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小微企业“供应贷”业务管理办法模版.doc
《银行小微企业“供应贷”业务管理办法模版.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银行小微企业“供应贷”业务管理办法模版.doc(37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xxxx银行小微企业“供应贷”业务管理办法目 录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适用对象、条件与贷款用途第三章 付款人的选择和管理第四章 应收账款管理第五章 贷款金额、期限、定价、质押与还款方式第六章 业务流程第七章 贷后管理第八章 附 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目的依据为促进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发展,进一步满足小微企业客户融资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以及xxxx银行小企业一般授信业务管理办法(2015版)(2015295号)、xxxx银行小微企业评分卡信贷业务暂行规定(试行)(2013153号)等xx银行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业务定义本办法
2、所称小微企业“供应贷”业务,是指xx银行为特定优质客户(以下简称付款人)的上游小微企业供应商办理的,并以两者之间具有真实交易且无争议的应收账款作质押的贷款业务。第三条 业务释义(一)本办法所称应收账款是指业务申请人因销售商品而获得的要求付款人付款的权利,包括现有的和未来的金钱债权及其产生的收益,但不包括因票据或其他有价证券而产生的付款请求权。(二)本办法所称贷款是指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第二章 适用对象、条件与贷款用途第四条 贷款对象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客户的划分标准和管理范围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小企业客户分类标准和管理范围的通知(建总函201335号)执行。第五条
3、借款人条件(一)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及个体工商户;(二)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从事符合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活动,近两年无环保违法记录;(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xx银行信贷政策;(四)在xx银行开立结算账户;(五)企业具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信用记录良好,近3年在中国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无不良信用记录;(六)企业主及其配偶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无不良信用记录。个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是指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查询,近2年内逾期或欠息在30天(含)以内的次数不超过6次,且不存在逾期或欠息在30天以上的信用记录。对于个人非恶意不良信用记录的,由一级分行负责例外核准;
4、(七)企业主及其配偶同意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对于借款人实际控制人为法人的,可由实际控制人提供保证;(八)企业在xx银行信用等级为14级及以上,或数据驱动申请评分卡分值在250分及以上。第六条 贷款用途“供应贷”业务的信贷资金仅用于企业生产经营资金周转,不得用于股市和证券投资以及其他权益性投资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投资行为。第三章 付款人的选择和管理第七条 付款人基本条件付款人应当经营正常,流动性及盈利状况良好,并满足以下付款能力、回款控制、付款行为和应收账款确认等条件。(一)付款能力条件。付款人具有足够的应收账款付款能力,且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xx银行信用评级7级(含)以上客
5、户。例外情况由一级分行负责核准,例外核准底线为企业在xx银行信用评级8级(含)以上;2.总行级重点客户、总行战略性客户;3.世界500强企业;4.上年度在省(直辖市)销售收入排名前50位的企业。例外情况由一级分行负责核准,例外核准底线为上年度在省(直辖市)销售收入排名前100位;5.列为优先支持类的公立医疗机构、学校;6.军级(含)以上军队采购部门、师级(含)以上武警部队采购部门。例外情况由一级分行负责核准,例外核准底线为团级(含)以上采购部门。(二)回款控制条件。付款人愿意与xx银行合作,能够配合xx银行对质押应收账款的回款进行管理,且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能够与xx银行签订合作协议,配
6、合管理应收账款;2.在xx银行有存量信贷业务,并能够提供上游供应商名单,向xx银行推荐优质客户;3.能够将业务申请人在xx银行开立的应收账款回款专用账户作为指定收款账户。(三)付款行为条件。通过近两年付款人交易习惯,未发现付款人不按照商品交易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情况,且能够做到:1.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进行支付;2.能够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进行足额付款;3.不存在应收账款到期30天以上未付款的情况。(四)应收账款确认条件。付款人能够对应收账款进行有效确认,确认的方式包括:1.付款人对应收账款质押通知书进行书面确认;2.其他经一级分行审核同意的确认方式。第八条 审核管理二级分行对符合条件的付款
7、人进行准入,并向一级分行报备,按照名单制要求进行管理。对于已经准入的“供应贷”业务付款人,每年至少更新一次有效名单。第九条 日常管理“供应贷”业务的经办行,原则上应为付款人对公授信业务的经办机构,负责调查付款人的经营情况变化及准入后的日常监管工作。业务申请人注册地所属行作为经办行的,需一级分行核准。对于在xx银行无授信业务的付款人,由一级分行指定业务需求量较大的经办机构进行业务办理。第四章 应收账款管理第十条 合格应收账款 “供应贷”业务质押的应收账款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具有真实、合法、有效的货物销售背景,且非寄售、试用、行纪或代销等交易,交易的结算方式为赊销;(二)业务申请人已按商品交
8、易合同的约定履行了交货等主要义务并且无任何违约行为,并能提供商品交易合同、发票、货运单据(如有)、入库单或验收单等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如发票不能当时提供,应在出具发票后立即提供;(三)应收账款债权依法可以出质及转让,业务申请人与付款人之间不存在商业纠纷,双方债权不存在相互抵销,且业务申请人未对其拟出质的应收账款向其他任何第三人转让或设定任何形式的限制或担保,并保证应收账款无权属争议。对于应收账款池质押的,业务申请人对该付款人的任何一笔应收账款未向任何第三人转让或设定任何形式的限制或担保(已经解除转让、限制或担保的除外);(四)业务申请人与应收账款付款人之间非关联关系。关联关系是指企业之间在股权
9、、财务或经营决策上存在直接或间接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影响的关系;(五)对于单笔或多笔应收账款质押的,业务申请日距应收账款付款到期日原则上不超过9个月;对于应收账款池质押的,应收账款账龄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六)应收账款要求以人民币计价标示并支付;(七)应收账款未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第十一条 不合格应收账款对于“供应贷”业务质押的合格应收账款:(一)如果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借款人的合格应收账款应立即转为不合格应收账款:1.应收账款被足额清偿; 2.付款人提出争议;3.应收账款到期后30天内付款人未付款或未足额付款;4.xx银行确认存在欺诈。(二)如果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借款人对该付款人的全部合格应收账款
10、立即转为不合格应收账款:1.付款人财务状况恶化,或其主营业务或收入来源发生实质性变化,有可能出现支付困难;2.付款人发生合并、分立、资产重组、债务重组、财产被或即将被查封、扣押、监管等情形;3.付款人出现的其他可能影响应收账款及时足额收回的情形。(三)如果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借款人的全部合格应收账款立即转为不合格应收账款:1.借款人生产经营困难、财务状况恶化,不能正常支付贷款利息;2.借款人或任何第三方依据法律规定对借款人申请任何破产、重组、托管或其他类似法律程序;3.借款人出现的其他可能影响xx银行信贷资产安全的情形。第十二条 应收账款分析(一)账龄分析。分析应收账款的账龄期限,判断账龄对业务
11、申请人的影响,原则上不受理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账款。(二)交易行为分析。对业务申请人上一年度与付款人的合作情况、交易结算情况进行审查,了解付款人承诺付款的有效性,判断付款人的付款方式及习惯。对于业务申请人与付款人首次合作的,应重点了解付款人对其他交易方的交易情况。(三)付款信誉分析。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最高人民法院网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网络等媒体公开信息,分析付款人是否存在违约信息、法律纠纷及其他影响其信誉的行为;通过商会、行业协会等多种渠道,了解付款人的商业信誉。第十三条 应收账款核实对出质合格应收账款进行核实,对单笔或多笔应收账款质押的,付款人对应收账款进行有效确认;对应收账款池质押的,付款
12、人对业务申请时已经形成的应收账款及余额进行有效确认。第十四条 应收账款价值确认对合格应收账款进行价值确认,应收账款核实后按照下列金额(须扣除相应的预付款、佣金、质保金、其他已付款和坏账准备等)中孰低原则予以确定:(一)合同金额;(二)发票金额;(三)付款人有效确认金额。第十五条 应收账款池组成应收账款池是指基于业务申请人与应收账款付款人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贷款期间能够按照质押率上限的要求保持相对稳定的最低余额的应收账款集合。业务申请人提供质押的应收账款涉及多个付款人的,须符合应收账款池条件,对于质押率上限要求一致的,可纳入同一应收账款池进行管理。第十六条 应收账款池设立条件应收账款池中的应收
13、账款付款人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xx银行信用评级6级(含)以上客户或总行级重点客户;(二)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亿元(含)以上;(三)与业务申请人交易频繁,连续合作2年(含)以上,账龄不超过3个月。应收账款付款人在xx银行有授信业务的,对以上条件例外情况可以由一级分行负责核准。第十七条 应收账款池管理经办行按照业务申请人分别建立小微企业“供应贷”应收账款池管理台账(附件1,以下简称台账),并指定专人对应收账款进行审核、登记并实行余额管理,该人员不得由客户经理兼任。对贷款期间逐步形成以及逐步到期的应收账款进行动态管理。业务申请人提供新形成的应收账款,经办行逐笔审核确认合格后进行价值确认,并登
14、记台账,按照质押登记的要求在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办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应收账款余额相应增加;对于不合格应收账款,需立即从台账中登记注销,并从应收账款余额中减除。第十八条 应收账款池余额要求贷款期间,应收账款池中的应收账款应按照质押率上限的规定满足最低余额要求。对于贷款期间应收账款池不能够满足最低余额要求的,业务申请人回款专用账户中的金额必须满足如下要求:回款专用账户资金余额贷款余额本息-应收账款池余额质押率上限。第十九条 回款专户管理经办行为业务申请人开立专门接收已质押应收账款的回款专用账户,专项存放业务申请人回笼质押应收账款的资金,账户内资金专用于偿还xx银行“供应贷”业务本息。
15、对于应收账款池质押的,对回款专用账户实行封闭管理,在追加新的合格应收账款的前提下,允许业务申请人支用回款专用账户中资金。第五章 贷款金额、期限、定价、质押与还款方式第二十条 贷款金额“供应贷”业务单户贷款金额最高为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业务申请人上一年度销售收入的30%。对于在xx银行有授信额度的,贷款金额一并纳入授信额度管理,根据资金需求、应收账款金额等合理确定贷款金额。第二十一条 贷款期限采用单笔或多笔应收账款质押的,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9个月,经一级分行核准,最长不超过1年。采用应收账款池质押的,贷款期限最长为12个月(含)。具体贷款期限可结合应收账款情况确定。(一)单笔应收账款质
16、押的,贷款到期日原则上不晚于商品交易合同中约定的应收账款付款日后的30天。合同未明确约定付款日期的,根据付款人行业惯例或付款习惯等,合理确定付款日;(二)多笔应收账款质押的,贷款到期日原则上不晚于多笔应收账款中付款日最后的应收账款付款日后的30天;(三)应收账款池质押的,贷款期限根据业务申请人与付款人签订的商品交易合同确定,原则上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合同的失效日期或根据合同能够判断的最终付款期限。第二十二条 定价管理按照收益覆盖风险和成本的原则,根据业务申请人及付款人情况实行差别化的风险定价。第二十三条 质押方式“供应贷”业务对应收账款的质押方式包括:(一)单笔或多笔应收账款质押:对合同项下已产生
17、的单笔或多笔应收账款质押,并进行质押登记;(二)应收账款池质押:对指定付款人在一定时期内的全部应收账款进行质押,包括业务申请时已经形成的应收账款及贷款期间形成的应收账款,并进行质押登记。第二十四条 质押率要求(一)应收账款的质押率为:贷款本息/应收账款价值100%。对于应收账款池质押的,应收账款价值是指业务申请时业务申请人提供的合格应收账款的确认价值。(二)应收账款付款人为xx银行信用评级5级(含)以上客户或总行级重点客户的,应收账款质押率上限不超过80%,其他情况质押率上限原则上最高不超过70%。第二十五条 还款方式对于单笔或多笔应收账款质押的,还款方式可采取一次性到期还款或按还款计划分期还
18、款方式。对于采用分期还款方式的,分次还款时间及还款金额应当根据应收账款付款进度合理设定。对于应收账款池质押的,采取分期还款方式,根据交易双方的应收账款账龄及月平均结算金额,合理设置还款时间及还款金额。确保分期还款当月应收账款回款能够覆盖当期贷款本息,贷款到期前的应收账款回款能够归还剩余贷款本息。第六章 业务流程第二十六条 付款人准入经营机构对符合要求的付款人进行调查了解后,填写xxxx银行小微企业“供应贷”业务付款人申报审核表(附件2),报二级分行准入,并向一级分行报备,一级分行按照名单制要求进行管理,同时及时下发辖内机构。第二十七条 签订合作协议对于付款人能够与xx银行签订合作协议,配合管理
19、质押于xx银行的应收账款的,协议签订方应为付款人的管理行或其上级行。合作协议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付款人能够配合xx银行对借款人的应收账款进行管理,提供应收账款确认、应收账款余额查询;(二)付款人同意将借款人在xx银行开立的应收账款回款专用账户作为借款人质押应收账款的指定收款账户;(三)付款人同意xx银行对质押的应收账款行使质权时将相应款项划入指定账户。第二十八条 付款人管理付款人管理行指定专人对付款人进行管理,对其经营情况进行动态了解,并负责付款人的年审工作。对于准入期间付款人发生财务状况、信用状况恶化等情况,足以影响对到期应付账款进行支付的,以及付款人申请破产、重组、托管或其他类似法律
20、程序等突发事件,管理行应及时上报一级分行,由一级分行下发通知暂停相关付款人的“供应贷”业务,直至付款人经营情况恢复正常。第二十九条 客户筛选及营销付款人向xx银行推荐上游优质供应商,由付款人管理行或名单客户所在地经办行进行客户筛选,对符合“供应贷”业务条件的客户进行集中营销及产品推介。第三十条 客户申请业务申请人须提供如下申请材料:(一)信贷基础资料;(二)xxxx银行小微企业“供应贷”业务申请表(附件3);(三)应收账款资料:包括商品交易合同、发票、货运单据(如有)、入库单或验收单等。如发票不能当时提供,应在拿到发票后立即将其原件和复印件提交经办行,客户经理核对后,将原件退回,复印件归档。第
21、三十一条 业务受理客户经理受理小微企业“供应贷”业务申请,核实业务申请人是否满足“供应贷”业务条件,对业务申请人提供资料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客户经理对业务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审查无误后提交小企业经营中心受理人员,受理人员负责登记受理台帐。第三十二条 客户调查评价授信人员在对业务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的基础上,重点调查以下内容:(一)与应收账款付款人交易记录、交易纠纷情况;(二)拟质押的应收账款真实、合法、有效性;对业务申请人提供的拟质押应收账款的购货发票或商品交易合同及其他有关附件、资料,应收账款价值以及有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可靠性进行尽职调查,根据付款人结算情况判断应收账款质押是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银行 企业 供应 业务 管理办法 模版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人****来】。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人****来】,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