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炔瓶使用有关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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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乙炔瓶使用有关规定气瓶与明火距离不得低于10米,氧气瓶上的减压器上应有安全阀,氧气瓶和乙炔气瓶上的压力表应各装两块,且应经过检查检定合格,使其保持有效和灵敏可靠,氧气瓶应防止沾染油脂,不得倒置、平放和摔碰,氧气瓶与乙炔气瓶工作实际间距不能小于5m,不得暴晒,施工现场应按规定配备相应消防器材。乙炔瓶应符合下列规定:1、气焊作业应使用乙炔瓶,不得使用浮筒式乙炔罐。2、乙炔瓶存放和使用必须立放,严禁卧放。3、乙炔瓶的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oC,夏季应防止爆晒,冬季发生冻结时,应采用温水解冻。胶管应符合下列规定:1、气焊、气割应使用专用胶管,不得通入其它气体和液体,两根胶管不得混用(氧气胶管为红色,乙炔
2、胶管为黑色)。2、胶管两端应卡紧,不得有漏气,出现折裂应及时更换,胶管应避免接触油脂。3、操作中发生胶管燃烧时,应首先确定哪根胶管,然后折叠、断气通路、关闭阀门。气焊设备安全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氧气瓶和乙炔瓶必须装有减压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不得有松动、漏气、油污等。工作结束时应先关闭瓶阀,放掉余气,表针回零位,卸表妥善保管。2、乙炔瓶必须安装回火防止器。当使用水封式回火防止器时,必须经常检查水位,每天更换清水,检查泄压装置保持灵活完好;当使用干式回火防止器时,应经常检查灭火管具并应防止堵塞气孔。当遇回火爆破后,应检查装置,属于开启式应进行复位;属于泄压模式应更换膜片。气焊设备在容器、管道
3、的焊补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1、凡可以拆卸的,应进行拆卸,移到安全区域作业;2、设备管道停工后,应用盲板截断与其相连接的其它出入管道;3、动火前,容器、管道必须彻底置换清洗;4、采用置换清洗时,应不断地从设备管道内外的不同地点采取空气样品检验,对置换后的结果,必须以化学分析报告为准;5、动火焊补时,应打开设备管道所有人孔、清扫孔等孔盖;6、进入设备管道内采用气焊作业时,点燃和熄灭焊枪均应在设备外部进行。氧气瓶的安全使用:1、氧气瓶应戴好安全防护帽,坚直安放在固定的支架上,要采取防止日光曝晒的措施。2、氧气瓶里的氧气,不能全部用完,必须留有剩余压力,严防乙炔倒灌引起爆炸。尚有剩余压力的氧气瓶,应将
4、阀门拧紧,注上“空瓶”标记。3、氧气瓶附件有缺损,阀门螺杆滑丝时,应停止使用。4、禁止用沾染油类的手和工具操作气瓶,以防引起爆炸。5、氧气瓶不能强烈碰撞。禁止采用抛、摔及其它容易引撞击的方法进行装卸或搬运。严禁用电磁起重机吊运。6、在开启瓶阀和减压器时,人要站在侧面;开启的速度要缓慢,防止有机材料零件温度过高或气流过快产生静电火花。而造成燃烧。7、冬天,气瓶的减压器和管系发生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或使用铁器一类的东西猛击气瓶,更不能猛拧减压表的调节螺丝,以防止氧气突然大量冲出,造成事故。8、氧气瓶不得靠近热源,与明火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0米。9、禁止使用没有减压器的氧气瓶。气瓶的减压器应有专业人
5、员修理。乙炔瓶技术检验要求和评定报废近年来,溶解乙炔气瓶(简称乙炔瓶)出现多起恶性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如2005年10月7日,广东增城发生1300余只乙炔瓶燃烧爆炸事故;1999年3月24日,黑龙江哈尔滨发生乙炔瓶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多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达1500万元。资料归纳分析,乙炔瓶技术状况恶化是产生事故的主要根源之一。因此,严格执行乙炔瓶定期检验制度,强化在役乙炔瓶技术检验,确保乙炔瓶充装和使用安全,迫在眉睫。现根据国家有关规程、标准,结合实际经验积累,浅述乙炔瓶技术检验要求和评定报废准则,提出报废乙炔瓶销毁处理方法,力求从安全技术方面减少和消除乙炔瓶事故隐患。
6、1乙炔瓶技术检验基本要求根据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和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经综合研究分析,列出乙炔瓶技术检验的基本要求。1)在役乙炔瓶每3年进行一次技术检验和评定。库存或停用超过3年的乙炔瓶,在启用前应进行检验。2)在使用过程中,若乙炔瓶瓶体或附件有严重损伤(包括瓶体腐蚀、变形、各类机械性损伤、烧灼发黑等表面缺陷和易熔合金融熔、流失、损坏或瓶阀侧接嘴处积有炭黑油状异物),均应随时进行检验。3)对瓶内填料和溶剂的质量有怀疑的乙炔瓶(如充装乙炔时瓶壁温度异常、乙炔瓶皮重异常等),应随时进行检验。4)发现有其他影响安全使用缺陷的乙炔瓶(如瓶体肩部钢印标记不清等),也应随时进行检验。2乙炔瓶评定报废准
7、则根据国家标准GB13076-91溶解乙炔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的规定,结合实际检验过程的技术积累,确定乙炔瓶评定报废应遵循的有关准则。2.1乙炔瓶宏观评定报废1)非法定制造单位制造或未经法定检验机构监检合格(含进口乙炔瓶)的乙炔瓶,一律不予检验,登记造册后直接评定报废。2)乙炔瓶检验前,除先进行余气回收外,还应进行重量测定。若余气排尽后的实际重量大于乙炔瓶皮重1Kg,则应分析原因后进行妥善处理,再确定是否报废。(1)乙炔瓶底座内积存易清除的大量杂物,如混凝土等,可以继续使用。清除时宜采用手工方法,切忌使用冲击电钻等电动工具。(2)乙炔瓶内丙酮充装量超过标准量(最新标准统一规定为14Kg),可采用
8、充氮倒置法排除多余丙酮,可以继续使用。一般情况下,经22.5MPa氮气保压倒置12h以上,每次可排除约12Kg丙酮。(3)乙炔瓶内存在异物,如含有非丙酮溶剂及水份、油污等介质,应采用专用填料干燥装置或丙酮回收装置,回收丙酮,排除介质,可以继续使用。若回收或排除瓶内介质极为困难,原则上可以确认填料已受污染,则该乙炔瓶应予评定报废。3)发现瓶体肩部制造或检验钢印标记不清(特别是乙炔瓶皮重Tm等),又无法获取其原始技术资料,则该乙炔瓶应予评定报废。在检验过程中,不得任意补打或更改瓶体肩部制造钢印标记。4)目前我国暂未规定乙炔瓶使用年限,原则上只要经技术检验与评定合格的乙炔瓶,无论使用年限多长,均不应
9、报废。2.2乙炔瓶外观评定报废乙炔瓶瓶体及焊缝存在严重缺陷,应予评定报废。乙炔瓶因外观报废的主要特征有以下几项。1)腐蚀。瓶体因使用条件恶劣出现各种腐蚀状况,经表面研磨后测定其剩余壁厚小于设计壁厚80%。2)变形。瓶体有影响安全使用的变形,瓶阀座、塞座变形等。3)凹陷。乙炔瓶因受各种外力作用导致出现各类机械性损伤,以凹陷为典型特征,同时可能伤及瓶内局部或整体填料溃散或挤压。4)烧灼。乙炔瓶因受火焰烧灼,表面漆层烧焦剥落,瓶体烧灼氧化出现疏松层,也可能对瓶内填料烧灼硬化(如果仅是表面漆层有烧灼烟痕,未伤及瓶体钢质层,则该乙炔瓶不必评定报废)。2.3乙炔瓶填料评定报废除宏观或外观评定包含填料报废准
10、则外,填料尚须经瓶阀座和塞座内观察、手推、尺量等检验。乙炔瓶因填料报废的主要因素有:填料整体溃散、断裂、下沉、松动,其与瓶壁间隙超标等。2.4乙炔瓶气压试验评定报废乙炔瓶气压试验,在压力3.5MPa下,用氮气保压5min,乙炔瓶瓶体(重点检查部位为瓶阀座、塞座及焊缝)不得有泄漏,不出现明显变形(除连接部位可修复外),否则应予评定报废。若在实际试验过程中,出现阀体或易熔合金点泄漏,则应更换瓶阀或易熔合金塞后,重新进行气压试验。3报废乙炔瓶销毁处理经技术检验和评定报废的乙炔瓶,均应作统一销毁处理,不得返还使用者。在销毁前,必须先排尽瓶内乙炔气和回收丙酮,再卸除瓶阀和易熔合金塞。在此,简要介绍乙炔瓶
11、销毁方法及瓶内填料处理方法。1)阀座切除法。在确认瓶内无余气逸出后,将阀座平齐切除,瓶体内填料经钻孔打碎取出收集。此方法能有效防止报废乙炔瓶再度流入充装使用,但填料粉尘易侵害人体,销毁作业时应注意个体防护。2)机械切割法。采用钢锯切割,一边浇淋冷却水,一边进行锯切,将乙炔瓶横向锯断成为2节,然后将瓶内填料整体取出收集。3)阀座切除法适用于因填料报废的乙炔瓶,钢质瓶体可以交由乙炔瓶制造单位回收利用。机械切割法适用范围全面,钢质瓶体仅可作为废钢材回炉使用。但无论何种方法,凡收集的填料,均应在当地环保部门许可填埋场所集中袋装填埋处理,不得随处堆放,以免造成环境污染事件。目前,我国尚未建立统一的报废瓶
12、销毁处理方法,建议无处理能力的乙炔瓶检验站将报废瓶送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如原乙炔瓶制造单位)处理。电焊工气焊工安全操作规程焊工安全规程1、电焊、气焊工均为特程作业,身体检查合格,并经专业安全技术学习,训练和考试合格,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能独立操作。2、焊接场地,禁止放易燃易爆物品。应备有消防器材,保证足够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风。3、操作场地10米内,不应储存油类或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包括有易燃易爆气体的器皿管线)。临时工地若有此类物品,而又必须在此操作时,应通知消防部门和安技意部门到现场检查,采取临时性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操作。4、工作前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操作时(包括打渣)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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