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立项报规报建行政审批全作业流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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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立项、报规、报建行政审批全流程 第一某些房地产开发公司准备工作 在报行政机关审批之前,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办理好土地出让手续,委托有资质勘察设计院对待建项目进行研究并制作报告书,应附有详细规划设计参数和效果图,并贯彻足够开发资金。 第二某些行政审批某些 依照国内当前法律、法规、规章,房地产建设项目行政允许程序普通共分六个阶段: 1)选址定点; 2)规划总图审查及拟定规划设计条件; 3)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 4)规划报建图审查; 5)施工报建; 6)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 一、选址定点阶段。 此阶段普通办理如下事项: 1、计委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进行项目立项。 2、国土资源局进行土地运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方式审查。 3、建委办理投资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4、环保局办理生产性项目环保意见书(表)。 5、文化局、地震局、园林局、水利局对建设工程有关专业内容和范畴进行审查。 6、规划部门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规划总图审查及拟定规划设计条件阶段,此阶段办理如下普通事项: 1、人防办进行人防工程建设布局审查。 2、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预审。 3、公安消防支队、公安交警支队、教诲局、水利局、城管局、环保局、园林局、文化局对建设工程有关专业内 容和范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规划总图进行评审,核发《建设用地规划允许证》。 5、规划部门拟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 三、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此阶段办理如下普通事项: 1、规划部门对初步设计规划规定进行审查。 2、公安消防支队对初步设计消防设计进行审查。 3、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初步设计交通条件进行审查。 4、人防办对初步设计人防设计进行审查。 5、国土资源局进行用地预审。 6、市政部门、环保局、卫生局、地震局等有关部门对初步设计有关专业内容进行审查。 7、建委制发初步设计批复,并对贯彻初步设计批准文献规定进行审查。 8、建委对施工图设计文献进行政策性审查,依照业主单位意见,核发技术性审查委托告知单。 9、建委依照施工图设计文献审查机构发出《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献审查报告》,发放《建设工程施工图设 计文献审查批准书》。 四、规划报建图审查阶段,此阶段办理如下普通事项: 1、公安消防支队进行消防设计审查。 2、人防办进行人防设施审查。 3、建委、市政部门、园林局、环保局、卫生局按职责划分对有关专业内容和范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变更某些规划设计补充核准规划设计条件,在建设单位缴纳关于规费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 允许证》(副本)。 五、施工报建阶段,此阶段办理如下普通事项: 1、建设单位办理施工报建登记。 2、建设方对工程进行发包,拟定施工队伍。招标类工程通过招标拟定施工队伍,非招标类工程直接发包。 3、建委组织职能部门对工程开工条件进行审查,核发《建筑工程施工允许证》。 六、商品房预售允许阶段,此阶段办理如下普通事项: 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核发《商品房预售允许证》。开发公司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允许证》 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 1、如下证明材料: (1)已交付所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允许证和施工允许证; (3)按提供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25%以上,并已经拟定施工进度 和竣工交付日期。 2、开发公司《营业执照》和资质级别证书; 3、工程施工合同; 4、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阐明商品房位置、装修原则、竣工交付日期、预售总面积、交付使用后 物业管理等内容,并应当附商品房预售总平面图、分层平面图。 七、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阶段。此阶段办理如下普通事项: 1、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机构)对建设单位提供竣工验收报告进行备案审查。 2、财政部门对建设项目应缴纳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进行核算验收。 3、规划部门、市政部门、水利局、环保局、文化局、卫生局、公安消防支队、园林局以及其她需要参加验收 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关于规定对有关专业内容和范畴进行验收。规划部门依照上述部门和本部门验 收状况核发《建设工程规划允许证》(正本)。 4、建委综合各部门验收、审查意见,对符合审核原则和规定,出具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证明;不 符合原则或规定,作退件解决并规定限期整治。 第三某些房地产项目权属初始登记阶段 1、由房管局核准新建商品房所有权初始(大产权证)登记。 2、开发商应提交材料: (1)申请书; (2)公司营业执照; (3)用地证明文献或者土地使用权证; (4)建设用地规划允许证; (5)建设工程规划允许证; (6)施工允许证; (7)房屋竣工验收资料 (8)房屋测绘成果; (9)依照关于规定应当提交其她文献。 以上几种阶段,需增长或减少有关事项及时限,各地依照实际状况,会有不同差别。各个程序办理 时间,绝大某些都少于15天,普通在7天内。所需要费用,由于相称某些属于地方收费,因此就不再明细列 表,更何况相对于房地产开发所获得利润,行政审批费用可以忽视不计。 申请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允许证》须知 (建筑类) 一、为什么要申请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允许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都市规划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在都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申请用地,必要持国家 批准建设项目关于文献,向都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定点,由都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其用地位置和界 限,提供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允许证。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获得建设用地规划允许证后,方可向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中华人民共和国都市规划法》第三十九条又规定: “在都市规划区内,未获得建设用地规划允许证而获得建设用地批准文献、占用土地,批准文献无效,占用 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退回”。核发《建设用地规划允许证》目在于保证土地运用符合都市规 划,维护建设单位按照规划使用土地合法权益,为土地管理部门在都市规划区内行使权属管理职能提供必要 法律根据。 二、哪些建设工程需要申请《建设用地规划允许证》? 1、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需要新征用地; 2、用地性质或面积发生变化建设项目; 3、土地权属发生变化建设项目; 4、在都市规划区内需要办理拆迁手续。 三、申请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允许证》需报送哪些图纸、文献和资料?获得哪些审批文献?并应 注意哪些事项? (一)建设单位应报送下列图纸、文献: 1、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允许证》申请表1份。 2、筹划批准文献(限政府投资项目)1份。 3、市勘测院出具勘测放线成果1套。 4、涉及规划地铁控制线建设项目,出具市地铁管理部门意见; 5、涉及规划紫线范畴内建设项目,出具市文化部门意见; 6、涉及土地整合建设用地,出具市国土部门整合土地意见。 7、涉及航空限高建设项目,出具规划处航空限高规定或空军对航空限高规定。 8、其他需要阐明图纸、文献等。 (二)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文献,经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法定工作日七天审批完毕,经审核 不批准,规划管理部门将予以书面答复。经审核批准,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献: 1、需要核发《建设用地规划允许证》项目,核发如下资料: (1)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规定)1份; (2)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章《建设用地规划允许证》1份; (3)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用地红线图4份(含设计红线图1份)。 2、不需要发《建设用地规划允许证》项目,核发如下资料: (1)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规定)1份; (2)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设计红线图4份。 (三)建设单位在办理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允许证》应注意下列事项: 1、建设单位应在一年内,向规划管理部门报送建筑设计方案及关于文献、资料,否则规划设计条件自行失效。 2、建设单位应根据规划设计条件、设计红线图和市勘测院提供勘测成果进行方案设计,设计方案内容真实 性及精确性由建设单位负责。 3、建设单位在获得《建设用地规划允许证》一年内,应向国土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批准文献。如因故超期又未 申请延期,建设单位所持《建设用地规划允许证》及附件即自行失效。需延期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持 获得审批文献申请延期,由规划管理部门重新认定。 4、用地面积和用地性质及土地权属不发生变化建设项目,不需发《建设用地规划允许证》。 5、如属特别地区范畴建设项目,不受本时限限制。 申请建筑方案审查须知 一、申请建筑方案审查需报送哪些图纸、文献和资料? 1、建筑设计总平面图(1:500或1:1000)4份; 2、建筑设计方案(含平、立、剖面图)2套; 3、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规定)中规定报送效果图,方案中应含效果图(A3幅面)。 4、当新建建筑或用地周边现状建筑对日照有规定期,总平图设计阐明中应有日照分析结论。 5、其他需要阐明图纸、文献等。 二、建设单位应获得哪些审批文献? 建设单位在送齐上述图纸、文献,经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法定工作日八天审批完毕,由规划管 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献: 1、经审核批准,核发如下资料: (1)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建筑方案总平面图3份、方案1套; (2)工程项目坐标放线告知单1份。 2、经审核需要修改,则退回设计方案1套、建筑方案总平图3份,并附《建筑方案审查意见单》1份。 三、建设单位在办理建筑方案审查应注意哪些事项? 1、总平面图必须在1/500地形蓝图上以AUTOCAD形式绘制(大型或特殊建设项目绘制比例可放宽至 1/1000)。 2、总平面图需加盖相应资质设计单位出图章和注册建筑师章以及标注综合技术经济指标。 3、总平面图中需注明用地周边道路及红线及道路中线、绿化分隔带和用地红线及坐标(以勘测院放线成果坐标 为准)。 4、建筑设计方案总平图表达信息应全面精确,详细内容如下: (1)建设项目各项经济技术指标:除标明规划设计条件中规定内容外,还须将该项目中不同使用功能及附属 用房面积标注在总平图中; (2)用地红线,规划道路红线位置、道路名称及宽度,相邻现状建筑、拟拆除现状建筑、相邻单位名称; (3)拟建建筑外轮廓尺寸、建筑间距、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建筑后退用地红线距离、至现状建筑距 离、建筑高度、层数; (4)标明跃层部份、跃层范畴; (5)精确标明架空层位置、范畴和功能; (6)机动车、人行出入口位置、宽度,用地内部交通组织; (7)绿地布置及集中绿地位置; (8)配套设施位置及面积; (9)居住建筑和对用地周边现状居住建筑有影响建设项目,总平图设计阐明中应有日照分析结论。 5、建筑设计方案应符合规划设计条件、《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关于规划法规, 重要涉及如下几种方面: (1)建筑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建设规模、建筑高度、层数、停车数量、绿地率、集中绿地、配套设施; (2)建筑间距、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建筑后退用地红线距离; (3)地下建(构)筑物(涉及汽车坡道)外墙后退道路、用地红线距离、人行出入口及机动车开口后退道路 红线距离、位置、宽度; (4)各层平面图都应明确标明使用功能,且名称应当规范。 6、临街及重要节点建筑需报效果图,规定效果图实景嵌入,反映与周边建筑或环境关系,不得以绿化效果 虚化。效果图应反映所有重要立面,且不得仅以夜景效果反映。 7、在建筑方案拟定后,建议建设单位持审批通过建筑方案,在施工图报审前到市勘测院坐标放线。 8、报送我局建筑方案应真实有效,如因内容不实而发生一切矛盾、纠纷,均由建设单位负责。 9、如属特别地区范畴建设项目,不受本时限限制。 申请《建设工程规划允许证》须知 (市政类) 一、为什么要申请《建设工程规划允许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都市规划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在都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 路、管线和其她工程设施,必要持关于批准文献向都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都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依照都市规划提出规划设计规定,核发建设工程规划允许证,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获得建设工程规划允许证 件和其她关于批准文献后,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 二、哪些市政工程需要申请《建设工程允许证》? (一)新建、改建(指变化现状道路中心线和道路横断面)、扩建都市道路和桥梁工程。 (二)新建、改建(指变化现状道路中心线和道路横断面)、扩建上跨、下穿立交及道路隧道工程。 (三)新建有轨交通工程及地下铁路工程。 (四)新建、改建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 (五)雨水、污水、给水、煤气等市政公用管线。 (六)电力、通信、路灯等排管浅沟和埋设电缆、架空线缆。 (七)热力、气体、油料、化工物料等特殊管道。 三、哪些市政工程不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允许证》? (一)都市道路和桥梁工程大修和养护工程。 (二)为解决施工期间暂时交通而建便道、便桥工程。 (三)在都市道路上新建、改建、扩建长度在100米以内地下管线工程(须进行施工图审批,但不发放建设 工程规划允许证)。 (四)各类暂时管线工程(须进行施工图审批,但不发放建设工程规划允许证)。 (五)建设单位用地范畴内专业管线工程(须进行施工图审批,但不发放建设工程规划允许证)。 四、申请《建设工程规划允许证》前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一)需要到筹划管理部门进行任务立项,应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申请规划设计规定。 (三)需要办理用地,应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建设用地规划允许证。 五、申请《建设工程规划允许证》需报送哪些图纸和文献?获得哪些审批文献?并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建设单位应报送下列图纸和文献: 1、《市政工程规划申请表》一份。 2、施工设计图三份。 3、施工中标告知书(或建设单位委托书或施工单位资质证明)一份。 4、现状地下管线综合图一份。(道路工程及非同步实行管线工程) 5、施工图设计阐明书一份。 6、订立覆土前规划竣工测量委托书一份。 7、放线资料一份。 8、与有资质非开挖公司签定非开挖施工合同原件(若拟建管线须穿越刚建成不久(未超过5年)道路或是 交通繁忙都市干道时)。 (二)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文献后,规划管理部门将在法定工作日十一日内审批完毕,规划管理部门审批同 意后,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意见: 1、经审核批准,核发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章《建设工程规划允许证》一份,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行政允许专用章”《建设工程规划允许证》副本一份,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施工图两份。 2、经审核不批准,将予以书面答复(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函复意见书一份) (三)建设单位在领取上述图纸文献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建设单位在获得《建设工程规划允许证》,应在半年内申请开工,逾期未开工,又未申请延期或申请延 期又未被批准,《建设工程规划允许证》即行失效。 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指南 建设项目选址允许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批 2、办理单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 4、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其中:窗口受理(1)-→初审(3)-→复审、审定(1)-→办证、发放(1) 5、收费原则及收费根据:不收费 6、窗口电话: 86917526、86917530、86917531 7、投诉电话: 86924837、86921930 二、法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都市规划法》第四章第三十条; 《四川省<都市规划法>实行办法》第三章第二十二条; 《成都市都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第二章第五条; 《成都市非政府投资项目实行登记备案制暂行办法》和投资项目办事流程。 建设部《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依照《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报建须知》规定准备有关材料向市政府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提 出申请。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原则查验申办人提交材料,对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符合前置条件项目予 以受理,填写并发出《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报建回执》。 第三步: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查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依法作出批准选址 书面决定,向申请人发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份、勘测放线单1份;经审查不批准,向申请人发放函复 意见告知书1份。 四、申请材料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1份(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 2、土地权属证明文献: (1)出让、转让或划拨土地,需提供征地批准文献或供地单位供地文献(县级以上国土部门土地出让、转让或 划拨意见书)1份; (2)自有、招标、拍卖、挂牌土地,需提供有关土地权属文献(国土证、国土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复印件 1份(提供原件核验确认后退回)。 3、扩建项目需提供产权证复印件1份。 4、联建项目需提交联建合同1份。 5、1:500地形图6份,其中一份用蓝笔标注拟建用地范畴示意图,并由供地单位或自有用地单位加盖公章。 6、其他需要阐明图纸、文献等。 五、前置条件:建设用地面积(指建设项目净用地面积)未达到下列最小面积规定,不得单独开发建设: 六、申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获得审批文献 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文献,经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法定工作日六天审批完毕,由规划 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献: 1、经审核批准,核发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章《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份; 2、经审核不批准,将予以书面答复(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函复意见书1份)。 七、申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注意事项: 1、如属工业项目或其她对周边环境有特殊规定项目,在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同步,应征询消防、环保、卫生防疫等有关管理部门选址意见。 2、改建、扩建、拼建项目用地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权利人,应征得所有权利人批准。 3、凡已(在)建建设项目需补办规划手续,应先到成都市勘测院实测竣工图。并按关于规定惩罚后,再分别按“一书两证”程序办理。 4、加、改名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持成都市国土管理部门土地批文及有关文献重新申请“一书两证”有关手续,报建时应退还原已获得所有审批文献及图纸。因遗失等因素无法所有退还时,应登报声明(15日)。 5、建设单位在收到市勘测院勘测放线资料后,应及时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规定)和《建设用地规划允许证》。 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允许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允许 2、办理单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 4、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其中: 窗口受理(1)-→初审(4)-→复审、审定(1)-→办证、发放(1) 5、收费原则及收费根据:不收费 6、窗口电话: 86917526、86917530、86917531 7、投诉电话: 86924837、86921930 二、法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都市规划法》第四章第三十一条; 《四川省<都市规划法>实行办法》第三章第二十二条; 《成都市都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九条; 《成都市非政府投资项目实行登记备案制暂行办法》和投资项目办事流程; 《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原则查验申请材料,对材料齐全、规范、有效予以受理,填写并发出《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报建回执》,并于当天将关于材料转项目管理处室经办人。对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第三步: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查符合规划设计条件、《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依法作出准予允许书面决定,需要核发《建设用地规划允许证》项目,向建设单位发放: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规定)1份,《建设用地规划允许证》1份及用地红线图4份(含设计红线图1份);不需要核发《建设用地规划允许证》项目,向建设单位发放: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规定)1份,设计红线图4份。经审批不批准,予以书面回答。 四、申请材料 1、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允许证》申请表1份。(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 2、筹划批准文献(限政府投资项目)1份。 3、市勘测院出具勘测放线成果1套。 4、其他需要阐明图纸、文献等。 五、前置条件 申请项目已获得我局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六、申办《建设用地规划允许证》获得审批文献 建设单位报齐必备文献、图纸后,规划管理部门将在7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经审核不批准,规划管理部门将予以以书面答复。经审核批准,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献。 1、需要核发《建设用地规划允许证》项目,核发如下资料: (1)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规划设计条件1份; (2)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章《建设用地规划允许证》1份; (3)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用地红线图4份(含设计红线图1份)。 2、不需要发《建设用地规划允许证》项目,核发如下资料: (1)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规定)1份; (2)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设计红线图4份。 七、申办《建设用地规划允许证》注意事项。 1、建设单位应在一年内,向规划管理部门报送建筑设计方案及关于文献、资料,否则规划设计条件自行失效。 2、建设单位应根据规划设计条件、设计红线图和市勘测院提供勘测成果进行方案设计,设计方案内容真实性及精确性由建设单位负责。 3、建设单位在获得《建设用地规划允许证》一年内,应向国土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批准文献。如因故超期又未申请延期,建设单位所持《建设用地规划允许证》及附件即自行失效。需延期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持获得审批文献申请延期,由规划管理部门重新认定。 4、用地面积和用地性质及土地权属不发生变化建设项目,不需发《建设用地规划允许证》。 5、如属特别地区范畴建设项目,不受本时限限制。 建筑方案审查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建筑方案审查 2、办理单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 4、承诺时限:8个工作日,其中: 窗口受理(1)-→初审(5)-→复审、审定(1)-→窗口发放(1) 5、收费原则及收费根据:不收费 6、窗口电话: 86917526、86917530、86917531 7、投诉电话: 86924837、86921930 二、法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都市规划法》; 《四川省<都市规划法>实行办法》第三章第二十四条; 《成都市都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第二章; 《成都市非政府投资项目实行登记备案制暂行办法》和投资项目办事流程; 《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原则查验申请材料,对材料齐全、规范、有效予以受理,填写并发出《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报建回执》,并于当天将关于材料转项目管理处室经办人。对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第三步: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查符合规划设计条件、《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依法作出准予允许书面决定,经审查批准,核发建筑方案总平面图3份、方案1套和工程项目坐标放线告知单1份;经审核需要修改,则退回设计方案1套、建筑方案总平图3份,并附《建筑方案审查意见单》1份。 四、申请材料 1、建筑设计总平面图(1:500或1:1000)5份; 2、建筑设计方案(含平、立、剖面图)1套; 3、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规定)中规定报送效果图,方案中应含效果图(A3幅面)。 4、其他需要阐明图纸、文献等。 五、前置条件 1、申请项目已获得我局核发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允许证》; 2、送审建筑设计总平、方案需符合申办建筑方案中报审规定。 六、申办建筑方案审查获得审批文献 1、经审核批准,核发如下资料: (1)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建筑方案总平面图3份、方案1套; (2)工程项目坐标放线告知单1份。 2、经审核需要修改,则退回设计方案1套、建筑方案总平图3份,并附《建筑方案审查意见单》1份。 七、申办建筑方案审查注意事项 1、总平面图必须在1/500地形蓝图上以AUTOCAD形式绘制(大型或特殊建设项目绘制比例可放宽至1/1000)。 2、总平面图需加盖相应资质设计单位出图章和注册建筑师章以及标注综合技术经济指标。 3、总平面图中需注明用地周边道路及红线及道路中线、绿化分隔带和用地红线及坐标(以勘测院放线成果坐标为准)。 4、建筑设计方案总平图表达信息应全面精确,详细内容如下: (1)建设项目各项经济技术指标:除标明规划设计条件中规定内容外,还须将该项目中不同使用功能及附属用房面积标注在总平图中; (2)用地红线,规划道路红线位置、道路名称及宽度,相邻现状建筑、拟拆除现状建筑、相邻单位名称; (3)拟建建筑外轮廓尺寸、建筑间距、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建筑后退用地红线距离、至现状建筑距离、建筑高度、层数; (4)标明跃层部份、跃层范畴; (5)精确标明架空层位置、范畴和功能; (6)机动车、人行出入口位置、宽度,用地内部交通组织; (7)绿地布置及集中绿地位置; (8)配套设施位置及面积; (9)居住建筑和对用地周边现状居住建筑有影响建设项目,总平图设计阐明中应有日照分析结论。 5、建筑设计方案应符合规划设计条件、《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关于规划法规,重要涉及如下几种方面: (1)建筑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建设规模、建筑高度、层数、停车数量、绿地率、集中绿地、配套设施; (2)建筑间距、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建筑后退用地红线距离; (3)地下建(构)筑物(涉及汽车坡道)外墙后退道路、用地红线距离、人行出入口及机动车开口后退道路红线距离、位置、宽度; (4)各层平面图都应明确标明使用功能,且名称应当规范。 6、临街及重要节点建筑需报效果图,规定效果图实景嵌入,反映与周边建筑或环境关系,不得以绿化效果虚化。效果图应反映所有重要立面,且不得仅以夜景效果反映。 7、在建筑方案拟定后,建议建设单位持审批通过建筑方案,在施工图报审前到市勘测院坐标放线。 8、报送我局建筑方案应真实有效,如因内容不实而发生一切矛盾、纠纷,均由建设单位负责。 9、如属特别地区范畴建设项目,不受本时限限制。 建设工程规划允许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建设工程规划允许 2、办理单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 4、承诺时限:4个工作日,其中: 窗口受理(1)-→初审(1)-→复审、审定(1)-→窗口发放(1) 5、收费原则及收费根据:124元/平方米;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成都市建设项目某些行政事业性收费一站式收取管理暂行办法》告知 6、窗口电话: 86917526、86917530、86917531 7、投诉电话: 86924837、86921930 二、法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都市规划法》第四章第三十二条; 《四川省<都市规划法>实行办法》第三章第二十二条; 《成都市都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六条; 《成都市非政府投资项目实行登记备案制暂行办法》和投资项目办事流程; 《成都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第五章二十三条。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原则查验申请材料,对材料齐全、规范、有效予以受理,填写并发出《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报建回执》,并于当天将关于材料转项目管理处室经办人。对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第三步: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查获得土地权属文献、缴费完毕、施工图、文物挖掘审查均已通过,依法作出准予允许书面决定,向建设单位发放《建设工程规划允许证》正、副本及建施总平面图。 四、申请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允许证》申请表1份(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 2、国土权属文献: (1)出让土地:提供国土证或国土出让合同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验确认后退回); (2)划拨土地:提供国土证或国土划拔决定书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验确认后退回)。 3、加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审图机构施工图审查专用章建筑施工图(平、立、剖面图及图纸目录)1套、建施总平面图3份。 4、《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献审查批准书》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验确认后退回)。 5、文物挖掘完毕告知单。 6、市建委《建筑项目报件费审核缴款告知单》。 7、市勘测院出具正式坐标放线资料。 8、其他需要阐明图纸、文献等。 五、前置条件 1、申请项目已获得我局审查通过建筑设计方案和建筑施工图。 2、申请项目已获得我局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允许证》及获得土地权属文献。 3、申请项目已完毕坐标放线工作。 六、申办《建设工程规划允许证》获得审批文献 建设单位按环节送交上述图纸、文献,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4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经审核不批准,规划管理部门将予以以书面答复。经审核批准,规划管理部门将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献: 1、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章《建设工程规划允许证》正、副本1份。 2、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行政允许专用章”(骑缝章)建施总平图1份。 七、申办《建设工程规划允许证》注意事项 1、建设单位缴费时间不计入承诺时限内。 2、建设单位在获得《建设工程规划允许证》后,应在半年内申请开工,逾期未开工又未提出延期申请,《建设工程规划允许证》自行失效。 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允许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审批 2、办理单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 4、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5、收费原则及收费根据:按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成都市建设项目某些行政事业性收费一站式收取管理暂行办法》告知代收。 6、窗口电话: 86917526、86917530、86917531 7、投诉电话: 86924837、86921930 二、法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都市规划法》第四章第三十七条、三十八条; 《四川省<都市规划法>实行办法》第三章第三十一条、三十二条; 《成都市都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成都市非政府投资项目实行登记备案制暂行办法》和投资项目办事流程。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务中心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原则查验申请材料,对材料齐全、规范、有效予以受理,填写并发出《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报建回执》,并予当天将关于材料转项目管理处室经办人员。对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第三步:在承诺期限内,经核准符合规划审批规定,向建设单位发放《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经核准不符合规划审批规定,向建设单位发放《规划验收意见书》。建设单位按《规划验收意见书》实行整治后重新申请《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四、申请材料 1、规划验收申请表1份(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及附件。 2、建设工程规划规定执行状况自查报告 3、勘测部门实测房屋竣工测量图2份 4、房屋产权部门实测竣工建筑面积图、表 5、建设工程规划允许证及附图 6、市城建档案馆竣工资料进馆意见书(限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上建筑)。 五、申办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注意事项 1、已获得《建设工程规划允许证》并完毕规划验收意见书所规定所有内容。 2、应持有关部门费用核定单报建。 3、已完毕规划允许证规定所有配套项目。 4、违法建设已进入违法建设查处程序进行解决。 六、获得文献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1份或规划验收意见书。 控 规 调 整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控规调节 2、办理单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3、办理窗口:成都市规划局规划处 4、承诺时限:技术性调节:9个工作日;非技术性调节:15个工作日 5、收费原则及收费根据:不收费 6、窗口电话:83190824、86917530、86917531 7、投诉电话:86924837、86921930 二、法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都市规划法》; 《四川省<都市规划法>实行办法》; 《成都市都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 《成都市都市规划编制审批管理暂行办法》;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办法(暂行)》;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调节审批程序管理规定(暂行)》;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节技术管理规定(暂行)》;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管理规定(暂行)》; 《关于〈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调节审批程序管理规定(暂行)〉、〈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节技术管理规定(暂行)〉补充阐明》。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规划局规划处提出申请。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原则查验申请材料,对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符合前置条件予以受理,填写并发出《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报建回执》,对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第三步:在承诺期限内,依法作出行政审批书面决定。 四、申请材料 1、控规局部调节申请报告6份,含如下内容: (1)控规局部调节申请书(详细列明局部调节内容和理由,含联系人姓名及电话,A4纸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2)土地权属证明文献(验原件、收复印件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3)筹划批准文献(限政府投资项目,验原件,收复印件) (4)申请局部规划调节所涉及有关批复、议事纪要(非必备,验原件,收复印件); (5)《建设用地规划允许证》(非必备,验原件,收复印件) (6)市勘测院出具勘测成果及红线图(非必备,验原件,收复印件) (7)《建设工程规划允许证》(非必备,验原件,收复印件) (8)已批准总平面图(非必备,验原件,收复印件) (9)其他涉及控规调节关于文献和材料 2、控规局部调节专项论证报告6份(图说文献,含电子文献) 五、前置条件 1、申请调规内容不属于原则上不予调节控规内容:《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节技术管理规定(暂行)》中第十一条; 2、因自身因素再次申请同一地块控规调节超过一年。 六、获得审批文献 由规划管理部门出具《控规局部调节函复意见书》1份。 七、注意事项 1、受理控规调节申请,不视为已批准调节申请; 2、为提高办事效率,简化办事程序,建议在正式申请前到市规划局承办部门征询有关规定; 3、市规划局控规调节承办部门:中心城五城区及高新区行政辖区内控规调节由相应市规划局各分局承办;郫 县、新都位于外环路以内某些控规调节由市规划局郊县处承办;龙泉驿区位于外环路以内某些控规调节由 市规划局锦江分局承办。 缴纳建设项目报建费 一、项目概述 1、项-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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