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资产评估机构管理办法模版.docx
《银行资产评估机构管理办法模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银行资产评估机构管理办法模版.docx(7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银行资产评估机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资产评估管理,规范我行与资产评估机构的合作,促进业务发展,并有效防范授信风险,特拟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资产评估机构是指组织专业人员依照国家关于规定和数据资料文件资料,依照特定的目的,遵循适当的原则、方法和计价标准,对资产价格进行评定估算的专门机构(含提供在线评估服务的评估公司)。 本办法所称的资产是指在授信项目中须进行评估的押品,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建筑物、在建工程、船舶、机器设备、采矿权、收费权以及企业整体资产等。 第三条 总行对资产评估机构实行名单制管理,实行动态调整。各经营机构开展授信业务需要委托评估机构时,原则上选用名单内评估机构。 第四条 评估机构管理实行“统一标准、集中管理、随机抽查、动态调整”的原则。 “统一标准”是指总行授信审批部门依据有关行业标准,统一拟定资产评估机构准入标准。总行授信审批部门依照准入标准统一管理本行的资产评估机构。 “集中管理”是指总行授信审批部门统一牵头管理评估机构。 “随机抽查”是指总行授信审批部将不定时对已准入资产评估机构的日常评估业务进行随机抽查,对其业务质量进行考评; “动态调整”是指依据有关评估机构的日常评估质量、评估业绩及声誉等情形进行动态调整,同时还依据随机抽查结果进行动态的退出管理。 第二章 资产评估机构准入条件 第五条 入围我行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本地登记机构指定的评估机构除外: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备法人资格/资质并持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资质证书的单位; (二)总行本部所在地的房地产评估公司原则上应具备一级(含)房地产评估资质或全国范围内执业的土地评估资质;从事其他资产评估的公司应具备从事证券、金融资产评估资格/资质,或具备各类单项资产评估、企业整体资产评估以及*场所需的其他资产评估或项目评估资格/资质,或国家指定车辆交易*场所认可的车辆评估机构。 (三)异地分支机构入围的评估公司原则上应具备二级(含)以上房地产评估资质,或全*及以上范围内执业的土地评估资质,或从事证券、金融资产评估资格/资质,或具备各类单项资产评估、企业整体资产评估以及*场所需的其他资产评估或项目评估资格/资质,或国家指定车辆交易*场所认可的车辆评估机构。 (四)有较好的经营业绩和较强的业务能力,评估师队伍比较稳定,具备较高专业素质,业务实力能满足客户要求,能够出具服务时效承诺。 (五)行业声誉佳,历史诚信记录良好,原则上与银行等金融机构至少3年以上业务合作关系,经营业务无不良记录。 (六)满足以上条件,自愿在我行开立企业结算账户,将服务收入存入我行账户,并能帮助我行开拓一定业务者优先。 (七)能与我行友好合作,在评估业务中为我行把控风险者优先。 第六条 对于未达到上述准入标准、但为抵押物登记机构强制指定的唯一评估机构,可由经营机构提出申请,经准入认定流程审批后予以准入,所在地分行应重点关注、动态管理。 第七条 分行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对评估机构资质另有分类的,应依照优先选取资质优良机构的原则,选择与上述资质相对应的评估机构。 第三章 资产评估机构认定流程 第八条 总分行授信审批部门依据有关资产评估机构提供的服务等有关信息,按年度组织对资产评估机构进行准入认定。 第九条 推荐和申请。经营机构推荐的资产评估机构或资产评估机构自行向我行提出下年度合作申请的,应提交加盖机构公章的资料文件资料(见附件1评估机构应上报资料文件资料清单)。 第十条 准入审查。评估人员应通过面谈、实地调查、查阅资料文件资料等方式,多渠道、全方位地了解评估机构的资信情形。审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是否具备执业资格/资质; (二)资质是否符合要求; (三)是否具备评估经验; (四)在业界的声誉; (五)是否曾发生明显的失误或过错造成银行资产损失的行为等。 第十一条 准入考评。准入考评采用百分制,推荐经营机构的经办人员应填写《评估机构评分表》(见附件2),考评结果作为当年认定与否的重要依据。考评内容为: (一)基本资质25分。包括:设立时间、注册资本、专职评估师数量及专业素质、房地产评估资质、土地评估资质、船舶、机器设备及其他评估资质,注册地以及业务区域范围等。 (二)评估质量45分。评估质量是评估机构审查人员对每笔押品评估的准确性、及时性等综合质量进行评估。 (三)声誉业绩20分。包括:近3年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业务合作记录,与我行合作历史,行业声誉和过往诚信记录等。 (四)合作情形及其他10分。包括:是否按《资产评估合作协议书》商定缴存保证金(或对我行的公司、储蓄存款日均贡献达到相应规定标准),为我行客户提供收费折扣,是否如实提供能够证明本单位资质情形的资料文件资料证件,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证明、上年度财务报表等;能否为我行开拓业务提供帮助等。 第十二条 准入审批。总行各事业部资产评估机构由总行信用审批委员会审批准入,各分行资产评估机构由分行信用审批委员会审批通过、报总行备案同意后予以准入(备案表见附件3)。总、分行评估人员应依据有关资产评估机构申请材料,提出初步审查建议或意见,经总、分行信用审批委员会集体讨论并形成最终建议或意见,并报主管行领导同意。 第十三条 签署协议。经总行审批入选或通过年度考评的资产评估机构签署我行标准文本的《资产评估合作协议书》,原则上每两年签订一次。 第十四条 准入名单的下发及更新。每年履行资产评估机构审批准入后,总行授信审批部门将下发准入的评估机构名单。同时,总行授信审批部也将依据有关随机抽查结果及时更新名单,发布退出合作的评估机构信息。 第十五条 总行授信审批部门和各异地分支行授信审批部门应将认定的和本地评估机构指定的评估机构名单及有关信息,动态维护进银行信贷管理系统。 第四章 评估机构的选用 第十六条 选用机制。各经营机构在上报授信前选用评估机构时,需向总分行或*域支行放款中心提交《授信押品评估机构使用建议单》(见附件4),由放款中心统一安排使用评估机构并做好台账登记。放款中心采用随机或轮番原则选用评估机构,不得由客户经理和客户自行指定评估机构。 第十七条 总分行授信审批部在项目审查环节,应核对《授信押品评估机构使用建议单》和预评估报告,确保经营机构实际选用的评估机构与建议单一致。 第十八条 总分行或*域支行放款中心在放款前应核对前期登记台账和正式评估报告,确保经营机构实际选用的评估机构与台账登记一致。 第十九条 若有抵押物登记机构强制指定其认可的评估机构评估等特殊情形的,且强制指定评估机构非我行准入名单内的,须事先填写《非我行指定评估机构评估审批表》(见附件5),分行经营机构报所在分行主管风险的行领导审批,总行事业部报总行放款中心负责人审批。总分行授信审批部及放款中心在审查环节及放款审核环节需核实经营机构实际选用评估机构为《非我行指定评估机构评估审批表》中审批机构。 第二十条 总行审批准入的评估机构,各事业部及各分行均可选择与其开展业务合作;各分行选择开展业务合作的范围,优先选用分行审批准入报总行备案同意的评估机构,也可使用抵押物所在分行审批准入报总行备案核准的评估机构。 第五章 资产评估流程及评估范围 第二十一条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抵押物必须经评估机构评估: (一)以现房(包括住所、商铺、写字楼、标准厂房等)抵押的; (二)以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 (三)以机器设备抵押的(包括通用设备与非通用设备); (四)以船舶、航空器抵押的; (五)其他总分行认为或信审批复要求必须经评估机构评估的抵押物。 第二十二条 授信项目需要评估时,依据有关总分行信贷管理部放款中心出具的《授信押品评估机构使用建议单》选择评估机构,并由客户向我行出具《委托评估机构通知书》(见附件6),《委托评估机构通知书》原件连同正式评估报告作为放款档案保存。 第二十三条 评估机构对评估项目出具预评报告或建议或意见后,业务经办机构可参考预评估建议或意见履行调查,授信审批部门履行授信审批。评估机构应确保预评建议或意见与正式评估报告结论基本一致。 第二十四条 经评估公司评估的授信项目批准后,评估委托人应要求评估机构出具正式评估报告(或在线评估电子资料文件)并提交至经营单位。 第二十五条 业务经办机构须在信贷管理系统中据实选择对应的评估公司,并将评估公司的估值准确的录入到信贷管理系统。 第二十六条 必要情形下,我行可以要求评估机构协助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第六章 组织管理 第二十七条 一般情形下,评估机构在评估委托人提出评估要求并在抵质押物有关资料文件资料齐备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预评估报告,对于较为复杂的大型项目,可酌情延长评估时间。 第二十八条 我行在认定评估机构时,原则上应与评估公司达成以下合作要求,即评估机构出具预评估报告不收费,出具正式评估报告后应以最优惠的价格收取评估费用。评估费用的支付遵循“谁委托、谁支付”的原则,由委托人支付评估费用。总行及各分行授信审批部门负责整理各评估机构的费率优惠承诺,并告知各经营单位,以供参考。 第二十九条 为维护我行权益和加强评估公司的责任心,如本地的行业惯例许可,总分行授信审批部门可依据有关情形向评估公司收取保证金,采取一次性收取或按比例收取。 第三十条 总分行授信审批部门依据有关评估公司的信息填报情形、评估处理时间、估值结果公允等情形逐笔对评估情形进行考核与评估。 第三十一条 评估机构出现评估不实,虚估或高估在合理评估价值30%以内的为一般失真,虚估或高估超过合理评估价值30%的为严重失真。对于出现一般失真的情形,我行应向其发送告知函(见附件7)进行书面警告,对于被书面警告且无合理说明反馈的评估机构,至少要暂停三个月的业务合作。 评估机构存在下述行为的,应立即终止合作关系,且取消其准入资格/资质: (一)评估价值被认定为严重失真的; (二)一年内连续两次被书面警告且无合理说明反馈的; (三)未依照《资产评估机构协议书》商定赔偿我行本息损失的; (四)我行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十二条 评估机构原则上应尽可能向我行业务部门提供业务咨询服务,并定时向我行提供房地产及土地等交易*场动态以及有关政策法规等。 第三十三条 为判断资产评估机构的工作质量,总分行定时收集积累信息和资料文件资料对待评估资产做出大致估值,同评估机构的估值进行比较,以确认评估机构工作质量。 有关信息和资料文件资料的收集途径包含(但不限于): (一)通过中国土地*场网、二手房交易网站等公开信息网站查询周边同类资产近期交易价格、租金水平等; (二)比较、参考其他资产评估机构估值结果; (三)我行认定其他合理的核实方法或途径。 第三十四条 总分行与评估机构签订的《资产评估机构协议书》中应商定,由于授信情形恶化造成我行处置抵押物的情形时,如出现拍卖变现价格低于评估价格的70%(不含)(详细比例在协议中商定)并造成我行贷款本息损失的,评估机构应赔偿我行相应损失。 第三十五条 严格规范认定及使用评估机构工作,严禁评估机构与我行人员之间不正当交易行为,规避道德风险。一经发现,总、分行应依照我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三十六条 我行公司、零售及贸易融资授信业务涉及评估机构的管理均适用本办法。对于不良资产处置中由司法机关指定评估机构的,不在此列。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如遇法律、法规或监管政策调整,应以合规要求为准并及时修订该制度;如因*场变化、同业竞争等因素须对制度中有关规定有所突破,须经有权审批机构审批同意。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由银行总行说明、修订。-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银行 资产评估 机构 管理办法 模版
咨信网温馨提示: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快乐****生活】。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快乐****生活】,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快乐****生活】。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快乐****生活】,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关于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