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管理办法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操作规程模版.docx
《银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管理办法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操作规程模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银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管理办法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操作规程模版.docx(95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15附件1:x银行非金融企业债务 融资工具承销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本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依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自律规则,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债务融资工具”),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即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申请人(以下简称“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第三条债务融资工具包括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超短期融资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票据等。短期
2、融资券是指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 1 年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中期票据是指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按照计划分期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是指 2 个(含)以上、10 个(含)以下具有法人资格的,由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界定为中小企业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以统一产品设计、统一券种冠名、统一信用增进、统一发行注册方式共同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超短期融资券,是指具有法人资格、信用评级较高的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期限在 270 天以内的短期融资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向
3、银行间市场特定机构投资人(以下简称“定向投资人”)发行,并在特定机构投资人范围内流通转让的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票据,是指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由基础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作为还款支持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第四条本行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的主管部门为总行投资银行业务管理部(以下简称“总行投行部”)。第五条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按照职责划分,可分为主承销业务和分销业务两种类型。主承销业务是指我行作为主承销商,协助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并进行承销、获取主承销费用的行为。适用本办法第三章至第八章。分销业务是指我行作为承销团成员,向具备资格的投资者销售债务融资工具,获取承
4、销费用的行为。适用本办法第九章。第六条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按照承销方式划分,可分为全额包销、余额包销和代销三种承销方式。全额包销是指主承销商须在承销协议所规定的承销期开始之前,按承销协议规定价格全额认购债务融资工具。余额包销是指主承销商须在承销协议所规定的承销期结束后,按发行价认购未售出的债务融资工具。代销是指主承销商在承销协议所规定的承销期结束后,可以将未售出的债务融资工具全部退还给企业。第二章业务组织与管理第七条我行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实行总行统一调度管理,主管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第八条中间业务专业审批委员会是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审批部门,负责审议各分行上报的
5、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项目。总行投行部为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的主管部门,负责我行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的组织推动和管理,主要职责包括项目营销管理、立项审核、组织项目小组实施尽职调查、审核注册材料、签订承销协议及承销团协议、实施发行辅导、申报注册文件、推介发行、后续服务指导等主承销业务工作,债券包销以及分销业务的相关工作,进行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市场推介和询价工作, 并与总行相关部门协助配合。总行授信业务管理部负责将包销余券纳入统一授信管理体系,并纳入授信集中度计算,填入相关非现场监管报表的“不可撤销的承诺及或有负债”项目。总行计划财务部负责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的财务管理;以及在包销(含全额包销
6、、余额包销)产生时,进行会计核算及资金清算。总行金融市场部负责我行承销的债务融资工具的自营投资,并协助总行投行部完成债券托管结算手续。总行审计部为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的内审评价部门,其主要职责为对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合规操作、业务人员尽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以及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并设立不定期检查制度。总行风险管理部负责履行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风险管理的中台职责,在发生相关重大事项时,出具评估结果和相关意见。各分行(系指推荐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一级分行)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的营销单位和直接责任单位,对项目风险承担直接责任,各分行辖内机构营销的项目,均需通过各
7、分行上报。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开展债务融资工具具体客户的营销工作;负责项目的尽职调查和分行立项工作;负责勤勉尽职地开展债务融资工具尽职调查工作,并负责尽职调查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尽职调查档案的收集整理;负责在总行投行部指导下完成债务融资工具项目材料的制作;负责配合总行投行部发行工作的进行,做好与发行人的协调工作;负责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管理,并按照要求报送相关报告;负责提前了解发行人到期兑付资金安排,并督促发行人按时兑付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第三章 客户营销和客户服务第九条 各分行应根据总行发布的债务融资工具准入标准,选择合适的目标客户进行营销开发,并应对客户对债务融资工具的认识进行正
8、确指导,严禁承诺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价格。分行应积极营销符合筛选标准的优质客户,总行将优先保障优质客户的项目进度和注册申请。第十条 需求分析与产品方案设计各分行在营销客户的过程中,应根据企业内部经营规划、财务状况、行业特点等信息,并结合其提出的业务需求,认真分析与研究,梳理客户在日常经营中需要与银行发生往来的各个环节,区分客户的明确需求和潜在需求、融资需求和非融资需求,突出重点,认清客户的核心需求以及实现的可能性,分析并把握其潜在的服务需求。在需求分析的基础上,应对照其需求,梳理我行可提供的产品与服务,以投资银行业务为切入手段结合本行其他业务品种,形成初步综合服务方案与客户沟通交流,对客户的核心
9、需求进行优化,进一步深入分析、挖掘客户的潜在需求, 与客户达成共识,并为客户提供全面的产品服务方案。在此过程中,鼓励产品的设计创新和组合创新。第十一条总行投行部在分行进行客户营销和客户服务全过程中为发行人和分行提供持续专业服务。第四章项目立项第十二条 债务融资工具立项分为分行立项和总行投行部立项。第十三条分行根据外部政策环境和本行风险、授信等业务政策以及投行部关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项目遴选标准进行客户遴选和项目营销,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由分行主管投行业务的部门进行立项。分行项目立项后,应组建尽职调查小组。调查小组由分行主管投行业务部门的人员和客户经理组成,必要时可要求分行风险管理部门和授信部
10、门参与,主要对项目企业的行业情况、生产经营、财务情况、资信情况、偿债能力、盈利能力等进行调查,对企业的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作出判断,形成详细的立项调查报告, 并经分行有权部门以及分行领导审批后填写x银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申请立项表上报总行投行部进行立项。第十四条 总行投行部的立项以召集内审小组会议的方式完成。总行投行部收到分行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申请立项表后,应尽快召集投行部内审小组会议进行立项审核,主要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政策并结合主管部门的要求对项目企业是否符合发债条件进行判断。总行投行部原则上应一周内对分行提报项目的审核结果通知分行。第五章 项目审批和尽职调查第十五条 中间业
11、务专业审批委员会是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最终审批部门,负责审议各分行上报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项目,并对项目的风险作出最终判断。第十六条 债务融资工具承销项目经中间业务专业审批委员会审批通过后, 分行可与发行企业签订承销协议,正式进入承销程序。总行投行部负责协助与指导分行与企业签订承销协议。承销协议应载明下列事项:(一) 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二) 承销债务融资工具的种类、规模和发行利率确定方式;(三) 包销的具体方式、包销过程中剩余债务融资工具的认购方法,或代销过程中剩余债务融资工具的退还方法;(四) 承销期及起止日期;(五) 承销付款的日期及方式;(六) 承销
12、缴款的程序和日期;(七) 承销费用的计算、支付方式和日期;(八) 违约责任;(九) 有关部门要求载明的其他事项。第十七条尽职调查是指作为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的我行及其工作人员遵循勤勉尽责、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各种有效方法和步骤对企业进行充分调查, 掌握其发行资格、资产权属、债权债务等重大事项的法律状态和企业的经营、管理及财务状况等,对其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做出判断,以合理确信其注册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行为。各分行为尽职调查的直接责任单位,负责对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前期、中期、后续管理期间的尽职调查工作,并在总行投行部辅导下完成尽职调查报告的制作工作。尽职调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发行资格
13、;(二)历史沿革;(三)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四)公司治理结构;(五)信息披露能力;(六)经营范围和主营业务情况;(七)财务状况;(八)信用记录调查;(九)或有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情况。第十八条我行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应组建项目小组。项目小组主要由总行投行部项目经理、分行客户经理以及有关人员组成,必要时可要求分行风险管理部门指派风险经理参与。项目小组应按照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尽职调查指引和相关要求开展尽职调查工作,遵循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保持职业的怀疑态度,根据发行人及其所在行业的特点,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
14、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目标、工作范围、工作方式、工作时间、工作流程、参与人员等),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尽职调查,对影响发行人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重要事项展开调查,保证尽职调查质量。第十九条项目小组开展尽职调查可采用查阅、访谈、列席会议、实地调查、信息分析、印证和讨论等方法,按照工作计划收集详尽的资料,进行充分调查, 编写工作底稿,并在此基础上撰写尽职调查报告。总行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负责指导尽职调查工作的开展并在尽职调查中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尽职调查报告应层次分明、条理清晰、具体明确,突出体现尽职调查的重点及结论,充分反映尽职调查的过程和结果,包括尽职调查的计划、步骤、时间、内容及结论性意见。尽
15、职调查报告应由调查人、审核人和审定人签字,对尽职调查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应保证尽职调查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其中调查人应为项目推荐分行经办客户经理,审核人应为项目推荐分行主管投行业务部门负责人,审定人应为总行投行部项目经理。第二十条尽职调查应建立完善的工作底稿,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所实施的尽职调查工作。第二十一条 项目材料制作。项目小组应在尽职调查的基础上,根据总行投行部的指导及交易商协会注册文件表格体系的要求完成相关项目注册/备案材料制作,应保证项目注册/备案材料在所有重大方面都与尽职调查报告一致且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第六章 组建承销
16、团及项目的申请注册/备案第二十二条 尽职调查结束后,由总行投行部负责组建承销团、签订承销团协议,也可与相关承销机构签订年度承销团主协议。承销团协议应载明下列事项:(一) 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二) 承销债务融资工具的种类、规模和发行利率确定方式;(三) 包销的具体方式、包销过程中剩余债务融资工具的认购方法,或代销过程中剩余债务融资工具的退还方法;(四) 承销团成员的承销份额;(五) 承销组织工作的分工;(六) 承销期及起止日期;(七) 承销付款的日期及方式;(八) 承销缴款的程序和日期;(九) 承销费用的计算、支付方式和日期;(十) 违约责任;(十一) 有关部门要求载明的其他
17、事项。第二十三条项目注册/备案材料质量控制。上报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备案之前,总行投行部项目复核岗人员负责对项目注册/备案材料的完整性进行控制, 确保项目注册/备案材料要件符合交易商协会的报送的完整性要求,并出具项目材料复核单(附件 4)。第二十四条 上报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备案。总行投资银行部协助企业向交易商协会申报项目全套注册/备案文件。申报过程中,总行投资银行部在收到交易商协会反馈后,应组织进行补充调查。总行投行部项目经理应及时将根据交易商协会反馈意见修改后的材料电子版报给交易商协会审核人员,纸质材料应在收到后及时报送到交易商协会。第二十五条 注册/备案完成。交易商协会向接受注册的企业出
18、具接受注册通知书或同意备案发行后,总行投行部项目经理应将项目注册材料的最终稿打印存档,同时将电子版刻录光盘,统一存档。第七章 承销发行第二十六条 总行投资银行部应建立完善的债务融资工具定价机制,并负责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定价事宜,在正式公告前应与企业充分沟通,确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定价后方进行公告发行事宜。对于具有交易商协会指导价的债务融资工具产品的定价,总行投资银行部应在交易商协会指导价的基础上,结合债券市场资金面情况和未来利率走势,与企业沟通确定最终发行价格;对于没有交易商协会指导价债务融资工具产品,总行投资银行部应结合债券市场资金面情况、利率走势和同期类似产品价格等因素,向发行人提出定价建议,
19、并确定最终发行价格。分行应积极配合相关发行定价工作,并做好发行人的协调工作。如果最终总行投资银行部与发行人无法就债务融资工具定价达成共识,总行投行部有权决定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时机,必要时可推迟发行或暂缓发行。第二十七条 发行过程中,如果出现余额包销义务项下存在未售出的债务融资工具或已与本行签订债券认购协议但在缴款日无法按时、足额向本行指定账户交付认购款的投资者认购的债务融资工具,我行应履行包销义务,根据以下规定进行包销处置。(一)在债券分销期内若出现未能全额出售所包销的债券(以下简称包销余券),投行部应及时跟总行授信部门联系并将包销余券纳入统一授信管理体系,并纳入授信集中度计算,填入相关非现场
20、监管报表的“不可撤销的承诺及或有负债”项目。(二)设置风险处置专户。投行部应在内部设置风险处置专户用于处置包销余券。风险处置专户只能用于包销余券的处理,不得进行其他交易/投资性操作。不得将此类债券直接移至本行债券交易/投资部门(账户)。风险处置账户内的债券的会计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按照相关会计要求进行估值及独立核算。同时按照市场风险管理的监管要求计入交易账户管理, 计提风险资本,并纳入授信集中度和杠杆率的计算。(三)设定包销余券的处置期限。处置期自缴款日起计算,处置期限原则上不超过 6 个月。(四)包销余券的处置应遵循“市价出售”的原则,并应主要通过二级市场出售。出售给我行的交易/投资部门
21、的包销余券,交易/投资部门应将上述余券计入会计分类上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承销部门处置包销余券实现的损益计入风险处置专户。(五)我行交易/投资部门投资于本行所主承销的存续期内债券金额,不得超过当期债券发行量的 20%,同时应满足其他关于商业银行投资业务的监管要求及我行内部管理规定。第八章 信息披露第二十八条 信息披露。项目推荐分行在总行投行部后续管理岗人员指导下,负责督促和协助发行人及时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进行信息披露。第二十九条 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项目推荐分行在总行投行部后续管理岗人员指导下,应督促并协助企业和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按以下要求持续披露信息:(
22、一)每年4月 30 日以前,披露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和审计报告;(二)每年8月 31 日以前,披露本年度上半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三)每年4月 30 日和 10月 31 日以前,披露本年度第一季度和第三季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第一季度信息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信息披露时间。上述信息的披露时间应不晚于发行人在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或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第三十条 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时,分行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并不晚于公开媒体披露时间上报总行投行部和总行风险管理部,由总行投行部和总行风险管理部配合,在收到分行上报信息后一个工作日内
23、,及时与交易商协会、投资人等方面进行沟通,与分行共同协助发行人及时、准确、完整地完成市场信息披露工作。下列情况为前款所称重大事项:(一)企业名称、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二)企业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三)企业涉及可能对其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重大合同;(四)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抵押、质押、出售、转让、划转或报废;(五)企业发生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六)企业发生大额赔偿责任或因赔偿责任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且难以消除的;(七)企业发生超过净资产 10%以上的重大亏损或重大损失;(八)企业一次免除他人债务超过一定金额,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银行 金融 企业 债务 融资 工具 承销 业务 管理办法 操作规程 模版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丰****】。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丰****】,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链接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27069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