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分享此内容可以赚币 分享](/master/images/share_but.png)
水利综合项目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详细规定.doc
《水利综合项目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详细规定.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水利综合项目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详细规定.doc(13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加强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范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行为,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存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允许决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从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活动以及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实行监督管理,合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如下简称质量检测),是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如下简称检测单位)根据国家关于法律、法规和原则,对水利工程实体以及用于水利工程原材料、中间产品、金属构造和机电设备等进行检查、测量、实验或者度量,并将成果与关于原则、规定进行比较以拟定工程质量与否合格所进行活动。第三条 检测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获得资质,并在资质级别允许范畴内承
2、担质量检测业务。检测单位资质分为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构造、机械电气和量测共个类别,每个类别分为甲级、乙级个级别。检测单位资质级别原则见附件一。获得甲级资质检测单位可以承担各级别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业务。大型水利工程(含一级堤防)重要建筑物以及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事故鉴定质量检测业务,必要由具备甲级资质检测单位承担。获得乙级资质检测单位可以承担除大型水利工程(含一级堤防)重要建筑物以外其她各级别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业务。前款所称重要建筑物是指失事后来将导致下游灾害或者严重影响工程功能和效益建筑物,如堤坝、泄洪建筑物、输水建筑物、电站厂房和泵站等。第四条 从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如下简称检测
3、人员),应当具备相应质量检测知识和能力,并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管理或者行业自律管理规定获得从业资格。第五条 水利部负责审批检测单位甲级资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检测单位乙级资质。检测单位资质原则上每年集中审批一次,受理时间由审批机关提前三个月向社会公示。第六条 检测单位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申请材料:(一)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级别申请表一式三份;(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三)计量认证资质证书和证书附表原件及复印件;(四)重要实验检测仪器、设备清单;(五)重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检测人员从业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六
4、)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办法。申请甲级资质,还需提交近三年承担质量检测业务委托合同及有关证明材料。检测单位可以同步申请不同类别、级别资质。第七条 审批机关收到检测单位申请材料后,应当依法作出与否受理决定,并向检测单位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应当在日内一次告知检测单位需要补正所有内容。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决定。决定予以批准,颁发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级别证书(如下简称资质级别证书);不予批准,应当书面告知检测单位并阐明理由。第八条 审批机关在作出决定前,应当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可以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审,并将评审成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
5、于日。第九条 资质级别证书有效期为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检测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届满日前,向原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原审批机关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作出与否延续决定。原审批机关应当重点核查检测单位仪器设备、检测人员、场合变动状况,检测工作开展状况以及质量保证体系执行状况,必要时,可以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核查。第十条 检测单位变改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应当自发生变更之日起日内到原审批机关办理资质级别证书变更手续。第十一条 检测单位发生分立,应当按照本规定重新申请资质级别。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她形式非法转让资质级别证书。第十三条 检测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保证
6、体系,采用先进、实用检测设备和工艺,完善检测手段,提高检测人员技术水平,保证质量检测工作科学、精确和公正。第十四条 检测单位不得转包质量检测业务;未经委托方批准,不得分包质量检测业务。第十五条 检测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行业原则开展质量检测活动;没有国家和行业原则,由检测单位提出方案,经委托方确认后实行。检测单位违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原则,给她人导致损失,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第十六条 质量检测试样取样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原则以及关于规定。提供质量检测试样单位和个人,应当对试样真实性负责。第十七条 检测单位应当按照合同和关于原则及时、精确地向委托方提交质量检测报告并对质量检测报告负责。任何单位和
7、个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检测单位出具虚假质量检测报告,不得篡改或者伪造质量检测报告。第十八条 检测单位应当将存在工程安全问题、也许形成质量隐患或者影响工程正常运营检测成果以及检测过程中发现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勘测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违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原则状况,及时报告委托方和具备管辖权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第十九条 检测单位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检测合同、委托单、原始记录、质量检测报告应当按年度统一编号,编号应当持续,不得随意抽撤、涂改。检测单位应当单独建立检测成果不合格项目台账。第二十条 检测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原则开展质量检测工作,并对质量检测成果负责。第二十一条
8、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检测单位及其质量检测活动监督检查,重要检查下列内容:(一)与否符合资质级别原则;(二)与否有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她形式非法转让资质级别证书行为;(三)与否存在转包、违规分包;(四)与否按照关于原则和规定进行检测;(五)与否按照规定在质量检测报告上签字盖章,质量检测报告与否真实;(六)仪器设备运营、检定和校准状况;(七)法律、法规规定其她事项。流域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所管辖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监督检查。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实行监督检查时,有权采用下列办法:(一)规定检测单位或者委托方提供有关文献和资料;(二)进入
9、检测单位工作场地(涉及施工现场)进行抽查;(三)组织进行比对实验以验证检测单位检测能力;(四)发既有不符合国家关于法律、法规和原则检测行为时,责令改正。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在监督检查中,可以依照需要对关于试样和检测资料采用抽样取证办法;在证据也许灭失或者后来难以获得状况下,经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在日内作出解决,在此期间,当事人和其她关于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试样和检测资料。第二十四条 违背本规定,未获得相应资质,擅自承担检测业务,其检测报告无效,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并处万元以上万元如下罚款。第二十五条 隐瞒关于状况或者提供虚
10、假材料申请资质,审批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批准,并予以警告,一年之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第二十六条 以欺骗、贿赂等不合法手段获得资质级别证书,由审批机关予以撤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可并处万元以上万元如下罚款;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七条 检测单位违背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万元以上万元如下罚款;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超过资质级别范畴从事检测活动;(二)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她形式非法转让资质级别证书;(三)使用不符合条件检测人员;(四)未按规定上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和检测不合格事项;(五)未按规定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水利 综合 项目 工程质量 检测 管理 详细 规定
![提示](https://www.zixin.com.cn/images/bang_tan.gif)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a199****6536】。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a199****6536】,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