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商银行风险问题会商管理办法模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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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农商银行风险问题会商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及时研判、分析、化解全行经营活动中的各类风险隐患和问题,提高全面风险管理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前瞻性,根据上级行社、银监部门及本行相关制度要求,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风险问题会商(以下简称“会商”)是指通过内外部各种渠道识别、获取的本行经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风险问题信息,通过会议商讨等方式,集体分析研判风险因素,确定风险程度并采取相应防控对策措施的过程。第三条 会商原则。依法合规、客观公正的原则;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原则;风险为本、动态调整的原则;条块结合、分级负责的原则。第二章 会商模式、组织结构及职责第四条 会商模式分为全面
2、会商和专题会商。根据实际情况,会商从总行、支行2个层面分别采取定期会商与不定期会商方式进行。第五条 全面会商。围绕产品、业务条线、客户、机构、案防等多个维度,对全行日常经营过程中以合规风险为基础,包括但不限于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法律风险、声誉风险、道德风险、科技风险等各类可能产生的风险问题,进行全方位、多维度的动态分析、研判并提出化解措施。(一) 总行全面会商。在总行风险管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月度风险问题全面会商。会商由行长牵头(行长不在委托分管副行长)召开,相关副行长、涉及职能部室经理及其他需要人员参加,必要时可邀上级监管部门专家、学者、律师等参加。监事长,
3、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人员视情况参加。会商以会议座谈商讨的形式,原则上每月一次,一般在每月25日前召开;若遇重大风险问题或发生重大风险问题苗头隐患时,可临时召开。(二)支行全面会商。 1、支行(部)(以下简称支行)全面风险问题会商(含案防分析会)与支行月度工作会议一并部署进行。由各支行合规联络员协助支行长统筹做好辖内网点、条线发现风险问题的会商准备、协调落实、检查督促、汇总上报等工作。 2、会商一般流程:由主办会计、主办客户经理负责收集日常工作中本条线风险问题,根据不同情况,可分条线实时或利用晨会应对处理;不能及时解决的风险问题,再提交支行周例会会商落实;在支行月度工作会议
4、上,由支行长牵头就月度内网点、条线风险问题再进行总结分析会商,支行月度会商仍解决不了的,由合规联络员作为月度风险信息统一上报合规风险管理部;合规风险管理部收集梳理后列入总行月度风险问题全面会商流程。 3、支行每月至少开展1次全面会商,会商要有专门的会议记录,做好风险分类台账,明确任务、责任人、完成时间与要求,并与工作质量考核挂钩。第六条 专题会商。专题会商是指条线风险问题或针对某项工作或支行、部门的风险问题,通过会商协调并采取对策措施加以落实的模式。(一)总行专题会商。由行领导牵头分管部室,根据实际情况,召集相关单位或需要人员集中进行,也可以赴支行实地进行会商。(二)部门专题会商。部门特别是业
5、务部门要定时听取本条线或辖属中心发现的风险问题,及时进行会商与处理,会商可与本部门每周或月度工作例会一并开展。05总行会商仍解决不了,提交风险管控领导小组02提交部室周会、月度例会会商01部室辖内中心负责人、合规联络员收集日常风险问题 03部室会商解决不了的,报分管领导审阅04分管领导审阅确定需会商解决的,由合规联络员报会商办公室 设06会商结束后,形成问题库挂OA共享 (三)总行专题会商与部门专题会商的具体时间、参加对象,分别由行领导或部室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支行层面专题会商由各支行联系辖内实际,参照执行。第七条 会商组织结构。在总行风险管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以合规风险管理部为
6、主的经营层面风险管控平台和由监事会、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的法人治理层面风险管控平台的作用,逐步打通两个平台,实现两个平台有效互动,全面统筹风险管控。经营层面风险管控平台成立由行长为组长,副行长为副组长,各部室经理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会商办公室,挂靠在合规风险管理部,负责会商的准备、实施、联系、督查等相关工作。各支行也要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层层部署抓落实,各合规联络员要协助支行长统筹抓好辖内各类风险管控。第八条 会商的主要任务及职责(一)会商办公室主要任务 1、组织定期研究分析全行经营中存在的内控缺陷及重大突出的风险问题,商讨防范和化解的具体措施及
7、有效办法。 2、牵头组织商议需及时向上级行社、银监部门、总行管控领导小组反映,提请亟待解决的经营风险问题。 3、组织研究目前还没有政策法规、制度办法可以参考、解决的应对策略措施。 4、协调处理跨部门职责、跨支行的风险问题。 5、其它需研究的事项。(二)部室职责 1、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 (行社、银监部门、地方政府)各类风险政策、制度办法的落实。2、根据各自职责落实风险问题信息的报送,及时参加总行月度会商或专题会商,对涉及风险问题提出具体的化解措施或方案;落实本部室风险问题会商及相关管控流程。3、针对本条线风险问题及时督促支行整改落实,并开展条线辅导培训和检查考核。及时做好风险提示、案例编写工作
8、,按月建好本条线风险问题库,按季报会商办公室。 4、按月监测本条线风险情况,分析研判变化趋势,按季提出具体的防控措施及建议,会商形成风险分析报告,报分管领导并报备会商办公室。5、由联系领导带队,部室每季至少赴联系支行1次开展全面或专题会商,指导联系支行建好风险问题分类台账并督促整改落实,对整改落实情况按季督查考核并反馈会商办公室。 (三)支行职责1、认真学习执行总行和上级(人行、银监部门、省联社)各类风险政策、制度办法的落实。2、抓好辖内各条线的日常、专项、全面排查,及时在晨会、周会上一并部署会商风险问题。3、按月在支行工作会议上组织开展风险问题(含案防)会商总结,并逐项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建
9、好分类台账。4、按月检查督促本支行风险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并与考核挂钩。5、及时组织支行辖内员工针对性开展各种风险问题的教育、培训、辅导。第三章 会商内容 第九条 风险问题会商内容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一) 各类文件、会议、报表、数据中识别的风险信息。(二)调研走访、媒体与外部其它渠道识别的风险信息。(三)各类检查。包括上级行社(银监)检查、内外部审计、 总行各类业务检(排)查,非现场监管系统等各类系统识别的风险信息。第十条 风险问题的收集报送。具体责任主体与分工:1、各类业务检查发现的,由检查牵头部室落实报送。2、职能部室下设中心(包括事后监督中心、对账中心、清算中心、库管中心、计算机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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