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实物贵金属销售业务操作规程模版.docx
《银行实物贵金属销售业务操作规程模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银行实物贵金属销售业务操作规程模版.docx(17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实物贵金属销售及回购业务操作规程 为了规范实物贵金属销售及回购业务的柜台操作,根据《中国银行出纳制度》、《中国银行实物贵金属代理销售及回购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行品牌实物贵金属业务管理办法》、《中国银行品牌实物贵金属业务会计核算办法》,特制订本规程。 第一章 业务介绍 第一节 基本规定 一、本规程所指实物贵金属销售及回购业务包括我行自营品牌贵金属销售与代理贵金属企业销售贵金属两部分。 1、自营品牌实物贵金属销售:我行自行借入原材料或利用积存金库存作为黄金原料、自行设计并经总行指定贵金属加工企业铸造的品牌实物贵金属产品,通过我行网点或其他电子渠道向企业或个人出售。 2、实物贵金属代理销售:我行接受贵金属企业的委托,按照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在银行指定营业网点或通过其他电子渠道代理贵金属企业与投资者(企业或个人)进行实物贵金属制品买卖。 二、产品销售模式。产品销售模式可分为铺货式销售和订单式销售。 (一)铺货式销售是指贵金属合作企业根据银行销售需求,提前生产加工出产品并配送至银行网点,通过银行渠道进行销售,银行实现销售后根据约定的资金清算结算流程将销售基础金额上划至总行金融市场中心指定账户或将销售款项全额划转至贵金属合作企业结算账户。 (二)订单式销售是指贵金属合作企业不提前生产产品或仅提供少量产品供网点柜台展示,客户有需求并下单订购时,贵金属合作企业再根据客户订单组织相应产品生产和配送,银行收货或客户提货后再由银行根据约定的资金清算结算流程将相应款项全额划转至贵金属合作企业结算账户。 实物贵金属销售业务中各类贵金属制品的销售模式、定价方式、销售价格、规格种类等销售信息详见总行每期发行通知。 三、个人和机构客户都可购买我行销售的实物贵金属制品。 (一)个人客户可以从阳光卡(活期一本通)转账或以现金购买。按照《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规定,交易金额单笔转账类5万元以上(含)、现金类1万元以上(含)的,客户需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二)机构客户只能以转账方式(可从他行转入)购买,转账支票及进账单上收款人为“中国银行”,用途为“购买贵金属制品”。客户还应填写加盖了公章的申请书,由申请书中指定的经办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购买。 (三)特别优惠 若客户提供经分行有权人签字的《中国银行贵金属产品优惠申请表》,销售价格可在原有基础上优惠一级。有权人暂定为分行零售、对公条线业务管理部门负责人。优惠销售价格由总行通过参数设置、系统控制,无需柜员计算、输入,但优惠业务需要由柜台经理审核、授权。 若客户的购买重量已达一定重量,系统将自动按总行设置参数确定销售优惠价格,无需提供《中国银行贵金属产品优惠申请表》。 四、实物贵金属制品的回购。 (一)代销实物贵金属的回购业务由协议企业办理,我行销售网点暂不受理实物贵金属的回购。 (二)自营品牌实物贵金属的回购业务是指我行代理加工商进行品牌实物金的回收。柜员审核客户的贵金属(含证书等)符合回购条件后,将回购款从加工商结算账户直接转至客户账户。可回购的贵金属制品规格种类、回购价格、回购业务办理时间、加工商的结算账户开户行及账号等信息详见总行每期业务通知。 1、自营品牌实物贵金属持有人提出回购服务,须满足如下条件: (1)持有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机构客户由指定经办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网点办理; (2)持有人提供的自营品牌实物贵金属,其塑封外包装必须完整、无破损,防伪标识完好; (3)持有人需提供与金条相符的产品证书,产品证书编号与金条编号一致; (4)客户持有销售证明(销售凭证或发票),持有人可与原销售证明上载明的购买人不同。 (5)产品上的防伪编码与加工商回购系统内显示的数据档案核对一致。 2、如下情形之一的贵金属均不得进行回购: (1)包装有破损的; (2)不能提供产品证书及销售证明(销售凭证或发票)的; (3)贵金属产品、产品证书号码及规格相互不一致的; (4)产品上的防伪编码与回购系统内显示的数据档案核对不一致的。 3、品牌实物金持有人提出回购申请后,我行将资金从加工商账户划转至持有人账户,不得将款项以现金形式支付给客户或汇入他行。回购价格按照客户提出回购申请日总行通知的回购价格为准。加工商结算账户资金不足时,我行不垫款。 4、回购的贵金属制品目前无法在系统中纳入柜员贵金属尾箱管理。为了控制风险,采取账、实分管模式:由一个柜员(含库管员)收取实物,另外的柜员在系统中记账。 五、发票开具。 品牌实物贵金属发票开具:分行在向客户出售自营品牌实物贵金属产品时,若客户要求开具增值税发票,应在购买实物贵金属产品申请书上勾选需要开具发票,柜员在做出售交易时应详细登记客户发票需求信息,待收到分行开具的发票后联系客户领取。 代销实物贵金属发票开具:我行实物贵金属代销业务的销售发票统一由贵金属合作企业向客户开具。客户购买实物贵金属产品时应在申请书上选择是否需要开具发票,柜员在做出售的交易时应在交易界面登记。贵金属合作企业根据系统中各经办行的申请开具发票,并按照我行要求的地址、联系人邮寄给各分行。 分行可集中或传递到各网点向其发放发票,无论采用哪种方式,分行与网点间、网点与客户间交接时均应做好交接登记。 六、系统管理。实物贵金属销售业务的出入库、调拨、销售等各业务环节,必须通过图形前端系统的相关交易进行账务处理。 七、实物管理。实物贵金属销售业务的各类贵金属制品实物(含网点展示柜中实物)的交接、保管、自查及检查等环节应按照我行现金管理的业务规定和操作流程执行。营业终了,柜员先盘点实物库存,再在图形前端系统进行日终平账(系统控制),输入库存提交后,系统自动检查账实是否相符。平账后打印库存明细清单,并按照尾箱管理的要求换人复点是否账实相符并签署核对结果。 柜台经理应该核对网点每个柜员的贵金属库存合计与表外账余额、实物贵金属销售系统的总账(使用“0427银行库存查询”查询)是否相符并签署核对结果。核对无误后,贵金属制品日终随现金入金库保管。若网点用实物贵金属在展示柜中展示的,该贵金属也应调拨到某一柜员尾箱中核算、管理,日终复点后与其现金一并入库保管。 贵金属制品的工艺木盒外包装在日终时可不与贵金属一并入现金库保管,但应保证存放在监控摄录范围内。 回购的贵金属制品(含外包装)及销售期全部结束后未销售的贵金属制品(含外包装),由网点按照缴存现金的规程上缴给分行集中保管,由分行与贵金属合作企业办理实物交接。 八、划款。代销产品销售业务,总、分行运营管理部根据总、分行业务部门的划款通知书,负责统一与贵金属制品公司的资金划付和手续费清算。自营产品销售业务中各项涉及到对外付费或内部记账的业务,若系统没有专用交易可以自动记账,必须由总、分行运营管理部记账人员在核心系统录入入账业务代码手工记账的,均按以下流程办理:由总、分行业务部门将注明金额、业务种类并经有权人审批同意的内部划款单和相关原始发票、单据等传递至总、分行运营管理部,运营管理部统一与贵金属制品公司进行资金划付和手续费清算。总、分行运营管理部使用系统内划款或系统外汇兑交易记账,记账完毕后,对于需要返回给计划财务部的单据如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联等,应做好登记、签收。 第二节 业务范围 销售网点和发票发放网点由分行根据业务需要及运送、保管条件等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第三节 是否可以代办 一、个人客户购买可由本人办理或由他人代办。 二、对公客户购买须由申请书中指定经办人办理。 第四节 使用的凭证 转账支票(已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的机构客户购买)、现金收入/付出凭证、实物贵金属销售业务购买申请书(附件1) 第五节 收费 我行对客户发售贵金属制品时,按各品种的销售价格出售,不另外收取手续费。 第二章 业务流程 第一节 贵金属制品的出入库 一、分行收货 1、无论哪种销售模式,我行收货人员都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货品信息、配送方(物流公司)提供的交接单清点核对。各分行应由指定接收人(双人)收货,并与配送方签收,交接清点应全程在监控的摄像范围内进行。接收人员逐一清点、核对贵金属制品的品种实物数量与交接清单、供货商提供的货品信息是否一致。接收人员还应检查产品外包装是否完好,收藏证书和监制证书是否齐全。核对无误后,接收人在配送单上双人签字。若实交货物的品种、数量与清单不一致,接收人员应当场拒收,同时通过分行条线部门向合作企业反馈并要求更换;若产品外包装破损或相关证书缺失,接收人员应当场在签收单上记录具体的贵金属制品编号及具体情况,由物流人员签字确认后签收,并通过分行条线部门向合作企业反馈要求退(换)货。 2、分行清点无误后填写《现金收入/付出凭证》,在“面值”、“捆(把)”栏详细列明入库品种、数量,“金额”栏以每克(盎司)1元计算,经有权人签字后将实物入库,需要换货的贵金属制品应单独保管或进行标识以示区别。实物入库后,库管员凭《现金收入/付出凭证》做系统入库,铺货式销售使用[0431出入库管理],“审核状态”选“02-入库待审核”选择相应的出入库单,系统将联动[0432出入库单明细查询],库管员查看出入库单的明细,审核无误后提交。复核柜员再使用[0431出入库管理]交易,“审核状态”选“03-入库审核中”,系统联动[0432出入库单明细查询]显示待审核明细,复核柜员CTRL+Y联动[0435出入库审核]交易确认入库。交易成功后插入A4白纸打印入库贵金属制品明细清单,与配送清单一并作为《现金收入/付出凭证》的附件作为传票装订。 二、退换货 1、贵金属合作企业持实物贵金属制品提取通知书(以下简称“提取通知书”,见附件3)办理退换货。分行应通过验印系统核验提取通知书的印章是否正确(开户行及账号详见每期发行通知),核对提取通知书中的贵金属制品名称、规格、数量、总重量与我行要求调换的传票原件(仅代销业务有此传票)核对是否相符。验证提货人员身份证、留存复印件并进行联网核查,将核查结果打印在复印件背面。 自营品牌实物贵金属的退货,总行贵金属业务中心将加盖业务公章的《贵金属制品提取通知书》传递至分行、加工商,由指定提货人持通知书进行产品提取退货。如委托加工商进行产品收取,加工商应在通知书上加盖公章、负责人签章。 2、审核无误后,分行现金中心或集中处理中心的经办、应调用[0428银行库存管理]联动调起[0440银行退货到公司]进行退货申请;复核人员调用[0431出入库管理]交易,CTRL+Y联动[0435出入库审核]完成退货的复核。库管员按现金出库的规程将需要退换货的贵金属制品出库,在监控的摄像范围内与提货人员交接、签收。若为换货,分行还应按照“(一)分行收货”的要求查验换入的贵金属制品、在系统中做入库交易。 分行应将提取通知书、身份证复印件、换货通知原件作为出库凭证的附件一并随传票装订。 三、分行配送 分行根据本行业务部门的销售计划填写《现金收入/付出凭证》经有权人签字后将实物出库。库管员使用[0428银行库存管理]联动[0434出库申请]交易发起出库申请,提交后贵金属制品为“出库待审核”状态。复核柜员使用 [0431出入库管理]交易,CTRL+Y联动[0435出入库审核]完成出库审核,交易成功后插入A4白纸打印出库贵金属制品明细清单。 分行可比照本行辖内现金调拨的规程将贵金属制品配送到网点,但应通过制订流程明确配送方式、规范操作,确保贵金属制品的在途安全、当日入库、记账。 四、网点入库 铺货式销售的贵金属,网点应比照“一、分行收货”的流程清点入库、记账、复核,并由库管员负责贵金属制品的实物保管。 订单式销售的贵金属,合作企业会根据销售时柜员录入的提货网点将实物直接配送至网点,网点库管员比照“一、分行收货”的流程清点、入库并制单,使用[0451银行订单收货确认]交易在系统中确认入库,将打印的入库明细单与配送清单一并作为《现金收入/付出凭证》的附件作为传票装订。 五、网点内调拨 1、网点库管员应按照现金调拨的规程办理与柜员间的贵金属制品调拨,使用[0428银行库存管理]交易联动[0436调入柜员尾箱]完成出库。调入柜员使用[0437确认调入柜员尾箱]进行入库确认。目前系统不支持柜员间的贵金属制品调拨。 2、若因退货或需要将某一柜员尾箱中的贵金属调拨给其他柜员,柜员缴回给库管员时使用[0429柜员名下黄金明细查询]联动[0439调出尾箱],库管员使用[0431出入库管理]核对无误后联动[0435出入库审核]完成入库。 六、网点上缴给分行 若因退货或分行需要做辖内调拨给其他网点,贵金属制品实物运送、交接应比照本行辖内现金上缴业务流程办理,并制订流程明确配送方式、规范操作等要求。 相关交易为:调出网点库管员使用[0428银行库存管理]交易联动[0434出库申请]发起,复核柜员使用[0431银行库存管理]交易查询相关的出库单点击“出库待审核”、联动[0435出入库审核]完成出库,交易成功后插入A4白纸打印出库贵金属制品明细清单。分行库管员使用[0431银行库存管理]交易、CTRL+Y联动[0435出入库审核]进行入库审核,交易成功后插入A4白纸打印入库贵金属制品明细清单。 第二节 柜台销售 一、审单 (一)个人客户应持阳光卡、活期一本通或现金,到我行柜台填写一式两份《中国银行实物贵金属销售业务购买申请书》(以下简称“购买申请书”)。交易金额单笔转账类5万元以上(含)、现金类1万元以上(含)的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代理转账金额单笔5万元以上(含)的,还应提供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对公客户出具加盖了公章的一式两份“购买申请书”、转账支票(从系统外转款的无需提供)、指定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 对于申请了特别优惠的客户,需要提供经分行有权人签字的《中国银行贵金属产品优惠申请表》(以下简称“优惠申请表”)。 (二)柜员应审核“购买申请书”、“优惠申请表”(若有)各要素是否齐全、申请扣款账号与阳光卡或活期一本通、转账支票账号是否一致,“购买申请书”、转账支票(进账单)金额与客户购买的贵金属制品合计金额是否相符。订单式销售业务,客户应该在订购时填写日后指定提货人(自然人)的姓名、证件类型和号码。对于系统外汇款购买的,应查询款项是否收妥。缴存现金购买的,应先按现金操作规程清点无误。 个人客户购买时,达到应审核身份证件金额的业务,应按照《身份识别操作指引》的规定,对客户(或代理人)的人证一致性、以及客户、代理人(如有)的证件有效性和证件真伪进行审核。现金类1万元以上(含)的,应留存购买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并登记证件上未记载的联系电话、职业、地址等身份基本信息。代理转账金额单笔5万元以上(含)的,应登记代理人的联系方式,留存存款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达到50万元以上(含)的,还应按照大额汇划管理办法的要求审批,并进行电话核实。 对公客户购买时,柜员应审核是否由申请书中指定经办人办理,身份证件与申请书中相关信息是否一致,按照《身份识别操作指引》的规定,对指定经办人的人证一致性、以及证件有效性和证件真伪进行审核。 二、录入、打印 (一)对于达到应审核身份证件金额的个人业务及对公客户的指定经办人的身份证,柜台人员在核心系统中调用[5566单笔核对身份证信息]交易,对客户(代办人)、指定经办人、指定提货人身份证进行联网核查并扫描影像,将核实行打印在申请书背面。 (二)个人客户:铺货式销售使用[0416现货贵金属制品销售]交易办理,订单式销售使用[0443定购询价]交易联动[0444实物金定购]交易下订单。资金来源选择“现金”或者“转账”,转账业务刷磁、请客户输入密码后,从阳光卡或活期一本通扣款购买。交易成功后打印申请书。 对公客户:柜员先使用验印系统前台验印功能,对转账支票的预留印鉴、申请书的公章进行核验,并将核实行打印在背面,对于“手动验印”通过的,应换人审核。再使用[0416现货贵金属制品销售](铺货式)或[0443定购询价]交易联动[0444实物金定购](订单式)交易输入支票号码、支付密码后从对公结算账户扣款。从他行转入款项购买的,“资金来源”为“待销账”。交易成功后,插入申请书打印。 柜员在操作销售或订购交易时应注意选择的贵金属制品品种、录入的购买数量与购买申请书保持一致。特别优惠业务经柜台经理授权后,系统自动调整销售价格。 三、核对、盖章 (一)核对购买申请书、转账支票(进账单)中的客户填写金额与购买申请书核实行中贵金属制品售价合计是否相符;购买申请书中填写的贵金属制品品种、数量与核实行是否相符。从我行账户转账购买的,核实行中扣款户名、账号与“购买申请书”中的客户姓名、账号是否一致。 (二)铺货式业务按照客户购买要求,配齐贵金属制品。对于外包装和贵金属制品分开保管的网点,柜员在配货时应注意收藏证书和监制证书与贵金属制品的品种、数量是否配套。 订单式业务提示客户留意接听我行的提货通知电话。 (三)请客户在“购买申请书”确认栏签字。 (四)在“优惠申请表”(若有)上加盖“附件”章。 四、发货 (一)铺货式业务,柜员应当场发货。订单式业务,柜员应该核对是否指定提货人本人,使用[5566单笔核对身份证信息]交易对身份证联网核查。再使用[0452实物金交割]输入提货人提交的身份证件信息,与系统回显的信息核对一致、插入A4纸打印发货明细,请提货人签字后才能发货。若指定提货人提供的证件信息与系统记载不一致的,柜台不得发货,只能由订购的客户本人办理提货。 无论何种销售模式,发货时柜员都应当场与客户共同查验贵金属制品,如遇有贵金属制品破损、严重划痕,将有问题的贵金属制品连同外包装质量证书一起标注封装,按现金上缴的规程交给分行最终退还公司。查验无误后,将贵金属制品(含其收藏证书和监制证书)、身份证件、阳光卡(或活期一本通)(如有)、购买申请书第二联(铺货式)交客户。 (二)将“优惠申请表”作为“购买申请书”第一联(铺货式)或A4发货清单(订单式)的附件与转账支票或进账单(如有)一并作为当日传票装订。 五、若因柜员操作错误需抹账的,柜员需填写《内部通用凭证》,注明抹账原因、原流水号、交易金额等要素;若客户尚未提取实物前要求取消购买的,应请客户填写《个人特殊业务申请书》,说明本人取消购买的原因。柜员使用[0419退货]交易、经柜台经理授权后完成销售业务的抹账。转账购买的,资金将转回原转出账户;现金购买的,资金将退入柜员尾箱。柜台经理应待该柜员与客户交接现金或客户再购买的后续业务完成后,才能视为该笔业务授权全部完成、离开此营业窗口。 客户已经领取贵金属实物的,柜台不能受理抹账业务。抹账交易只能当天由销售柜员本人完成,系统已控制不能隔天或非销售柜员操作。 第三节 电子渠道销售交割 一、查询销售单/定单库存 若操作柜员无法确认前来交割客户的具体销售单/定单号,可通过【0448销售单/订单查询】查询销售单基本信息,从结果中确认销售单号;可直接联动【0450销售单/订单明细查询】查询销售的明细信息。 二、销售单管理 (一)查看销售单所属柜员 操作柜员可通过【0428银行库存明细查询】交易查询 “已销售-库存种类”可知当前机构下‘已销售’库存产品所属柜员(若柜员为空则为库管员)及所属销售单等信息。 (二)查看定单所属柜员 定单产品销售,代供应商发货后,默认保管员为库管员;如何确认当前在何处:同上。 (三)销售单/定单尾箱调拨 已销售产品调拨流程同正常产品调拨流程一致; 三、实物贵金属交割 客户通过到柜台进行提货操作,打印交割单,客户签字确认后提取金条实物和发票。 第四节 柜台回购 一、回购 (一)审单 1、客户填写《实物贵金属回购申请书》(以下简称《回购申请书》,附件3) 2、库管员审单 (1)审核是否由“阳光金”实物持有人本人办理,并按照《身份识别操作指引》的规定,对客户的人证一致性、以及证件有效性和证件真伪进行审核,机构客户应由阳光卡(或活期一本通)账户信息与证件是否相符,在核心系统中调用[5566单笔核对身份证信息附照片]交易核查客户身份信息,用内部通用凭证打印核实行。 (2)审查回购的金条亚克力塑封外包装是否完整、无破损,防伪标识完好,防伪水印纸品质证书是否齐全完整、是否与黄金制品上编号核对一致。 (3)登入加工商的回购业务网站(山东招金网站为:http://221.214.211.78:8888),进入回购界面,按提示输入有关事项,核实金条是否可做回购,无误后用白纸打印一式两份《银行回购单》(附件4)。 (4)审核《银行回购单》中的防伪码与黄金实物一致后,将黄金实物及对应的防伪品质证书一并入库妥善保管,日后根据相关协议交给黄金加工商。 (5)库管员填制“现金收入/付出凭证”,按品种、规格分栏填写,以每克为一元填写计账金额,加盖“业务讫章”、个人名章后与联网核查凭证、《银行回购单》、《回购申请书》一并交给记账柜员,将身份证件和卡(折)退给客户,请客户到记账柜员处领回单。 (二)记账柜员录入、打印 1、网点记账柜员审核《现金收入/付出凭证》、《回购申请书》、《银行回购单》中相关要素是否一致;审核客户证件、阳光卡与《回购申请书》是否一致,是否为黄金制品持有人本人办理。 2、网点柜员调用“4329批量冻结/解冻交易”和“4333强制扣划交易”交易先冻结、再将回购款从加工商账户转入待销账,摘要栏录入回购申请人姓名、联系方式。个人客户的回购,柜员使用“5625批量代发代扣 ”交易将款项划转至客户阳光卡中;单位客户的回购,柜员使用“4201对公活期存款” 交易将款项划转至客户结算账户中。 3、交易完成后,网点柜员核对交易金额与《银行回购单》是否一致,并请客户在两份《银行回购单》上签字确认。 4、网点柜员使用[9007单方记账]交易以每克1元的金额按入库的品种借记表外科目“414102托管客户贵金属”,交易成功后打印《现金收入/付出凭证》。 (三)记账柜员核对、盖章 在《银行回购单》上加盖“柜台业务专用章(对私)”章,《回购申请书》和联网核查凭证加盖“附件”。 (四)凭证传递 1、将身份证件、一份《银行回购单》和阳光卡(或活期一本通)递交客户。 2、记账柜员将一份《银行回购单》作为《现金收入/付出凭证》的附件,与联网核查凭证、《回购申请书》一并随当日传票装订。 (五)各网点按照分行规定的流程、频率将回购的贵金属制品(含配套证书等)上缴到分行,分行按规定入库后待统一交加工商。网点、分行均使用[9007单方记账]交易记表外账。 二、与加工商交接 (一)加工商指定经办人持《贵金属制品公司实物提取通知书》收取回购的贵金属制品和证书。分行应通过验印系统核验提取通知书的印章是否正确,核对提取通知书中的金条名称、规格、数量、总重量与我行要求调换的传票原件核对是否相符。按照《身份识别操作指引》的规定,对提货人员的人证一致性、以及证件有效性和证件真伪进行审核,留存复印件并进行联网核查,将核查结果打印在复印件背面。 (二)审核无误后,分行集中处理中心的经办、复核人员应调用 [9007单方记账]交易以每克1元的金额按出库的品种贷记表外科目“414102托管客户贵金属”,打印一式两联内部通用凭证,一联交库管员凭以出库。 (三)库管员按现金出库的规程将需要回购的贵金属制品(含配套证书等)出库,在监控的摄像范围内与提货人员交接,在提取通知书上进行现场签收。 分行应将提取通知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作为出库凭证的附件一并随传票装订。 第三章 附则 一、本规程由总行运营管理部负责制定、解释、修改。 二、本规程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实物贵金属销售业务购买申请书 2、贵金属制品公司实物提取通知书 3、实物贵金属回购申请书 4、银行回购单 附件1: 实物贵金属销售业务购买申请书 二联 年 月 日 客 户 栏 客户性质:□个人客户 □单位客户 □不需要发票 □需要发票 发票抬头:□客户名称□其他: 客户名称: 联系电话: □转账购买账号: □现金购买 (克/盎司) 条; (克/盎司) 条; (克/盎司) 条; (克/盎司) 条; 购买金额合计: 元 个人客户填写 现金类1万元以上(含)的个人业务请填写以下客户信息: 职业(请按背面说明选择代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与证件地址相同 □与证件地址不同,请填写: □现居住地 □单位地址: 代理转账类5万元以上(含)个人业务请填写代理人联系电话: 单位客户填写 单位客户公章: 距上边距190mm 经办人姓名: 证件种类: 证件号码: 银 距左边距 32mm 行 打 印 栏 客户类型: 购买方式: 销售总金额: 转出账号: 户名: 销售单号: 凭证号: 交易名称: 交易码: 日期: 时间: 机构: 经办: 授权: 本人对以上交易内容确认无误,并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客户或授权经办人签字: 距下边距70mm 监督: 印制说明: 凭证规格:21*29.7CM ,“银行打印栏”左边框距左边距为32mm, 上边框距上边距为190mm, 下边框距下边距为70mm。 联次:一式两联,第一联银行留存(黑油墨,52克无碳复写上纸),背面加印“职业”代码说明及电话核实记录;第二联客户留存(紫油墨,47克无碳复写下纸)。 “职业”代码说明: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2 律师、会计事务所等专业性社会服务机构;3 通讯/电力等垄断性行业;4 军人、警察、武警;5 网络;6 商业/贸易;7 制造业;8 农林畜牧;9 广告;10 旅游/餐饮/娱乐;11 交通运输;12 房地产/建筑/装修;13 电脑(计算机);14 咨询;15 科教/文体;16 医疗;17 银行;18 证券/投资/保险;19 其他工薪类职业;20 个体;21 合伙;22 独资;23 其他私营类职业;24 学生;25 其他类职业 代理大额转账业务电话核实记录: 核实时间: 月 日 时 分 核实电话: 核实结果: 核实人签章: 附件2: 贵金属制品公司实物提取通知书 业务类型: 中国银行 分行: ( )我行/( )我公司拟委托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取由我行( )未销售/( )回购的( )自营/( )代销贵金属制品一批,具体信息如下,请协助办理。 提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单位: 受托承运单位: 贵金属制品明细 贵金属制品名称 规格 数量(条) 总重量(克) 金融市场中心(公章): 加工商(公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贵金属制品交出人员(双人)签字: 贵金属制品公司提货人签收: 日期: 日期: 附件3: 实物贵金属回购申请书 单联 年 月 日 客户性质:□个人客户 □单位客户 □收款账号: 个人客户填写 客户名称: 联系电话: 非身份证填写: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单位客户填写 单位客户公章: 经办人姓名: 证件种类: 证件号码: 回购金条规格 编号 数量 本人对以上交易内容确认无误,并保证贵金属制品来源合法。 客户或授权经办人签字:: 凭证规格:21*29.7cm 联次:单联,银行作为传票留存 使用说明:客户办理实物贵金属回购业务时填写。 附件4: 加工商系统打印回购单(以山东招金公司为例)-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银行 实物 贵金属 销售业务 操作规程 模版
咨信网温馨提示: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w****g】。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w****g】,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w****g】。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w****g】,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关于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