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分享此内容可以赚币 分享](/master/images/share_but.png)
北京市关于印发《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通.doc
《北京市关于印发《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通.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北京市关于印发《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通.doc(10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完整版)北京市关于印发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通【发布单位】北京市【发布文号】京国土房管拆2003666号【发布日期】2003-0728【生效日期】200307-28【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地方法规【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北京市关于印发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京国土房管拆2003666号) 各区县国土房管局、各房地产开发公司、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各拆迁单位: 根据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我局制定了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 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 北京
2、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实施意见 一、暂停办理有关事项 1、暂停事项申请 按照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以下简称办法)第八条规定,用地单位取得征地或者占地批准文件后,可以向区、县国土房管局申请在征地或者占地批准文件规定的用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有关事项.用地单位应当提交暂停办理事项申请书、规划批准文件、征地或者占地批准文件。 2、暂停事项通知和公告 区、县国土房管局收到用地单位暂停办理事项申请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审查批准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就暂停事项书面通知当地规划、建设、户籍、工商、税务等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并在用地范围内予以公告.通知和公告应当载明拆
3、迁范围、暂停办理事项、暂停期限等内容。 3、暂停期限 暂停期限自公告之日起算,最长不超过1年.用地单位需要延长暂停期限的,应当提前30日向区、县国土房管局提出申请,并说明需延长期限的理由和拟采取的措施。延长的期限不超过半年。区、县国土房管局批准延期申请后,应当将延长暂停期限的决定书面通知当地规划、建设、户籍、工商、税务等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并在拆迁范围内公示。区县国土房管局的审查和通知时限按照本实施意见第2条规定执行。 除市政府确定的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或者其他建设项目经市政府批准的以外,暂停期限满20日后,区县国土房管局方可发布拆迁公告。 二、房屋拆迁许可证的申请与核发 4、用地批准文件
4、 按照办法第九条的规定,用地单位申请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提交的用地批准文件包括: (1)属于征地拆迁的,提交市人民政府批准征用集体土地的批复; (2)属于占地拆迁的,提交市人民政府批准占用集体土地的批复或者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占用集体建设用地的批复. 5、规划批准文件 按照办法第九条规定,用地单位申请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提交的规划批准文件是指市或者区、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6、拆迁实施方案 按照办法第九条规定,用地单位申请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提交的拆迁实施方案,是指拆迁人根据办法第十条规定拟订的文件。拆迁实施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基本情况; (2)拆迁范围、拆迁
5、方式,搬迁期限,委托拆迁和评估等内容; (3)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基本情况; (4)补偿安置方式及其主要内容; (5)拆迁补助办法; (6)其他应当在拆迁实施方案中明确的内容。 7、占地拆迁实施方案 按照办法第十条规定,占地拆迁房屋的,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拆迁人拟订的拆迁实施方案,需要时,可以征求区、县国土房管局的意见。 8、公布拆迁实施方案 拆迁人应当按照办法第十条规定,在拆迁范围内公布经区县国土房管局批准的征地拆迁实施方案或者经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并报区县国土房管局备案的占地拆迁实施方案,公布期限不少于10日。 拆迁实施方案应当在区县国土房管局发布拆迁公告之日前(含拆迁公告
6、发布当日)公布。 9、安置房屋证明 按照办法第九条规定,用地单位申请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提交的安置房屋证明文件,包括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土地使用权证明文件或房屋所有权证。 10、补偿资金证明文件 按照办法第九条规定,用地单位申请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提交的拆迁补偿资金证明文件,是指银行向区、县国土房管局出具的拆迁补偿资金到位证明文件,具体办法按照市国土房管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加强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使用监督的通知(京国土房管拆字20011177号)有关规定执行。 11、跨区县项目发证 跨区、县项目的房屋拆迁许可证,可以分别由所涉区、县国土房管局核发,也可以由市国土房管局根据实际
7、情况指定其中一个区县国土房管局核发,并将有关情况通知相关区、县国土房管局。 12、兼有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的情形 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兼有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房屋拆迁的,建设单位应按照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和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区县国土房管局审核后,统一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和发布拆迁公告。 13、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 拆迁人应当按照房屋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实施拆迁. 房屋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拆迁范围不得超过用地批准文件确定的用地范围,但是用地范围外的房屋与拆迁范围内的房屋不可分割时,拆迁主管部门可以把拆迁范围外的该房屋划入拆迁范围。 房屋拆迁
8、许可证规定的拆迁期限最长为1年。拆迁人在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未完成拆迁的,应当在期限届满15日前向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区县国土房管局申请延期,延期不超过6个月. 14、拆迁公告 区、县国土房管局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后,应当在拆迁范围内发布拆迁公告。拆迁公告应当载明房屋拆迁许可证批准文号、拆迁人、工程名称、拆迁范围、搬迁期限等主要内容。 15、许可证印制 房屋拆迁许可证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印制,内容主要包括拆迁人、项目名称、拆迁范围、拆迁期限、发证机关、发证时间等。 16、拆迁许可证备案 区、县国土房管局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后,应报市国土房管局备案. 三、委托拆迁和评估 17、委托拆迁 拆迁人可以自行拆迁
9、,也可以委托拆迁。 征地拆迁,拆迁人自行拆迁的,应当具备本市自行拆迁资质. 委托拆迁的,受托拆迁单位应当具备本市受托拆迁资质;拆迁人应当与受托拆迁单位签订委托拆迁书面合同;拆迁人申办房屋拆迁许可证时,应当向区县国土房管局提交委托拆迁合同和受托拆迁单位的资质证明材料。 18、拆迁评估 征地拆迁的,被拆迁房屋的重置成新价,由拆迁人委托有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本市房屋评估规定评估确定;拆迁人应当与评估机构签订委托评估合同。拆迁人申办房屋拆迁许可证时,应当向区县国土房管局提交委托评估合同和受托评估机构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占地拆迁的,被拆迁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可以参照前款规定评估,也可以按乡镇人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实施意见 北京市 关于 印发 集体土地 房屋 拆迁 管理办法 实施 意见
![提示](https://www.zixin.com.cn/images/bang_tan.gif)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a199****6536】。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a199****6536】,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