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公司公务车辆管理暂行规定.doc
《房地产公司公务车辆管理暂行规定.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房地产公司公务车辆管理暂行规定.doc(4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公务车辆管理暂行规定 编制人 编制日期 审核人 签发人 修订记录 日 期 修订状态 修改内容 修改人 审核人 签发人 1. 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对xx地产集团固定资产重点设备的协调管理,合理有效配置资源,集团将逐步实行公务车辆管理的统一制度。现就集团公务车辆的配置、使用、更新审批作如下暂行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暂行规定适用集团及下属公司。 3. 术语和定义 公务车辆是指集团及下属公司用于行政事务、接待、业务联系的车辆; 4. 职责 4.1总裁办公室负责集团公务车辆的管理、协调、采购; 4.2人力资源中心按相关规定确认配车人员名单或私车公用的补贴标准; 4.3总裁办公室、成本管理中心、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公务车辆购置、更新的审核; 4.3集团领导负责批准集团及下属公司公务车的购置、更新; 5. 工作要求 5.1购置、配用原则 5.1.1集团公务用车的购置、配用、更新须严格执行公司规定,坚持合理、节约的原则,有序、规范地进行运作。 5.1.2集团下属公司因工作和业务的需要,可以申请配备公务用车,经集团总裁办公室核定后报集团领导批准。 5.1.3集团下属公司原则上可购置、配用公务车辆不超过3辆;区域性总部或生产型企业的公务用车,经集团领导同意,可适当增加。 5.1.4集团下属公司在筹备期间的工作用车,可先由集团总裁办公室在可调剂的前提下提供借用车辆,待下属公司工商注册完成后归还所借车辆,另行申请购置车辆。 5.2 车辆配用范围 5.2.1集团总部中心总经理以上人员(参加车改的人员除外)可以配用公务车。 5.2.2在集团下属公司担任总经理职务的人员,可以配用公务车。 5.2.3在集团下属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职务的人员确因工作需要,经集团领导批准后,可以配用公务车。 5.2.4集团总部人员兼任下属公司副总经理以上职务的,可以配用公务用车。 5.2.5属于配车范围的人员,如私车公用的可予以补贴,补贴标准由集团人力资源中心按相关规定确定。 5.2.6未列入配车范围的人员不再配用公务车,如需公务用车,按集团《公车使用管理办法》执行。 5.3车辆配用标准 5.3.1集团总部中心总经理以上人员的配用车辆在集团现有车辆内尽量调剂解决,如调剂不成则另购新车,标准报请集团批准后确定。 5.3.2在集团下属公司担任总经理职务的人员,公务车配用标准控制在30万元以内(含购置税、内装饰费用)。 5.3.3在集团下属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职务的人员,公务车配用标准控制在25万元以内(含购置税、内装饰费用)。 5.3.4集团总部人员兼任集团下属公司副总经理以上职务的,可按集团所属企业车辆配用标准执行。 5.3.5因工作需要, 集团下属公司可适当配用1-2辆业务接待用车,车型原则上为桑塔纳3000型或商务车,特殊情况可报请集团审批同意后实施。 5.4办理程序 5.4.1公务车购置、配用、更新要严格按本规定执行,可以配用公务车人员的名单由集团人力资源中心确认,不符合本规定配用范围的车辆应予以收回。 5.4.2需要购置、更新车辆时,集团下属公司须提出申请,列明车型、车价、数量、用途等内容,由集团总裁办公室、成本管理中心、财务管理中心审核后报集团领导批准,购车费用下属公司须列入当年度的财务预算内。 5.4.3经批准购置、更新车辆,要严格按批准的标准办理,集团下属公司不得自行追加费用或擅自提高标准。 5.4.4配用车辆的日常费用由使用人所属企业按相关规定报销。 5.4.5集团下属公司如需向集团借用车辆,可经集团领导批准后,由总裁办公室与借车单位签订借用协议,借用期间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借用单位自理。 5.5其它 5.5.1本暂行规定如有未尽事宜,参照集团的相关规定研究解决。 5.5.2本暂行规定由总裁办公室负责解释。 6. 支持性文件 无 7. 相关记录及表格 无-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房地产公司 公务 车辆 管理 暂行规定
咨信网温馨提示: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快乐****生活】。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快乐****生活】,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快乐****生活】。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快乐****生活】,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关于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