投资人权益有关的其他重要文件,如合同、章程、董事会决议和长期经济合同。2、各下属公司、企业必须加强对发票的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发票的登记、领用、清理、核对工作。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开发票,违者处发票额 15%以上的罚款和扣发 1-2 个月的工资,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3、公司必须按规定建立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存会计档案,不得丢失损坏。4、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财务部门负责人批准,方可复印,并应当在专设的登记簿上登记,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员共同签名或-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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