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二标项目部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范本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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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咸城际铁路二标项目部 工程质量管理措施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工程质量管理职责,规范参建各方质量行为,提升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实现工程质量管理目标,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要求》(铁道部令第171号)及《湖北城际铁路工程有限责任企业工程质量管理措施》(鄂城铁安质【】43号),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措施。 第二条 项目必需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方针,工程质量管理符合湖北城际铁路有限责任企业、监理、集团企业质量体系文件要求,实现质量体系文件中承诺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第三条 建立和完善“企业自控、社会监理、政府监督、用户评价”工程质量管理新机制,认真落实实施GB/T19001-标准,确保本项目质量管理体系连续、有效地运行,综合利用经济、行政、法律、舆论、监督等手段,使工程质量处于全过程控制和监督之下,快速、有序、优质、高效地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第四条 项目经理是工程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必需对本项目标工程质量管理全方面负责。出现质量问题,分管质量总工程师和施工队长必需同时负责。 第五条 加强组织领导,充足发动群众,依靠科技进步,实施科学管理,强化工程质量教育,提升施工人员素质,搞好全方面质量管理。 第六条 实施“以人为本,遵法诚信,关爱环境,建造精品”管理方针。 第二章 质量管理目标 第七条 质量管理目标 1、工程完工验收合格率100%,分项、分部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2、全线创铁道部优质工程。 3、一次开通成功,开通速度达成设计要求。 4、施工工艺质量符合国家、建设部现行施工规范及施工技术规则、施工安全规则要求标准。 5、有效控制质量通病,降低通常质量事故,杜绝设计、施工重大质量事故。 6、试验检测资料、产品合格证、多种检验验收签证齐全规范,混凝土、砂浆及多种混合料级配合格率100%。 7、完工文件做到真实可靠,齐全整齐,符合铁道部和武汉局相关完工文件要求,实现一次交接合格。 第三章 质量管理体系和责任制 第八条 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质量工作组织领导。项目部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项目常务副经理(主管生产) 项目总工程师 成 员:安质环境保护部部长 工程管理部部长 物资设备部部长 计划财务部部长 综合办公室主任 测量队队长 试验室主任 分部经理 架子队队长 项目部质量管理组织机构框图见附一。 项目部质量确保体系框图见附二。 第九条 各级质量管理人员职责和分工 一、项目经理质量职责 1、项目经理代表企业推行本工程承包协议,实施质量方针,实现工程质量目标和创优计划。处理和项目相关外部关系,并签署协议或协议。是现场工程质量管理具体总责任人。 2、负责策划项目质量管理组织机构,明确人员职责,建立合理分配和奖惩措施,充足调动参与项目建设全部施工人员主动性。 3、负责项目协议内生产经营,安排和调整项目施工计划及进度,调配现场内物资、资金及人员,对完成项目标施工计划负责,对工程质量、工期、成本、安全、文明生产负责。 4、主持项目工作会议,审定或签发对内对外关键文件,对签署相关工程变更、洽商、纪要等文件负责。 5、组织编制施工人员培训计划,不停提升施工人员质量意识和操作技能。 二、项目副经理质量职责 1、负责本项目质量计划实施。 2、负责安排施工计划,组织施工生产,调配劳力和设备。 3、负责现场施工质量控制管理,防范可能出现工程质量事故,消亡质量事故隐患。 4、按相关文件要求负责处理通常质量事故问题和质量事故技术处理方案编制。 5、统筹项目质量计划及相关工作安排,开展质量教育,确保项目部各项制度正常运行。 三、项目总工程师质量职责 1、在项目经理领导下,认真落实质量方针和目标,落实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认真组织审核图纸, 主持编制项目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制订项目工程质量确保方法,明确其技术确保和质量确保要求,做好技术交底工作; 2、制订和实施项目工程“质量计划”,加强施工过程控制,主持关键工序攻关和人员培训,制订工艺操作规程,严格项目工程施工技术和质量检验管理,对因技术管理原因造成重大质量事故负责; 3、制订和实施纠正方法和预防方法,主持对不合格项评审和处理; 4、监督检验采购物资检验和试验及设备控制; 5、推广应用统计技术,加强文件和资料控制,建立质量统计,安排项目图册、文件、资料分配、签发、保管及日常处理; 6、组织推广和应用“四新”技术,编写相关结果汇报和施工技术总结。 四、质检工程师质量职责 1、质检工程师是质量工作具体责任人,落实实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条文,落实质量各项规章制度直接责任人,负责落实质量管理工作各项方法,指导、督促、检验现场质量管理工作,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2、负责日常工程质量检验,参与验工计价并负责质量签证,对不合格工程有权拒签,不予计价,参与对工程质量事故处理; 3、对工程质量有一票否决权,对不按要求施工或违反施工规范行为有权提出纠正要求,有权责令停工,并报领导处理,有权越级向上级反应工程质量情况; 4、对因不坚持标准,工作渎职造成质量问题或事故负担责任; 5、立即进行质量评定,参与质量事故及不合格工程分析会,填写好工程施工质量统计,向上级填报相关质量报表; 6、组织开展质量培训工作,指导并参与QC小组活动; 7、认真指导施工队质量管理工作,尤其是加强对关键、难点工程和隐蔽工程等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五、测量工程师质量职责 1、熟悉本项目工程设计图纸、技术标准、测量仪器性能及操作规程,对测量工作质量负责; 2、严格按测量规范实施工程放样测量,确保工程放样精度符合要求要求。每项测量全部要进行复核,确保构筑物多种断面、几何尺寸、中线、水平达成设计及规范要求,并将测量技术交底下达给施工队; 3、作好各项测量统计,真实反应工程形成过程断面尺寸,坐标位置,施工放样和检验结果。并进行技术复核,证实完全符合设计图纸、技术标准要求。对存在问题立即反应,并指导施工队应注意事项; 4、负责管理本项目使用测量仪器,确保其性能正确、测量结果、数据无误,仪器性能完全处于良好状态。 六、试验工程师质量职责 1、认真实施客运专线铁路现行相关检验和试验标准、规范和规程; 2、具体负责生产中试验检测工作,熟练操作各类仪器设备,按相关要求进行各类检验和试验; 3、指导、监督检验和试验人员开展工作,主动处理检验试验工作中技术问题; 4、按时搜集、整理检验和试验汇报,并立即上报; 5、参与不合格工程分析和质量事故调查会议,帮助提出纠正和预防方法。 七、物资采购责任人质量职责 1、遵守国家相关法令、法规和本项目标采购管理制度,牢靠树立“质量第一”意识; 2、依据采购计划,对货源进行比质、比价、比运输条件综合考虑,按适时、适量、齐备及先近后远标准,并按分级采购管理要求实施采购; 3、参与对货源评价、产品验证,对其质量进行监督。产品验证时发觉质量问题有权拒收; 4、采购物资交仓库责任人验收,验收时若发觉问题,仓库责任人有权拒收; 5、按《经济协议法》认真逐一审查采购协议条款,把好订货质量关; 6、签署采购协议应详尽写明各项要求,如交货时间、交货地点、运输方法、交货方法、验收方法、付款方法和违约处罚等,确保采购工作质量。 八、领工员质量职责 1、依据生产副经理指示和要求,合理安排各施工队根据设计文件、招标技术规范、操作规程、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法等进行施工; 2、坚持工班、工序交接检验和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评定工作,针对施工中存在质量通病进行检验,提出纠正意见和方法; 3、对于技术、质检部门提出质量问题认真安排整改;对违章、野蛮操作果断给予纠正; 4、对于因为安排不力、方法不妥、甚至违章施工造成质量事故负担现场直接责任; 九、项目其它人员质量职责 1、服从领导安排,认真实施项目工程质量计划; 2、严格按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操作,严格实施“三检制”,对因为不实施工艺及操作原所以造成质量事故和不合格工程负责。 3、出现质量问题立即向班组长或项目质量责任人、质检工程师反应,并参与原因分析,对不立即自检和不立即反应问题造成不合格产品负责; 4、确保个人质量指标完成; 5、严格控制多出物资和混批现象发生,对由此造成不合格工程负责; 6、努力学习质量管理知识,认真实施项目标质量体系文件,落实企业质量方针和目标,主动参与QC小组活动。 十、施工队长质量职责 在项目经理及工程技术人员指导下对本队施工工程质量负责; 1、认真实施项目部相关确保工程质量要求、指示,参与制订并实施质量方法,严格遵照项目质检人员意见和合理提议,并立即传达成施工班组。正确指导工班根据技术交底、施工规则、操作规程和各级质量检验制度等进行施工生产,不违章指挥; 2、依据工作任务,正确指导工班施工、安排劳动力、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对工程质量中存在问题,要立即加以处理,一时不能处理要立即汇报项目领导; 3、随时检验生产机具、设备等完好情况,确保其正常运行; 4、部署工班工作时,必需强调质量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督促、检验工班开好班前质量交底会,工前、施工中质量检验和交接班工作; 5、发生质量事故,要立即向上级汇报,并参与事故调查分析; 6、对工程质量情况应立即、正确统计。 十一、施工队技术责任人质量职责 1、在施工技术管理过程中,认真落实项目质量方针和目标,认真审核图纸,编制本队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明确其技术确保和质量确保要求,做好技术交底工作; 2、认真对待项目工程部下发技术交底,对其进行复核,研究其可行性并立即提出合理性提议,落实技术交底各项内容,确保工程质量; 3、对关键、难点工程需要进行强度、稳定性检算,同时提出施工设计,报项目工程部同意,并指定专员进行逐层交底,尤其是对本工程基坑支撑系统、围护结构、桩基工程及连续梁施工支架和挂篮要引发高度重视,确保其施工质量和安全; 4、关键工程开工前必需有施工图,按图施工并促进其落实。关键工程或技术性复杂项目,如采取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结构及爆破工程,必需编制专题施工方法并进行技术交底,并常常检验落实实施情况; 5、常常深入现场,检验工地部署、施工方法、生产过程、生产机具设备等方面存在问题并立即调整,整改到位;并指导作业班组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处理工程中存在实际问题。 十二、工班(组)长质量职责 在施工队长领导下,对本班(组)工程质量负责。 1、认真落实实施上级下达质量管理方法和要求,组织工班落实; 2、以身作则并教育施工人员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严格实施相关操作规程、规则、制度,听从质检人员在施工质量上指导; 3、随时注意检验工人操作规程、生产机具及设备运行情况,本班不能处理应立即向施工队技术责任人汇报,若遇情况紧急应立即停止作业,然后向上级汇报; 4、坚持“三工制度”,(即坚持班前质量讲话制度;工中质量检验制度;工后质量评议制度)。作业前应会同质检员对施工现场、多种机具、设备进行检验,确定有没有问题,并将相关注意事项向工人交待清楚后,方准施工; 5、负责对新工人及通常工种工人调换岗位质量教育; 6、合理安排劳力,依据工人技术熟练程度和其它特点分配工作; 7、发挥工班质检员作用,支持其工作,认真听取她们意见,并主动采纳有效意见; 8、发生质量事故,要立即汇报,并参与事故调查分析。 第四章 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第十条 施工现场质量检验程序 一、现场工程质量检验分为材料检验、检验批检验和完工检验,材料检验由项目部试验室在监理工程师见证取样后进行检验;检验批见后文详述;完工检验是在每个单位工程均检验完成后,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参与,施工单位为主进行最终完工验收检验。 二、每项检验批工程检验程序是:首先由基层施工队完成自检、互检、交接检,经单位工程技术主管检验合格后,再报项目部专职质检工程师检验,最终由项目部专职质检工程师报请现场监理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检验程序见附三。 三、每项检验批检验应在基层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基础上,由专职质量员对该检验批质量进行检验评定。检验批质量不能由施工班组来自我评定,应以专职质量员检验评定为准,而且由项目质检工程师审核签认。 四、各基层施工队应认真填写每个检验批质量自检、互检统计,项目质检工程师应将自检结果填写完整,报请现场监理验收。现场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转入下道工序工程施工。未经检验私自施工将视为不合格工程,此项工程作返工处理并不予计价。 第十一条 每个检验批工程质量检验内容 实物检验: (1)对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进场验收,是把好施工质量第一关,应依据各专业验标制订检验项目和抽样进行逐项检验; (2)对施工过程中较为关键如混凝土强度等检验,应按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及各专业验标要求进行检验; (3)对工程实体中以计数检验为项点检验按各专业验标要求方案进行检验,并按抽查总点数合格率进行判定。 资料检验: 包含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合格证和其它质量证实文件,及施工过程中自检、交接检验统计、隐蔽工程验收统计和多种检验、检测汇报。 第十二条 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合格质量要求 一、每个检验批工程合格质量要求:主控项目标质量经抽样检验必需全部合格,要尤其注意是主控项目中有许可偏差抽检点,其测值必需在许可偏差范围内,不许可超出许可偏差;通常项目标质量经抽样应该检验合格,当采取计数检验时,除有专门要求外,对通常项目中有许可偏差抽检点,合格点率应达成85%及以上,且其中不合格点最大偏差不得大于要求许可偏差1.5倍。 二、检验批合格质量关键取决于主控项目和通常项目标检验结果。主控项目关键包含(1)关键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材质、规格、数量。(2)结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及工程性能。(3)工程实体关键几何尺寸。通常项目是除主控项目以外检验项目,其检验指标能够合适放宽部分。对结构安全、使用性能和工程外观等有较大影响项目,一样要求全部达成合格标准。 三、分项工程质量检验合格要求: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要求;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质量检验验收统计应完整。 四、分部工程质量检验合格要求: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质量均应检验验收合格;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相关结构安全及使用功效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相关要求。 五、单位工程质量检验合格要求: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质量均应验收合格;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相关结构安全及使用功效检验和抽样检测资料应完整;关键功效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观感质量检验应符合要求。 六、质量验收次序是优异行检验批验收,其后是分项工程验收,再是分部工程验收,最终是单位工程验收。 第十三条 巡回检验制度 一、除了应对每个检验批质量进行检验外,应由质检工程师会同质量检验工作小组对施工队在施工过程中操作程序,施工是否按公布作业指导书进行作业巡回检验,立即纠正施工过程中不符合规范、规程要求程序操作,使工程质量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控制,将质量问题控制在萌芽中。 二、项目部每个月组织一次质量检验,每季进行一次质量评选,每十二个月年底进行总结。质检部对施工现场实施常常性质量监督、检验,发觉质量缺点责令返工,并有权做出经济处罚。各工区每旬组织一次对本管段工程质量情况进行检验和评选。施工队责任人及质检人员应对所管辖区域内工程质量要进行常常检验,尽可能避免质量缺点。施工班组坚持互检、交接检,发觉不合格要立即提出来,并有权拒绝下一道工序施工。质量检验要求实事求是,不拘形式,不走过场,检验结束后,立即总结经验,通报情况。 第十四条 检验、检测仪器及工具 用于各项检验、检测仪器、试验仪器、自动计量设备、锚索张拉设备和钢卷尺、靠尺和塞尺等测量工具均应经有对应资质部门进行检校合格。本项目未配置检测仪器,如测桩仪,则邀请集团企业中心试验室或外委立即检测。 第十五条 不合格项处理 对于检验不合格检验批,能使监理认可方法进行补强应立即进行补强加固,不能补强应果断给予拆除返工,不合格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果断清除出现场。 第五章 工程质量确保方法 第十六条 经过全方位、全过程质量控制,确保创优目标实现。 一、开工前检验 1、复测、现场查对、施工组织设计、工艺标准示范段、作业指导书、开工汇报是否批复; 2、各项质量规章制度是否已建立,质检人员是否到位并符合要求; 3、设计文件、施工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情况。开工前应认真仔细地复核、审查设计资料,将设计图纸中错、漏、碰等问题找出来,须变更设计,按相关要求办理。对现场操作人员应进行书面技术交底,并有该工点技术责任人签字,交底中应有质量标准、工艺要求等; 4、贯通测量是否已完成,精度是否满足要求,和设计是否相符,桥梁等关键工程测量放样是否进行了换手复测,复测结果怎样; 5、物资准备是否充足,水、砂、片石、碎石、水泥、钢材等材料检验、试验是否合格,砼配合比是否选定并得到监理认可。 二、施工中质量检验: 1、质检人员是否按要求挂牌上岗、跟班作业; 2、砂、片石、碎石、水泥、钢材、外加剂、土工材料等是否按要求进行了抽样试验或送检;混凝土、砂浆抽样组数和试件强度是否符合要求;模板及支架是否含有足够强度、刚度和稳定性,结构尺寸是否在偏差许可范围内,接缝是否严密;钢筋型号、绑扎、连接是否符合验标要求; 3、施工程序及操作方法是否符合施工规范要求; 4、计量器具配置是否满足要求要求,如自动计量砼拌和站应自动计量正确、使用正常;使用搅拌机拌和,现场必需有磅称; 5、检验现场文明施工是否符合要求,如:材料堆码、标识是否符合程序文件要求,现场是否按要求设置工点名称牌、施工配合比牌,施工场地是否硬化、平整齐净,排水是否通畅等。 三、 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检验 1、施工过程中隐蔽工程如路基基底处理、桥涵基坑、砼工程预埋件等均应经质检人员及监理工程师检验并签证后才能进行隐蔽施工。隐蔽工程检验证,检验批按要求立即填写规范并签认。 2、隐蔽工程检验应立即,先由质检人员进行100%自检,合格后再报监理人员验收,验收合格并签证后方可隐蔽。 3、检验时除按现行验收标准要求项目逐项检验外,还应查看设计 图纸,并对其位置、高程和施工进度情况进行问询检验,将情况记入施工日志。 第十七条 质量管理方法 一、加强质量教育 实施分项、分工序专题质量教育,有放矢,标准明确,使全项目上下形成创优声势。 二、加强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 1、加强技术培训 定时或不定时组织施工人员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学习相关规范、技术标准及相关要求。 2、加强施工过程中技术指导 认真做好设计图纸自审和会审,充足了解设计意图,逐层进行技术交底,严格按设计图、相关技术规范及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施工。技术人员深入现场精心指导,质检测试人员正确检测、严格把关。强化工序、工种、工艺质量控制,在部分关键工序编写专题质量技术方法,并派专员负责,对关键性关键工艺组织技术攻关。 三、严格根据“三标一体”管理体系运作 以贯标为依据,严格根据“三标一体”管理体系要求,建立健全质量确保体系,明确各级质量责任,确保该管理体系在本项目切实有效运行。结合本协议段实际情况,成立提升工序质量和工程质量领导小组,真正处理地基处理、路堤、基床底层、基床表层、无碴道床、桩基、承台、墩身、现浇连续梁、预制箱梁等工程施工过程中质量隐患及特征或共性质量问题,提升工程质量。 四、健全完善多种工程质量检验、验收、验工签证制度 严格实施各项质量检验程序,经过全方位、全过程质量控制,确保创优目标实现。 验工计价是控制工程质量关键手段,有下列情况者,不予签证和计价: 1、工程质量不合格及因质量不合格组成质量事故还未处理者; 2、因为施工错误或处理质量事故而增加工作量; 3、缺乏应含有工程检验证及未经检验签证者; 4、成品、半成品、设备没有试验判定资料或出厂合格证,原材料未经试验判定确定合格者; 5、未按变更设计程序办理手续而私自变更设计者。 五、主动开发科技新结果 大力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和新工艺,以优异技术确保高质量产品,并总结结果。 六、严格实施质量终生责任制 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99[16]号《国务院办公厅相关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通知》精神,严格实施质量负责制和质量终生责任制,实施企业法人代表、施工责任人、各级技术人员及工班责任人工程质量负责制,层层签署质量责任书,做到责任落实到位,各级管理人员在实施过程中一直坚持“质量第一”管理方针,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八条 工程质量检验、监督制度 1、施工工点必需派质检员或领工员跟班作业,对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督和检验,确保工程质量。 2、大力组织攻克质量通病技术攻关活动,推广优异施工经验、施工方法。 3、各级质检人员应组织对本级工点进行定时、不定时质量检验和抽查,对不按规范要求施工工点出现质量问题,要作好统计,并制订方法限期整改,方法应逐层上报审批。整改过程将由质检工程师或质检员陪同监理工程师旁站连续监控,并依据本措施第七章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第十九条 工程质量自检、报检制度 1、各级主管领导、技术人员和质检人员均应熟悉铁道部现行《客运专线铁路桥涵/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依此标准对各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检验和监督。 2、工程质量自检工作具体划分和要求为: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由子企业项目部负责,自检合格后报监理检验验收,单位工程由集团企业项目部牵头组织各企业项目部自检,合格后报相关单位共同验收。 3、填写要求:质量验收统计要填写立即、正确、签字完备,符合铁路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监理工程师要求。 第二十条 推行开工必优、优质先行创优思绪,抓好工艺标准示范段实施工作,提升施工工艺,以工艺保质量,多创优质样板工程。 第二十一条 强化过程控制,果断克服质量通病。依据湖北城际铁路指挥部要求,各单位要制订预防方法,同时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对每出现一个通病全部要高度重视,果断整改,整改不根本、不达标不许可进入下道工序。 第二十二条 大力开展科技攻关,广泛采取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检测检验手段,紧紧依靠科技进步,提升工程质量。针对部分技术难题、复杂问题,组织力量,实现工程建设上水平、上台阶。 第二十三条 混凝土采取自动计量拌合,严格按配合比施工。 第二十四条 浆砌圬工施工:水泥、片石、预制块等原材料强度和外形尺寸、砌筑方法等必需符合施工规范要求,砂浆要求机械拌和,勾缝统一采取凹缝,缝深5~10mm,缝宽15~20mm,面石表面清洁,不得有多出砂浆。 第二十五条 路基施工:路基基底处理严格按设计和规范进行,做到表面浮土清理洁净,斜坡按要求挖台阶,阶地地表排水通畅,填料符合要求,填层厚度和碾压遍数按标准进行,按要求进行压实度或孔隙率、EVd、EV2等项目检测,检测合格并经过监理验收后方可填筑下一层。桥涵台背回填按设计填料填筑,严格按过渡段要求进行施工,夯填密实。 第二十六条 桥涵施工:使用整体钢模,捣固密实,确保混凝土质量内实外美,线型整齐统一、棱角分明。 第二十七条 质量统计资料搜集和保管 立即、正确、真实、完整地搜集、整理相关内业各类质量统计资料,坚持原始资料应谁经手谁保管标准。列入完工资料各类质量验收统计要注意保密、做好登记。资料管理要指定专员负责,专柜保管,要防丢失、防火、防潮,并采取微机管理,借阅按《程序文件》相关要求实施。 第六章 工程质量奖惩制度 第二十八条 按要求提取一定百分比质量确保金。项目部从建安投资中提取6‰作为质量奖励基金,独立建帐(各项质量罚款也列入质量奖励基金),用于奖励实现工程质量目标优异单位和个人。 第二十九条 下列情况将按要求给奖励: 1、工程质量被集团企业评为优质工程、评为部优、评为国家优质工程,给该工程现场主管及技术责任人元奖励。 2、每三个月项目部组织一次工程质量“流动红旗”评选活动,给取得“流动红旗”单位元奖励,优异个人3~5人,经项目部审核后,通报表彰并奖励300元/人。评选措施见专题考评机制。 3、每个月项目部将组织对技术人员内业资料、现场施工质量进行综合考评,给表现突出者500元奖励。 4、对开展QC活动成绩显著,被企业评为优异QC小组一、二、三等奖,分别发给¥300.00元、¥200元、¥100元一次性奖励;被评为集团企业优异QC小组一、二、三等奖,分别发给¥500元、¥300元、¥200元一次性奖励;被评为总企业以上优异QC小组,发给¥800元一次性奖励。 5、在湖北城际铁路有限责任企业、股份企业及集团企业组织质量大检验中取得通报表彰单位给1~3万元奖励,并给现场主管、技术责任人及质检工程师各500元奖励。 第三十条 下列情况将按要求给处罚: 1、工程质量事故等级按《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管理要求》(铁道部令第171号)划分(分为尤其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通常事故及质量问题五个等级),因施工质量不合格造成等级事故单位,按事故直接损失5O%给处罚,其中项目经理和质量责任人各占10%。 2、发生质量问题,隐瞒不报,对直接责任人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项目部当月不予计价,并按隐瞒不报论处: ①发生质量问题,未按要求时间立即向项目部工程管理部汇报; ②问题发生后,未经项目部查看研究而私自处理,企图掩饰、蒙混; ③混凝土、砂浆检验试件不合格未上报,试件强度和本体强度不符(试件合格而本体不合格)。 ④进场原材料不合格未汇报,而用于工程实体,造成工程实体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 3、技术交底不清楚、不到位,造成质量问题,除通报批评外,并给1000元罚款。 4、未经同意,私自更改施工工艺或施工方法,造成质量问题,除追究项目部领导责任外,并对相关人员处以200~500元罚款。 5、未按施工工序进行施工,造成质量问题,视情况给现场主管、技术责任人及质检工程师分别处以500元罚款。 6、路基施工时基底处理、填料、分层厚度和碾压遍数未按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责令返工并对现场主管、技术责任人及质检工程师分别处以 200~500元罚款。 7、浆砌圬工施工过程中出现施工方法不合要求,原材料不合格,砌体尺寸不足,责令返工,并对现场主管、技术责任人及质检工程师分别处以300元罚款。 8、混凝土施工中凡发觉不按配合比没有自动计量,原材料不合格情况拌合,处以 500~元罚款,并视情况责令返工。 9、在桥涵及隶属施工中,因为模板加固不合格造成混凝土跑模错台或振捣不密实而影响砼圬工外观质量处1000~元罚款。 10、砌筑工程、砼工程应立即养护,发觉养护不立即或养护时间不够,第一次罚款500元,在出现类似问题加倍处罚。 11、砼浇筑自由倾落高度大于2m时,必需借助滑槽、串筒进行灌注,如有直接倾落浇筑,每发觉一次罚款500元。 12、质监人员对粗制滥造、偷工减料、不按规范要求施工、不按设计要求施工或违章施工单位和个人有权进行阻止,并视情节轻重处以500~元罚款,受监理通报批评加倍罚款。 13、隐蔽工程未经检验私自覆盖处以5000元罚款,监理人员提出补检,经补检又不合格,另再按返工损失金额(建筑工程直接费)10%处以罚款。 14、各施工点关键工序施工时现场经检验发觉无质检人员跟班作业,除该工点立即停工外,还要追究质检工程师和工点技术责任人责任并处以500元以上罚款。 15、质量不合格或施工未按规范要求进行,质检人员责令返工工程项目,必需严格按规范和验收标准进行返工。返工完成后必需经质检人员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不然处以200O~1000O元罚款,返工费一律不予计价。 16、在湖北城际铁路有限责任企业、股份企业及集团企业组织质量检验中被发觉质量问题,口头批评将视问题严重性处以0.2~1万元罚款;因为质量问题被通报批评处以0.5~2万元罚款,被监理单位书面批评、下达整改通知书处以0.5~2万元罚款。 第三十一条 同一工程项目中不反复奖惩,取最大金额进行奖罚。 第三十二条 凡发生质量事故,除按上述条款进行经济处罚外,还要对单位责任人、事故责任者视情节轻重给处分,组成犯罪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各级质检人员应主动配合监理工程师监理工作,施工现场人员应尊重监理工程师意见,不得消极懈怠、无理顶撞甚至对监理工程师进行打击报复,出现以上情况将从严处理。 第三十四条 质检、试验人员徇私舞弊,由其所在单位给行政处分,造成经济损失应依据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第三十五条 项目部、前指必需确保质检机构独立行使质量监察、检验权,凡对质检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由其上一级行政机关给行政处分,并从重给经济处罚。 第三十六条 多种处罚以工程质量通知书形式下发。对工点罚款直接在结算工程款时扣除,对个人罚款在其工资或其它渠道中扣除。 第七章 工程质量事故划分 凡因设计错误、测量错误、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或不按设计和规范、规程要求施工,使用不合格材料、构件、半成品、成品和设备而造成工程质量低劣,强度不够,结构尺寸或建筑位置错误,不符合设计要求,达不到《铁路工程质量验收标准》,通常需做返工、加固处理均视为工程质量事故。 工程质量事故划分: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为尤其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通常事故及工程质量问题。 第三十七条 工程质量尤其重大事故。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工程质量尤其重大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2、造成铁路交通重大及以上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安全和铁路建设安全、工期、投资等产生重大影响。 第三十八条 工程质量重大事故。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工程质量重大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及以上,1000万元以下; 2、造成铁路交通较大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安全和铁路建设安全、工期、投资等产生很大影响。 第三十九条 工程质量较大事故。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工程质量较大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及以上,500万元以下; 2、造成铁路交通通常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安全和铁路建设安全、工期、投资等产生较大影响。 第四十条 工程质量通常事故。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工程质量通常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 2、造成铁路交通通常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安全和铁路建设安全、工期、投资等产生通常影响。 第四十一条 工程质量问题。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但未造成铁路交通通常事故,未对运输生产、安全和铁路建设安全、工期、投资等产生影响,且施工单位自行整改到位,属工程质量问题。 直接经济损失范围包含:工程返工修复费用、清理现场费用、技术判定费用等。 第四十二条 组成铁路交通事故,按《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铁道部令第30号)第七十四条实施。 第八章 工程质量事故汇报 第四十三条 建立工程质量事故逐层汇报制度,果断杜绝隐瞒不报、私自处理事故等现象。 第四十四条 工程质量发生后,现场技术员、质检员或最先发觉事故人员,应立即以最快通讯手段上报到各队责任人、项目部领导或安质环境保护部。质量事故汇报电话:。 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责任人、质量管理部门责任人和施工队责任人到现场核实情况,对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进行评定,按相关要求向业主汇报。 第四十五条 事故发生后上报内容: 1、事故发生时间、地点(里程和构配件确实切部位)、工程项目名称及事故造成损失等情况。 2、事故发生关键经过,造成工程损伤情况,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初步估量。 3、事故发生原因初步判定。 4、事故发生后采取方法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汇报人。 第四十六条 事故发生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汇报时,项目部质量管理部门应催其上交事故汇报,并限期上报。若仍不上报,质量管理部门可进行事故调查或依据已掌握情况,报请项目领导同意后,对事故发生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按相关要求处罚。 第九章 质量事故调查 第四十七条 质量事故发生后,果断杜绝事故发生单位不保、谎报、有意拖延汇报期限,杜绝有意破坏事故现场,阻碍调查工作正常进行,杜绝提供和事故相关情况资料,杜绝提供伪证等现象发生。 第四十八条 在施工过程中包含设计责任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应参与相关部门召开会议,共同分析原因,采取方法处理。明确各方责任后,按要求上报。对重大质量事故责任如有异议,可报上级裁决。 第四十九条 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分析和界定,由安质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决定。 第十章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 第五十条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及项目部应立即组织相关部门采取应急方法,预防事故扩大。项目部必需根据国家及铁道部相关要求立即上报主管部门,依据质量事故大小进行事故等级处理,作出书面汇报。 第五十一条 事故发生后,应组织人员妥善保留现场关键痕迹、物证,并采取拍照或录像等直录方法反应现场原状。 第五十二条 事故处理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没有收四处理不放过;整改方法没有落实不放过;相关人员没有收到教育不放过)标准,提出书面汇报,对事故责任人酌情处理。且其造成经济损失及处理事故发生费用由事故单位负担,该费用列入工程成本。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必需做到: 1、查明事故发生过程、损失情况和原因; 2、组织技术判定; 3、查明事故责任单位,关键责任者,分清责任性质; 4、提出处理方案; 5、提出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要求; 6、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7、提出事故调查汇报。 第五十三条 对因渎职而造成严重重大质量事故责任者,由司法部门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 各施工队和个人不得隐瞒质量事故。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私自处理,对事故责任人和领导要加重处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隐瞒事故处理: 1、发生了事故,不按要求时间上报,或虽上报但未按“四不放过”标准处理者; 2、事故发生后,企图用掩饰手段掩盖,不如实上报者; 3、为推卸责任而有意缩小事故等级者; 4、砼、砂浆试件强度不合格未上报或不按要求进行试验者。 第八章 外部劳务质量管理 第四十条 外部劳务泛指我企业使用全员劳动协议制施工人员以外专业劳务分包企业。使用外部劳务必需遵守国家、行业及上级相关政策、法规,加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对专业建设要求高、施工复杂、难度大工程不得分包,做到关键岗位、关键工序不得使用外部劳务。 第四十一条 劳务分包企业由总承包单位选派技术骨干进行施工作业;混合编组劳务是由农民工或其它用工和内部施工人员混合编组作业劳务,二者均应视同正式施工人员一样进行技术管理。 第四十二条 外部劳务使用是在确因劳务不足时才使用,且必需实施国家、行业及上级相关要求。在使用前,必需由企管、劳资、安质、工程管理、计经、公安等部门对外部劳务资质进行审查,审查单位再核,审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九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本措施解释权归项目部安质环境保护部。 第四十四条 本措施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另行以补充文件形式下发,补充文件含有相同约束力。 二O一十二个月十一月三日 附一:质量管理组织机构框图 武咸城际铁路二标项目经理部 质量管理组织机构框图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项目常务副经理、 项目总工程师 组员:安质环境保护部部长、工程管理部部长、物资设备部部长、 计划财务部部长、综合办公室主任、试验室主任、 测量队队长、分部经理、架子队队长 质量检验工程师 质-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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