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永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立项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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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永城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 二○一三年九月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背景 永城市原属商丘市管辖,2011年6月1日起成为省直管县试点县(市)之一。近年来永城市经济快速增长,城镇化率不断提高,医疗卫生事业也得到了相应发展,随之医疗废物的产生量不断增加。永城市区的医疗废物现在收集后送往140公里外的商丘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长距离运输不仅处置成本高,而且也增加了运输过程中的环境风险,加之永城成为直管县之后,环境保护的行政管理也不再归属商丘市。因此,在永城市建设一座规范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是十分必要的。 在此背景下,永城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拟在永城市十八里镇程庄村西南建设,处理规模3吨/天,处理工艺为干化学消毒法工艺,处理对象为永城市区及各乡镇卫生院的医疗废物。 1.2 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基本情况见表1.2-1,工程项目组成见表1.2-2。 表1.2-1 项目基本情况一览表 项目 内容 项目名称 永城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 建设性质 新建 建设规模 日处理医疗废物3t 建设地点 永城市十八里镇程庄村西南 占地面积 约14.5亩 建设内容 包括受料及供料系统、化学消毒处理系统、给排水系统、办公楼等 工程投资 总投资2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万元。 劳动定员 20人,其中管理人员5人,操作人员15人 工作制度 每天工作10h,白班 供水 厂区自备井 供电 由永城十八里镇电网供给,厂内设200KVA变压器。 建设周期 2013年6月至2013年12月 表1.2-2 项目组成一览表 分类 系统 说明 主体 工程 化学消毒处理系统 医疗废物化学消毒单元、破碎单元、药剂供给单元、废气及废水处理单元以及自动化控制单元等 受料及供料系统 医疗废物受料计量、卸料、暂时贮存、输送等设施 辅助 工程 运送系统 医疗废物暂存库、废物起卸装置 医疗废物贮存 医疗废物贮存库具有冷藏功能,冷藏库未启动制冷时,可作暂存库。 消防、通风、化验、计量等 消毒清洗系统 消毒清洗车辆、周转箱和废物贮存设施以及贮存场地等。 公用 工程 供水 厂内打深水井,设生产、生活、消防合一的供水系统。 供电 由永城十八里镇电网供给,厂内设200KVA变压器。 交通运输 已有进厂道路,不需修建道路。 环保 工程 废气净化处理装置 消毒系统进料口设置密闭集尘罩,使得破碎在密闭环境下进行,经400m3/h引风机将破碎产生的恶臭气体抽出,使消毒系统内部形成微负压状态,废气经二级过滤膜过滤净化(过滤尺寸≤0.2μm,耐温不低于140℃,过滤效率99.999%以上),过滤膜上敷设活性炭,用活性炭吸附恶臭物质,通过排气口排出,更换下来的废过滤膜按医疗废物处理。 污水处理装置 生产废水、初期雨水,收集后采用混凝沉淀+过滤消毒处理方式,处理达标后的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 生产管理与生活服务设施 办公楼 1.3 厂址比选 1.3.1 两处厂址基本情况 (1)十八里镇程庄村西南厂址 该处位于十八里镇程庄村西南310m处,基本上处于永城市域的中心,位于城市规划区之外,东距老城区约4km、新城区约11km,距永城市拟于双桥乡马楼村以南建设的生活垃圾填埋场直线距离4km(运距约6km);目前的用地性质3.318亩为建设用地、其余11.154亩为农用地,厂址现状为一废砖窑的窑址位置,没有农田,厂外有取土留下的水塘,已失去了农用地的功能,根据当地的土地利用规划,占地范围属建设用地;根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场地无影响场地稳定性的不良地质现象,场区稳定,建筑场地为Ⅲ类建筑场地,属可进行建设的一般场地;厂址周围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等敏感区。 (2)蒋口镇韩庙村附近厂址 该处位于蒋口镇韩庙村东北方向约300m处、324省道以东(紧邻),位于城市规划区以外,东南距老城区约4.5km、新城区11km,距永城市拟建生活垃圾填埋场直线距离约7.5km(运距约11.5km)。厂址现状为废弃的药厂位置,现有面积约2~3亩,属建设用地,周围全部为农田,若在此选址需征用周围的部分农用地;该处距十八里镇厂址3.5km,工程地质条件相同;厂址同样不涉及敏感保护区。 1.3.2 比选结果 评价根据厂址选择的主要制约因素,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周边环境概况、工程地质条件、运输条件等方面对两处厂址进行比选,见表1.3-1。 表1.3-1 厂址比选一览表 比选因素 十八里镇程庄村西南厂址 蒋口镇韩庙村附近厂址 永城市城市总体规划 总体规划中未规划医疗废物的处置,也没有规划医疗废物处置场位置。 不在城市规划区范围,永城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已同意该处选址。 不在城市规划区范围,无规划部门意见。 土地利用现状及规划 厂址现状为一废砖窑的窑址位置,没有农田,厂外有取土留下的水塘,已失去了农用地的功能。 厂址现状为废弃的药厂位置,现有面积约2~3亩,属建设用地,周围全部为农田。 根据永城市国土局文件,该处为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建设中的建设预留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部分为建设用地,剩余部分农用地需调整。 周围环境情况 厂址周围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等敏感区。 距325省道550m,与周围工厂、企业距离较远,满足《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的选址要求。 与周围工厂、企业距离较远,紧邻324省道,不满足《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远里交通干道的选址要求。 工程地质条件 根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场地无影响场地稳定性的不良地质现象,场区稳定;建筑场地为Ⅲ类建筑场地,属可进行建设的一般场地。 同十八里镇程庄村西南厂址。 运输条件 东距老城区约4km、新城区约11km,基本处于市域范围的中心,距永城市拟于双桥乡马楼村以南建设的生活垃圾填埋场直线距离4km(运距约6km)。 东南距老城区约4.5km、新城区11km,距拟建生活垃圾填埋场直线距离约7.5km(运距约11.5km)。 综合以上分析,两处均不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十八里镇厂址已得到市规划部门认可;土地利用规划情况基本相同,均涉及到建设用地调整的情况;工程地质条件相同;周围环境情况方面,两处均不涉及特殊的敏感区,与村庄距离方面均能满足防护距离要求,但蒋口镇厂址紧邻324省道,不满足《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的选址要求;运输条件方面,十八里镇厂址在医疗废物的收集、消毒后残渣的运输方面都优于蒋口镇厂址。 综合以上考虑,评价认为十八里镇程庄村西南厂址优于蒋口镇韩庙村附近厂址,应将其作为拟选厂址。 1.4 政策、规划符合性分析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鼓励类中三十八条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利用条目中包括了:危险废弃物(放射性废物、核设施退役工程、医疗废物、含重金属废弃物)安全处置技术设备开发制造及处置中心建设。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本项目位于城市规划区以外,永城市今后主要发展新城区,新城区的主导发展方向为向北发展,本项目厂址位于老城区以西,不影响城市今后的发展;占地性质部分为建设用地、另有一部分现状为农用地,根据永城市国土局文件,该处为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建设中的建设预留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根据永城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对项目规划选址的意见,同意本项目选址。项目建设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本项目建设不涉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2 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2.1 项目周围环境敏感点分布情况 项目周围主要环境敏感点分布情况见表2.1-1及图2.1-1。 表2.1-1 本项目周围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 要素 环境敏感点 保护目标特征 环境功能要求 方位 距离(m) 户数(人数) 环境 空气 程庄 NE 310 123户415人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 魏庄 NW 600 153户625人 徐大庄 NW 1100 156户520人 王庄寨 WNW 1300 380户1304人 孙楼 SW 320 115户452人 小徐庄 SE 1200 150户523人 地表水 沱河 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体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标准 浍河 地下水 厂址周围20km2范围内的地下水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 声环境 项目厂界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 图2.1-1 项目周围主要环境敏感点分布图 2.2 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现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区域各监测点SO2、NO2、TSP日均及小时浓度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程庄和王庄寨PM10均存一定程度的超标现象,主要是由于监测期间项目所在区域干燥多风所致;各监测点H2S、NH3小时浓度均能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最高容许浓度要求。 现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区域附近地表水体大曹沟和浍河COD、NH3-N均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体功能要求,沱河在评价区域河段的连续监测结果COD和NH3-N全部达标,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较好。 根据地下水监测结果,厂址区域各地下水监测点中,各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限值要求,表明区域地下水水质现状较好。 项目厂址东、西、南、北四个厂界昼、夜厂界噪声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3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行产生的二次污染有对运输车辆、周转箱以及贮存间的清洗消毒产生清洗消毒废水、混合破碎产生废气、医疗废物处理最终产物消毒残渣和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废气处理产生的废过滤膜、噪声等。 (1)废气 医疗废物破碎消毒过程中进料口有含有恶臭气体的废气排放,工程在进料口设置密闭集尘罩,使废物破碎消毒在密闭负压中进行,废气通过二级过滤净化除臭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NH3、H2S均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l4554—93)二级标准要求。 针对消毒处理车间的无组织恶臭气体,消毒车间设置300m防护距离,根据平面布置情况,东、南、西、北四个厂界的最大设防距离分别为:280、270、280、215m。 (2)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均将送入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污水处理采用“絮凝沉淀+过滤消毒”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生产废水产生量为3.72m3/d,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10m3/d。 本项目生产废水处理后水质可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的要求,同时也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要求。为节约用水同时减少废水排放,评价建议,处理后达标的废水分别回用于对水质要求不高的消毒液调配用水、道路喷洒用水,以及车辆、周转箱、消毒车间、冷藏库消毒后的第一遍清洗用水。回用水水质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标准中的车辆冲洗用水标准。全厂废水可全部回用不外排,另设一处容积为15m3的回用水池,可满足全厂废水4d的储存量,以防回用过程中出现事故等问题,回用水池可兼作污水处理站的事故水池。 针对初期雨水,建设一处3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的初期雨水分批送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 (3)噪声 针对各高噪声设备将分别采取隔声、消声、减震等措施,厂界噪声可达标。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经破碎消毒系统后排出的废渣、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恶臭气体处理过程中更换的废过滤膜,污水处理站污泥和废过滤膜按未处理医疗废物进行消毒处理。处理后的废渣可以作为一般生活垃圾直接进在建的永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填埋处理。 评价要求本项目应根据本处理装置可处理的医疗废物类别进行处理,本装置不适宜处理的人体器官、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各医疗机构在产生源头将医疗废物进行分类、分别装箱,本项目只收集适于其工艺处理的废物;废弃的人体器官由各医疗机构自行送至永城火葬场进行火化处置;药物性和化学性医疗废物产生量小,各医疗机构定期将其送往河南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进行最终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及防范措施 医疗废物处理处置全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如果发生风险事故,则会有可能造成疫病的流行等后果,对人体健康、财产损失以及社会影响将产生严重的危害。因此,必须重视潜在的风险,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化学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HJ/T228—2005)中对工程运行理的要求,避免事故发生,制定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做到“防患于未然”和“最大化减少风险损失”。 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外排的恶臭气体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厂界浓度可达标;本项目的生产废水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车间、污水收集处理设施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后,不会对地下水造成较大影响;消毒残渣是无害化的医疗废物,送垃圾填场填埋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厂界噪声可达标。 4 公众参与 本项目环评过程中按照《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06]28号文)中要求,建设单位在永城市政府网站发布了两次公告、在《今日永城》报纸上进行了公示。发放了200份公众参与调查表,并召开了一次公众参与座谈会。 4.1 第一次公示 在确定了项目评价单位之后,建设单位于2012年12月21日在永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对项目基本情况发布了第一次公告,公示内容如下: 第一次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 永城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告 永城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启动,由河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承担本项目的环评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开展该项目的公众参与活动。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永城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采用干化学消毒法处理永城市的医疗废物,设计处理规模3吨/天。建设地点位于永城市十八里镇程庄以西,项目总投资2200万元。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永城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 联系人:孙总 联系电话:13803706876 e-mail:110153192@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河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穗工 e-mail:hneia@ 联系电话:0371-66309371 传真:0371-66309369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程资料研读,现场初步调查,编制工作方案;进行环境现状监测,环境影响预测及公众参与调查等工作,编制各专题工作内容;汇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提交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审查报批。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项目的选址是否满意;2、对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存在哪些环境问题;3、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建议;4、其他有关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上述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参与到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活动中。 永城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4.2 第二次公示 在本项目环评报告书基本完成之后,建设单位于2013年3月8日在永城市人民政府网站、附近的程庄、魏庄、孙楼及时公示了本项目环评报告的主要内容及评价结论。公示内容如下: 第二次公示期间也未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 永城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 河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已基本完成《永城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制工作,现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永城市原属商丘市管辖,2011年6月1日起成为省直管县试点县(市)之一。近年来永城市经济快速增长,城镇化率不断提高,医疗卫生事业也得到了相应发展,随之医疗废物的产生量不断增加。永城市区的医疗废物现在收集后送往140公里外的商丘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长距离运输不仅处置成本高,而且也增加了运输过程中的环境风险,加之永城成为直管县之后,环境保护的行政管理也不再归属商丘市。因此,在永城市建设一座规范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是十分必要的。 在此背景下,永城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拟在永城市十八里镇程庄村西南建设,处理规模3吨/天,处理工艺为干化学消毒法工艺,处理对象为永城市区及各乡镇卫生院的医疗废物,项目选址位于城市规划区以外。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干化学消毒处理系统一套,并配套建设相应的给排水、办公楼等公用及辅助工程。项目占地14.5亩,总投资2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运行产生的二次污染主有对运输车辆、周转箱以及贮存间的清洗消毒产生清洗消毒废水、混合破碎产生废气、医疗废物处理最终产物消毒残渣、机械噪声等。 (1)废水 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生产废水主要为对运输车辆、周转箱以及贮存间的清洗消毒产生的清洗消毒废水,废水产生量为3.72吨/天。本项目的生产废水处理后将全部回用不外排,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 医疗废物破碎消毒过程中进料口有含有恶臭气体的废气排放,工程在进料口设置密闭集尘罩,使废物破碎消毒在密闭负压中进行,废气通过二级过滤净化除臭后排放。 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外排的恶臭气体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厂界浓度可达标。 (3)噪声 本工程主要噪声源有:破碎/粉碎机、加药泵、水泵等设备,采取消音、减振、隔声设施后,噪声值在80分贝以下。 预测结果表明,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对周围居民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经破碎消毒系统后排出的废渣、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恶臭气体处理过程中更换的废过滤膜,污水处理站污泥和废过滤膜按未处理医疗废物进行消毒处理。处理后的废渣可以作为一般生活垃圾直接进永城市在建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填埋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水 生产废水以及初期雨水全部收集后送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采用“絮凝沉淀+过滤”工艺、处理规模10吨/天,处理后的水质可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的要求,同时也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要求,全部回用于厂区绿化和道路喷洒、不外排。 (2)废气 医疗废物破碎消毒过程中进料口有含有恶臭气体的废气排放,工程在进料口设置密闭集尘罩,使废物破碎消毒在密闭负压中进行,废气通过二级过滤净化除臭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硫化氢和氨均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l4554—93)二级标准要求。 针对消毒处理车间无组织恶臭气体,消毒车间设置300米防护距离,根据平面布置情况,东、南、西、北四个厂界最大设防距离分别为:280、270、280、215米。 (3)噪声 针对各高噪声设备将分别采取隔声、消声、减震等措施,厂界噪声可达标。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经破碎消毒系统后排出的废渣、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恶臭气体处理过程中更换的废过滤膜,污水处理站污泥和废过滤膜按未处理医疗废物进行消毒处理。处理后的废渣作为一般生活垃圾送永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填埋处理。针对永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尚在建设之中的实际情况,评价要求在处置中心内建一处240平方米的临时堆场,以防生活垃圾填埋场不能在本项目运行前建成,待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营后临时堆存的消毒残渣运出,之后堆场覆土绿化。 评价要求本项目应根据本处理装置可处理的医疗废物类别进行处理。本装置不适宜处理的人体器官、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各医疗机构在产生源头将医疗废物进行分类、分别装箱,本项目只收集适于其工艺处理的废物;废弃的人体器官由各医疗机构自行送至永城市火葬场进行火化处置;药物性和化学性医疗废物产生量小,各医疗机构定期将其送往河南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进行最终处置。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2)项目选址符合永城市和十八里镇总体规划要求,同时满足医疗废物化学消毒集中处置技术规范中的选址要求。 (3)项目采取严格的二次污染防治措施,各项污染物可达标排放,影响预测结果表明对周围环境影响可接受。 (4)从环保角度看,项目建设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在永城市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链接,同时,也可到永城市十八里镇七里店村委会查阅,若需要补充信息可与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联系索取。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永城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 联系人:孙总 联系电话:13803706876 e-mail:110153192@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河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穗工 e-mail:hneia@ 联系电话:0371-66309371 传真:0371-66309369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 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2)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①对项目选址、建设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 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意见或建议,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意见或建议。 永城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 二〇一三年三月八日 4.3 报纸公示 在本项目环评报告书完成之后,建设单位于2013年6月20日在《今日永城》报纸上发布了项目公告,公告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基本情况、主要环境影响和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同时提供了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查询方式。 报纸公示征求意见的期限为10工作日,公示期间也未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 4.4 公众参与调查表 本次公众参与中发放调查表工作采取入户发放调查表的方式进行,主要是建设单位会委托村委会协助发放并回收,共调查200份。征询对象统计结果见表4.4-1。公众参与意见征询结果见表4.4-2。 表4.4-1 征询对象统计结果 村庄 与厂址相对位置及距离 受调查人数(人) 所占比例(%) 程庄 NE 310m 72 36 魏庄 NW 600m 70 35 孙楼 SW 320m 58 29 合计 200 100 表4.4-2 公众意见征询统计结果 问题 选项 数量(人) 比例(%) 您对目前当地的环境现状满意吗? 满意 160 80 比较满意 40 20 不满意 0 0 您是否了解医疗垃圾及其危害? 了解 132 66 一般了解 67 33.5 不了解 1 0.5 您对医疗垃圾集中处置方法的态度 支持 142 71 反对 0 0 无意见 58 29 希望本项目重点做好哪方面的环保工作 环境空气 84 42 水 42 21 噪声 69 34.5 其它 5 2.5 对本项目选址的意见 同意 148 74 反对 0 0 无所谓 52 26 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同意 126 63 反对 0 0 无所谓 74 37 项目处在农村地区,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较好,80%的被调查对象对当地的环境现状满意;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提高,基本上所有受调查人员医疗垃圾及其危害均有所了解;71%的被调查对象对医疗垃圾实行集中处置表示支持,无反对意见;42%的被调查人员希望本项目重点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希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的占34.5%,希望做好水污染防治的占21%;74%的被调查人员同意本项目选址,无反对意见;63%的调查人员同意本项目的建设,无反对意见。 4.5 公众参与座谈会 建设单位于2013年3月23日在项目所在地十八里镇七里店村委会召开了公众参与座谈会。主持单位为建设单位,参加人员有评价单位、附近村民代表。 会议由建设单位首先介绍了项目名称、规模、采用的工艺等,然后评价单位全面介绍了本项目选址的情况、永城医疗废物处置的现状、本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拟采取的措施及本项目环评进展情况,使与会人员对本项目有了较为详细的了解。 与会人员谈到了项目建设对区域地下水的影响、臭气影响大小的问题,关心环保措施能否跟上,将用什么措施,能把环境污染控制到什么程度等。针对公众关心的问题,评价单位详细回答了本项目废水的治理、回用情况以及提出的对地下水的保护措施,解释了臭气的产生情况,消除了村民的疑虑。企业承诺,项目建设中一定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规规定,重视污染控制,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经过双方提问、讨论、解答、承诺,座谈会形成意见如下:与会代表一致认为该项目的建设可以有效解决当地医疗废物处理问题,希望项目尽快投入建设;在落实有关污染治理基础上,支持项目的厂址选择。座谈会公众代表没人反对工程建设。 4.6 公众参与结论 由公众参与座谈会及发放调查统计结果可以看出,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是比较关注的,项目区居民对项目有一定程度的了解,认为项目可有效解决当地医疗垃圾处理问题,对项目表示支持。被调查人员绝大部分人关心项目建设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希望项目建设环保先行,能妥善解决项目建设带来的环境问题。 5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永城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拟建厂址位于永城市十八里镇程庄村西南,其服务范围为全市所有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建设规模3t/d,采用干式碱性消毒技术处理医疗废物,并配套建设医疗废物收集、运输、贮存与污水治理等设施。项目建成后将会改变现有医疗废物通过长距离运至商丘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的现状、大大减少运输过程中的环境风险,同时还将各乡镇卫生院的医疗废物纳入集中处置范围,项目建设社会效益、环境效益显著。本次评价对项目建设期、营运期两个时段及医废收集、运输、贮存、处置全过程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提出了污染控制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方案,工程应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化学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HJ/T228-2005)进行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落实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从环境保护角度讲,项目建设可行。 6 联系方式 (1)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永城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 联系人:孙总 联系电话:13803706876 e-mail:110153192@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河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穗工 e-mail:hneia@ 联系电话:0371-66309371 传真:0371-66309369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顺河路1号 - 16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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