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商行教育培训管理暂行办法模版-.docx
《农商行教育培训管理暂行办法模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农商行教育培训管理暂行办法模版-.docx(6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农商行教育培训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全省农商行教育培训管理工作,建立规范、有效的在职教育培训体系和机制,提高全系统员工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农商行员工管理暂行办法》和全省农商行教育培训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农商行(含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 第三条 培训管理工作遵循下列原则: (一)统一管理,分级实施的原则。省联社结合全省农商行教育培训实际,制定教育培训计划,管理和指导各办事处(市联社)、县级联社(含合行、商行,下同)的教育培训工作,并具体组织实施教育培训项目。各办事处(市联社)、县级联社在省联社的管理、指导下,结合具体实际,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并承担具体培训任务; (二)构建培训体系,培育学习机制的原则。省联社根据全省农商行实际,逐步构建覆盖全员的培训体系和内在学习机制,最终形成以员工自学为主、单位培训为辅、社会教育为补充的终身学习格局; (三)联系实际,按需施教的原则。培训围绕全省农商行发展目标、远景规划、中心工作,根据不同的培训对象安排相应的内容,并结合工作重点的变化改进和强化培训工作,使各层次职位的培训效果符合农商行发展需要。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省联社教育培训中心具体负责全省农商行的教育培训组织工作。各办事处(市联社)、县级联社指定具体部门承担教育培训职能,在省联社教育培训中心的安排下,开展培训项目或完成省联社教育培训中心下达的教育培训任务。 第五条 省联社教育培训中心职责: (一)负责拟定全省农商行教育培训制度和办法,对各办事处(市联社)、县级联社教育培训工作实行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 (二)根据全省农商行人力资源建设规划,组织制定全省农商行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实施并督促、检查各级农商行教育培训落实情况; (三)负责组织省联社员工、全系统高级管理人员、后备干部、业务骨干的教育培训; (四)负责省联社机关各处室、直属中心对业务骨干的教育培训,选拔和推荐系统人员参加有关培训和出境培训; (五)负责与职业技能、等级资格鉴定、认证等外部教育培训机构的沟通、协调; (六)统一制作、管理、核发培训登记证书等; (七)负责组织编辑全省农商行教育培训资料等; (八)负责系统内师资力量的培养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外师资力量的协调、联络和审查聘用; (九)负责系统内员工本科及本科以上后续学历、学位教育的组织牵头工作; (十)负责本中心教育培训档案的管理,及对教育培训活动效果评价及相关考核; (十一)负责各市农商行教育培训基地的指导、协调; (十二)负责省联社领导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 第六条 办事处(市联社)主要职责: (一)协助省联社开展教育培训资料收集及数据统计,落实省联社教育培训年度计划; (二)开展教育培训需求评估调查,结合省联社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制定辖区教育培训工作计划,报送省联社教育培训中心; (三)指导和检查县级联社开展员工教育培训及教育培训经费的使用; (四)按照省联社要求,完成市、县两级教育培训活动的评价、考核及奖惩。 第七条 县级联社的主要职责: (一)协助省联社、办事处(市联社)开展教育培训资料收集及数据统计,落实省联社、办事处(市联社)教育培训计划,并就培训效果评价和反馈; (二)开展辖内培训需求评估调查,结合省市教育培训计划,制订辖区年度培训计划,报办事处(市联社); (三)根据省市教育培训计划,结合辖区教育培训计划,全面开展员工教育培训工作; (四)对员工学历、学位申报审查,并及时归入档案。 第三章 组织与管理 第八条 省联社教育培训计划的制定。根据全省农商行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建设规划,由教育培训中心牵头,结合省联社各职能部门和各市、县培训需求意见,拟定全省农商行教育培训计划,经省联社研究同意后,印发执行。 第九条 市、县教育培训计划的制定。每年末,全省各级农商行有关业务部门应根据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报同级教育培训管理部门汇总,结合省联社教育培训计划,制定全辖下一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经会议研究同意后,由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协调有关业务部门具体实施。培训计划同时报上级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备案。 (一)调查培训需求。培训需求调查是制定培训计划的重要依据,应及时收集和了解国家有关金融改革、金融政策、制度变化等信息,形成培训需求调查报告。全省农商行每年末开展一次全面的培训需求调查,省、市、县教育培训管理部门从同级相关部门收集培训需求,同级相关部门亦可通过问卷调查、工作实际等向教育培训管理部门提出培训需求; (二)制定培训计划。培训计划是培训目标得以实现的前提,应综合考虑培训需求、发展战略、人力资源建设规划、培训资源等因素; (三)制定培训方案。培训方案是培训项目实施的依据,业务部门和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制定的培训方案,包含培训对象、时间地点、课程内容、设备需求、效果要求等。 第十条 教育培训的实施。教育培训管理部门会同各相关业务部门,根据培训计划实施培训项目。 (一)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培训。进行相应的知识和管理能力训练,不断提高高管人员的经营和管理能力; (二)各类专题培训。针对业务发展中面临的问题,按需施教,培训专门人才,推进相关工作; (三)各类岗位从业资格培训。对各专业岗位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流程进行专门培训,使之达到岗位职能要求; (四)新员工培训。了解农商行的历史和发展现状,了解规章制度和纪律,熟悉行为规范,尽快转变角色,使其认同农商行的企业文化; (五)出境培训。为扩大视野,更新观念举办的境外培训班(研讨班)等,由省联社人力资源处、办事处(市联社)推荐或教育培训中心提出方案、人选,经分管领导同意报理事长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 教育培训项目的效果评价和考核。 (一)培训效果评价。培训结束后,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应对培训师、培训对象在培训活动中的表现和能力做客观评价,填写《培训登记证书》; (二)建立培训档案。培训活动结束后,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要收集整理文档、影像等相关培训资料,完整记录培训活动; (三)实施培训登记证书管理。全省统一印制、颁发《培训登记证书》,作为员工上岗、等级管理、升等的依据。 第四章 师资管理 第十二条 培养系统内师资队伍。建立系统内培训师队伍是培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降低培训成本,提高培训质量,扩大培训面,为全省农商行基础培训提供保障。 (一)内训师实行兼职有偿服务; (二)内训师分专业、分等级管理、培养。 第十三条 建立外部师资库。经教育培训中心考察,在高等院校、监管部门、省内外行业专家中选拔专业理论和业务水平高、有经验的人员,组成外部师资库。 (一)外聘培训师由教育培训中心聘用,实行动态管理; (二)涉及较深理论知识、前沿性技术问题以及先进管理理念的培训项目,优先考虑选用省联社教育培训中心师资库中的培训师; (三)控制省外培训项目,县级联社原则上不组织参加系统外的教育培训项目和聘请省外培训师。 第五章 培训基地与费用 第十四条 对教育培训基地的管理。省联社教育培训基地由教育培训中心直接管理,市、县农商行培训基地在教育培训中心指导下,适当承担全省农商行培训任务。 第十五条 教育培训经费由各级法人机构按规定比例提取,专项用于教育培训事业。参训人员培训费用由所在单位负担,在教育培训经费中列支。 第十六条 教育培训中心会同人力资源、财务管理部门,对教育培训经费的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第六章 后续学历与学位 第十七条 市、县教育培训管理部门按照本办法第九条之规定,每年对学历、学位进行需求调查,分析辖区员工学历、学位结构,并将学历、学位需求列入年度教育培训计划。 第十八条 后续本科以上学历、学位教育需求,应报送省联社教育培训中心。教育培训中心通过与相关专业院校沟通、协调,组织实施,提高员工学习效果和学历、学位层次。 第十九条 对学历学位教育的管理。 (一)全省农商行员工参加学历、学位教育应遵循“学以致用、专业对口”的原则选择专业; (二)鼓励在职员工参加后续学历、学位教育,报考前须填写《农商行在职学习申请表》,经用工单位批准同意,在规定时间完成学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单位按一定比例一次性给予补助; (三)参加任何形式的在职学历、学位教育,均需经组织批准、备案,未经批准参加的学历、学位教育,或批准参加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证书的,不享受单位给予的一次性补助; (四)员工在工作时间参加学历、学位教育,享受单位相关待遇和补助,在辞职或需调离本系统工作时,应按《农商行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退还用人单位培训费用。 第二十条 对学历学位变更的管理。员工在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后,应填写《农商行学历学位变更审核表》,审核部门要填写审核意见,加盖公章,审核表连同有关学历、学位档案资料归入本人档案。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省联社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商行 教育 培训 管理 暂行办法 模版
咨信网温馨提示: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a199****6536】。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a199****6536】,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a199****6536】。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a199****6536】,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关于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