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详细规定新版.doc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详细规定新版.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详细规定新版.doc(9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山东省一般中小学学籍管理要求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深入规范全省一般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实现学籍管理信息化、科学化、制度化,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障一般中小学学生正当权益,依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措施,结合本省实际,制订本要求。第二条 本要求适适用于全省各类一般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和符合招生入学政策在校就读学生(以下简称学生)。第三条 学生学籍实施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管理体制。省教育厅统筹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制订学籍管理要求,指导、监督、检验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学籍管理工作。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
2、内一般高中学校学籍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学籍管理工作。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学籍管理工作,督促学校做好学籍管理工作。学校负责学生学籍建立、变更、报备等工作。第二章 学籍建立第四条 新入学学生应按时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学生因特殊情况不能准期报到,学生或其父母、其它法定监护人须提前向学校提出延缓入学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办理延缓入学手续。高中新生如在要求报到时间结束两周后仍未到校办理手续且未向学校请假,除因不可抗力等事由外,丧失入学资格。第五条 小学十二个月级学生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学校应为其采集学籍信息,建立学籍档案,并在开学2个月内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3、。初中、高中十二个月级学生学籍接续上一学段学籍信息。学生入学报到后,学校要搜集、完善、审核学生已经有学籍信息,并在开学2个月内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定。中等职业学校转入一般高中就读学生学籍,由接收学校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后建立一般高中学籍。将可接收送教上门服务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纳入学籍管理,学籍由负担送教上门学校负责建立。第六条 学校不得为违反招生政策、私自扩大招生范围、超计划招收学生和未报到学生建立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对上述情况学生不予确定学籍。第七条 学校应该以班为单位建立学生学籍。第八条 学籍号分为全国学籍号和省学籍辅号,全国学籍号一人一号,终生不变。第九条 学校应该依据教育部中小学生学
4、籍管理措施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基础信息规范等要求,为学生建立学籍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电子档案管理使用全省统一学籍管理系统,纸质档案由学校管理。学校合并,学籍档案移交并入学校管理。学校撤销,学籍档案移交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单位管理。第十条 学生学籍档案内容包含:(一)教育部中小学电子学籍管理系统要求学籍基础信息;(二)学籍信息变动情况及相关证实材料(户籍证实、转学申请、休学申请等);(三)综合素质发展汇报(含学分修习情况、学业考试信息、体育运动技能和艺术专长、参与小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情况等);(四)体质健康测试及健康体检信息、预防接种信息等;(五)在校期间获奖信息;(六)享受资助信息;(七)学
5、籍主管部门要求其它信息。第三章 转学第十一条 因家庭住址改变、户口迁移、学生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等原因确需转学,由学生或其父母、其它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转入和转出学校同意,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可办理学籍异动。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本学区内不准转学。一般高中学生在本县(市、区)域内不准转学。毕业年级学生通常不准转学。第十二条 学生转学根据年级对应标准。“五四学制”初中十二个月级学生可转入“六三学制”小学六年级或初中十二个月级。“六三学制”初中十二个月级学生可转入“五四学制”初中十二个月级或二年级。第十三条 除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外,学籍实施“籍随人走”,学校不接收未按要求办理入学或转学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山东省 普通 中小 学籍 管理 详细 规定 新版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a199****6536】。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a199****6536】,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