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地税局政务服务工作手册基础信息部分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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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地税局 《政务服务工作手册》 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山东浪潮齐鲁软件产业股份 目 录 第一章 概述 3 一、 部门职责 3 二、 机构设置 4 三、 部门事项汇总 4 四、 多年办理事项汇总 4 第二章 事项信息 5 一、 设置登记 5 (一) 办事指南 5 1、 政务公开信息表(网上) 5 2、 政务公开信息表(印刷单张) 6 3、 办事步骤图 7 (二) 审批指南 8 1、 审批步骤图 8 (三) 关联审批信息 8 1、 关联部门 8 2、 关联审批步骤图 8 二、 扣缴登记 8 (一) 办事指南 8 1、 政务公开信息表(网上) 8 2、 政务公开信息表(印刷单张) 9 3、 办事步骤图 10 (二) 审批指南 11 1、 审批步骤图 11 (三) 关联审批信息 11 1、 关联部门 11 2、 关联审批步骤图 11 三、 变更登记 11 (一) 办事指南 11 1、 政务公开信息表(网上) 11 2、 政务公开信息表(印刷单张) 13 3、 办事步骤图 14 (二) 审批指南 14 1、 审批步骤图 14 (三) 关联审批信息 15 1、 关联部门 15 2、 关联审批步骤图 15 四、 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 15 (一) 办事指南 15 1、 政务公开信息表(网上) 15 2、 政务公开信息表(印刷单张) 16 3、 办事步骤图 17 (二) 审批指南 18 1、 审批步骤图 18 (三) 关联审批信息 18 1、 关联部门 18 2、 关联审批步骤图 18 第一章 概述 一、 部门职责 一)落实实施国家税收工作方针政策和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制订地方各税、规费、基金具体征收管理措施。 (二)组织实施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落实实施征收管理制度并检验监督制度落实。 (三)负责地方各税、教育费附加、社会保险费、文化事业建设费和省、市人民政府制订征收其它费金征收管理工作。 (四)负责地方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五)检验监督各部分、各单位和地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落实实施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 (六)负责汇总、编报全市地方税务部分税收计划、会计、统计报表和票证管理工作。 (七)根据授权或权限管理全市地方税务系统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和经费,考评任免和管理正、副处长及对应等级干部。 (八)负责地方税务队伍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九)组织税收政策法规宣传和理论研究;组织实施注册税务师管理;规范税务代理行为。 (十)承接上级地方税务机关和省、市人民政府交办其它事项。 二、 机构设置 三、 部门事项汇总 序号 事项名称 类型 关联部门 受理地点 法律依据 1 设置登记 政务服务中心 工商营业执照及其它相关执业证照 2 扣缴登记 政务服务中心 相关证件和批文 3 变更登记 政务服务中心 工商营业执照及其它相关执业证照 4 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 政务服务中心 工商营业执照 四、 多年办理事项汇总 序号 许 可 事 项 累计 1 设置登记 58051 50937 49029 158017 2 扣缴登记 3 变更登记 72570 69726 59516 12 4 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 3489 4574 4594 12657 第二章 事项信息 一、 设置登记 (一) 办事指南 1、 政务公开信息表(网上) 事项名称 设置登记 事项编码 03001 行政审批内容 设置登记 设定审批法律依据 工商营业执照及其它相关执业证照 审批数量及方法 无数量限制。 窗口受理(或网上受理); 审批条件 依据《中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置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机关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相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该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和《中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9月7日国务院令第362号公布)第十二条:从事生产、经营纳税人......。前款要求以外纳税人,除国家机关和个人外,应该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证件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申报材料 1、《税务记录表》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或签章; 2、工商营业执照(或其它执业证件、相关部门同意设置文件)副本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个体工商户或临时经营纳税人如没有可不提供) 4、法定代表人(责任人或业主)居民身份证、护照(或户口簿、临时身份证;港、澳、台人士往来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身份证实文件及复印件; 5、经营、业务场所证实(房产证、租赁协议或预售房发票、宅基地使用证、产权人证实等)及复印件; 6、自然人投资者居民身份证、护照(或户口簿、临时身份证;港、澳、台人士往来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身份证实文件及复印件(有自然人投资者纳税人需提供); 7、相关章程、协议和协议书及复印件(股份/有限责任企业、合作/合作/合资/联营企业需提供); 8、总机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属分支机构纳税人需提供); 9、《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税企廉政条约》一式二份(申请办理通常税务登记企事业法人单位需提供)。 申请表格 《税务记录表》 审批申请受理机关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审批决定机关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审批程序 1、凡需申报办理地方税务登记单位和个人,填写《税务记录表》,表格可在办税服务厅领取或网上下载。 2、填写表格后,带齐相关资料到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登记分局申报办理地方税务登记证。 3、取得税务登记证后3个工作日到所属主管税务机关报到。 审批时限 3个工作日 颁发(出具)证照(文件)及使用期限 出具审查意见。 审批法律效力 审批收费及依据 税务登记正本内芯/3元、副本内芯/2元、副本封皮/3元(粤价函[]682号、穗价[]25号 审批年审或年检 受理地址 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地税局窗口 联络电话 备 注 2、 政务公开信息表(印刷单张) 事项编码 03001 设定审批法律依据 工商营业执照及其它相关执业证照 审批条件 依据《中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置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机关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相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该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和《中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9月7日国务院令第362号公布)第十二条:从事生产、经营纳税人......。前款要求以外纳税人,除国家机关和个人外,应该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证件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申报材料 1、《税务记录表》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或签章; 2、工商营业执照(或其它执业证件、相关部门同意设置文件)副本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个体工商户或临时经营纳税人如没有可不提供) 4、法定代表人(责任人或业主)居民身份证、护照(或户口簿、临时身份证;港、澳、台人士往来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身份证实文件及复印件; 5、经营、业务场所证实(房产证、租赁协议或预售房发票、宅基地使用证、产权人证实等)及复印件; 6、自然人投资者居民身份证、护照(或户口簿、临时身份证;港、澳、台人士往来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身份证实文件及复印件(有自然人投资者纳税人需提供); 7、相关章程、协议和协议书及复印件(股份/有限责任企业、合作/合作/合资/联营企业需提供); 8、总机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属分支机构纳税人需提供); 9、《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税企廉政条约》一式二份(申请办理通常税务登记企事业法人单位需提供)。 审批申请受理机关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审批决定机关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审批时限 3个工作日 审批收费及依据 税务登记正本内芯/3元、副本内芯/2元、副本封皮/3元(粤价函[]682号、穗价[]25号 3、 办事步骤图 (二) 审批指南 1、 审批步骤图 (三) 关联审批信息 1、 关联部门 无关联部门。 2、 关联审批步骤图 无关联部门。 二、 扣缴登记 (一) 办事指南 1、 政务公开信息表(网上) 事项名称 扣缴登记 事项编码 03002 行政审批内容 扣缴登记 设定审批法律依据 相关证件和批文 审批数量及方法 无数量限制。 窗口受理(或网上受理); 审批条件 负有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扣缴义务人应该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申报材料 1、《个人所得税扣缴税款记录表》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或签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责任人身份证实文件及复印件; 4、业务场所证实(房产证、租赁协议或预售房发票、宅基地使用证、产权人证实等)及复印件。 申请表格 审批申请受理机关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审批决定机关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审批程序 1、凡需申报办理地方税务登记单位和个人,填写《税务记录表》,表格可在办税服务厅领取或网上下载。 2、填写表格后,带齐相关资料到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登记分局申报办理地方税务登记证。 3、取得税务登记证后3个工作日到所属主管税务机关报到。 审批时限 1个工作日 颁发(出具)证照(文件)及使用期限 出具审查意见。 审批法律效力 审批收费及依据 审批年审或年检 受理地址 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地税局窗口 联络电话 备 注 2、 政务公开信息表(印刷单张) 事项编码 03002 设定审批法律依据 相关证件和批文 审批条件 负有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扣缴义务人应该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申报材料 1、《个人所得税扣缴税款记录表》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或签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责任人身份证实文件及复印件; 4、业务场所证实(房产证、租赁协议或预售房发票、宅基地使用证、产权人证实等)及复印件。 审批申请受理机关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审批决定机关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审批时限 1个工作日 审批收费及依据 3、 办事步骤图 (二) 审批指南 1、 审批步骤图 (三) 关联审批信息 1、 关联部门 无关联部门。 2、 关联审批步骤图 无关联部门。 三、 变更登记 (一) 办事指南 1、 政务公开信息表(网上) 事项名称 变更登记 事项编码 03003 行政审批内容 变更登记 设定审批法律依据 工商营业执照及其它相关执业证照 审批数量及方法 无数量限制。 窗口受理(或网上受理); 审批条件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改变,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输变更登记之日起30天内持相关证件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申报材料 1、《变更税务记录表》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或签章(纳税人名称变更,需加盖新公章或签章;登记注册类型变更,需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变更税务记录表》上加具审批意见;跨区地址变更,需由迁出地主管税务机关在《变更税务记录表》上加具审批意见); 2、工商营业执照(或其它执业证件、相关部门同意设置文件)副本及复印件; 3、地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4、变更法人(责任人或业主),提供居民身份证、护照(或户口簿、临时身份证;港、澳、台人士往来大陆通行证)及复印件; 5、变更合作人、投资者及注册资本,提供验资汇报/章程/协议及新合作人或自然人投资者身份证实文件及复印件; 6、变更注册或经营地址,提供经营、业务场所证实(房产证、租赁协议或预售房发票、宅基地使用证、产权人证实等)及复印件; 7、变更组织机构统一代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 申请表格 《变更税务记录表》 审批申请受理机关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审批决定机关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审批程序 1、凡需申报办理地方税务登记变更事项纳税人,先填写《变更税务登记申报表》一式2份。 2、业户持申报办理变更事项所需提供资料,按不一样变更项目进行申报办理变更登记(1)属名称变更、跨区地址变更、注册类型变更业户先到所属主管税务机关加具意见书,然后到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登记分局登记大厅或登记点申报办理相关变更登记事项(2)其它登记内容变更,直接到登记分局申报办理相关变更登记事项。 审批时限 1个工作日 颁发(出具)证照(文件)及使用期限 出具审查意见。 审批法律效力 审批收费及依据 收费标准及依据:税务登记正本内芯/3元、副本内芯/2元、副本封皮/3元(粤价函[]682号、穗价[]25号 审批年审或年检 受理地址 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地税局窗口 联络电话 备 注 2、 政务公开信息表(印刷单张) 事项编码 03003 设定审批法律依据 工商营业执照及其它相关执业证照 审批条件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改变,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输变更登记之日起30天内持相关证件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申报材料 1、《变更税务记录表》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或签章(纳税人名称变更,需加盖新公章或签章;登记注册类型变更,需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变更税务记录表》上加具审批意见;跨区地址变更,需由迁出地主管税务机关在《变更税务记录表》上加具审批意见); 2、工商营业执照(或其它执业证件、相关部门同意设置文件)副本及复印件; 3、地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4、变更法人(责任人或业主),提供居民身份证、护照(或户口簿、临时身份证;港、澳、台人士往来大陆通行证)及复印件; 5、变更合作人、投资者及注册资本,提供验资汇报/章程/协议及新合作人或自然人投资者身份证实文件及复印件; 6、变更注册或经营地址,提供经营、业务场所证实(房产证、租赁协议或预售房发票、宅基地使用证、产权人证实等)及复印件; 7、变更组织机构统一代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 审批申请受理机关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审批决定机关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审批时限 1个工作日 审批收费及依据 收费标准及依据:税务登记正本内芯/3元、副本内芯/2元、副本封皮/3元(粤价函[]682号、穗价[]25号 3、 办事步骤图 (二) 审批指南 1、 审批步骤图 (三) 关联审批信息 1、 关联部门 无关联部门。 2、 关联审批步骤图 无关联部门。 四、 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 (一) 办事指南 1、 政务公开信息表(网上) 事项名称 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 事项编码 03004 行政审批内容 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 设定审批法律依据 工商营业执照 审批数量及方法 无数量限制。 窗口受理(或网上受理); 审批条件 外商投资企业法人单位 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或执业证件副本原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联合年检汇报书一份 申请表格 审批申请受理机关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审批决定机关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审批程序 1、参与广州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纳税人,先登陆“全国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专用网站进行网上年检。 2、网上年检经过后,纳税人在要求时间内带齐需要提供资料到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受理点申报办理税务登记证验证。 3、受理人员对资料审核无误后给予验证,并在税务登记证副本上加盖验证章。 审批时限 1个工作日 颁发(出具)证照(文件)及使用期限 出具审查意见。 审批法律效力 审批收费及依据 审批年审或年检 受理地址 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地税局窗口 联络电话 备 注 2、 政务公开信息表(印刷单张) 事项编码 03004 设定审批法律依据 工商营业执照 审批条件 外商投资企业法人单位 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或执业证件副本原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联合年检汇报书一份 审批申请受理机关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审批决定机关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审批时限 1个工作日 审批收费及依据 3、 办事步骤图 (二) 审批指南 1、 审批步骤图 (三) 关联审批信息 1、 关联部门 无关联部门。 2、 关联审批步骤图 无关联部门。-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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