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社会招聘管理规范模版.doc
《企业社会招聘管理规范模版.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企业社会招聘管理规范模版.doc(9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xx社会招聘管理规范一、概述1 招聘原则:1.1 编制匹配原则:在出现空编或短期内可预见的缺编情况下进行招聘。1.2 适人适岗原则:根据岗位胜任资格选择合适的人选,以获得成本投入与价值回报的比较优势。1.3 公开公正原则:招聘标准与程序公开透明,招聘评估方法科学合理,保证招聘结果公开公正。1.4 亲友回避原则:同一部门不能录用有亲属关系者;面试官与应聘人员存在亲属、朋友、校友、战友等关系时应主动回避,并及时告知招聘人员,安排其他人员代为执行相关工作。2 权责划分: 2.1 总部人力资源中心122.12.1.1 公司招聘制度、流程及标准的制定与推行。2.1.2 公司总部职能人员的需求管理、招聘实
2、施及录用。2.1.3 业务单元核心管理团队的需求管理和录用。2.1.4 业务单元招聘工作的指导与支持。2.1.5 业务单元招聘制度、流程及标准文件的审批。2.2 业务单元人力资源部2.22.2.1 执行公司招聘制度、流程,按标准作业。2.2.2 业务单元招聘需求管理、招聘实施及录用。2.2.3 定期向人力资源中心反馈业务单元招聘情况及招聘进度。2.2.4 制定业务单元社会招聘管理规范细则。2.2.5 区域及门店招聘制度、流程及标准的制订与推行。2.2.6 区域及门店招聘工作的指导与支持。2.3 区域及门店人力资源部2.32.3.1 执行业务单元招聘制度、流程,按标准作业。2.3.2 区域及门店
3、招聘需求管理、招聘实施及录用。2.3.3 定期向业务单元人力资源部反馈区域及门店招聘情况及招聘进度。2.4 需求部门2.42.4.1 按公司招聘规定提交招聘需求。2.4.2 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并评价。2.4.3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录用审核。3 审批权限:参照各级人力资源管理权限。4 招聘及面试责任人:招聘对象招聘责任人面试责任人总部业务单元负责人总部招聘初试:分管人力资源中心执委复试:分管业务单元执委终试:xxCEO总部各部门第一负责人总部招聘初试:总部HR招聘配置负责人复试:分管对应部门执委、分管人力资源中心执委终试:xxCEO总部各部门助理总监(含)以上,且为部门负责人以下层级人员总部招聘初
4、试:总部HR招聘配置负责人复试:部门负责人终试:分管对应部门执委总部各部门经理级-高级经理级总部招聘初试:总部HR招聘配置职能人员复试:岗位需求上级终试:岗位需求隔级上级总部各部门主管级(含)以下总部招聘初试:总部HR招聘配置职能人员复试:岗位需求上级业务单元业务单元业务单元核心管理团队业务单元招聘初试:业务单元HR负责人复试:业务单元总经理终试:总部HR招聘配置负责人、总部相应部门负责人(限双向汇报部门)业务单元职能人员业务单元参照制定区域负责人业务单元招聘业务单元参照制定区域职能部门负责人、大超区总/大超店总等直接向区域负责人汇报的人员业务单元招聘业务单元参照制定区域职能人员(部门负责人以
5、下)区域招聘业务单元参照制定大超店总、副总及经理(或同等级别岗位)区域招聘业务单元参照制定大超主管级(含)以下(或同等级别岗位)门店人事业务单元参照制定备注:面试授权只能授权至下一级,不能隔级授权。(如:复试面试官原为部门某高级经理,由于临时时间调整导致不能直接面试,可授权部门某经理代为执行,但不可授权至主管级或主管级以下人员执行。) 二、社会招聘操作规范1 需求申报1.1 职能招聘需求申报1.1.1 需求申报的前提:有岗有编。1.1.1.1 空编需求:在岗位空编情况下根据业务需要提出申报。1.1.1.2 短期内可预见的空编需求:1.1.1.2.1 拟异动产生的招聘需求:需同时提交异动可行性证
6、明,如提供有调入方调出方HR负责人就异动达成共识的邮件。1.1.1.2.2 员工离职产生的需求:员工正式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离职即可提交需求申报。1.2 营运招聘需求申报:各业务单元在符合招聘原则与招聘相应权限的前提下自行制定。2 招聘实施2.1 招聘实施的前提:招聘需求申报表审批完成后方可进行招聘实施。2.2 岗位沟通:以招聘需求申报表为基础,与用人部门就岗位需求进行深入沟通,如具体工作职责,岗位的发展,团队风格等,挖掘用人部门对应聘者的一些潜在要求并协助其判断是否合理。22.12.22.3 简历筛选:2.32.3.1 初次筛选:2.3.1.1 通过各种渠道接收的简历由相应招聘人员进行
7、初次筛选。2.3.1.2 招聘人员在招聘需求申报表审批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应筛选相应简历给到用人部门。2.3.2 二次筛选:2.3.2.1 经过初次筛选的简历需给到用人部门招聘对接人进行二次筛选。2.3.2.2 用人部门应在收到简历3个工作日内给出反馈意见,以便进行下一步的安排。如5个工作日内没有收到用人部门的书面反馈,为充分利用资源,招聘人员可把简历推荐给其他部门。2.4 面试:2.42.4.1 面试环节:面试分为初试,复试和终试。2.4.2 面试官: 各面试环节面试责任人规定人选。2.4.3 面试协调: 2.4.3.1 由相应招聘人员进行面试场地和面试时间的协调。2.4.3.2 面试前由招聘
8、人员给候选人发送面试邀请,告知面试时间、地点、路线及需准备的材料。2.4.4 面试评价:各环节面试结束后面试官都需填写面试评价表。2.4.5 面试着装:面试过程中,面试官须着装得体。3 背景调查33.1 学历认证3.1.1 学历证书以毕业证或学位证为有效学历证明。3.1.2 所有职能拟录用人员及门店主管及以上人员(大专以上学历)都需进行学历认证。3.1.3 学历验证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3.1.3.1 在学信就业网以毕业证编号进行网上验证;3.1.3.2 要求拟录用人员提供学历证明文件。3.2 背景调查3.2.1 背景调查对象:3.2.1.1 L7级/经理级(含)以上人员。3.2.1.2 以下岗
9、位不分级别,均需进行背景调查:3.2.1.2.1 特殊岗位包括财务岗、法务岗、防损岗、采购岗、人力资源薪酬岗、技术人员及驾驶员等。3.2.1.2.2 对背景及工作经历存疑的应聘者。3.2.2 背景调查时间:3.2.2.1 在候选人通过面试后正式录用前.3.2.2.2 如候选人只有一家公司的任职经历,且目前是在职状态,录用前无需进行背景调查,待其入职后再进行调查;背景调查需在员工转正前完成。3.2.3 背景调查内容:3.2.3.1 一般岗位的背景调查仅需了解应聘者最近一两段工作经历,确认其工作起始时间是否属实,及是否正常离职。3.2.3.2 高级专业职位,包括核心技术人员、高层管理者,则需要全面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企业 社会 招聘 管理 规范 模版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精***】。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精***】,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