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保管箱业务管理办法.docx
《银行保管箱业务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银行保管箱业务管理办法.docx(6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银行保管箱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加强保管箱业务管理,促进我行业务发展,根据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及相关政策法规,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保管箱业务是我行接受客户的委托,按照有关规定和约定的条件,以出租保管箱的形式,代客户保管金银珠宝饰物、贵重艺术品及文献、货币、票据及有价证券、契约与重要文件及其他贵重物品的服务项目。第三条我行保管箱存放的物品,受国家法律的保护,我行为租用人存放的一切资料绝对保密。第二章保管箱的租用第四条 租用保管箱的个人和单位代理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个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单位凭营业执照副本、单位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即可办理租用手续。第五
2、条 租用人租用保管箱须签定保管箱租约,并根据所租用保管箱的箱型和租用年限交纳租金和保证金,保证金是客户履约的保证。第六条 保管箱租期、租金可按年、月计算。根据客户与我行签订保管箱租约时选择确定的租金计算方式,收取客户租金。租金在签约时交纳,期满续租时,交纳下一期的租金。租金、保证金等收费标准如有调整,均按交付时的实际价格收取。第七条 我行不受理客户请他人代理租用保管箱业务。租用人不得将保管箱转让、分租或者转租与他人。如发现,我行有权冻结其保管箱,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租用人承担。第八条 在收到客户签定的保管箱租约及有关业务凭证、收妥租金、保证金,留存租用人指纹、密码和有效身份证件(单位租用还须留
3、存营业执照副本、单位委托书、法人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后,根据保管箱的开箱模式,将保管箱的客匙交租用人保管、使用。第三章 保管箱的开箱第九条 保管箱的客匙(机械箱匙)由租用人或其被授权人保管,主匙(电子主匙)由我行保管。主客匙共同使用,方可打开保管箱。第十条 在营业时间内,租用人或其被授权人可随时使用其租用的保管箱,在经我行核对其身份无误后,持我行发给的开箱书进行保管箱金库开箱。保管箱开箱员验证开箱书无误后收回开箱书,并陪同客户共同开启保管箱,开箱后迅速离开。每张开箱书只限开启一次。第十一条 有下列任何情形之一的,我行有权拒绝租用人或其被授权人开启保管箱:(一)租用人有效身份证明无法核对和开箱
4、需核对的资料有疑点;(二)租用人与其被授权人在现场发生争执、纠纷;(三)租金或其他费用未交纳; (四)有损我行、租用人及第三者利益。第四章 保管箱的续租、退租第十二条 租用人租用期满后可办理续租手续继续租用保管箱。续租时只用交纳下一租期的租金。第十三条 退租时,在租用人清理完所存放物品,我行对该箱体进行审验并收回两把原装未损箱匙后,将保证金(不计利息)如数返还租用人。租用人未交清有关费用的,我行有权在保证金内扣除,不足部分,我行依法享有继续追讨的权利。第十四条 我行对于租用人在租约期内取消租约的,按其实际租用期数整期(按年、月两种租期方式)收取租金。由于特殊原因保管箱不能正常使用的,我行应预先
5、通知租用人终止租约,租金按实际租用时间计算。第十五条 对于逾期未办理有关手续的,我行有权从逾期日开始冻结该租用人的保管箱。逾期续租或退租按下列不同情形予以办理:(一)续租续租时若已逾期,则本期租金从上期租约到期日开始计算与收取。续租期内原租约继续有效。续租手续办理完毕后,我行立即解冻其保管箱。(二)退租我行将从租约到期日开始按实际逾期天数收取逾期滞纳金,逾期滞纳金收费标准为每天按年租金的千分之五计算。其他手续同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五章 保管箱业务的授权第十六条 保管箱租用人委托被授权人代理其保管箱业务时,应事先同被授权人前来我行办理有关授权手续。租用人只能授权一人享有开箱权、退租权、挂失权中一种
6、或几种权限。租用人取消授权按本办法第二十一条办理。第十七条 办理续租手续时如未取消授权,续租期内原授权继续有效。第六章 箱匙的挂失第十八条 我行交付租用人的保管箱客匙等如有遗失,租用人或其被授权人应立即到我行办理挂失手续。第十九条 租用人遗失保管箱客匙一把,须进行租用箱的换锁处理;租用人遗失保管箱客匙两把,须进行租用箱的凿箱处理。凿箱时,客户须在现场见证。第二十条 挂失期间,租用人或其被授权人不能进入保管箱库开箱取存物品。解挂领取新箱匙后,租用人或其被授权人可以继续进入保管箱库存取物品。因挂失发生的全部费用(换锁、凿箱)由租用人承担。第七章 保管箱业务信息的变更及查询第二十一条 租用人或被授权
7、人可以对本人留存的指纹、密码、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资料进行变更。我行根据其填写的变更书进行办理,将其变更前的个人信息资料予以注销,启用其新的个人信息资料。因变更而发生的费用由租用人或被授权人承担。租用人取消授权通过变更办理。第二十二条 保管箱租用人(或被授权人)查询其所租用保管箱的相关资料、业务记录时,需本人到柜台填写保管箱箱号查询申请书并提供本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相关资料进行办理。第八章 特殊业务见证或公证处理第二十三条 保管箱租用人及被授权人在国内由于种种原因不能前来开箱,需申办保管箱重新授权。(一)租用人需填写保管箱授权委托书,若原已有被授权人,还需填写保管箱变更申请书;(二)
8、开箱人持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加盖印章)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柜台办理重新授权手续。公证书主要内容:1 确认保管箱授权委托书及保管箱变更申请书为租用人亲笔所写;2 租用人及被授权人不能前去开箱的原因,情况属实等。第二十四条 租用人及被授权人皆在国外不能前来开箱,需申办保管箱重新授权。(一)租用人需填写保管箱授权委托书,若原已有被授权人,还需填写保管箱变更申请书。(二) 开箱人持所在国家大使馆或领事馆出具的证明(加盖印章)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柜台办理重新授权手续。(三) 大使馆或领事馆出具的证明主要内容:确认保管箱授权委托书及保管箱变更申请书为租用人亲笔所写。第二十五条 租用人逾期180天未办
9、理续租或退租手续的,我行可在国家公证机关见证下凿开该箱,对箱内物品予以登记并视其价值予以妥善保管,等待租用人认领。由此发生的费用由租用人承担。移存180天后,租用人仍未认领,我行有权将箱内所存物品自行处理,以抵偿其所欠租金及相关费用。不足部分,我行有追偿权。第二十六条 租约有效期内租用人死亡的,我行在未收到证明死亡的法律文书前,仍按保管箱租约的规定办理有关事宜;在收到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后,准许其财产继承者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员监督下登记开箱,取出物品,办理退租手续。(一)租用人死亡火化证明、所在医院出具的居民死亡证明、户籍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等可作为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二)财产
10、继承人的身份须由公证机关公证。(三)财产继承人办理开箱时,须有两名(含)以上公证机关工作人员、本行员工两名、所有继承人同时在场。公证机关人员需出示单位介绍信、本人工作证、有效身份证件;财产继承人需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四)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财产继承人承担。(五)接柜员须将以上证件、资料原件或复印件统一永久性保存。第二十七条 租约有效期内我行得知租用人死亡而又无租用人的合法代理人(被授权人)或权力继承者认领其所存放物品的,将对租用人所存放的物品办理保全公证,期限为二十年,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其合法代理人承担。第九章 司法协助第二十八条 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的需要,查询与案件有关的保管箱租用人情况时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银行 保管箱 业务 管理办法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快乐****生活】。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快乐****生活】,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