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学习: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样本.doc
《法律学习: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样本.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法律学习: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样本.doc(6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要求(1996年1月22日劳动部、公安部、外交部、外经贸部公布)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订本要求。 第二条 本要求所称外国人,指依据中国国籍法要求不含有中国国籍人员。本要求所称外国人在中国就业,指没有取得定居权外国人在中国境内依法从事社会劳动并获取劳动酬劳行为。 第三条 本要求适适用于在中国境内就业外国人和聘用外国人用人单位。本要求不适适用于外国驻华使、领馆和联合国驻华代表机构、其它国际组织中享受外交特权和豁免人员。 第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及其授权地市级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 第
2、二章 就业许可 第五条 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须为该外国人申请就业许可,经获准并取得中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以下简称许可证书)后方可聘用。 第六条 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从事岗位应是有特殊需要,中国暂缺合适人选,且不违反国家相关要求岗位。用人单位不得聘用外国人从事营业性文艺演出,但符合本要求第九条第三项要求人员除外。 第七条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须含有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 (二)含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需专业技能和对应工作经历; (三)无犯罪统计; (四)有确定聘用单位; (五)持有有效护照或能替换护照其它国际旅行证件(以下简称替换护照证件)。 第八条 在中国就业外国人应持职业签证入境(有
3、互免签证协议,按协议办理),入境后取得外国人就业证(以下简称就业证)和外国人居留证件,方可在中国境内就业。 未取得居留证件外国人(即持F、L、C、G字签证者)、在中国留学、实习外国人及持职业签证外国人随行家眷不得在中国就业。特殊情况,应由用人单位按本要求要求审批程序申领许可证书,被聘用外国人凭许可证书到公安机关改变身份,办理就业证、居留证后方可就业。 外国驻中国使、领馆和联合国系统、其它国际组织驻中国代表机构人员配偶在中国就业,应按中国外交部相关外国驻中国使领馆和联合国系统组织驻中国代表机构人员配偶在中国任职要求实施,并按本条第二款要求审批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许可证书和就业证由劳动部统一制作。
4、 第九条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外国人可免办就业许可和就业证: (一)由中国政府直接出资聘用外籍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或由国家机关和机关出资聘用,含有本国或国际权威技术管理部门或行业协会确定高级技术职称或特殊技能资格证书外籍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并持有外国教授局签发外国教授证外国人; (二)持有外国人在中国从事海上石油作业工作准证从事海上石油作业、不需登陆、有特殊技能外籍劳务人员;(三)经文化部同意持临时营业演出许可证进行营业性文艺演出外国人。 第十条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外国人可免办许可证书,入境后凭职业签证及相关证实直接办理就业证: (一)根据中国和外国政府间、国际组织间协议、协定,实施中外合作交流
5、项目受聘来中国工作外国人; (二)外国企业常驻中国代表机构中首席代表、代表。 第三章 申请和审批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须填写聘用外国人就业申请表 (以下简称申请表),向其和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同级行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有效文件: (一)拟聘用外国人履历证实; (二)聘用意向书; (三)拟聘用外国人原因汇报; (四)拟聘用外国人从事该项工作资格证实; (五)拟聘用外国人健康情况证实; (六)法律、法规要求其它文件。 行业主管部门应根据本要求第六条、第七条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审批。 第十二条 经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后,用人单位应持申请表到本单位所在地域省、自
6、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或其授权地市级劳动行政部门办理核准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或授权地市级劳动行政部门应指定专门机构(以下简称发证机关)具体负责签发许可证书工作。发证机关应依据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和劳动力市场需求情况进行核准,并在核准后向用人单位签发许可证书。 第十三条 中央级用人单位、无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可直接到劳动行政部门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和办理就业许可手续。 外商投资企业聘雇外国人,无须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可凭协议、章程、同意证书、营业执照和本要求第十一条所要求文件直接到劳动行政部门发证机关申领许可证书。 第十四条 获准聘用外国人用人单位,须由被授权单位向拟聘用外国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法律 学习 外国人 中国 就业 管理 规定 样本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精***】。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精***】,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