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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南宁供电局承包商管理工作实施新版细则.doc

  • 上传人:精****
  • 文档编号:2726440
  • 上传时间:2024-06-05
  • 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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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南宁 供电局 承包商 管理工作 实施 新版 细则
    资源描述:
    Q/NNG 南宁供电局 发 布 南宁供电局企业标准 - 08 实施 - 08 公布 承包商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Q/NNG-W-14-08- 替换Q/NNG—W—04-02- 目 次 本细则信息 II 1 总则 3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3 术语和定义 3 4 职责 3 5 管理内容和方法 4 5.1承包商安全资质审查 4 5.2承包商选择 4 5.3承包商协议管理 4 5.4承包商安全教育和培训 4 5.5安全技术交底管理 5 5.6承包商履约评价 错误!未定义书签。5 5.7承包商安全考评 6 6 附则 6 本细则信息 制度名称 南宁供电局承包商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制度编号 Q/NNG-W-14-08- 对应文号 南供电企〔〕6号 版 次 变更概要 修编时间 状态 按南网一体化管理及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要求,对本局第一级文件(管理工作标准)进行回顾和更新。 5月 作废 根据第一次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内部审核改善机会进行修编。 7月 作废 年度评审回顾。 1月 作废 内审问题整改修订 4月 作废 模拟审核问题整改修订 8月 在用有效 角色 人员 编写 饶 强 初审 周 斌、欧夏初、韦 敏、卢 健、王 愚、陈学敏、马秀梅、王 纲、陆华军、陶贤建、文香军、陈 丹、谭立贤 会签 于维俭、刘 波 审核 王 壮 同意 江革力 承包商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1 总则 1.1 规范南宁供电局对外发包工程风险控制和对承包商管理工作,降低和承包商相关安全生产风险。 1.2 本细则要求了对承包商准入审查、选择、过程管理及考评评价要求。适适用于南宁供电局对承包商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基建项目承包商管理措施》(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企业)Q/CSG213005-全文 《基建项目安全管理措施》(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企业)Q/CSG213007-全文 《业主项目部管理措施》(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企业)Q/CSG213002-全文 《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求》(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企业)Q/CSG21005-全文 《业主项目部工作手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企业)()基建〔〕30号 全文 《电网建设基准风险评定指南》(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企业)(第二版)全文 《施工作业指导书》(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企业)()全文 《施工安全作业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企业)基建〔〕28号全文 3 术语和定义 3.1 承包商:是指全部承包南宁供电局外委工程项目﹛包含基建、配网建设和改造、主网生产类技改修理、变电站消防和房屋维修项目、配网修理、非生产类技改修理(车辆、办公设备、保卫、非变电站内房屋及建筑物技改)、营销技改(含新房配工程)、营销修理工程﹜进行施工和本局无直接行政隶属关系法人单位。 3.2 项目管理单位:本局负责基建、配网建设和改造、主网生产类技改修理、变电站消防和房屋维修项目、配网修理、非生产类技改修理(车辆、办公设备、保卫、非变电站内房屋及建筑物技改)、营销工程项目管理单位。局基建工程项目、农网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单位为局基建部,局技改、大修工程项目管理单位为局生技部,局营销工程项目管理单位为局营销部,局非生产类技改修理(车辆、办公设备、保卫、非变电站内房屋及建筑物技改)项目管理单位为职员服务中心。 3.3 设备运行管理单位:是指包含变电管理一所、变电管理二所、输电所、各供电分局、系统运行部、信息中心等设备运行管辖权单位。 4 职责 4.1 局招投标办公室对局外委工程项目(除南方电网企业、广西电网企业招标项目)承包商选择负责。 4.2 安全监察部责任人对承包商资质复审及立案、施工过程安全监督、承包商表现评价、统计和考评组织工作负责。 4.3 项目管理单位责任人对所管辖项目承包商资质初步审查、承包商风险评定、承包商协议管理、承包商安全技术交底、承包商现场作业监督和管理、承包商现场表现及履约评价工作组织工作负责。 4.4 设备运行管理单位责任人对进入本管辖区域作业承包商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负责,并配合项目管理单位开展承包商现场作业监督、承包商现场表现评价工作。 5 管理内容和方法 5.1 承包商安全资质审查 5.1.1 项目管理单位应通知进入本局管辖范围承包商开展资质审查立案工作,并督促承包商填写《南宁供电局承包商安全资质审查立案表》(附录A)、依据《南宁供电局承包商安全资质审查立案需提交资料》(附录B)准备相关资料,根据《南宁供电局承包商及其从业人员安全资质标准》(附录C)对其进行资质初步审核,在《南宁供电局承包商安全施工资质审查立案表》上签署初审意见。 5.1.2 安全监察部应对承包商安全资质进行复审及立案,并在《南宁供电局承包商安全资质审查立案表》上签署审核意见。 5.1.3 安全监察部对审查合格承包商,应录入《南宁网区承包商资信档案汇总表》(附录D)作为安全资质审查立案证实,该汇总表由安监部定时公布。 5.1.4 经南方电网企业、广西电网企业审查立案承包商,安全监察部应以上级文件和审查结果为依据进行立案,不反复审查。 5.2 承包商选择 5.2.1 项目管理单位应在每十二个月12月30日前将本单位负责项目本年度承包商履约评价情况,反馈至局招投标办公室,作为下年度承包商选择依据。 5.2.2 局招投标办公室应根据《南宁供电局工程施工招投标实施细则》对备选承包商进行招标评价,以确定工程项目承包商。 5.2.3 局招投标办公室在选择承包商时应综合关注以下方面: ² 承包商进入企业带来风险和招投标要求 ² 承包商安健环资质、内部管理和业绩 ² 承包商过去三年内在企业安健环表现。 ² 承包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制度要求等强制性要求能力。 ² 承包商满足本局安健环要求能力。 ² 承包商对其职员工伤、医疗和社会保险等是否充足。 5.3 承包商协议管理 5.3.1 项目管理单位应在全部承包商均签署协议后方可进入现场开展作业。 5.3.2 项目管理单位和承包商协商签署工程协议时,应明确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需遵遵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承包商必需遵守发包单位安全生产要求、双方责任和义务及争议事项处理方案等,明确承包商和本局之间责任划分。 5.3.3 项目管理单位和承包商签署协议时,应和承包商协商签署《南宁供电局安全生产管理协议》(附录E)和《南宁供电局工程建设廉政责任书》(附录F),作为工程协议附件材料。安全协议应明确工程项目安全目标、承包商必需遵守发包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双方安全责任和义务、事小说件信息汇报要求、违约责任及赔偿事项等内容。 5.4 承包商安全教育和培训 5.4.1 在项目开工或开展劳务前,项目管理单位应组织对承包商参与现场施工或劳务人员开展企业规章制度、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工作。 5.4.2 项目管理单位按安全规程考试管理要求,组织承包商开展现场施工或劳务全部些人员进行安全规程考试。 5.4.3 生产技术部按安全规程考试管理要求,针对工作票管理、停送电管理、 “两种人”(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责任人)安全责任等,组织进入所辖生产运行区域承包商“两种人”进行专题安全规程考试。 5.4.4 项目管理单位和设备运行管理单位依据安规考试成绩,许可考试合格(90分以上)承包商人员入网作业,对考试不合格承包商人员应严禁其入网作业。 5.4.5工程开工前,项目管理单位监督施工单位必需对项目全体人员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对进入施工现场新招职员,必需进行不少于40个课时安全教育培训。 5.4.6项目管理单位必需核实特种作业人员经过相关主管部门培训取证后,方可同意其上岗工作。 5.4.7承包商应在项目开工前指定项目责任人负责工程项目实施协调和管理。 5.5 安全技术交底管理 5.5.1 在项目开工前,项目管理单位应对承包商施工项目部、工程技术人员和安全监理部进行全方面安全技术交底,并保留安全技术交底会议纪要,安全交底应包含以下内容: ² 工程施工包含区域和范围; ² 必需遵守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² 工作票和停送电要求; ² 关键安全风险及控制方法; ² 事故应急避险方法及信息汇报要求; ² 其它安全注意事项。 5.5.2对于进入生产运行区域施工项目,在承包商编制工作方案前,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应根据《南宁供电局承包商安全技术交底单》(附录G)向承包商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保留统计: ² 生产运行区域安全管理要求; ² 施工现场作业范围、区域和施工出入路径,禁入区域; ² 设备运行情况、带电部位,施工作业和临近带电设备或相邻设备运行区域安全距离要求; ² 施工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危险点及控制方法; ² 施工现场安全方法部署要求; ² 生产运行区域环境条件和隐蔽设施情况,指明或标明地下和空中管线、设施等位置和范围; ² 施工机械设备要求、行经路线和作业位置; ² 临时电源接电要求; ² 生产运行区域应急设施、应急疏散指示和通道,和应急疏散要求; ² 其它安全注意事项。 5.5.3 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应规范、清楚、完整,并形成统计。 5.6 承包商履约评价 5.6.1 项目管理单位应每个月组织承包商召开一次工程例会,沟通项目施工过程中相关问题,确定承包商安健环表现。 5.6.2 项目管理单位每个月组织开展一次承包商、分包商安全文明施工评价工作,并将结果作为承包商履约评价依据。 5.6.2项目管理单位应依据日常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检验结果对承包商现场安健环表现情况,参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企业业主项目部工作手册》中《承建商资信评价评分表》(附录J)每十二个月年末对承包商现场安健环表现和服务质量等履约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论分三级:不合格(60分以下)、合格(60-90分)、优良(90分以上)。 5.6.4 履约评价内容应包含: ² 工程安全、环境保护控制情况; ² 工程质量控制情况; ² 工程进度控制情况; ² 工程造价控制情况; ² 档案资料电子化移交情况; ² 资源配置情况; ² 协议履约情况; ² 质保期服务等其它情况; ² 投标承诺兑现情况; 5.6.5 每十二个月年末,各业主项目部对各在建项目标项目承包商年度履约情况考评评分,对本年内完成工作承包商年度履约情况考评评分,报上级管理部门进行汇总评价。 5.6.6生技部负责本单位生产技改项目承包商年度履约情况考评评分,结果汇总至基建部。 5.6.7基建管理部门汇总各业主项目部上报项目承包商年度履约情况考评评分,和生技部门提供项目承包商年度履约情况考评评分,报企业基建部。 5.7 承包商安全考评 5.7.1承包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工程项目管理单位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相关要求及企业相关规章制度,对承包商给予暂停工程项目施工、取消入网安全资质或在一段时间内限制其参与本单位工程项目标投标活动,并依据协议、安全协议相关条款对承包商给予经济处罚: ² 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电网、设备事故,电网、设备障碍; ² 遗留施工安全、质量隐患并引发事故或障碍; ² 施工过程中发生违章行为,情节严重; ² 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后,存在瞒报、谎报、漏报行为; ² 施工过程中违反协议和安全协议相关要求,对企业系统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 5.7.2工程项目管理单位对承包商考评依据双方签署协议和《南宁供电局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进行。 5.7.3安全监察部对工程施工现场违章情况按《南宁供电局工程建设反违章管理处罚要求》(附录I)进行处罚。 5.7.4工程项目管理单位和安全监察部分别将承包商履约评价结果、日常安全检验考评结果、承包商安全评价(附录H)反馈至局招投标办公室,作为选择承包商依据。 5.8 汇报和统计 承包商安全资质审查材料、工程协议、安全协议、承包商安全教育培训及考试统计、承包商安健环表现统计、施工安全评价统计、履约评价资料等由相关部门长久保留。 6 附则 6.1 本细则由基建部负责解释。 6.2 附录 6.2.1 附录A:南宁供电局承包商安全资质审查立案表 6.2.2 附录B:南宁供电局承包商安全资质审查立案需提交资料 6.2.3 附录C:南宁供电局承包商及其从业人员安全资质标准 6.2.4 附录D:南宁供电局承包商安全资质审查立案证 6.2.5 附录E:南宁供电局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6.2.6 附录F:南宁供电局工程建设廉政责任书 6.2.7 附录G:南宁供电局承包商安全技术交底单 6.2.8 附录H:南宁供电局承包商安全评价表 6.2.9 附录I:南宁供电局工程建设反违章管理处罚要求 6.2.10 附录J:南宁供电局承建商资信评价评分表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南宁供电局承包商安全资质审查立案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全称 单位地址 联 系 人 基地地址 联络电话 营业执照证号 发证单位 法人代表 法人授权人 公证单位 单位人数 人 正式工人数 人 施工人员 人 安全机构名称 安全管理责任人 安全管理人员 人 注册安全工程师 人 技术管理人员 人 特种作业人员 人 工程承建、安全许可资格证书 发证单位 发证单位 发证单位 发证单位 施工资质范围 承包商进入XXX(业主单位名称)施工时间及安全施工统计情况: 具体审查内容 审查意见 审查人 企业资质证书(是否符合项目要求、是否有效) 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是否有效) 组织机构代码证(是否有效) 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有效) 施工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统计(是否符合项目和相关要求要求) 施工关键人员资格(包含项目经理、总工、技术员、关键技术工种人员是否符合工程要求、是否持证上岗) 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是否满足施工需要) 承包方安全管理机构(设有两级机构是否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 专/兼职安全员设置和资格(超出30人以上是否设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是否设兼职安全员、安全员是否持证或经安全管理培训考试合格) 承包方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符合安全管理要求) 承包商职员保险证实资料,承包商工伤率、职员赔偿费用等资料(保险程序是否充足) ☆其它需审查内容: 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审查意见 责任人署名: 年 月 日(盖章) 安全监察部门审查意见 责任人署名: 年 月 日(盖章) 说明:所审查项目相关资料作为附件一同装订、存档。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南宁供电局承包商安全资质审查立案需提交资料 附录B-1 (规范性附录) 承包商需提交安全资质审查资料 序号 资料内容 1 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审验并提交一份复印件(用A4纸复印加盖本单位公章)。 2 提供法人代表资格证实书原件审验并提交一份复印件(用A4纸复印加盖本单位公章),如非法人单位应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 提供市级及以上政府建设部门颁发电力、机械、建筑等施工承建资格证或电力行为主管部门颁发《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及市级及以上政府安监部门、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审验并提交一份复印件(用A4纸复印加盖本单位公章)。 4 本企业施工业绩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统计(按表二格式填报,并提供相关证实材料作附件)。 5 提供本企业职员保险证实资料、及工伤率、职员赔偿费用等资料原件审验并提交一份复印件(用A4纸复印加盖本单位公章)。 6 提供本单位专职安监人员(安全员)任命书原件审验并提交一份复印件(用A4纸复印加盖本单位公章)。含有两级机构承包商必需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并有安监人员任命书。施工队伍超出30人必需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必需设有兼职安全员,并有安全员任命书。 7 承包商现场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上岗资格记录表(加盖本单位公章)及人员资质证件,现场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包含项目经理(现场责任人)、技术人员和电气、消防、土木、建筑等行业特种作业人员。 8 本单位全部参与现场施工人员名单及安全考试成绩表复印件(用A4纸复印加盖本单位公章,现场检验时核查试卷原件)。 9 本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目录(加盖本单位公章,现场检验时对照目录核查)。 10 现场施工常见安全防护用具记录表(加盖本单位公章,现场检验时核查)。 11 现场施工常见安全工器具记录表(加盖本单位公章,现场检验时核查)。 12 现场施工常见登高、起重工具记录表(加盖本单位公章,现场检验时核查)。 13 现场施工机械记录表(加盖本单位公章,现场检验时核查)。 以上申报资料以《承包商安全施工资质审查审批表》为首页和其它复印件使用A4纸张规格一并装订成册,提交审查。 附录B-2 (规范性附录) 施工业绩简历、证实和近三年安全施工统计情况表 单位名称(盖章) 附件:相关证实文件随本表后附。 注:本表或相关证实需承包商单位所在地安监局盖章。 附录B-3 (资料性附录) 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单位(盖章): 序号 安全管理制度名称 备 注 注:依据所提供目录进行现场核查。 附录B-4 (资料性附录) 现场施工常见安全防护用具统计表 单位(盖章): 本单位进入现场施工人员数为: 安全防护 用具名称 型 号 厂 家 最低应配置数量 实际配 置数量 安全帽 现场施工人员每人一顶,并有10%备用。 双保险安全带 30人及以下单位最少有10条,30人以上单位按不少于现场施工人员50%数量配置。 工作服 按现场施工人员每人一套。 工作鞋 工作手套 护目眼镜 2个 安全绳(网) 按不少于2个工作面所需数量配置。 临时遮(围)栏 警示牌 标示牌 警示灯 路障用具 电力施工现场 安全作业牌 现场施工作业单位配置不少于2块。 其它 附录B-5 (资料性附录) 现场施工常见安全工器具统计表 单位(盖章): 绝缘工具名称 型 号 厂 家 最低应配置数量 实际配 置数量 绝缘棒 每个电压等级不少于2支。 绝缘挡板 不少于2块 验电器 每个电压等级不少于2支。 接地线 每个电压等级不少于4组。 绝缘手套 8双 绝缘靴 8双 绝缘绳 4条 其它 附录B-6 (资料性附录) 现场施工常见登高、起重工具统计表 单位(盖章): 工具名称 型 号 厂 家 最低应配置数量 实际配 置数量 脚 扣 4套 升 降 板 12套 梯 子 2把 白 棕 绳 4条 葫芦及滑车 2套 绞 磨 1套 紧 线 器 4个 附录B-7 (资料性附录) 承包商施工机械统计表 单位(盖章): 施工机械名称 型 号 厂家 数量 备 注 附录C (资料性附录) 南宁供电局承包商及其从业人员安全资质标准 附录C-1 (资料性附录) 承包商安全资质标准 序 资质名称 适用条件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 必需 2 《营业执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和法人授权委托证实书 非法人单位必需 3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建设部门颁发) 电力类必需满足二项; 机械、建筑类单位必需满足含有其中一项即可 4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电力监管机构颁发) 5 其它施工资质证(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管理机构) 消防、绿化、防鼠蚁、防腐保温等单位必需 6 《安全生产许可证》(政府安监部门颁发) 必需 7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可选 8 各类安全生产人员数量 ① 安全生产关键责任人 现场责任人(项目经理) 安全管理人员 注册安全主任 特种作业人员 必需(1人) 必需(1人及以上) 必需(1人及以上) 必需(1人及以上) 必需(2人及以上) ② 电力企业变电、线路工作票签发人及变电、线路工作票工作责任人 电气施工单位必需(按专业2人及以上) ③ 电力企业变电第三种工作票工作责任人 进入电力生产现场非电气施工单位必需(2人及以上) 9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验制度,安全工器具管理,工伤保险管理制度。 必需 附录C-2 (资料性附录) 承包商现场作业人员安全资质标准 人员分类 需含有技术职称和安全资格证名称 个人劳动保障 出入证件 单位安全生产关键责任人 《厂长经理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资格证》或《安全施工管理人员资格证》、《企业法人代表证》或《法人代表授权书》 单位证实及工作证 施工现场 责任人 《厂长经理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资格证》或《安全施工管理人员资格证》、《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证》 劳动协议、工伤保险缴费发票 单位证实及工作证 安全管理人员 《安全施工管理人员资格证》、《注册安全主任证》、《注册安全督导员证》、《注册安全工程师证》 劳动协议、工伤保险缴费发票 单位证实及工作证 特种作业人员 低压电工、高压电工、起重工、焊工、爆破工、架子工、打桩工等《特种作业资格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证实、电工入网作业许可证 劳动协议、工伤保险缴费发票、健康检验统计 单位证实及工作证和特种作业人员IC卡证 临时协议工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统计 劳动协议、工伤保险缴费发票、健康检验统计 单位证实及工作证 变电、线路工作票签发人,动火工作票签发人 广西电网企业或南宁供电局资格任命文件 劳动协议、工伤保险缴费发票、健康检验统计 单位证实及工作证和对应资格证 变电、线路第一、二种工作票责任人,动火工作票责任人 广西电网企业或南宁供电局资格任命文件 劳动协议、工伤保险缴费发票、健康检验统计 变电第三种票工作责任人资格 广西电网企业或南宁供电局资格任命文件 劳动协议、工伤保险缴费发票、健康检验统计 现场工作班员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统计 劳动协议、工伤保险缴费发票、健康检验统计 单位证实及工作证 附录D (资料性附录) 南宁网区承包商资信档案汇总表 序号 单位名称 营业执照 施工企业承建资格证 工程设计和施工资质证 建筑企业资质证 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 1 附录E (资料性附录) 南宁供电局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和“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标准,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确保电力生产工作能按计划高效、安全、优质进行,经甲方(生产区域管辖单位)广西电网企业南宁供电局和乙方(工程承包商)******************双方平等协商,就工程乙方在甲方电力生产区域内进行*************建筑和电气安装电力生产作业达成以下安全协议。 第一条 双方必需共同遵遵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中国安全生产法》(6月29日中国主席令第70号公布)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1月7日中国国务院令第397号公布) 《中国劳动法》(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经过) 《中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经过) 《中国消防法》(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经过)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11月24日中国国务院令第393号公布)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DL 408-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DL 409-91) 南方电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南方电网安监〔〕29号) 南方电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要求》(南方电网安监〔〕30号) 南方电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要求》(南方电网安监〔〕32号) 南方电网企业《电网建设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措施实施细则》(南方电网计〔〕27号) 国家电监会《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要求》(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4号,12月28日) 南方电网企业《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南方电网安生〔〕18号) 《南宁供电局工程建设反违章管理暂行要求》(Q/NG-Z-01-02-) 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制订规章制度和工作要求。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企业、广西电网企业颁布安全生产规程、制度及和安全技术相关标准。 甲方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标准、现场规程。 第二条 甲方安全职责、权利和义务 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甲方有权对乙方安全资质进行审查,确定其是否符合相关安全生产要求。 2、甲方要根据南方电网企业《电气工作票技术规范》(发电、变电部分和线路部分)要求,填写安全技术交底单。 3、交底前,甲方应向乙方介绍生产现场情况,并按安全技术交底单要求,做好安全方法。 4、完成施工应采取安全方法后,在开工前,甲方负责向乙方工作责任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安监人员在现场按安全技术交底单内容逐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5、当乙方按工程进度需变更施工工作区域时,甲方应在变更前对变更区域重新进行技术交底。 6、在划定施工工作区域内出现下列情况时,应视为危险性生产区域作业,甲方必需进行专门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带电作业、现场带电距离不符合《安规》要求安全距离要求、起吊作业、爆破作业、SF6设备解体检修作业、地下有隐蔽管线、组塔(架)作业等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高空坠落、交通伤害情况。在界定为危险性生产区域作业时,除前列安全技术交底单内容外,甲方还需列出并配合乙方做好专门安全方法。 7、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危险性生产区域作业施工安全方法方案进行审查,并监督乙方严格实施。 8、甲方必需和乙方共同维护好全部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安全方法。 9、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前安全考试,有权拒绝考试不合格者进入电力生产区域和甲方划定施工工作区内工作。 10、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对乙方施工中出现违反本协议行为、危及甲方安全生产、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违章作业、安全质量问题当场纠正和阻止、发整改通知、按要求提出扣乙方安全文明施工确保金、做出停工整理直至中止协议实施等处罚。 11、当乙方需要分包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分承包商负担工程对应资质进行审查,要求乙方做好签署协议、安全管理协议等相关手续,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关材料备查。 12、甲方有权组织或参与由乙方责任引发电网事故、设备事故和障碍调查处理工作,要求乙方提供相关材料及配合工作,监督乙方按“四不放过”标准,处理好事故。并有权向乙方提出对应赔偿或处罚要求。 第三条 乙方安全职责、权利和义务 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乙方必需严格实施国家、南方电网企业、广西电网企业和《南宁供电局工程建设反违章管理暂行要求》制度、标准、现场规程。负责负担施工协议要求范围内安全文明施工和监督工作,推行对施工范围内消防和保卫工作。 2、乙方必需和甲方共同维护好全部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安全方法。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移动、改变甲方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方法,如确因工作需要应经甲方同意,在甲方监督下进行。 3、乙方全部工作均必需按南方电网企业《电气工作票技术规范》(发电、变电部分和线路部分)要求,填写工作票,具体列出工作安全方法,并双方推行工作票“双签发”手续。 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做好工作票(安全技术交底单)所列出安全方法。 5、乙方施工人员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进入甲方运行中设备区域。确因施工需要,需经甲方同意并在甲方现场监督下,方能进入作业。 6、在划定施工工作区域内出现下列情况时,应视为危险性生产区域作业:带电作业、现场带电距离不符合《安规》要求安全距离要求、起吊作业、爆破作业、SF6设备解体检修作业、地下有隐蔽管线、组塔(架)作业,危及生产区域作业、和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高空坠落、交通伤害等情况,乙方须编制专门施工安全技术方法方案并送甲方审查同意,并负责组织实施。 在界定为危险性生产区域作业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专门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配合做好专门安全方法。 7、乙方应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人员安全技术和技能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参与工作。特殊作业(操作)人员,必需经过相关部门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8、开工前乙方应对施工机械、施工工器具、安全工器具和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验,确保符合安全要求,而且不超出检验周期。 9、乙方需要分包时,对分承包商负担工程对应资质审查负责,做好签署协议、安全管理协议等相关手续,并送甲方备查。 10、乙方必需接收甲方安全监督检验,自觉遵守甲方现场管理要求,对甲方及工程监理提出安全整改通知必需立即组织整改。 11、乙方应接收并配合事故调查,按要求报送相关事故材料。 12、乙方应确保安全技术方法经费提取和使用,确保配置足够安全防护设施。 第四条 承包范围内事故上报 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发生事故时,应该根据国家相关要求,甲方和乙方双方均应立即向上级主管单位或当地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如实汇报,汇报内容包含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概况、正在采取紧急方法等,严禁弄虚作假,隐瞒不报。同时甲、乙方双方均应接收和配合上级主管单位或当地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事故调查。 第五条 处罚、赔偿 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凡因乙方责任造成事故和障碍,由乙方负担全部经济损失和责任。同时造成甲方损失,按《协议法》及南宁供电局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奖惩条款负担对应赔偿责任和双方约定追加处罚。 2、甲方在乙方协议金额中预留施工协议价一部分金额做为安全文明施工确保金,安全文明施工确保金预留百分比以下:初设批复金额1000万以上,预留协议金额5%;初设批复金额500万~1000万, 预留协议金额10%;初设批复金额500万以下:预留协议金额15%. 本工程甲方在乙方协议金额中预留施工协议价 %,即¥ 万元做为安全文明施工确保金,用于支付因为乙方责任事故和障碍造成甲方损失和甲方对乙方处罚。具体罚则以下: (1)发生一起通常人身伤亡事故,扣除全部安全文明施工确保金。 (2)发生一起人身重伤事故,扣除全部安全文明施工确保金。 (3)发生一起恶性误操作事故,扣除50%-80%安全文明施工确保金。 (4)发生一起人为责任通常电网事故、通常设备事故,扣除50%-80%安全文明施工确保金。 (5)发生一起人为责任A类(B类)通常电网和设备事故,或人身轻伤事故,扣除50%-80%安全文明施工确保金。 (6)发生一起人为责任电网、设备一类障碍,扣除30%-60%安全文明施工确保金。 (7)发生一起人为责任设备二类障碍,扣除20%-50%安全文明施工确保金。 (8)对于乙方在施工现场出现人员违章作业,按《南宁供电局工程建设反违章管理处罚要求》(附录16)扣除乙方对应安全文明施工确保金。 (9)安全文明施工确保金不足以支付甲方损失时,甲方有权提出深入索赔要求。 3、承包期内连续发生两起乙方关键责任造成甲方设备一类障碍、乙方责任造成通常事故、乙方责任重伤事故或一旦发生乙方责任重大及以上事故、通常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甲方有权提出中止乙方承包协议。 4、若乙方未按第三条内容配置足够安全防护设施,甲方有权从安全文明施工确保金扣除相关费用,由甲方为乙方配置。 第六条 附则 1、本协议作为******************协议补充,和协议同时签署生效,随协议结束而失效。 2、本协议壹式肆份,甲方和乙方双方各执贰份,自签章以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项目责任人(署名): 项目责任人(署名):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录F (资料性附录) 南宁供电局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项目地址: 建设单位(甲方):广西电网企业南宁供电局 施工单位(乙方):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各项活动,预防发生多种谋取不正当利益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正当权益,依据国家相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特签订本廉政责任书。 第一条 甲乙双方责任 (一)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和廉政建设各项要求。 (二)严格实施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协议文件,自觉按协议办事。 (三)业务活动必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标准(除法律法规另有要求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规章制度。 (四)发觉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应立即提醒对方,情节严重,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相关机关举报。 第二条 甲方责任 甲方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标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要求: (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收回扣、礼金、有价证券、珍贵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费用。 (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收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儿女工作安排和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参与有可能影响公正实施公务乙方和相关单位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儿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施工协议相关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置项目工程施工协议要求以外材料、设备等。 第三条 乙方责任 应和甲方保持正常业务交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实施工程建设相关方针、政策,尤其是相关建筑施工安装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要求: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收或赠予礼金、有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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