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综合项目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实施工作细则.doc
《建设综合项目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实施工作细则.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设综合项目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实施工作细则.doc(10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制 度 信 息 表 所属: 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 编号:JS-AZ-15 版本号:1.0 密级:通用类 级别: 二级 会签部门:建设分公司各部门 管理制度名称: 质量事故调查解决实行细则 编制人:田华 审核人:袁宽瑶 部门负责人:袁宽瑶 分管领导:孙竑岳 总经理:罗跟东 主办部门: 安全质量部 发布日期:.4.8 废止日期: 发布范畴:建设分公司各部门及各参建单位 更 新 记 录 版本 编制/修订日期 修订内容 发布日期 备注 1.0 .02. 26 修 编 建设工程质量事故调查解决实行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如下简称“建设分公司”)工程质量事故调查解决工作,依照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住建部《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住建部《都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铁道部《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解决规定》,参照《京沪高速铁路工程质量事故调查解决实行细则》制定本实行细则。 第二条 工程质量事故调查解决应及时、客观、不留隐患、有章可循,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工程质量事故问题向建设分公司、集团公司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举报和投诉。 第三条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或工程竣工后,凡因测量错误、不按设计和施工规范规定施工而导致工程质量低劣、强度不够、构造尺寸或建筑安装位置偏离等不符合设计文献或达不到该工程所采用国家、省市及轨道交通质量原则,需做返工、加固补强或报废等解决,均构成工程质量事故。 第二章 划分级别 第四条 工程质量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普通事故、质量问题共五个级别: (一)特别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以上;或直接导致轨道交通重大及以上事故、或对运营生产、安全以及工程建设安全、工期、投资等产生重大影响。 (二)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及以上~1000万元如下;或直接导致轨道交通较大事故、或对运营生产、安全以及工程建设安全、工期、投资等产生很大影响。 (三)较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如下;或直接导致轨道交通普通事故、或对运营生产、安全以及工程建设安全、工期、投资等产生较大影响。 (四)普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及以上~30万元如下;或直接导致轨道交通普通事故、或对运营生产、安全以及工程建设安全、工期、投资等产生普通影响。其中5000元(含)至5万元(含)为普通事故Ⅱ类、5万元以上至30万元如下为普通事故Ⅰ类。 (五)质量问题: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如下,且对轨道交通、运营生产、安全以及工程建设安全、工期、投资等未产生影响。 直接经济损失是指单位工程一次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后,为达到质量规定需要整修、返工、报废、加固补强等产生材料费、机械费及人工费总和(不涉及停工、窝工或影响其她施工工序等间接损失费用)。 第三章 事故报告程序 第五条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要及时采用紧急解决办法(涉及暂时停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必要按程序采用电话(或短信)和纸质文献形式进行逐级上报: (一)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同步向建设分公司工程主管部门报告,工程主管部门在10分钟内电话(或短信)报送安全质量部和各级领导,并按照建设工程突发事件进行处置; (二)建设分公司工程主管部门、安全质量部在接到施工单位报告后1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掌握质量事故基本状况,同步逐级向领导报告,随后编制《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表》(见附件二)并进行上报; (三)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内容重要涉及: 1、工程名称、时间、地点及建设有关单位; 2、简要通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状况; 3、因素初步分析; 4、采用应急办法及事故控制状况; 5、解决方案及工作筹划; 6、事故报告单位。 (四)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当保护事故现场,采用有效办法急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妥善保存事故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并拍照或录像等。 第四章 事故调查解决 第六条 工程质量事故调查解决程序 (一)工程质量事故解决,除遵循本细则外,还应遵循关于行业、地方政府关于规定,按工程质量事故性质拟定解决权限,报告并接受关于部门检查与调查; (二)工程质量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及普通事故Ⅰ类均需提请集团公司质量委员会和建设分公司质量委员会组织调查解决; (三)工程质量普通事故Ⅱ类和问题由工程项目主管部门组织调查解决,宜提请建设分公司安全质量部协助调查; 第七条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须及时采用有效办法,急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建设分公司工程主管部门、安全质量部接到报告后及时赶赴现场,并组织事故抢险和调查解决。 第八条 工程质量事故调查组构成 (一)普通事故Ⅰ类及以上事故调查组由集团公司质量委员会负责,事故调查组由质量委员会、建设分公司、安全质量部、技术委员会,以及有关部门派人参加。集团公司质量委员会以为有必要时,可以调查由建设分公司负责调查事故。 (二)普通事故Ⅱ类和质量问题事故调查组由建设分公司工程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事故调查组由事故主管部门、安全质量部、质量委员会,以及有关部门派人参加。 第九条 工程质量事故调查组职责 (一)查明事故发生过程、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状况和因素; (二)组织技术鉴定; (三)查明事故性质、责任单位、负责人; (四)提出工程解决方案; (五)提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规定; (六)对事故责任单位、负责人提出解决建议; (七)提出事故调查报告。 第十条 工程质量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有关单位和个人理解事故关于状况,查阅关于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回绝和隐瞒。 第十一条 责任单位对事故调查解决意见不一致时,责任单位可向本地仲裁机构或法院申请裁决。 第十二条 工程质量事故解决必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工程质量事故解决完毕后,必要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或投入使用。 第十三条 对于普通事故Ⅰ类及以上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状况下,经集团公司质量委员会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5日;对于普通事故Ⅱ类和质量问题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5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状况下,经建设分公司质量委员会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5日;工程质量事故解决结束后7日内,事故责任单位须编制《工程质量事故结案表》(见附件三)向事故组织调查单位(部门)申请结案,并附上有关证件材料。 第五章 奖励与惩罚 第十四条 依照工程质量事故责任单位承担责任大小,根据合同条款或有关规定进行奖惩。 第十五条 依照质量事故调查组鉴定,属于责任事故,将根据建设分公司有关规定对有关负责人进行惩罚,同步取消本年度各项评优资格。 第十七条 因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导致人员伤亡,除执行本规定外,还应执行国家和关于事故解决规定。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实行细则需贯彻到建设分公司各部门、各参建单位。 第十九条 本实行细则解释、培训、修订由建设分公司安全质量部负责。 第二十条 本实行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实行细则附件有: 附件一:工程质量事故调查解决实行流程 附件二: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表 附件三:工程质量事故结案表 附件一:建设分公司工程质量事故调查解决实行流程 附件二:建设分公司工程质量故事报告表 工程名称 施工地点 发生时间 施工单位 经济损失 施工负责人 事故通过: 事故因素: 报告单位及报告人 报告时间 受理单位及受理人 受理时间 附件三:建设分公司工程质量事故结案表 工程名称 施工地点 施工单位 施工负责人 事故类别 经济损失 发生时间 结案时间 解决成果概述: 附件名称 1.事故报告表 2.事故调查报告 3.事故解决技术方案 4.事故责任单位和个人解决成果 5.工程解决成果及质量评价 6.防止类似事故发生办法 7.其他-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建设 综合 项目 工程质量 事故 调查 处理 实施 工作 细则
咨信网温馨提示: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精****】。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精****】,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精****】。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精****】,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关于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