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档案管理制度样本.doc
《河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档案管理制度样本.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河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档案管理制度样本.doc(22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01-31 冀法审63号河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档案管理措施(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本省公路建设市场行为,促进企业提升诚信经营意识,依据中国招标投标法、中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招标投标法措施、国务院办公厅相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若干意见、交通部公路建设市场管理措施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省公路建设市场实际情况,制订本措施。第二条 为参与本省公路建设项目实施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建立信用档案和对信用档案进行信用管理活动,适用本措施。本省公路建设项目包含新建项目、改扩建项目和养护项目。从业单位包含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检测和物资、材料、设备供给等单位
2、和机构。从业人员包含建造师(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职业人员和项目技术责任人、安全生产责任人等关键技术人员。第三条 本省公路建设项目实施信用档案制度。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参与本省公路建设项目实施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信用行为进行动态统计,并定时进行综合评价。第四条 信用档案管理工作实施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档案建立和监督管理工作,其所属招投标管理机构具体组织,所属其它管理机构根据职责分工负责信用信息认定和评价工作(详见附表一)。项目法人根据本措施负责对从业单位考评工作。第五条 信用档案建立应遵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老实信用标准,尊
3、重企业和个人隐私,维护当事人正当权益,提倡诚信。第二章 信用档案内容第六条 公路建设市场信用档案信息由从业单位和人员基础信息、从业行为奖惩统计和本省在建项目考评统计组成。第七条 企业基础信息包含下列内容:(一)企业基础情况:1.企业登记注册基础情况;2.企业取得专题许可;3.企业资质等级;4.企业业绩;5.企业财务情况;6.企业信用及其评定统计;7.相关联单位信息;8.依法登记其它相关企业身份情况。(二)从业人员基础情况:1.从业人员身份证实及履历;2.从业人员执业注册情况及持证上岗情况;3.从业人员工作业绩;4.从业人员信用统计;5.依法登记其它相关从业人员身份情况。第八条 从业行为奖惩统计
4、包含良好行为统计、不良行为统计。其中不良行为统计分为通常不良行为统计和严重不良行为统计。良好行为统计是指在参与公路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受到表彰或参建项目取得交通部或国家级奖项行为信息。通常不良统计是指在参与公路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违反相关要求或协议约定情节较轻行为信息。严重不良统计是指在参与公路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严重违法行为行为信息。第九条 认定不良行为统计依据包含:(一)生效行政处罚决定书、法院判决书和仲裁裁决书;(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或违法行为通报;(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日常检验中发觉或依据举报、投诉核实企业及从业人员不良行为统计。第十条 本省在建项目考评统计是指项
5、目法人依据本措施对从业单位和人员实施协议情况进行考评并经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确定行为统计。第三章 信用等级和评价程序第十一条 从业单位信用等级分为AA信用好、A信用很好、B信用通常、C信用较差、D信用差五个等次。AA:考评期内企业信用好,招投标行为规范,严格推行协议承诺,工程质量、安全确保体系健全并全部得到落实;A:考评期内企业信用很好,招投标行为规范,推行协议承诺,工程质量、安全确保体系健全并基础得到落实;B:考评期内企业信用通常,招投标行为基础规范,推行协议承诺通常,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基础得到确保;C:考评期内企业信用较差,招投标行为不规范,推行协议承诺情况较差,工程进度滞后或发生工程质量或
6、安全事故;D:考评期内企业信用差,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不推行协议承诺,工程质量和安全无法得到确保。第十二条 信用档案建立和信用评价根据以下程序进行:(一)从业单位申请投标时在管理平台填报基础信息和相关行为统计;(二)项目法人审核其原件后在管理平台给予确定;(三)信用档案管理部门为其建立信用档案并确定初始等级;(四)项目法人依据从业单位在投标活动中情况统计其行为信息,根据项目管理权限报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确定;(五)项目法人依据本措施对从业单位在本省公路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实施协议情况实施考评,根据项目管理权限报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确定;(六)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据相关要求对从业单位实施行政处罚后,将处
7、罚决定在信用档案进行统计;(七)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对从业单位进行评级;(八)公告评级结果;(九)接收从业单位申诉并做出处理;(十)确定信用等级。第四章 信用档案建立第十三条 信用档案采取随报随建随补充方法建立。从业单位申请从事本省公路项目标建设时,经过河北省公路建设管理平台(www.hb-,以下简称“管理平台”)填报本身基础信息,项目法人审核其相关证实材料后确定,同时向从业单位发放电子信息卡。已经建立信用档案从业单位,再次申请投标时凭电子信息卡登录管理平台,填报需要补充资料信息,经项目法人确定后添加至其信用档案。从业单位应该对所填报信息真实性、正确性负责。第十四条 在本省公路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
8、,项目法人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依据相关要求和承包协议对承包人进行和考评和检验,项目法人考评结果经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确定后上传至信用档案,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直接计入信用档案,但经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改变或撤销行政处罚,依据判决或复议决定对信用档案做出对应修改。第十五条 在工程招标、实施过程中,被核实举报、投诉应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立即将行为统计及处理结果直接计入信用档案。第五章 信用评价第十六条 从业单位信用评价采取积分制,每个等级满分100分,积分超出100分后自动向上晋级并保留剩下积分;低于0分向下降级,积分对应扣减。积分达成级满分后将不再进行加分,达成级最低分后将不再进行扣分。第十七条 信
9、用评级范围现在只包含土建主体施工企业、施工监理企业和招标代理机构,其它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只统计其行为信息,暂不作信用评价。第十八条 从业单位信用积分是指在本省参与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投标、在建项目考评和受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表彰或行政处罚所取得积分,组成以下:S=S1+S2+S3S1参建项目积分S2投标行为积分,-20S220S3奖惩积分第十九条 本省参建项目积分(S1)是指项目法人根据协议约定依据本措施考评细则(详见附表二)对从业单位进行考评,依据考评得分按项目不相同级计算每个在建项目标加分或扣分,多个项目标累计即为参建项目标积分。积分标准见表5-1。从业单位参建项目积分标准(单位:分/单位
10、) 表5-1单位类别等 级单位项目法人考评得分9075-9060-7560施工企业高速公路公里31.50-3一级公路公里10.50-1二级及以下公里0.50.30-0.5独立特大桥/专长隧道千延米1050-10监理企业 高速公路条1050-10一级及以下条52.50-5招标代理次52.50-5从业单位在本省有多个参建项目或项目法人在一个信用评价周期内进行过数次考评,项目法人考评得分按倒权重法计算。计算公式以下:a= ( / )(ai为项目法人第i个项目考评得分或第i次考评得分,i=1、2、 n,n为项目个数或考评次数,且a1a2an)第二十条 投标行为积分(S2)是指项目法人根据相关要求和招标
11、文件约定依据本措施考评细则对投标人投标行为进行考评,依据考评得分计算其每次投标行为加分或扣分累计,每个等级投标行为积分最高20分,最低-20分。每次投标行为考评得分90、75-90、60-75、60其投标行为积分分别为2分、1分、0分和-2分(投标行为考评细则详见附表三)。第二十一条 奖惩积分(S3)是指从业单位在本省参建公路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取得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表彰或参建项目取得国家级奖项所取得加分和受到交通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扣分累计,关键内容以下:(一)参与高速公路(含独立特大桥、专长隧道)、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及以下分别受到省级(含)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通报表彰,按项目不一样等级每
12、次分别加2分、1分和0.5分,受到设区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管理机构通报表彰,按项目不一样等级分别加1分、0.5分和0.25分。每项目最高积分5分。(二)独立承建公路建设项目取得“鲁班奖”等国家级奖项,每项目积分20分,参与建设公路建设项目取得“鲁班奖”等国家级奖项,每项目积分5分;独立承建公路建设项目取得“交通部三优工程”奖项一、二、三等奖,积分分别为15、10、5分,参与建设公路建设项目取得“交通部三优工程”奖项一、二、三等奖,积分分别为3分、2分、1分。(三)除本措施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要求行为之外,受到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每次扣20分,受到设区市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3、,每次扣15分。第二十二条 由联合体组成从业单位,各组员单位信用积分根据负担工作量百分比计算。第二十三条 在一个信用评价周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属于严重不良统计,直接确定为D级,不再进行考评积分:(一)施工、监理企业:1.出借、借用资质证书进行投标或承接工程; 2.存在围标、串标行为;3.以弄虚作假、行贿或其它违法形式骗取中标资格;4.将承包工程非法转包;5.被司法部门认定有行贿行为,并组成犯罪;6.在建项目发生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或社会公共事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或瞒报、虚报事故情况;7.交工验收或完工验收时,因为本身原因造成参建协议段或整个项目被认定不合格工程;8.被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14、取消进入公路建设市场资格;9.法律法规要求其它情形。(二)招标代理机构:1.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超越要求范围负担工程招标代理业务;2.出借、转让或涂改资格证书;3.未取得资格认定负担工程招标代理业务;4.泄露应该保密和招标投标活动相关情况和资料;5.和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她人正当权益;6.私自修改招标文件、投标报价、中标通知书;7.采取行贿、提供回扣或其它不正当竞争手段承接招标代理业务;8.未按公告向符合条件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发售资格预审或招标文件。第二十四条 对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周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每发生一次,信用等级降低一级,直至降为D级,不再进行考评积分:(一)
15、在资格预审或投标过程中伪造材料;(二)除不可抗力或非企业原因外确定中标后放弃中标;(三)将承包工程违规分包;(四)恶意拖欠民工工资或因为拖欠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较大社会影响;(五)建立信用档案过程中自主填报关键信息弄虚作假;(六)被司法部门认定有行贿行为但未追究刑事责任;(七)被本省以外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取消进入公路建设市场资格。第二十五条 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每十二个月组织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对从业单位信用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对于两次信用等级评定时间从业单位基础情况发生重大改变或出现本措施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要求行为,从而达不到原评定信用等级标准,根据职责分工由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管理机
16、构在管理平台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送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立即对其信用等级做出对应降级调整。第二十六条 信用等级评价结束后,信用档案管理部门应在管理平台公告评价结果,从业单位在自评定结果公告起10个工作日内,认为本企业信息和统计和事实不符,能够经过管理平台提出变更或撤销统计申请,并将相关资料书面送达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接到从业单位书面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职责分工将申请事项转至所属管理机构,该机构应该在20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书面报送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据此作出维持、变更、撤销统计决定,重新对该从业单位进行等级评价并书面通知申诉人。第二十七条 从业单位信
17、用等级最终确定后,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将公开从业单位信用情况,任何组织和个人全部能够经过网络进行查询。公开信息包含:(一)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司法机关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形成可供公众查阅公共统计信息;(二)企业信用等级;(三)企业资质等级及从业经历;(四)其它不包含法律要求应该保密信用信息。第六章 信用档案应用第二十八条 项目法人在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对投标文件评审时,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只需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提交由信用档案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相关内容汇总表,评审委员会对企业业绩、信誉评价应该以信用档案统计信息作为评判关键依据。第二十九条 项目法人在进行招标过程中,能够对遵法诚信单位给履约
18、确保金、质量确保金等方面优惠;对违反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制度,不认真推行协议承诺等失信企业,要关键审查,同时能够要求提升信用确保金和履约确保金。第七章 附则第三十条 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组成联合体参与本省公路工程项目建设时,联合体全部组员信用档案均作为资格预审评审和评标时关键依据,同时联合体组员中信用等级最低组员信用等级作为联合体信用等级。第三十一条 本措施自1月1日起施行。附表一参建项目行为统计综合考评内容表企业类别考评内容所占比重考评单位认定单位/部门施工企业协议履约20分项目法人质监站现场管理10分公路局工程质量35分质监站安全生产10分公安处劳动用工10分公路局廉政建设10分监察室信息化建设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河北省 公路建设 市场 信用 档案 管理制度 样本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天****】。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天****】,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