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估值核算基本制度.docx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估值核算基本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估值核算基本制度.docx(24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估值核算基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证券”或“公司”)资产托管部估值与会计核算的管理,规范业务操作,有效防范和控制业务风险,依据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企业会计准则、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指引(试行)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资产托管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估值核算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估值与会计核算事务。 第三条 资产托管部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估值核算,与管理人协商确定会计科目、会计核算办法、
2、以及估值方法,并对会计核算办法和各类金融工具的估值方法予以定期评估。 第四条 私募基金财产的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并遵循客观性原则、可比性原则、相关性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重要性原则、谨慎性原则、明晰性原则、及时性原则,确保财务会计报告信息的质量。 第二章 估值核算的主要内容 第五条 会计核算由估值核算岗负责。每只产品均为独立的会计核算单位,估值核算岗对不同的产品应单独建账、独立核算,单独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保证不同产品之间在账户设置、账务处理、账簿登记等方面相互独立。 第六条 估值核算岗于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的资产总值、资产净值及单位净值。 第七条 估值核算岗应当根据合同
3、协议的约定,定期进行账务核对工作。第八条 估值核算岗应当根据合同协议的约定,定期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第九条 估值核算岗应当完整保存私募基金相关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档案。在确保基金会计档案安全、可靠保存的前提下,会计档案可采用电子文档或纸、磁、光盘等方便实用、易于保管的介质保存。合同、发票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原始凭证,应保存纸质档案。 第三章 会计核算管理办法 第一节 主要会计政策 第十条 主要会计政策参照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执行: (一) 会计期间:基金会计年度为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首期年度会计报表的编制期间从基金起始运作日起至相关年度的12月31日止,末期年度会
4、计报表的编制期间从相关年度的1月1日起至基金终止日止。 (二) 计账本位币:人民币;记账单位:元。 第十一条 基金估值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 基金会计核算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十三条 净值保留位数应当遵循合同协议的约定。 第二节 会计科目设置 第十四条 资产托管部按本规程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统一的财务会计报告的前提下,可以在系统默认设置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分拆或合并会计科目。对不存在的交易或者事项,可不设置相关科目。 对于明细科目,在不违反统一会计核算要求的前提下,资产托管部可以根据需要自行确定。 会计科目表参
5、照: 顺序号 编 号 会计科目名称 一、资产类 1 1002 银行存款 2 1021 结算备付金 3 1031 存出保证金 4 1102 股票投资 5 1103 债券投资 6 1104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7 1105 基金投资 8 1106 权证投资 9 120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0 1203 应收股利 11 1204 应收利息 12 1207 应收申购款 13 1221 其他应收款 14 1501 待摊费用 二、负债类 15 2001 短期借款 16 2101 交易性金融负债 17 2202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8 2203 应付赎回款 19 2204 应付赎回费 20 2206 应付
6、管理人报酬 21 2207 应付托管费 22 2208 应付销售服务费 23 2209 应付交易费用 24 2221 应交税费 25 2231 应付利息 26 2232 应付利润 27 2241 其他应付款 28 2501 预提费用 三、共同类 29 3003 证券清算款 30 3101 远期投资 31 3102 其他衍生工具 32 3201 套期工具 33 3202 被套期项目 四、所有者权益类 34 4001 实收基金 35 4011 损益平准金 36 4103 本期利润 37 4104 利润分配 五、损益类 38 6011 利息收入 39 6101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0 6111 投资
7、收益 41 6302 其他收入 42 6403 管理人报酬 43 6404 托管费 44 6406 销售服务费 45 6407 交易费用 46 6411 利息支出 47 6605 其他费用 48 6901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第三节 估值核算方法 第十五条 估值核算的目的是客观、准确的反映基金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并为基金份额提供计价依据。 第十六条 估值的频率为相关的证券交易场所的正常营业日或服务协议约定的频率。 第十七条 估值核算的对象是基金所拥有的股票、债券、权证和银行存款本息、应收款项、其它投资等资产。 第十八条 估值按照如下方法进行: (一) 股票估值方法 1、 上市流通股
8、票的估值 上市流通股票按估值日其所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以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者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使投资品种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资产净值的影响在 0.5%以上的,可参考停牌股票的估值方法,调整最近交易日收盘价,确定公允价格。 2、 未上市股票的估值 首次发行未上市的股票,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新股等发行未上市的股票,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同
9、一股票的收盘价估值。 3、 有明确锁定期股票的估值 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收盘价估值;通过非公开发行等其他方式获取且处于明确锁定期的股票,按以下方法估值: 1) 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收盘价低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时,可采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收盘价作为估值日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值; 2) 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收盘价高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时,可按下列公式确定估值日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值: FV =C+(P-C)Dl -DrDl 其中:FV为估值日该非公开发行
10、股票的价值;C为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P为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收盘价;Dl 为该非公开发行股票锁定期所含的交易天数;Dr 为估值日剩余锁定期,即估值日至锁定期结束所含的交易天数(不含估值日当天)。 3) 股票的首个估值日为上市公司公告的股份上市日所对应的日历日。 4、长期停牌股票的估值 长期停牌股票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以下估值方法: 1) 可把停牌期间行业指数的涨跌幅视为停牌股的涨跌幅以确定当前公允价值,即参考两交易所的行业指数对停牌股票进行估值。此种方法可称为指数收益法。 使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可分为两个步骤: 第一步:在估值日,以公开发布的相应行业指数的日收益率作
11、为该股票的收益率。 第二步:根据第一步所得的收益率计算该股票当日的公允价值。 2) 可对可比较的或者代表性的公司进行分析,尤其注意有着相似业务的公司的新近发行以及相似规模的其他新近的首次公开发行,以获得估值基础。此种方法可称为可比公司法或相对估值法。 使用可比公司法进行估值可分为三个步骤: 第一步:选出与该股票上市公司可比的其他可以取得合理市场价格的公司。所谓“可比”,主要是指行业、地区、主营业务、公司规模、财务结构等方面具有相似性。 第二步:在估值日,以可比公司的股票平均收益率作为该股票的收益率。 第三步:根据第二步所得到的收益率计算该股票当日的公允价值。 3) 可利用历史上股票价格和市场指
12、数的相关性,根据指数的变动近似推断出股票价格的变动以确定当前公允价值。此种方法可称为市场价格模型方法。 使用市场价格模型方法进行估值可分为三个步骤: 第一步:根据历史数据计算该股票价格与某个市场指数或行业指数的相关性指标,如BETA值。 第二步:根据相关性指标和指数收益率,计算该股票的日收益率。第三步:根据第二步所得到的收益率计算该股票当日的公允价值。 4) 有充足理由表明按以上估值方法仍不能客观反映相关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的,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现金流折现法(DCF)、市盈率法(Earnings Multiple)等估值模型进行估值。 (二) 固定收益证券的估值办法 1、证券交易所市场实行净价
13、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净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净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监管机构和行业协会估值意见,或者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2、证券交易所市场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自债券计息起始日或上一起息日至估值当日的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价减去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监管机构和行业协会估值意见
14、,或者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3、 未上市交易的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4、 对于只在上交所固定收益平台或者深交所综合协议平台交易的债券,按照成本估值。 5、 在对银行间市场的固定收益品种估值时,应主要依据中国债券信息网(xx)上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以下简称中债登公司)提供的中债收益率曲线及估值价格。 6、 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7、 同一债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
15、债券所处的市场分别估值。 (三) 投资证券衍生品的估值方法 1、 股指期货的估值 股指期货以估值日金融期货交易所的当日结算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当日结算价计算。 2、 商品期货的估值 商品期货一般以估值基准日结算价进行估值,估值基准日当日无结算价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采用以最近交易日结算价进行估值。 3、 融资融券的估值 融资融券交易的标的证券按照股票的估值办法进行估值,交易涉及的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项目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并计入相应科目。 (四) 证券投资基金的估值方法 1、 持有的交易所基金(包括封闭式基金、上市开放式基金(LOF)等),按估值日其所在证
16、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果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将参考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或者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日收盘价,确定公允价值进行估值。 2、 持有的场外基金(包括托管在场外的上市开放式基金(LOF),按估值日前一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估值;估值日前一交易日基金份额净值无公布的,按此前最近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估值。 3、 持有的货币市场基金,按基金管理公司公布的估值日前一交易日的每万份收益计算。 4、 场内申购获得的ETF基金按“转出股票价值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可收替代”确认成本,其中,转出股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 托管 部估值 核算 基本 制度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人****来】。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人****来】,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