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投基金委托管理协议模版.doc
《创投基金委托管理协议模版.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创投基金委托管理协议模版.doc(22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文件十: 委托管理协议 甲方:xx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注册号: 乙方: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注册号: 鉴于: 1、甲方设立宗旨是以自有资金从事创业投资,以期在未来通过其投资组合企业上市或者股权协议转让等方式取得令甲方股东满意的投资回报。 2、乙方之管理公司专长于创业投资咨询及管理业务,具有创业投资方面的人才和经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委托管理资产的规模、期限及出资安排 1.1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资产为现金资产10000万元,该等委托资产总额将可根据甲方章程和本协议的规定不时进行调整。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甲方资产的投资、管理及退出活动。 1.2对甲方资产的委托管理的期限为九年,自甲方注册登记设立之日起计算。本协议的生效以甲方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及按本协议约定全部出资资金到位为条件。 1.3 委托管理期间。 1.3.1 投资期三年,原则上乙方应在三年内完成甲方可投资额的投资(扣除应支付的管理费)。公司应在3年内完成约定投资,其中第一年完成约定投资金额的30%以上,第二年完成约定投资金额的50%以上(累计80%以上),第三年完成全部约定投资额。投资期结束后,如不能完成投资,则剩余资金在(1)预留以后年度的管理费及其他合理费用及(2)完成甲方董事会已经同意,但截止投资期期满仍在进行之中的投资(该等费用和资金额度需要经过甲方股东会批准之后退还给甲方)。 1.3.2 培育期三年。乙方在此期间内应尽最大努力增加投资项目的价值。如果在此期间内所有的投资项目完成变现且按本协议约定完成回收资金的分配,则本协议提前终止。 1.3.3 回收期两年,最多可延长一年,乙方在此期间内应尽最大努力回收所有投资。回收期结束或回收延长期结束时,委托管理协议终止,甲方进入清算程序。 2、委托管理资产的投资策略 2.1 投资目标 乙方管理受托资产时,应重点投资于在江苏省、处于初创期、成长期及扩张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为主,该等企业应具有一定的商业基础和快速成长的发展前景。乙方通过对该等企业的投资以及提供增值服务,帮助其成长、发展,以期在未来3-5年内通过上市或协议转让收回投资并取得令甲方满意的回报。 在科技部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参股期内,公司对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投资总额不低于其出资额的2倍(扣除应承担支付的管理费)。 本协议中所指的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和服务,成立期限在5年以内的非上市公司,并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职工人数在300人以下,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在30%以上,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在10%以上; (三)年销售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下,净资产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下,每年用于高新技术研究开发的经费占销售额的5%以上。 2.2 投资政策 2.2.1投资领域。以“两高六新企业”为重点投资对象,被投资企业应具备成长性高、科技含量高的“两高”特征,重点行业包括新经济、新服务、新材料、新能源、新农业等,以及具有创新商业模式的企业。 重点关注清洁能源领域的部件企业和新材料企业;节能减排领域的新技术的运用;新农业领域的种业、渠道企业和农机装备;以及生物医药领域的器械、中药行业和生物技术。 2.2.2 投资的企业阶段及类型。处于初创期、成长期及扩张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为主。 2.2.3 投资地域。以江浙沪为重点区域,也可投资中国境内其他地区的优质项目。 2.2.4 投资方式。主要采取权益性投资。作为甲方的受托代理人,乙方必须以甲方的名义与被投资企业股东签定投资协议、合同、章程等有关法律文件。 甲方对所投资企业拥有权益的最低比例,除甲方特别同意外,应保证甲方能在所投资企业中拥有一个(含一个)以上的董事席位,从而参与、监督和影响被投资企业的重大决策。有关董、监事人选由甲方委托乙方选派,以参与、监督和影响被投资企业的重大决策。 2.2.5投资限制 (1)不得投资于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不得从事抵押、担保、资金拆借、贷款和其他金融业务,但不包括对所投资企业的可以转换为所投资企业股权的债券性质的投资; (2)不得从事房地产业务以及国家政策限制类行业 (3)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证券、期权、期货或任何金融衍生工具,但所投资企业上市后,甲方所持股份及配送股份不在此列; (4)原则上对单个企业的投资不超过乙方受托管理资产总额的20%; (5)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经甲方同意的投资活动可不受上述限制。 2.2.6 间歇资金的运用 甲方股东已经出资到位但未实现投资的资金只能存放银行、购买国债或其他固定收益类的证券,且具有良好的变现流动性。 2.3投资决策程序 甲方董事会对乙方提交的投资建议、投资管理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及退出行使决策权。但科技部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在不参与甲方具体经营决策的前提下,可以行使最终否决权。 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时,应经甲方董事会批准。投资于与甲方股东或乙方管理团队任何成员有关联关系的企业时,或退出转让所投资企业属关联交易时,乙方及该股东或代表该有关联关系股东的董事应事先声明,提前通知其他股东,必要时由股东会讨论决定。 2.3.1投资提交材料。对任何企业的投资方案经乙方内部通过后,乙方应准备详尽的尽职调查报告和投资建议书,并提交甲方董事会审议批准。投资建议书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交易描述 (2)投资要点(主要条款) (3)业务描述 (4) 行业概况描述 (5)竞争情况 (6)被投资对象的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情况和被投资对象的基本情况及诚信记录 (7)历史财务业绩与财务预测 (8)估值及内部收益率分析 (9)必要的风险揭示及对策 (10)若有关联交易应予特别说明 2.3.2 投资议事规则 (1)议事形式。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尽职调查报告和投资建议书后,甲方董事会可采用召开会议或通讯评审两种形式,对投资事项作出决议。 采用召开会议形式时,乙方应征询甲方董事长的意见在决策时限内确定会议时间及地点,于会议召开7个工作日前将议事日程及需决定的事项通知甲方全体董事。召开会议审议投资建议时,未出席会议的董事会成员可以书面形式发表表决意见或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会议,委托书应载明授权范围。乙方相关人员应列席会议,接受董事会的质询。 采用通讯评审形式时,乙方应在通知中明确发表意见的决策时限,并按决策时限要求将通知及提交的材料发送至甲方全体董事。甲方董事审议投资建议时,可要求乙方相关人员接受质询。甲方各董事以书面形式发表表决意见。 (2)决策时限。甲方董事会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材料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投资与否的决议,时限的起始时间为甲方董事最后一位收到提交的材料和通知之日起计算。若甲方董事会未能在上述时限内作出决议,视为同意投资。 (3)若投资建议已获得甲方董事会批准,但董事会提出进一步完善意见时,乙方应在落实全部董事会意见并报告甲方董事会后方可实施投资。若投资建议未获得甲方董事会批准,但董事会认为有必要进一步调查时,乙方可根据董事会的意见补充完善相关投资建议内容,并再次提交董事会审议。 (4)对于甲方董事会批准的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半年未完成投资,乙方在作出投资之前,应重新评估该等项目,并准备新的尽职调查报告和投资建议书以提交甲方董事会审议。 (5)对某一被投资企业追加投资时,仍须报甲方董事会审议批准。 2.3.3投资的退出机制 退出被投资企业时,亦需要经甲方董事会审议批准。乙方应提供投资退出建议书,该建议书应至少包括: (1)投资管理情况回顾; (2)建议退出的理由; (3)退出主要条款; (4)退出后获得的实际投资收益; (5)与投资预期的比较和分析; (6)今后可以借鉴的经验或教训。 3、财务、管理及评估报告 3.1 财务。 3.1.1乙方对甲方委托管理的资产设立银行账户。对甲方股东已投入甲方的出资,及甲方投资项目之分红及退出回收的本金和收益等资金,应存入甲方在开户银行开设的银行账户,通过银行进行资金托管,托管银行应在以下银行中任选一家: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 3.1.2乙方应派专业人员为受托管理资产建立独立的会计核算和财务考核帐册。并指定专门的财务会计人员负责编制受托管理资产的会计帐册,并在每个季度及年度终了后的一个月内将受托资产的相关财务报表报送甲方;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后二个月内编制甲方年度财务报告并完成审计。 乙方应完整保存受托管理资产的帐册、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报表及重要合同等文件档案,并且于本协议终止后一个月内移交给甲方。 甲方及甲方股东有权对相关的原始帐册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和审核。甲方的财务审计,经甲方董事会批准聘请独立的审计机构审查、稽核,并将审计结果向甲方股东报告,聘请会计师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甲方董事会对审计结果有异议时,有权另行聘请审计机构审计,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上述记录应由乙方妥善保存,在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内,应允许甲方及甲方股东在提前十个工作日通知后,自行或通过其授权的代表(由甲方或甲方股东承担费用)对业务记录、财务账簿进行检查及审计。 3.2管理报告。乙方应于每季首月结束前按甲方要求编制受托管理资产上一季度投资管理报告,并提交甲方各董事;或应甲方董事会要求交付有关投资管理的报告。季度投资管理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管理期间内针对各投资组合公司的主要具体工作; (2)管理期间各投资组合公司外部环境和内部因素方面变化。包括:行业变化;技术和产品或商业模式的竞争力变化;创业家及其所带领的团队评价;其他股东的变化及评价;是否发生重大事项等; (3)投资计划的完成情况,与投资时或最新调整的预期比较、分析; (4)乙方对投资组合公司的评价、下一步管理计划和措施。 乙方还应按甲方要求提供投资组合公司财务报告。 3.3 估值及原则 3.3.1乙方应于每年的12月31日对于甲方的资产和有价证券进行一般评估估值。 3.3.2 评估应采用以下原则: (1)可在公开市场自由交易有价证券,应根据其在上市交易所的交易价格(评估日前最近20个交易日的平均收盘价)确定其估价;处于锁定期,暂时不可在公开交易市场自由交易的有价证券,管理人可以根据不同情况,决定对其按照市价的大约85%确定其估价。上述两种情况下,若持有证券占该证券发行总量的比例大于10%,则需按市价的70%确定价值。 (2) 不能在公开市场交易的投资权益由乙方考虑多种相关因素,包括投资成本、最新融资估值、最新交易价格、实际经营情况等后加以评估。 3.3.3 乙方应于每年12月31日后一个月内,将评估报告提交甲方董事会审查。如果甲方董事会对评估结果有反对意见,乙方应重新进行评估。如果甲方董事会与乙方不能就修改后的估值达成一致意见,将由双方共同指定的独立评估机构对基金资产进行评估,该等估值将是最终的。 3.3.4 除了一般估值,乙方还应对被投资企业进行全面估值。全面估值的原则同一般评估估值原则,但对未公开上市的投资权益应聘请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全面估值日是,委托期满3年、满5年以及满5年后的每一年的12月31日。 4、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4.1甲方的权利 (1)决定投资政策、方针及投资方向,行使最终投资及退出决策权; (2)对乙方提交的项目投资尽职调查报告、投资建议书和项目退出时提交的投资退出建议书进行审议并作出决议; (3)对乙方的投资管理行为进行再评价。当委托资金投资额累计达到委托资金额度的40%和70%时,甲方有权在该时点对乙方的投资管理行为进行再评价,确保乙方对受托资产的运作符合本协议的约定;如乙方没有达到本协议的要求,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终止委托关系; (4)有权聘请会计、律师事务所以及有关专家对乙方受托管理的资产进行审计,并对乙方管理的资产定期进行业绩考评和资产估值; (5)对超出原定行业投资范围的项目,如项目成长性好、市场潜力巨大,经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可予投资; (6)乙方经甲方同意新投资的项目,或甲方已投资项目变现退出时,或乙方发起设立新的创业投资基金时,甲方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投资权或收购权; (7)乙方将投资项目退出后的投资本金及收益转入甲方账户后,甲方有权在约定期限向甲方股东分配应收回的出资本金及应获得的投资收益; (8)在委托资产清算时,与乙方、律师、注册会计师共同组织清算小组对委托资产进行清算,按本协议约定取得出资本金、投资收益和委托资产清算后的剩余财产; (9)有权按本协议第 7条的约定,解除和终止本委托。 4.2 甲方的义务 (1)按本协议的约定及时、足额地划拨委托资产,并保证资金来源合法性,不存在任何委托上的法律障碍; (2)为乙方提供有关资产管理事务的便利; (3)在本协议约定的时限内完成对乙方投资及退出建议的审议并作出决议。对于甲方批准的投资建议,按投资方案或投资计划约定的期限将投资资金拨付至被投资企业; (4)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管理费和业绩报酬及根据本协议应当承担的其他相关费用; (5)承担委托管理资产亏损或者经营终止时的有限责任; (6)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投资方案、投资合同等信息。 4.3 乙方的权利 4.3.1 乙方在受托管理甲方资产的过程中, 甲方授予乙方的权限如下: (1)根据甲方制定的投资方针和政策,在受托管理额度内,自主选择、论证、评价投资项目,制订投资方案和投资计划;对经甲方批准投资的项目,负责具体实施; (2)协助甲方与被投资企业股东签订投资协议等法律文件; (3)经甲方授权,委派人员代表甲方参加被投资企业的董事会或监事会并行使相应的职权; (4) 对被投资企业进行监督和管理,并提供经营管理、财务、资本运作等方面的增值服务; (5)拟订适当的投资退出方案,选择最佳的退出时机;对经甲方批准退出的项目,负责具体实施方案; (6)经甲方同意,代表甲方参与其它与受托资产有关的活动。 4.3.2. 乙方按本协议约定,按时足额收取受托管理费用和提取经营业绩报酬; 4.4 乙方的义务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管理和运作受托管理资产,控制投资风险,致力于甲方委托资产的保值增值。 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受托管理的资产进行转委托; (2)乙方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受托资产,进行项目选择、投资分析、制订投资方案,提出合理谨慎的投资判断,在报经甲方审议批准后实施,并对被投资企业进行监督管理,提供增值服务,实现投资项目退出变现。乙方应确保管理团队勤勉尽责,因管理团队不勤勉尽责或与他人恶意串通,从而导致甲方产生投资损失或提前终止经营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连带赔偿责任; (3)乙方应如实报告受托管理资产的投资及资产增减值情况,若甲方在委托管理期内,经审计后连续6个月的净资产值低于股东出资净值达20%,可经甲方同意(如乙方为甲方股东之一时,乙方应当回避),终止本《委托管理协议》; (4)受托管理资产发生重大情况,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重大情况是指可能影响受托资产的安全,或者影响甲方投资目标实现的事宜,包括:乙方或被投资企业股权结构的变化;出现经营亏损;住所地发生变化;对外涉及重大诉讼;债务担保发生重大变化;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法定代表人或高层管理人员发生变动;高层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等; (5)向甲方全面、真实地提供决策信息和依据,而且对甲方决定投资的所有项目承担投资进入和退出的全部管理责任; (6)接受甲方委派的注册会计师、律师及专家小组对乙方执行本协议及其他涉及甲方利益事宜的监督和检查,并保证积极配合、提供相关的、真实可靠的资料。甲方在派出专人对乙方受托管理的资产进行审计时,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不得拒绝或不给予必要配合; (7)甲方投资项目退出时,应及时将全部收回资金转入甲方账户; (8)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披露与本协议中受托管理资产利益冲突的商业行为。如乙方利益与甲方利益发生冲突时,乙方不得采取违反本协议或违反甲方最佳利益的措施损害甲方利益。乙方故意损害或与他人恶意串通,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害或债务责任,乙方对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9)乙方为被投资企业提供管理咨询服务,一般不应当收取咨询服务费用,如特殊情况下收取了服务费用,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作为受托管理资产的权益; (10)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代表甲方从被投资企业领取分配的利润、清算变现的资金等财物; (11)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与甲方签定的委托管理方案、合同等有关信息; (12)不得利用甲方专有或保密信息为个人及亲友或第三方谋私利,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接受被投资企业以任何形式(例如介绍费、回扣、特别手续费等)提供的包括金钱、实物、权利、服务等利益; (13)本协议因故提前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把未处理完毕的事务及已处理完毕部分的费用账目、相关法律文件等情况报告给甲方,使甲方得以及时地再行委托他人或亲自进行处理; (14)本协议其他条款约定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5、委托资产管理的费用、收益分配次序及原则 5.1管理费 5.1.1 管理费之定义。 管理费指甲方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的用于管理甲方投资业务的费用。管理费具体用于乙方聘用代理人、雇员、经纪人对甲方业务的管理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支付上述人员的工资、报酬、佣金或奖金等费用;乙方开发、管理及退出投资项目所发生的费用;以及甲方与乙方签订的本《委托管理协议》或类似协议所约定的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费用。如甲方有特定目的和要求,聘请必要专业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1.2 支付标准。 (1)在投资期(前三年)内,每年管理费为甲方承诺资本总额的2%; (2)在培育期及回收期内,每年管理费为尚未收回投资项目之投资成本总额的2%; (3)在回收延长期及清算期内,甲方不需支付管理费。 5.1.3 支付方式。管理费按季度支付,由甲方在每季度初15个工作日内将本季度管理费用划入乙方指定账户。如管理费的计提基数和比例发生变化,乙方应于每季度初甲方支付管理费之前,与甲方确认。 5.2 投资回收资金的分配及乙方业绩报酬 5.2.1甲方投资总收入直接转入公司账户。投资总收入指乙方受托管理甲方资产,因创业投资活动产生之全部董监事酬劳、现金股利(即甲方从各投资项目所得之股息、红利)、退出投资项目之投资成本、资本利得及其他收入,乙方以甲方名义进行之管理活动所取得的报酬等。 5.2.2 本协议约定的委托期满时,乙方应将所投资项目全部变现,变现资金转入甲方账户。未变现资产按清算程序处置。 5.2.3 回收的资金应于15个工作日内按以下顺序分配: (1)除乙方之外的甲方其他股东按相对权益比例收回出资本金; (2)乙方收回投入甲方的出资本金;该等资金系管理团队通过乙方投入的配套投资本金; (3)除乙方之外的其他出资股东按照相应权益比例进行收益分配,直到股东年平均净投资收益率达到6%(“门槛收益”); (4)乙方收取年平均净投资收益率为6%的门槛收益;该等资金系管理团队通过乙方对公司进行配套投资而获得的门槛收益; (5)若按上述顺序分配后仍有剩余,则乙方可获取业绩报酬,业绩报酬为所有剩余收益的20%。 (6)所有股东按出资比例对剩余收益的80%进行分配。 5.2.4 因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而致本协议提前解除和甲方终止经营清算时,乙方无权要求获得投资增值部分的业绩分成,且仍需承担甲方其他股东出资亏损风险的义务。 5.2.5 本条款所述年平均投资净收益率是指使下列算式成立时的R值: n Ci ∑ ——————— = 0 i=1 (1+R*Ti/365) 其中: Ci:指第i笔现金流,甲方股东出资为现金流出,数值为负;甲方股东收到返回的资金为现金流入,数值为正。 Ti:指甲方委托资产首次到位日到发生第i笔现金流的间隔天数。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终止委托,或进行清算: (1) 乙方清算、破产,被查封、冻结资产等而无力经营或由接管人接管其财产的; (2) 甲方董事会有充足理由认为更换管理公司符合甲方股东的利益,并经甲方(若乙方为甲方股东时应回避)同意通过。 (3)乙方违背本协议甲方所授予的权限、对甲方的监督管理不予配合,或者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乙方义务; (4)委托期满,乙方未申请延期或申请延期而未获甲方同意,合同应终止,甲方进行清算; (5)甲方按本协议第4.1(3)条对乙方投资行为再评价时,如乙方不符合本协议的约定,甲方有权解除对乙方的聘任,终止委托关系; (6)乙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或在签署本协议之前有欺诈行为的; (7)乙方侵占受托资产的; (8) 未经甲方同意将甲方委托事项转委托第三方的; (9) 其它违反本协议、损害甲方利益以及影响甲方名誉的行为。 7、解散与清算 7.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当解散并清算。 (1)委托管理期限到期,甲方经营期限届满; (2)甲方所有投资提前收回; (3)甲方同意终止经营解散时; (4)甲方发生严重亏损,或者因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无力继续经营时; (5)乙方不再受托管理甲方资产且无受让方承接其责任和义务时; (6)甲方股东一方或数方不履行义务,致使甲方无法继续经营时; (7)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时; (8)有关协议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已经出现。 7.2甲方宣布解散,应在十五日内由清算人组成清算小组,清算人由甲方全体股东、乙方、律师、注册会计师共同组成;未能由全体股东担任清算人的,经股东会同意,可自甲方宣布解散之日起三十日内指定一名或数名股东,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清算小组按照法律及协议规定之程序对甲方进行清算。 7.3 创投公司清算期限为180天,经股东会同意可以延长,但延长清算期最长不超过180天。 7.4 甲方委托管理资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进行清偿及分配。其中对下列第(1)、(2)项必须以现金形式进行清偿,如现金部分不足则应增加其他资产的变现。第(3)项应与债权人协商清偿方式。对其他项目,应以剩余的现金、上市流通股票、非流通股票及其他资产进行同比例清偿: (1)欠付雇员的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如有); (2)欠缴税款; (3)甲方债务; (4)按前款规定清偿后,剩余财产中的现金及公开上市流通的有价证券继续按本协议第5.2.3条规定的顺序进行分配(科技部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做为第一顺序人优先清偿。有价证券按本章程规定的原则估值)。 除上述财产之外的未变现资产的分配按以下原则进行:(1)若投资人此时已收回投资成本和门槛收益,则乙方可按本协议第5.2.3条规定参与未变现资产清算分配;(2)若投资人未收回投资成本和门槛收益,则乙方无权参与未变现资产清算分配。 7.5 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或其他法律、政策改变因素或其他合理之特殊原因,由管理人提议,清算小组可以委聘财务专家评估清算后未变现资产之价值,经甲方股东会批准后,可以对本协议约定的清算事宜作出调整。 8、违约责任、争议解决及法律适用 8.1乙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未尽到管理人的责任,因自己的故意或过失行为损害甲方的利益的,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所有的损失。 乙方在管理甲方委托的资产过程中,因甲方的过失而受到损失的,有权要求甲方给予赔偿。 8.2因本协议引起的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相关各方不能协商解决,则均应提交南京市仲裁委员会裁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相关各方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书中另有裁定,仲裁费应由败诉一方负担。败诉方还应补偿胜诉方的律师费等支出。 8.3 本协议适用中国有关法律、法规。 9、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0、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各方各执一份,其余两份正本备用。 (以下特意留白) 本页无正文,为本《委托管理协议》签字页。 xx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22-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基金 委托 管理 协议 模版
咨信网温馨提示: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精****】。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精****】,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精****】。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精****】,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关于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