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荷管理终端关键技术标准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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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六盘水供电局 负荷管理终端 技术规范 二零一六年六月 目 录 1 总则 1 2 技术规定 1 2.1 环境条件 1 2.2 机械影响 2 2.3 工作电源 2 2.4 外观构造 4 2.5 绝缘性能规定 4 2.6 温升 5 2.7 数据传播信道 5 2.8 功能规定 6 2.9 电磁兼容性规定 37 2.10 气候影响实验规定 38 2.11 可靠性指标 39 2.12 包装规定 3 检查规则 39 3.1 检查分类 39 3.2 全性能实验 39 3.3 抽样验收实验 40 3.4 全检查收实验 40 3.5 运营抽检实验 40 3.6 检查项目 40 4技术服务、设计联系及培训 43 4.1 技术服务 43 4.2 现场安装调试有关规定 44 4.3 出厂测试数据 44 4.4 设计联系会 44 4.5技术培训 44 5包装、运送和储存 45 1 总则 1.1本技术规范合用于贵州电网公司系统(如下简称“公司系统”)负荷管理终端招标采购,它涉及技术指标、机械性能、适应环境、功能规定、电气性能、抗干扰及可靠性等方面技术规定、验收规定以及供货、质保、售后服务等规定。 1.2 本技术规范提出是最低限度技术规定。凡本技术规范中未规定,但在有关国标、电力行业原则或IEC 原则中有规定规范条文,投标人应按相应原则条文进行设备设计、制造、实验和安装。 1.3 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规范条文提出异议,则招标人以为投标人提供设备完全符合本技术规范。如有异议,都应在投标书中以“投标人技术偏差表”为标题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 1.4 本技术规范所建议使用原则如与投标人所执行原则不一致,投标人应按更严格原则条文执行或按双方商定原则执行。 1.5 本技术规范经招标、投标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1.6 本技术规范重要技术根据为如下规范,这些规范内容与本技术规范具备同等法律效力(若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献技术规范为准),投标产品应满足下述规范规定: Q/CSG 11109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负荷管理终端技术规范 Q/CSG 11109006-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计量自动化终端外形构造规范 Q/CSG 111090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计量自动化终端上行通信规约 1.7本技术规范解释权属于招标人。本技术标书中未涉及技术规范和技术指标以相应国际原则、国标或工业原则为准。 1.8本技术规范未经招标人批准,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做出修改。在未作为订货合同技术附件之前,招标人保存技术标书修改权利。 1.9本次投标设备需送样品参加贵州电网公司常态化检测或标前检测。 2 技术规定 2.1 环境条件 2.1.1参比温度及参比湿度 参比温度为23℃,容许偏差±2℃;参比相对湿度为60%,容许偏差±15%。 2.1.2温湿度范畴 终端设备正常运营气候环境条件见表1。 表1 气候环境条件规定 空 气 温 度 湿度 范畴 ℃ 最大变化率a ℃/h 相对湿度b % 最大绝对湿度 g/m3 -25~+75 1 10~100 35 2.1.3大气压力 63.0kPa~108.0kPa(海拔4000m及如下),特殊规定除外。 2.2 机械影响 终端设备应能承受正常运营及常规运送条件下机械振动和冲击而不导致失效和损坏。机械振动强度规定: ——频率范畴:10Hz~150Hz; ——位移幅值:0.075mm(频率≤60Hz); ——加速度幅值:10m/s2(频率>60Hz)。 2.3 工作电源 2.3.1普通规定 终端使用交流三相电源供电。电源浮现故障,即三相三线供电时断一相电压,三相四线供电时断一根或者两根电源线(包括相线和零线)条件下,终端应能正常工作。 在200%额定电压下维持10分钟,终端不应浮现损坏,电压恢复正常后终端应正常工作,保存数据无变化。 2.3.2额定值及容许偏差 ——电压容许偏差--30%~+30%; ——频率:50Hz,容许偏差--5%~+5%。 表2 规格规定 表类别 电压规格V 电流规格A 经互感器接入式 3×220/380 3×57.7/100 3×100 1(10) 直接接入式 3×220/380 5(80) 在规定供电方式、额定值及容许偏差范畴之内,终端数据采集、显示、通信等各项功能正常可用。 2.3.3功率消耗 2.3.3.1 电压线路功耗 在参比温度、参比频率和电压等于额定值条件下,每一相电压线路有功功率和视在功率消耗不应超过2W、5VA,总功率消耗不应超过5W、10VA。 终端在保持通信状态下,电压线路附加功率消耗不应超过8W、15VA。 2.3.3.2 电流线路功耗 在基本电流、参比温度和参比频率下,终端基本电流不大于10A时,每一电流线路视在功率消耗不应超过0.2VA;基本电流不不大于或等于10A时,每一电流线路视在功率不应超过0.4VA。 终端在上下行稳定通信及背光点亮状态下,功率消耗不超过规定最大值。 2.3.4失电数据保持 终端供电电源中断后,应有数据保持办法,存储数据保存至少。 2.3.5时钟电池 终端应具备维持时钟工作不可充电电池,终端供电电源中断后,可保持时钟至少正常运营5年。时钟电池采用绿色环保且不可充电柱状电池。时钟电池应符合国家有关原则并通过国家检测中心检测、认证。 电池标称电压3.6V,额定容量≥ 1200 mAh,电池尺寸:φ14.5mm×26.4mm。电池应清晰标示制造商名称或商标、型号规格、额定容量等信息。时钟电池电压局限性时,终端应予以报警提示信号。 2.3.6备用电池 终端掉电时,备用充电电池应至少维持上报3次终端掉电告警能力。 备用电池采用2.8V可充电电池或电池组;额定容量≥600mAh;尺寸不不不大于50mm×32mm×21mm,可放入终端电池盒中。电池应清晰标示制造商名称或商标、型号规格、额定容量等信息。备用电池应符合国家有关原则并通过国家检测中心检测、认证。 在20±5℃环境下,以0.1C充电16小时后以0.2C放电至4.0V时所放出电量为电池额定容量;电池放电终结电压不得低于4.0V。终结电压指电池在放电实验中,规定结束放电截止电压,在正常使用状况下,电池循环寿命不应低于500次循环,外观无破裂、划痕、变形、污迹、电解液泄露等不良现象。 显示屏应显示备用电池电量信息及充电状态。终端仅由备用电池供电时,显示、上行通信等各项功能应正常。 终端仅由备用电池供电时,若3分钟内无按键操作,终端应进入关机状态。在关机状态下,长按“取消”键3秒钟启动终端。 备用电池连接器采用MOLEX5264-2P型连接器,如下图所示: 图1 备用电池连接器示意图 2.3.7抗接地故障能力 在非有效接地或中性点不接地三相四线配电网中,浮现接地故障及相对地产生10%过电压时,未接地两相对地电压将会达到1.9倍标称电压。在此状况下,终端应正常工作,不应浮现损坏。 2.4 外观构造 终端外观构造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计量自动化终端外形构造规范》规定。 2.5 绝缘性能规定 2.5.1绝缘电阻 终端各电气回路对地及各电气回路之间绝缘电阻规定如表3所示: 表3 绝缘电阻 额定绝缘电压 V 绝缘电阻 MΩ 测试电压 V 正常条件 湿热条件 U≤60 ≥10 ≥2 250 60<U≤250 ≥10 ≥2 500 U>250 ≥10 ≥2 1000 注:与二次设备及外部回路直接连接接口回路采用U>250V规定。 2.5.2绝缘强度 电源回路、交流采样输入回路、输出回路各自对地和电气隔离各回路之间以及输出继电器常开触点回路之间,应耐受如表4中规定50Hz交流电压,历时1min绝缘强度实验。实验时不得浮现击穿、闪络现象,泄漏电流应不不不大于5mA。 表4 实验电压 单位:V 额定绝缘电压 实验电压有效值 额定绝缘电压 实验电压有效值 U≤60 1000 125<U≤250 4000 60<U≤125 2500 250<U≤400 4000 注:输出继电器常开触点间实验电压不低于1500V; RS-485接口与电源回路间实验电压不低于4000V。 2.5.3冲击电压 电源回路、交流采样输入回路、输出回路各自对地和无电气联系各回路之间,应耐受如表5中规定冲击电压峰值,正负极性各10次。实验时应无破坏性放电(击穿跳火、闪络或绝缘击穿)现象。 表5 冲击电压峰值 单位:V 额定绝缘电压 实验电压有效值 额定绝缘电压 实验电压有效值 U≤60 125<U≤250 5000 60<U≤125 5000 250<U≤400 6000 2.6 温升 在额定工作条件下,电路和绝缘体不应达到也许影响终端正常工作温度。 终端每一电流线路通以额定最大电流,每一电压线路(以及那些通电周期比其热时间常数长辅助电压线路)加载1.15倍参比电压,在环境温度为40℃时,外表面任何位置最高温升应不超过25K。 2.7 数据传播信道 2.7.1 安全防护 终端应嵌入国家密码管理局承认硬件安全模块实现数据加解密。硬件安全模块应支持对称算法和非对称算法,密钥算法应符合国家密码管理有关政策。 主站对终端进行写参数操作前,主站与终端应进行安全认证;写参数操作中通信报文采用“密文+MAC”方式进行传播,以保证操作安全性。 2.7.2 上行通信信道 终端应标配1个RJ-45以太网通信接口,与主站之间数据传播通道可采用无线公网(GSM/GPRS/CDMA/3G/4G等)、以太网、光纤等。本次采购终端应可以支持4G通信技术。 所使用无线公网通信单元应具备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电信设备进网允许证及国家权威机构颁发3C证书。 2.7.3 下行通信信道 终端下行通信采用RS-485总线方式。 2.8 功能规定 2.8.1功能配备 终端功能配备见表6。 表6 负荷管理终端必备功能和选配功能 序 号 项目 必备 选配 1 计量功能 电能计量 √ 需量计量 √ 2 数据采集 电能表数据采集 √ 开关量采集 √ 交流模仿量采集 √ 3 数据解决与存储 当前数据 √ 历史日数据 √ 历史月数据 √ 曲线数据 √ 事件记录 √ 停电记录 √ 4 数据传播 与主站通信 √ 与电能表通信 √ 中继转发 √ 数据压缩 √ 数据加密 √ 5 参数设立和查询 终端基本参数 √ 校时功能 √ 限值参数 √ 终端控制参数 √ 测量点基本参数 √ 任务参数 √ 6 控制功能 功率定值闭环控制 √ 电费定值闭环控制 √ 远程遥控 √ 保电功能 √ 7 电能质量监测 电压监测 √ 功率因数区段记录 √ 谐波监测 √ 电压不平衡度越限记录 √ 电流不平衡度越限记录 √ 波动监测 √ 闪变监测 √ 电压暂变监测 √ 8 告警功能 计量设备告警 √ 用电异常告警 √ 其她告警 √ 9 本地功能 信息显示 √ 本地维护接口 √ 本地测试接口 √ 本地顾客接口 √ 开关量输入 √ 门接点输入 √ 开关量输出 √ 10 终端维护 自检自恢复 √ 终端复位 √ 远程升级 √ 2.8.2计量功能 2.8.2.1 计量精确度 有功1级;无功2级。计量精确度有关技术指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三相多功能电能表技术规范》相应级别规定。 2.8.2.2 电能计量 1) 有功电能计量 具备正向有功、反向有功电能计量功能,并可以设立组合有功电能。 2) 无功电能计量 无功四个象限可分别计量。 无功电量可设立成任意四个象限量之和,并可以设立组合无功电能。 出厂默认值:无功正向电量=Ⅰ+Ⅳ,无功反向电量=Ⅱ+Ⅲ。 3) 分时电能计量 具备分时计量功能,有功、无功电能量按相应时段分别合计及存储总、尖、峰、平、谷电能量。 4) 分相电能计量 具备计量分相有功电能量功能 5) 电能结算日电量 能存储12个结算日电量数据,结算时间可在每月1日至28日中任何一日整点中设定。 6) 电量补冻结 停电期间错过结算时刻,上电时只补冻结近来一次结算数据。 2.8.2.3 需量计量 1) 具备计量有功正、反向总、尖、峰、平、谷最大需量功能,需量数值带时标。 2) 具备计量无功总、尖、峰、平、谷最大需量功能,需量数值带时标。 3) 最大需量计算采用滑差方式,需量周期和滑差时间可设立。出厂默认值:需量周期15min、滑差时间1min。 4) 当发生电压线路上电、时段转换、清零、时钟调节等状况时,终端应从当前时刻开始,按照需量周期进行需量测量,当第一种需量周期完毕后,按滑差间隔开始最大需量记录。在一种不完整需量周期内,不做最大需量记录。 5) 能存储12个结算日最大需量数据,结算时间与电能量结算日相似。 2.8.3数据采集 2.8.3.1 电能表数据采集 按设定采集任务对电能表数据进行采集、存储和上报,至少能接入8块电能表。 2.8.3.2 开关量采集 具备实时采集遥信开关状态和其他开关状态信息功能,涉及遥控输出中间继电器、客户受控开关等分合状态、计量箱门接点等,并监测状态变位事件。 2.8.3.3 交流模仿量采集 具备分相交流电压、电流测量功能,电压、电流测量误差不超过±0.5%,功率测量误差不超过±1%,功率因数误差不超过±1%。 电压、电流、功率、功率因数等参数测量精确度,以引用误差来考核。电压引用值采用额定值,电流引用值采用最大电流值,功率因数引用值为1。 三相三线终端A相电压为Uab,B相为0,C相为Ucb;A相电流为Ia,B相为0,C相为Ic;A相功率因数为Uab和Ia夹角余弦,B相为0,C相为Ucb与Ic夹角余弦;A相相角为Uab和Ia夹角,B相为0,C相为Ucb和Ic夹角。 2.8.4数据解决与存储 终端存储容量不得低于128MByte,应能分类存储历史日、月以及曲线数据。 2.8.4.1 当前数据 终端按照规定可以采集当前数据,数据内容见表7。 表7 当前数据 序号 数据项 数 据 源 1 当前电压、电流 终端/电能表 2 当前总及分相有功功率 终端/电能表 3 当前总及分相无功功率 终端/电能表 4 当前功率因数 终端/电能表 5 当前频率 终端/电能表 6 当前零序电流 终端/电能表 7 当前电压、电流相位角 终端/电能表 8 当前正向有功电能示值(总、各费率) 终端/电能表 9 当前正向无功电能示值(总、各费率) 终端/电能表 10 当前反向有功电能示值(总、各费率) 终端/电能表 11 当前反向无功电能示值(总、各费率) 终端/电能表 12 当前一~四象限无功电能示值(总、各费率) 终端/电能表 13 当前三相电压谐波总畸变率 终端 14 当前三相电压2~19次谐波具有率 终端 15 当前三相电流谐波总畸变率 终端 16 当前三相电流2~19次谐波具有率 终端 17 当前三相电压不平衡度 终端 18 当前三相电流不平衡度 终端 19 当天电压合格率记录数据(总、分相电压合格率) 终端/电能表 20 当天三相电压不平衡度记录数据 终端 21 当天三相电流不平衡度记录数据 终端 22 当天功率因数区段记录数据 终端 23 当天三相电压、电流谐波总畸变率及具有率记录数据 终端 24 当天停电合计时间及次数 终端 25 当月正向有功最大需量及发生时间(总、各费率) 终端/电能表 26 当月反向有功最大需量及发生时间(总、各费率) 终端/电能表 27 当月电压合格率记录数据 终端/电能表 28 当月三相电压不平衡度记录数据 终端 29 当月三相电流不平衡度记录数据 终端 30 当月功率因数区段记录数据 终端 31 当月三相电压、电流谐波总畸变率及具有量记录数据 终端 32 当月停电合计时间及次数 终端 33 当月三相失压记录数据 终端 34 当月三相失流记录数据 终端 35 当月三相断相记录数据 终端 36 终端参数状态 终端 37 终端上行通信状态 终端 38 控制状态 终端/电能表 39 终端状态量及变位标志 终端 40 终端与主站当天/月通信流量 终端 41 终端告警标志状态计数器当前值 终端 42 日历时钟 终端/电能表 43 电能表运营状态字及变位标志 电能表 44 编程总次数 电能表 45 三相失压、失流、断相次数 电能表 46 当前剩余电量/电费 电能表 47 终端版本信息 终端 2.8.4.2 历史日数据 终端将采集数据在日末(次日零点)形成各种历史日数据,规定保存近来62天日数据,数据内容见表8。 表8 历史日数据 序号 数 据 项 数 据 源 1 日正向有功电能示值(总、各费率) 终端/电能表 2 日正向无功电能示值(总、各费率) 终端/电能表 3 日反向有功电能示值(总、各费率) 终端/电能表 4 日反向无功电能示值(总、各费率) 终端/电能表 5 日组合有功电能示值(总、各费率) 终端/电能表 6 日组合无功电能示值(总、各费率) 终端/电能表 7 日一~四象限无功电能示值(总、各费率) 终端/电能表 8 日电压合格率记录数据(总、分相电压合格率) 终端/电能表 9 日三相电压不平衡度记录数据 终端 10 日三相电流不平衡度记录数据 终端 11 日功率因数区段记录数据 终端 12 日三相电压、电流谐波总畸变率及具有量记录数据 终端 13 日电压波动记录数据 终端 14 日电压闪变记录数据 终端 15 日停电合计时间及次数 终端 16 终端与主站日通信流量 终端 2.8.4.3 历史月数据 终端将采集数据在月末零点(每月1日零点)生成各种历史月数据,规定保存近来12个月月数据,内容见表9。 表9 历史月数据 序号 数 据 项 数 据 源 1 月正向有功最大需量及发生时间(总、各费率) 终端/电能表 2 月反向有功最大需量及发生时间(总、各费率) 终端/电能表 3 月正向有功电能示值(总、各费率) 终端/电能表 4 月正向无功电能示值(总、各费率) 终端/电能表 5 月反向有功电能示值(总、各费率) 终端/电能表 6 月反向无功电能示值(总、各费率) 终端/电能表 7 月组合有功电能示值(总、各费率) 终端/电能表 8 月组合无功电能示值(总、各费率) 终端/电能表 9 月一~四象限无功电能示值(总、各费率) 终端/电能表 10 月电压合格率记录数据(总、分相电压合格率) 终端/电能表 11 月三相电压不平衡度记录数据 终端 12 月三相电流不平衡度记录数据 终端 13 月功率因数区段记录数据 终端 14 月三相电压、电流谐波总畸变率及具有量记录数据 终端 15 月电压波动记录数据 终端 16 月电压闪变记录数据 终端 17 月停电合计时间及次数 终端 18 终端与主站月通信流量 终端 2.8.4.4 曲线数据 终端可以按照设定冻结间隔(5min、15min、30min、45min、60min,默以为15min)形成各类冻结曲线数据,规定保存近来30天曲线数据,数据内容见表10。 表10 曲线数据 序号 数 据 项 数 据 源 1 总及分相有功功率曲线 终端/电能表 2 总及分相无功功率曲线 终端/电能表 3 总功率因数曲线 终端/电能表 4 电压曲线 终端/电能表 5 电流曲线 终端/电能表 6 正向有功总电能示值曲线 终端/电能表 7 正向无功总电能示值曲线 终端/电能表 8 反向有功总电能示值曲线 终端/电能表 9 反向无功总电能示值曲线 终端/电能表 10 频率曲线 终端/电能表 11 当天电压记录曲线 终端/电能表 12 当月电压记录曲线 终端/电能表 注:冻结间隔5min只针对终端数据。 2.8.4.5 事件记录 终端记录电能表或终端自身所产生重要事件,事件记录只保存不积极上送,主站可召测,规定终端可以保存近来每个测量点每种事件不少于10次记录,记录内容见表11。终端保存每个测量点每相失压事件、失流事件、断相事件不少于10次记录。 表11 事件记录 序号 数 据 项 数 据 源 1 失压记录 终端/电能表 2 失流记录 终端/电能表 3 断相记录 终端/电能表 4 编程记录 终端/电能表 5 掉电/上电记录 终端/电能表 6 控制事件记录 终端 7 最大需量结算日自动复零记录 终端/电能表 8 最大需量手动复零记录 终端/电能表 9 电量清零记录 终端/电能表 10 校时记录 终端/电能表 11 表端钮盒启动记录 电能表 12 表盖启动记录 电能表 13 计量箱门开闭记录 终端 14 消息认证错误记录 终端/电能表 2.8.5停电记录 终端停电指三相电压均低于终端正常工作临界电压(等于额定电压 60%)且三相电流均不大于启动电流状态。 终端应具备停电记录功能,计算日、月停电合计时间。终端无备用电池时也应具备停电记录功能。 终端自身复位不应导致停电时间、停电次数记录错误。停电记录时间精准到分钟,只记录整分钟数。 2.8.6数据传播 2.8.6.1 与主站通信 终端与主站通信合同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计量自动化终端上行通信规约》。 2.8.6.2 与电能表通信 按设定抄表间隔抄收和存储电能表数据。同步支持DL/T645-、DL/T645-1997及南方电网公司所使用其她电能表通信合同,终端需同步支持2种或2种以上电能表通信合同。 2.8.6.3 中继转发 支持中继转发功能,完毕主站与电能表之间直接通信。 2.8.6.4 数据压缩 终端应支持数据压缩功能,并可通过本地及远程设立。 2.8.6.5 数据加密 终端支持采用统一加密办法对通信数据进行加解密。 2.8.7参数设立和查询 2.8.7.1 终端基本参数 支持主站设立和查询终端地址、终端配备参数、通信参数等,并能查询终端通信信号强度。 2.8.7.2 校时功能 ——终端校时:支持主站对终端对时。 ——电能表校时:支持主站对终端管理指定电能表进行点对点校时。 ——电能表广播校时:终端可通过广播帧对管理所有电能表进行广播对时。 2.8.7.3 限值参数 支持主站设立和查询越限值参数。 2.8.7.4 终端控制参数 2.8.7.4.1 终端功率控制参数 支持主站设立和查询功控各时段和相应控制定值、定值浮动系数等时段功控参数以及暂时限电控参数,轮次开关及告警时间等。 2.8.7.4.2 终端电量控制参数 支持主站设立和查询购电费、轮次电量、月电量定值等控制参数。 2.8.7.5 测量点基本参数 支持主站设立和查询电能表档案参数、抄表间隔等测量点有关参数。 2.8.7.6 任务参数 支持主站设立和查询普通任务、中继任务等有关参数。 2.8.8控制功能 控制功能涉及远程遥控和保电功能。控制参数支持远方(主站)设立。参数设立、控制投入或解除以及控制执行时,应有音响告警告知客户,在控制过程中应在显示屏上显示当前控制状态、控制定值、控制对象、执行成果等信息。音响时间为3min。 跳闸信号输出必要有防误动办法,保证跳闸操作可靠性。在开关跳闸或合闸后,终端应将有关信息积极上报主站。 2.8.8.1 功率定值控制 功率定值控制分为时段控、厂休控和暂时限电控等控制类型。控制优先级由高至低为暂时限电控、厂休功控、时段功控。若各种功率控制类型同步投入,只执行优先级最高功率控制类型。 2.8.8.1.1 时段控/厂休控 控制参数涉及功控时段、功率定值、定值浮动系数、告警时间、控制轮次等。 终端至少能存储 4 条筹划负荷曲线。 在时段控/厂休控启用时段中,若终端不在保电状态,自动执行功率定值控制功能。如功率超过设立值(定值和浮动系数),终端音响告警3min,告警结束后,按轮次顺序及延迟时间执行跳闸命令。如功率已降到设立值如下或功控解除,应自动撤除控制。控制时段结束或时段功控解除后,应有音响告知客户,容许客户合上跳闸开关。音响时间为3min。 2.8.8.1.2 暂时限电控 暂时限电控参数涉及定值下浮系数、限电时间、暂时限电计算滑差时间等。终端依照计算滑差时间计算平均功率,平均负荷计算时间是指由当前时刻向前推算时间段。在暂时限电控启用时段中,若终端不在保电状态时,自动执行暂时限电控功能,直至实时平均功率在当前定值之下。如功率已降到设立值如下或功控解除,应有音响告知客户,容许客户合上跳闸开关。音响时间为3min。 2.8.8.2 电量定值控制 2.8.8.2.1 月电量定值控制 月电量定值控制参数涉及月度电量限额、浮动系数、轮次电量及控制轮次等。 终端监测月电量,如月电量达到设定告警值(如月电量实际定值 80%~90%),应能发出音响告警信号;月电量超过设立值(定值加浮动系数)时,终端音响告警3min,告警终了按轮次电量、轮次顺序及延迟时间跳闸;月电控解除或月末 24 时,终端容许客户合上跳闸开关。 2.8.8.3远程遥控 终端接受主站跳闸控制命令后,按设定拉闸命令告警延时和控制轮次动作跳闸;同步终端应有音响告警告知客户,并记录跳闸时间、跳闸轮次、跳闸前、后功率等,显示屏应显示执行成果。 终端接受到主站容许合闸控制命令后,应有音响告警告知客户,容许客户合闸。音响时间为3min。 2.8.8.4保电功能 终端接受到主站下发保电投入命令后,进入保电状态,自动解除原有控制状态,并在任何状况下均不执行跳闸命令。终端接受到主站保电解除命令,恢复正常执行控制命令。在终端上电 15 分钟内或与主站通信持续不能连接时,终端应自动进入保电状态,待终端与主站恢复通信连接后,终端自动恢复到断线前控制状态。 2.8.9电能质量监测 2.8.9.1 电压监测功能 按照DL/T500-规定,应具备监测电压偏差、记录电压合格率以及电压越限功能: 1)对被监测电压采用有效值采样,其采样周期每秒至少1次,并做为预解决值储存。1min作为一种记录单元,取1min内电压预解决值平均值,作为代表被监测系统即时实际运营电压; 2)采用交流采样技术计算有效值时,交流采样窗口至少持续10个周波; 3)当电压在78%Un~130%Un范畴时,终端进行电压监测。 4)应具备按月和按日记录功能,涉及电压监测总时间、最大与最小电压值及浮现时刻、月平均电压、电压合格率及合格合计时间、电压超上限率及相应合计时间、电压超下限率及相应合计时间, 分相电压合格率计算公式为: 总电压合格率计算公式为: 式中: -记录电压合格率时间单位为“分钟”; -任一分相电压越限时,电压越限总时间均合计计时。 5)如果在电压监测时间内浮现各种相等电压极值,则以第一种电压极值浮现时刻作为电压极值浮现时刻。 6)月记录时间可设立(默以为每月21日零点)。 2.8.9.2 功率因数区段记录 按设立功率因数分段限值对监测点功率因数进行分析记录,记录每日(月)功率因数越限值发生在各区段合计时间。 以1min作为一种记录单元,取1min内功率因数平均值作为代表被监测点实际运营功率因数。 2.8.9.3 谐波监测 终端应能按照GB/T14549-93规定计算各相电压、电流总谐波畸变率,各相电压、电流19次及如下各次谐波有效值及具有率。分别记录日(月)最大值、最小值、平均值、95%概率值。 2.8.9.4 电压不平衡度越限记录 终端应能按照GB/T15543-规定计算三相电压不平衡度,记录日(月)三相电压不平衡度最大值、最小值、平均值、95%概率值及极值发生时间,并记录日(月)三相电压不平衡度越限合计时间。 2.8.9.5 电流不平衡度越限记录 终端应能按照GB/T15543-规定计算三相电流不平衡度,记录日(月)三相电流不平衡度最大值、最小值、平均值、95%概率值及极值发生时间,并记录日(月)三相电流不平衡度越限合计时间。 2.8.9.6 电压波动监测 终端应能按照GB/T12326-规定计算电压波动值,记录日(月)电压波动最大值、最小值、平均值、95%概率值及极值发生时间,电压波动监测可作为可选项。 2.8.9.7 电压闪变越限记录 终端应能按照GB/T12326-规定计算三相短时闪变、长时闪变值,分别记录日(月)最大值、最小值、平均值、95%概率值及极值发生时间,并记录日(月)长时闪变值越限时间点及越限合计时间。 2.8.9.8 电压暂降、暂升、短时中断 终端应可以按照IEC61000-4-30规定监测电压暂降、暂升、短时中断事件并计量其发生时间与持续时间,以及事件发生期间电压极值。 2.8.10告警功能 终端支持积极向主站发送告警信息,并保存近来400条告警记录。若终端与主站通信中断,待通信恢复正常后上送中断期间内近来20条告警信息。告警事项见表12。 表12 告警记录 序号 数 据 项 数 据 源 1 电能表时钟异常 电能表 2 电能表编程时间更改 电能表 3 时钟电池电压过低 终端/电能表 4 计量互感器倍率更改 终端 5 电能表脉冲常数更改 电能表 6 费率时段更改 终端/电能表 7 最大需量清零 终端/电能表 8 TA二次开路 终端 9 TA二次短路 终端 10 电能表停走 电能表 11 电能表飞走 电能表 12 示度下降 电能表 13 计量装置门开闭 终端 14 计量差别告警 电能表 15 电能表端钮盒启动 电能表 16 电能表盖启动 电能表 17 失压 终端/电能表 18 失流 终端/电能表 19 断相 终端/电能表 20 电压逆向序 终端 21 电流反极性 终端 22 负荷过载 终端 23 超合同容量用电 终端 24 功率超定值 终端 25 过电压 终端 26 电流过负荷 终端 27 无功过补偿 终端 28 无功欠补偿 终端 29 电压畸变 终端 30 电流畸变 终端 31 电流不平衡 终端 32 电压不平衡 终端 33 长时间闪变 终端 34 零序电流偏大 终端 35 剩余电量/电费局限性 电能表 36 遥信变位 终端 37 终端掉电 终端 38 终端上电 终端 39 通讯失败 终端 40 月通信流量越限 终端 终端在线状态下,积极上报告警信息,如果在20秒内没有收到主站确认帧,应重新上送报文,如果3次上报都无主站确认,终端停止重新上送。 终端离线状态下,保存告警记录,待通信恢复正常后及时上送离线期间内近来20条告警信息。 终端3个心跳周期未收到主站任何通信报文,鉴定为离线状态。 2.8.10.1 计量设备告警 2.8.10.1.1 电能表时钟异常 (1)定义 电能表时钟和终端时钟误差超过设定范畴。 (2)告警判断 以终端时钟为准,当电能表时钟与终端时钟误差超过设定值(默认10分钟),判断为电能表时钟异常告警。不区别外部设立、走时超差或时钟失效,在时钟异常期间,终端保证每日上报一次,直届时钟恢复为止。 2.8.10.1.2 电能表编程时间更改 (1)定义 电能表内部参数被修改导致编程时间发生变化。 (2)告警判断 当检测到电能表内部参数被修改导致编程时间发生变化,则产生电能表编程时间更改告警。 2.8.10.1.3 时钟电池电压过低 (1)定义 终端/电能表由于电池电压过低导致内部状态字发生相应变化。 (2)告警判断 终端通过检测状态字来判断时钟电池电压与否过低,并拟定与否产生终端/电能表时钟电池电压过低告警,终端保证每日上报一次,直到恢复为止。 2.8.10.1.4 计量互感器倍率更改 (1)定义 终端内计量TA、TV参数被修改。 (2)告警判断 终端通过查询检测终端、电能表内部TA、TV倍率参数,若检测到参数发生变化则产生计量互感器倍率更改告警。 2.8.10.1.5 电能表脉冲常数更改 (1)定义 电能表有功脉冲常数或无功脉冲常数被修改。 (2)告警判断 终端查询电能表脉冲常数,若检测到发生变化则产生电能表脉冲常数更改告警。 (3)解决规定: 1)需要分别对有功和无功脉冲常数进行判断。 2)应积极上报参数修改先后脉冲常数值。 3)应积极上报发生时间、发生先后电量值。 4)终端掉电后要保存状态,防止终端掉电期间参数被修改。 2.8.10.1.6 费率时段更改 (1)定义 电能表、终端内部任何费率时段被修改。 (2)告警判断 终端查询电能表所有费率时段,若检测到发生变化则产生费率时段更改告警。 (3)解决规定: 1)应积极上报参数修改先后所有费率时段。 2)应积极上报发生时间、发生先后电量值。 3)终端掉电后要保存状态,防止终端掉电期间参数被修改。 2.8.10.1.7 最大需量清零 (1)定义 电能表、终端内部最大需量记录被手动清零。 (2)告警判断 终端通过查询电能表最大需量清零次数与否变化来判断与否产生最大需量清零告警。 (3)解决规定 1)终端掉电后要保存状态,防止终端掉电期间参数被修改。 2)应积极上报发生时间、发生先后电量值。 2.8.10.1.8 TA二次开路 (1)定义 由于人为因素使TA二次侧计量回路断开,导致无法精确计量。 (2)告警判断 TA二次开路时,终端电流采样回路输入特性将发生变化,通过对此特性状态检测来判断TA二次侧各相别开路开始或恢复,并产生相应告警或恢复告警。 2.8.10.1.9 TA二次短路 (1)定义 由于人为因素在TA二次侧计量回路之外增长其他短接回路,导致无法精确计量。 (2)告警判断 TA二次短路时,终端电流采样回路输入特性将发生变化,通过对此特性状态检测来判断TA二次侧各相别短路开始或恢复,并产生相应告警或恢复告警。 2.8.10.1.10 电能表停走 (1)定义 由于电能表故障,电能表在一定功率下,电量(正向和反向)读数长时间不发生变化。 (2)告警判断 用当前总功率计算电量增量,当增量不不大于设定-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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