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流程管理新规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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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骤管理制度 1、目标 为建立企业级统一步骤管理方针,保障企业步骤体系建立、维护、优化、E化、日常运作由适宜组织在适宜时间和程序下做适宜事情,兼顾效率和风险,使步骤体系含有自我完善机制,并伴随内外部环境改变和业务发展而连续改善,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涵盖**集团(下称“企业”)全部业务系统和部门,适适用于全部业务步骤。“**集团”是指**控股、其隶属企业、及为会计而综合入账企业,包含但不限于**。 3、定义和缩略语 3.1 步骤管理制度 指企业要求相关步骤管理需遵守统一标准,管理模式、职责和规范,是步骤规范化管理体系纲领性文件。 3.2 高阶步骤 指企业层面比较宏观步骤,实际是具体步骤集合,通常指一级步骤和二级步骤。 3.3 低阶步骤 低阶步骤指具体操作性步骤,活动流向性显著,通常指三级以下(包含3级)步骤。 3.4域 从企业整体视角形成最高层步骤框架称为企业系统级步骤,域是组成这个框架宏观要素,通常对应为一级步骤。能够通俗了解为一个业务或职能领域,比如,研发管理作为一级步骤,是一个域。 3.5 域过程 域过程是组成域关键过程,通常对应为二级步骤。比如,产品或服务开发作为研发管理域中二级步骤,是一个域过程。 3.6 子步骤 步骤含有层次性,组成步骤一些活动本身(或活动集合)也能够是一个步骤,它将继续分解为更具体活动,这么步骤叫子步骤。子步骤因其层级不一样,能够分为多个等级,如一级子步骤、二级子步骤等。 3.7 步骤owner 指步骤主人,是作为某步骤关键实施或控制主体业务部门或岗位。 3.8 步骤责任矩阵 是表示步骤关键责任者和其它参与者角色矩阵,它反应了步骤和组织结构对应关系。通常一个步骤有一个关键责任者,其它属于参与者。 3.9 PMO 是Process management office缩写,即步骤管理委员会,为企业级步骤管理部门。 3.10 E化 指步骤经过信息系统来实现和支持日常运作,和手工实施方法相对应。 4、步骤管理标准 4.1 业务步骤 步骤作为贯穿组织架构工作流转过程,应有企业级统一业务步骤体系。步骤体系中应对步骤进行分类分级,且需要保持高阶步骤在企业层面统一。 企业级统一制订公布低阶步骤在其适用范围内各业务系统必需遵守,不许可另行制订和实施本系统个性化步骤;对于企业级暂不统一要求步骤,需要建立和维护时由步骤owner提议,根据附录2《步骤建立、维护步骤》中相关要求进行审核,确定使用范围,并由步骤管理部门依据步骤建设计划考虑是否在 其它系统试点或进行借鉴。对于统一步骤中,因业务性质不一样而更具体操作说明能够“操作手册”形式来作为步骤补充和细化。 4.2 步骤管理 步骤管理应以业务部门为主体,各级步骤管理部门在步骤建设过程中应起到组织、统筹、方法指导和推进作用,帮助业务部门发挥创新能力。 落实业务部门主体作用,要求各级步骤均明确对应业务部门或岗位作为步骤owner,对步骤制订和实施负责。按步骤等级来分owner包含域owner、域过程owner、步骤owner和各级子步骤owner。域owner由PMO和企业管理层确定,域下属各级步骤owner以域owner为主确定。 5、步骤管理模式 依据步骤管理标准,为确保步骤建设有效推行,对步骤管理模式和组织明确以下: 5.1 步骤管理模式 实施三级管理模式,即企业级、系统级和部门级三级,其对应部门或岗位分别为PMO、业务系统办公室(或BU步骤经理)、部门步骤经理。 5.2 步骤管理组织 步骤管理组织包含企业各级管理者、各级步骤管理部门、步骤owner三部分,其对应职责详见第6条。 6、步骤管理组织和职责 企业步骤管理总负责为企业高层管理者;步骤体系总体计划、建设计划、步骤管理规范、培训/支持/指导等组织、统筹性工作由步骤管理部门PMO和各业务系统办公室(BU步骤经理)负责;而除企业级步骤总体框架外,各级业务步骤建立、维护、优化、E化等工作由业务部门——步骤责任矩阵确定步骤Owner来负责。具体以下: 6.1 各级管理者步骤管理职责 各级管理者在其所管理层面和范围内,对步骤管理工作负有指导、推进、协调、落实对应工作权利和义务。当其同时还作为步骤责任矩阵中步骤owner角色时,应同时推行这两种职责。 6.1.1 企业管理高层 总体负责企业步骤规范化管理和连续改善工作,明确愿景和方向,审批步骤建设计划和方案,对阶段性结果提出指导和审批意见,提供和协调相关资源,总体负责关键业务步骤优化。 6.1.2 业务系统责任人 依据企业步骤管理标准,指导、推进、落实和本系统相关步骤管理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参与企业级步骤框架、步骤规范化管理体系制订,发表意见和提议;参与步骤建设目标、计划确定,对阶段性结果发表意见和提议;授权指定人员组织、推进、落实、落实本系统相关步骤管理工作。 6.1.3 部门责任人 依据企业步骤管理标准,落实、落实和本部门相关步骤建立、优化和规范化管理工作。对本部门内、以本部门为owner业务步骤负责主导计划、建立和连续改善(优化、E化、实施、检验监控)工作;对本部门不是owner但参与实施步骤,应主动提供资源配合步骤建设,立即反馈意见和提议并落实推行。 6.2 步骤管理部门职责 6.2.1 PMO 计划企业步骤体系,建立、维护企业级步骤框架;组织企业级关键步骤建设,建立、维护、推行步骤规范化管理体系;培训、支持和教导业务部门进行步骤管理;监控企业步骤体系运行情况,建立、实施步骤体系和步骤管理方法连续改善机制,使企业步骤管理水平得到连续提升。 6.2.2 业务系统办公室(BU步骤经理) 作为步骤管理二级管理者,和PMO配合,参与企业级关键步骤建设,实施和业务系统相关步骤管理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和本系统相关步骤建设组织、宣传,步骤建立、优化提议、审核,步骤推行、步骤检验、跨系统步骤协调等。 6.2.3 部门步骤经理 作为步骤管理三级管理者,在PMO、业务系统办公室(BU步骤经理)组织和指导下,参与企业级步骤建设,实施本系统跨部门步骤建设,组织本部门内步骤建设,包含但不限于实施对应范围内步骤建立、优化、培训、沟通、新步骤推行、定时检验等工作。 6.3 步骤Owner 依据步骤管理标准,各级业务步骤均需确定步骤owner,由其对步骤建立、日常运行、维护、优化、E化等工作自始至终担负主体责任,包含但不限于实施、协调、跟踪、监督、反馈、审核、调整等。步骤体系各级owner参见相关文件《步骤责任矩阵》。 7、步骤管理规范 步骤管理规范通指步骤建设和日常管理需遵照标准和标准,以下对规范做总体描述,具体实施步骤和标准请参见附件[附录2:步骤建立、维护步骤(试行)、附录3:步骤描述规范(试行)]。 7.1 描述规范 企业步骤体系应有统一描述规范,对各级步骤描述方法、模板和统一符号体系进行要求,以保障企业范围内对步骤统一表示方法,这是确保步骤得到清楚一致了解和有效实施前提。经过企业发文步骤描述规范,全企业范围内必需遵照实施,不许可私自采取其它描述规范,包含文件结构、模板、符号等。 7.1.1 描述规范制订 各级步骤描述方法,描述模板和规范,由PMO征求各业务系统意见后统一制订,经企业统一发文后实施。 7.1.2 描述规范维护 步骤描述规范由PMO定时(或不定时)检验维护,确保其可操作性。仅符号体系变动,更改后由PMO通知生效;描述文件结构、模板改变需经企业统一发文生效。 7.2 内控规范 l 步骤必需设相关键控制点,以规避业务风险、进行合理控制。关键控制点对步骤是否达成目标起决定性作用,在步骤制订中应仔细讨论其合理性,在步骤实施中应确保被遵照,并将作为步骤检验监控关键内容。 l 步骤域须有对应KPI ,以衡量步骤实施绩效,并作为步骤改善关键依据。对关键低阶步骤,提议依据具体情况设置对应KPI,以保障高阶步骤KPI实现。 7.3 步骤体系建立、维护 7.3.1 步骤体系建立、维护 步骤体系包含步骤总体框架、步骤清单、步骤关系总图。 步骤体系应由企业步骤管理部门PMO提议,在关键业务部门资源参与下建立,并定时依据企业战略和业务改变来进行维护。步骤体系定时维护时间为1年,经企业发文生效;日常工作中可依据具体步骤改变或管理关键调整进行小版本维护,可不经企业发文程序直接在步骤管理相关平台公布。 7.3.2 高阶步骤建立、维护 步骤体系中高阶步骤包含一级步骤和二级步骤。高阶步骤通常随步骤体系建立而建立,日常发生变更不是很频繁。伴随业务发展,日常能够做部分小版本更新。 高阶步骤建立、维护由PMO组织提议,由域步骤owner授权对应人员负责制订,域步骤owner审批,并得到高层管理者同意。 7.3.3 低阶步骤建立、维护 低阶步骤指三级以下(包含三级)步骤,是直接指导业务运作具体步骤,其建立、维护对步骤体系保持完备性、合理性很关键。低阶步骤建立、维护包含依据业务需要,新建立一个步骤,或对原有步骤进行部分内容修改甚至废除。 因低阶步骤建立和维护相对高阶步骤比较频繁,在管理上须有规范控制步骤,保障该步骤和步骤体系、高阶步骤要求相符,制订、修改和公布程序合理。在低阶步骤建立和维护上,要求遵照以下标准: l 1)业务部门应增强步骤管理意识,日常工作中发觉符合步骤建立、维护 情况[a.步骤体系连续改善;b. 日常业务或管理上变更,具体说明见附录2:步骤建立、维护步骤(试行)6.2.1.1步骤触发事件],应该由该步骤owner(未建立应由步骤主导者)提议步骤建立或维护工作。 2)为保障步骤严厉性和可实施性,新建或维护后步骤应首先公布进入 试行状态。在试行期后,依据试行情况反馈,确定是否进入正式运行状态。 通常试行期最少为1个月,但假如1个月中,该步骤没有运行过1次,或在此期间没有搜集到任何支持、反正确反馈意见,需延长试行期,具体延长时间依据情况由业务系统办公室(BU步骤经理)和PMO确定。 l 3)步骤试运行和正式运行需经对应审批,基础程序以下(详见附录2:《步骤建立、维护步骤》): 步骤制订者提出试运行或正式运行申请,依据步骤等级和使用范围不一样经由不一样审批程序: ——单一部门内步骤:部门责任人审批,本系统办公室(BU步骤经理)审核,抄送PMO立案后公布; ——跨部门步骤:包含系统内跨部门和系统间步骤。 3级步骤,由参与步骤各部门责任人会签后,经相关系统办公 室(BU步骤经理)及PMO审核,最终由步骤域owner审批后公布。 3级步骤以下各级子步骤,由参与步骤各部门会签、系统办公 室(BU步骤经理)审核,抄送步骤域owner和PMO后公布; l ——对于因一个步骤建立或维护而需要建立、修改其它步骤情况, 步骤制订者应在制订步骤过程中和相关步骤owner明确步骤建立或修改方案,在试运行、正式运行申请中说明并提交会议纪要。假如影响相关步骤已经属于另外一个步骤域,在步骤试运行、正式运行审批程序中还需要受影响步骤域owner审批。 PMO配合步骤owner进行部门间协调。PMO有权对已建立、维护步骤提出提议,相关岗位需对所提提议进行讨论、调整并反馈。 本条具体要求详见附录2:《步骤建立、维护步骤》 7.4 步骤下发和控制 步骤下发和控制目标是保障全部步骤使用者能立即、便捷取得、查阅相关步骤部分或全部内容,并规避因为发放范围和权限等级未被有效控制带来多种风险。 7.4.1 公布主体和公布范围 依据步骤影响范围不一样,步骤公布主体和范围也由所不一样。以下给出是基础标准,具体步骤公布时以公布主体最终确定为准。如公布范围上有其它没有列示情况发生,由PMO和业务系统办公室(BU步骤经理)依据具体情况沟通确定。 具体分发范围,在每个步骤建立、维护时需给出明确说明,在《步骤建立、维护步骤》中有所描述。 7.4.2 企业级步骤体系和步骤由PMO负责统一保留和管理,并控制步骤分发名单,确保职员能够立即获取。 业务系统步骤由业务系统办公室负责保留和管理,并控制步骤公布、查阅权限,确保需求职员立即获取。 7.4.3 非经PMO事先同意,不得将本步骤分发给控制名单以外人员。非经企业总裁同意,不得将本步骤和手册分发给企业外人员。 7.4.4 步骤和手册建立、维护如包含到部门职责、岗位职责变更,需报人力资源部进行对应调整。 7.5 步骤体系监控、检验 7.5.1 内容:本步骤体系监控、检验包含步骤完备性、有效性及遵照性。 完备性指业务或职能领域关键步骤全部比较完善地被显性化表示,关键业务运作有书面化步骤为依据和指导。 有效性指步骤能伴随业务改变而立即维护更新,保障步骤对业务实际指导作用。 遵照性指业务运作实际遵守规则和过程和步骤描述保持连续一致。 7.5.2 职责:步骤体系监控包含部门内、系统内步骤自我监控;系统间、部门间职能分工监控和业务系统办公室(BU步骤经理)、PMO定时不定时检验、监控: 1)部门内步骤:由部门责任人负责部门内部步骤自我监控,部门步骤经理按业务系统办公室(BU步骤经理)要求组织定时或不定时检验。 2)系统内部门间步骤:由责任矩阵指定责任人负责整体监控,部门间进行职能分工监控,业务系统办公室(BU步骤经理)组织定时不定时检验。 3)系统间步骤:由责任矩阵指定责任人负责整体监控,系统间进行职能分工监控,PMO组织定时不定时检验。 4)企业级步骤:由责任矩阵指定责任人负责整体监控,PMO组织定时不定时检验。 7.5.3周期:企业级、系统间步骤统一步骤监控、检验,除日常指导外,六个月一次。 系统内、部门内步骤每三个月进行步骤和业务变更情况检验,并将步骤检验情况和业务变更情况报备PMO。 具体步骤监控和检验要求由《步骤检验步骤》要求。 8、附则 8.1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8.2 本制度由PMO负责制订并解释。 9、附录 附录1:企业级步骤框架(试行) 附录2:步骤建立、维护步骤(试行) 附录3:步骤描述规范(试行)-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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