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doc
《【股票】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股票】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doc(44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合同编号:XXXX号信托公司管理信托财产应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信托公司依据本信托合同约定管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信托公司因违背本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而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由信托公司以固有财产赔偿;不足赔偿时,由投资者自担。XXXX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XXXX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认购风险申明书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受托人XX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将恪尽职守地管理信托财产,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但受托人在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面临风险。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2、的有关规定,特此申明如下风险:(一)信托计划不承诺保本或最低收益,具有一定的投资风险,适合风险识别、评估、承受能力较强的合格投资者。(二)委托人应当以自己合法持有且依法有权处分资金认购信托单位,不得非法汇集他人资金参与信托计划。(三)受托人依据信托计划文件管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受托人因违背信托计划文件、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而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由受托人以固有财产赔偿;不足赔偿时,由委托人自担。二、基于证券类投资的不确定性,受托人在此向委托人特别申明如下风险:(一)信托计划不承诺保本或最低收益,具有投资风险,在最不利的情况下,本信托计划收益率可能为零,同时委托人亦可能亏损部分投入
3、之本金。(二)委托人已充分了解本信托计划投资理念和投资策略,并出于对本信托计划投资顾问的了解和信任,自愿指定其为本信托计划的投资顾问,为本信托计划提供投资建议。受托人依据法律法规、信托文件的规定,参照投资顾问的投资建议进行信托财产的运用。本信托计划的投资建议及投资决策乃依据证券市场情况相机做出,并不能保证信托计划盈利,由此引致的全部风险将由委托人承担。(三)本信托计划如遇信托合同规定的条件而终止时,受托人将变现信托财产并进行清算,由于市场波动等原因,在变现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会发生损失,提请委托人充分了解信托终止风险及信托财产变现的风险。(四)信托公司、证券投资信托业务人员等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过往
4、业绩不代表本信托计划产品未来运作的实际效果。(五)追加信托资金义务人风险指按照信托文件的规定在信托计划运行中,发生信托财产净值跌破止损值后需追加信托资金的委托人。本信托计划追加资金义务人为全体委托人。关于追加资金的权利及纠纷由全体委托人协商并自行解决,与受托人无关,任何一方追加或不追加的效果均及于全体委托人,由全体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六) 投资顾问风险全体委托人均同意指定【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作为投资顾问为本信托计划提供投资建议(包括买入卖出),但因投资顾问知识、经验、判断、决策、技能等会影响其对信息占有及对投资判断,其作出的投资建议可能并非最优,并且可能出现投资顾问因判断错误或存在违约
5、风险、信用风险造成其作出的投资建议不利于信托计划运行,及可能造成信托计划投资损失的风险。投资顾问发出的任何有效书面文件被视为是全体委托人发出的指令,其后果由全体委托人承担。若因投资顾问的无效投资建议给信托财产造成损失的,损失由信托财产承担。(七)委托人在购买本信托计划前,应详阅并理解信托合同中关于风险揭示的全部条款。在签署本申明书和信托合同前,委托人应当仔细阅读本申明书、信托合同及其他信托文件,谨慎做出是否签署信托合同的决策。委托人在认购风险申明书上签字,即表明已认真阅读并理解所有的信托计划文件,承诺符合本信托合同中关于委托人资格的要求,并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信托投资风险。 申明人暨受托人:XX
6、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机构作为委托人已详阅并充分理解本风险申明书及相关信托文件所提示的风险,并自愿承担投资本信托引致的全部后果。为充分提示风险,提请委托人将本段抄录在后。委托人抄录:本人本机构作为委托人已 本风险申明书及相关信托文件所提示的风险,并 投资本信托引致的全部后果。本人本机构保证,本人本机构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并且符合本信托合同中关于委托人资格的要求,是合格投资者。委托人(自然人)(签字):或:委托人名称(法人或其他组织)(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 年 月 日信托合同1、委 托 人 委托人A的名称:xx
7、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计划代理人以下简称为:xx银行法定代表人:地址:xx联系电话: 传真: 委托人B名称:XX投资管理合伙企业地址: 联系电话: 2、受 益 人本信托为自益信托,本信托的受益人与委托人为同一人。姓 名:信托资金:人民币(大写) 亿 仟 佰 拾 万元整 (小写)受益人的信托财产分配账户(本账户在信托利益分配完成之前不得取消,但经委托人与受托人协商一致变更的除外):户 名:开户银行: 银行 分行 支行账 号:3、受 托 人名 称:XX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联系地址: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邮 编: 第一条 释义在本信托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文
8、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一) 信托合同或本信托合同或本合同:指XXXX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金信托合同及对该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二) 信托计划或本信托计划:指由受托人设立的“XXXX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三) 信托计划文件:指信托合同、信托计划说明书、认购风险申明书、保管合同、证券经纪服务协议等与信托计划相关的文件。(四) 委托人:指信托计划项下各信托合同中的委托人。(五) 受托人:指XX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六) 受益人:指委托人在信托合同中指定的享有信托受益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七) 投资顾问:本信托计划的投资顾问为【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八) 追加增强信托资金:指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受益人追加投入的资金总额;追加增强信托资金及其产生的收益计入信托财产总额,但不改变信托计划单位总份额。(九) 追加信托资金义务人:指按照信托文件的规定在信托计划运行中,发生信托财产净值跌破止损值后需追加信托资金的委托人。本信托计划追加资金义务人为全体委托人。关于追加资金的权利及纠纷由全体委托人协商并自行解决,与受托人无关,任何一方追加或不追加的效果均及于全体委托人,由全体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十) 信托资金:委托人交付给受托人的资金。(十一) 信托资金总额或信托计划资金总额:指信托计划项下各委托人交付的信托资金的总和。(十二) 首次认购:指委托人
10、第一次认购信托单位的行为。(十三)信托财产:指各委托人交付给受托人管理、运用的资金,及受托人因该信托资金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十四)信托利益:指信托财产扣除信托费用及信托税费后的余额。 (十五)投资建议:投资建议为投资顾问以受托人认可的形式对本信托计划提供的投资建议,是指注明了证券代码、证券名称、买入或卖出数量、买入或卖出价格区间、买入或卖出时间区间、委托有效期等要素的书面文件或电子信息文件。 (十六)保管银行: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分行。 (十七)保管合同:指受托人与保管银行签订的XXXX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金保管合同及对该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十八)
11、证券经纪人: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九)信托计划专户:为本信托计划开设的专用银行账户、证券账户和客户证券资金台账等专用账户。(二十)信托单位:用于计算、衡量信托财产净值以及委托人认购或赎回的计量单位,每信托单位面值为人民币100元。信托单位的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第二位(即精确到0.01),第三位四舍五入。(二十一)信托财产总值:指按照本信托计划确定的计算方法估算的信托财产的价值。(二十二)信托财产净值:指信托财产总值减去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税费与费用、负债后的余额。(二十三)信托单位净值:指信托财产净值与信托单位总份额之比,其计算公式为:信托单位净值=信托财产净值/信托单位总份额。(二十四)估值
12、基准日:受托人计算信托财产净值及信托单位净值的日期,即每月20日。(二十五)信托利益核算日:指本信托成立日起的指定日(指每自然半年度末月20日,即6月20日、12月20日,以及信托计划终止日。(二十六)信托利益支付日:指信托利益核算日后的4个工作日内。(二十七)开放日:委托人申购或赎回信托单位的日期,本信托计划每个估值基准日开放一次,第一个开放日为信托计划成立后第一个估值基准日。(二十八)封闭期:推介期内认购的信托单位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至其之后的第3个开放日(含第3个开放日)为该部分信托单位的封闭期。信托存续期间认购的信托单位自认购到该信托单位之开放日起至其之后的第3个开放日(含第3个开放日
13、)为该部分信托单位的封闭期。(二十九)信托份额明细表:记载委托人持有的信托单位份额及其变化、认购、赎回资金以及信托单位净值等内容的清单。第二条 信托计划的目的受托人于本信托成立后,按照信托文件的规定,对信托财产进行专业化的管理、运用,谋求信托财产的增值。第三条 信托计划的类型本信托计划为指定用途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四条 信托计划的期限本信托期限预计为X个月,自本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算。本信托计划经委托人与受托人协商一致可以提前终止,委托人至少需提前十个工作日提出申请。如发生信托文件规定的信托计划提前或延期终止情形时,本信托计划予以提前或延期终止。第五条 信托计划的成立(一)信托计划推介期为:
14、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受托人根据发行、认购情况可以公告延长或提前结束推介期)。(二)本信托计划预计于 年 月 日成立(受托人根据发行、认购情况亦可公告提前或延期成立,具体成立日期以成立公告为准)。第六条 受益人受益人指在信托合同中享有信托受益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第七条 信托受益权受益人按信托合同的约定享有信托利益的权利。第八条 信托单位(一)信托单位概述信托单位是用于计算、衡量信托财产净值以及委托人认购或赎回的计量单位。信托单位份额由受托人盖章的信托份额明细表确定。委托人在加入或退出(含部分退出)本信托计划时,以认购或赎回信托单位份额的方式进行。(二)信托单位净值及计算
15、1.信托计划资产总值信托计划资产总值是指信托计划存续期间,信托计划项下各项信托财产经估值后的总金额,包括以下内容:(1)股票;(2)债券;(3)基金;(4)银行存款本息;(5)应收款项(6)基金专户;(7)信托业保障基金;(8)其它。2.估值方法单位价值的确定:本信托计划持有资产的库存数量和单位价值按照公允价值计算,无公允价值的按取得该资产时的单位价值计算。具体确认原则如下(如有):(1)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估值A、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权证、封闭式基金、上市开放式基金(LOF)等),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价(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
16、大变化,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如遇停牌股票,按照停牌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格估值。B、交易所上市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C、交易所上市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
17、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D、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有价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交易所上市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2)处于未上市期间的有价证券应区分如下情况处理:A、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的新股,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价(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B、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债券
18、和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C、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市价(收盘价)估值;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3)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从配股除权日起到配股确认日止,如果收盘价高于配股价,按收盘价高于配股价的差额估值。收盘价等于或低于配股价,则估值为零。(4)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品种,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5)同一债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债券所处的市场分别估值。(6)开放
19、式基金【包括保管在场外的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以估值日前一工作日基金净值估值,估值日前一工作日开放式基金单位净值未公布的,以此前最近一个工作日基金净值计算。尚未公布过基金份额净值的,应以账面价值估值。如果前一开放日至估值日该基金分红除权,则按前一开放日基金份额净值减单位份额分红额后的差额估值。(7)货币市场基金按成本估值,对货币基金的待分配收益不作计提,于实际收到时计入信托计划财产。(8)银行存款以本金列示,利息不计提,在实际到账日计入信托计划财产。(9)如遇极端行情受托人认为按上述规定不能客观反映信托财产公允价值的,受托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参用指数收益法或参考公募基金相应估值方法,在与保管
20、人及全体委托人商议后,按更能反映信托财产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10)国家有最新规定的,按其规定进行估值。3.信托单位净值信托单位净值:指信托财产净值与信托单位总份额之比,其计算公式为:信托单位净值=信托财产净值/信托单位总份额,信托财产净值指信托财产总值减去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税费与费用、负债后的余额。信托单位净值的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第二位(即精确到0.01),第三位四舍五入。4.信托单位净值的披露每个估值基准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由受托人按照信托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及本信托合同的约定方式向委托人进行披露。第九条 信托单位份额认购提示:投资者在申请加入本信托计划前,请仔细阅读信托计划文件的全部内容
21、,包括本信托合同、信托计划说明书、认购风险申明书等信托文件所载的条款及条件。投资者的任何认购申请均可能全部或者部分不获接纳。信托计划成立后,投资者认购信托单位份额需经过全体委托人和受托人同意,否则受托人有权拒绝投资者的认购。(一)信托单位份额的认购条件1.委托人之资格委托人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2.资金合法性要求委托人保证交付的信托资金是其合法持有且依法有权处分的财产。3.委托人之资金最低限额要求首次认购时,委托人的首次认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超过部分按照10万元的整数倍增加。信托存续期内,受托人有权调整委托人首次认购金额下限。在本信托计划存续期
22、内,如果委托人已经认购且仍然持有本信托计划的信托单位,委托人可追加信托资金,追加信托资金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4.信托合同份额的要求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本信托计划在任一时点存续有效的信托合同份额不超过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上限。(二)信托单位份额的认购费用委托人认购信托单位份额时,本信托计划不收取认购费用。(三)认购资金的交付受托人在指定银行开立以下账户作为接受委托人信托资金的专用银行账户。信托计划专用银行账户在信托计划存续期内不可撤销。户 名:XX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 账 号:受托人不接受现金认购,委托人须从在中国境内银行开设的自有银行账户划款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股票 证券 投资 集合 资金 信托 计划 合同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人****来】。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人****来】,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