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反补贴措施:价值理念与制功能.doc
《WTO反补贴措施:价值理念与制功能.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WTO反补贴措施:价值理念与制功能.doc(17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WTO反补贴措施:价值理念与制功能 作者: 日期:2 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WTO反补贴措施:价值理念与制度功能对SCM协定的法理解读与思考关键词: SCM协定 反补贴 公平竞争 法治内容提要: SCM协定通过对成员方专向性补贴行为的规范与制约,要求成员方政府在补贴问题上应确立起市场主体一律平等与规则平等适用、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与实现法律实质正义以及适当照顾发展中国家利益的理念.它既通过规则的严格实施维护公平竞争的国际经贸秩序,也通过对平等自由竞争观念的弘扬,推动国际社会能够内在生成公开公平竞争的规则意识与道义准则。同时,更通过对成员方经贸关系的利益协调与规则调整,实现着其所特有的价值目标与
2、制度功能。随着近日来欧盟与美国相互指责对方对波音公司和空中客车公司提供补贴,并分别启动WTO诉讼磋商程序,1以及WTO专家组裁定欧盟对糖类产品进行补贴违反WTO规则、韩国要求与欧盟就商用船舶补贴措施进行磋商2等国际反补贴纠纷事件不断出现,特别是随着2005年6月,加拿大对原产于我国四川的复合木地板征收反补贴关税,3以及美国通过国内立法决定对非市场经济国家的补贴产品可以采取反补贴措施等新情况的出现,WTO反补贴法律问题再一次引起了我国法学界和外贸实务界的关注。本文现就WTO反补贴法律规定的价值理念及制度架构等进行研究,以期对WTO反补贴相关法律问题做出理论回应.一、主体平等与公平竞争:SCM协定
3、之价值理念对于WTO究竟应不应当规制成员方以补贴手段刺激对外贸易的行为,各成员曾对此见仁见智,理解不一.一些成员认为,以放弃本国税收、财政利益和福利等补贴方式鼓励对外出口的国家,其实是用本国财政和税收为进口国的消费者提供了福利补贴,这对进口国来说应当是意味着一种获益,这种获益大大超过了本国实际发生或潜在发生的损害。所以,对待这种补贴行为的最佳反应是给提供出口补贴的国家及其政府寄去一封“致谢函”。4而另一些成员则认为,从法律性质上说,成员方政府依据本国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客观需要对某些行业和部门给予财政资助与价格支持,完全属于该成员方的内部主权行为。或者说,成员方政府完全有权自主决定对其辖区内某
4、行业(产业)或某企业是否授予补贴或授予何种补贴,而不应受其他国家或国际组织的干涉。经过长期论争与外贸实践检验,WTO绝大多数成员已对上述两种观点持否定态度.因为在经济全球化和世界统一大市场逐步形成的现实背景下,各成员在国际社会分工的基础上已经形成了彼此既相互协作又相互竞争的经济关系。如果某成员采用补贴手段使其辖区内的企业处于明显的竞争优势地位,或者将补贴作为鼓励出口或限制进口的措施,不仅有可能使生产相同或类似产品的其他成员方的出口企业或相关行业与产业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而且由此会损及公平竞争的世界贸易秩序。正因为此,WTO各成员经过长期磋商,逐步形成了以非歧视、透明度等价值观念为原则的SCM协
5、定。根据WTO协定“一揽子接受要求和sCM协定的明确规定,任何成员“未经其他成员同意,不得对本协定的任何规定提出保留,5“每一成员应采取所有必要的一般或特殊步骤,在不迟于WTO协定对其生效之日,使其法律、法规和行政程序符合可能对所涉成员适用的本协定的规定”。6这些规定表明SCM协定对WTO各成员均已产生强制约束力。SCM协定并不是对成员方主权范围内的内部事务进行干涉,它调整和规范的乃是成员方所采取的可能会给国际贸易秩序带来不利影响的专向性补贴行为.其基本功能在于“建立对扭曲国际贸易之补贴的多边纪律,7要求那些明确承诺“一揽子接受WTO法律规则的成员在处理对外贸易关系时,应在补贴问题上保持克制与
6、自律,严格遵守SCM协定的相关规则。从其法律规定的内在精神来看,其内蕴之法治理念主要包括:其一,市场主体一律平等与规则平等适用的理念。在现代市场经济法治条件下,每个从事商品生产与交换的经营者都应当是充分享有身份平等与交易自由的市场主体。因为“商品是天生的平等派”,8市场主体在从事商品交易过程中,“作为交换的主体,他们的关系是平等的关系。在他们之间看不出任何差别,更看不出对立,甚至连丝毫的差异也没有.”9在世界经济全球化的现实条件下,虽然各个不同市场交易主体可能来自不同的国家与地区,但它们却是在全球统一的市场范围内开展分工协作与竞争,这就要求各成员方不仅要尊重其他成员的主权平等和正当利益实现,而
7、且应无分国内国外、一视同仁地对待不同国籍的生产者与经营者,充分体现市场经济法治所要求的平等待遇原则。因为法律作为具有普遍适用性的行为规则,其公平实现的外在表征就是法律能够得到平等实施与适用。任何人,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都应能享受到法律预先设定的权利.就是说,法治社会中的“法律的对象永远是普遍性的”,它“只考虑“共同体以及抽象的行为,而绝不考虑个别的人以及个别的行为.10这样,尽管“法律很可以规定有各种特权,但是它却决不能指名把特权赋予某一个人;法律可以把公民划分为若干等级,甚至于规定取得各该等级的权利的种种资格,但是它却不能指名把某某人列入某个等级之中”。11文档为个人收集整理,来源于网络
8、本文为互联网收集,请勿用作商业用途SCM协定反补贴法律规则集中体现了现代市场经济法治的主体平等精神。WTO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形成了以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等非歧视原则为基石的诸项法律规则,SCM协定对“专向性补贴的规制就是WTO非歧视原则的具体体现。其立法的基本精神在于强调市场主体的平等性和法律的普遍适用性,明确反对成员方运用包括立法在内的各种手段歧视性地将补贴只限定授予给某些特定企业的“专向性”行为。如果成员方的相关立法没有具体规定获得补贴的某些企业,而只是一般性地规定了能够获得补贴的客观标准或条件(资格与数量),并根据法定标准与条件确定能够获得补贴的企业,则此种补贴就不应被视为是法律上的专
9、向性补贴。SCM协定对专向性补贴的相关规定和注解,清晰地表明其所反对的乃是成员方对不同市场主体(如按国籍、地区或所有制形式等对市场主体进行人为的身份划分)实行不同的补贴政策,并在补贴政策的实际运作过程中实行不透明、不公平的歧视性做法的行为.其目的在于要求成员方应对全体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地予以平等对待,注重补贴规则适用的公平性,而不是对市场主体实行差别待遇,有选择地将补贴作为特权授予给“某些企业,从而人为制造不平等和不公平,扭曲市场竞争秩序.所以,SCM协定要求成员方在审查其他成员方是否存在事实上的专向性补贴时,应特别考虑不同申请人的补贴申请被拒绝或获得批准的频率,以及授予机关作出此类决定的理由。
10、此外,还应考虑授予机关管辖范围内经济活动的多样性程度,以及已经实施补贴计划的持续时间等。如果授予机关是按照透明公开的规则和公平准则来确定补贴获得者的,则此种补贴就不应被视为是事实上的专向性补贴。12其二,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与实现法律实质正义的理念。SCM协定对“禁止性补贴”的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WTO旨在维护国际贸易秩序和市场公平竞争规则的法治理念。SCM协定将“出口补贴”(export subsides)和“本地含量补贴”(local content subsides)作为“禁止性补贴”予以反对的目的,在于希望各成员方应充分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按照市场交易规则进行公平竞争,而不要以补贴作为不正
11、当竞争手段,扭曲国际贸易的正常秩序。由于对成员方补贴行为的规范与制约直接关乎成员方国内的经济政策和利益安排,关乎相关当事成员方之间的利益分配与实现。因此,SCM协定在对禁止性补贴的认定上采取了极为谨慎的态度,它不仅特别注意将成员方政府采取的专向性补贴与一般补贴行为加以区别,而且将成员方政府的补贴行为与一般行政行为加以了严格区分。比如根据SCM协定第3条第1款(a)项对禁止性补贴的注解,如果一成员补贴的给予虽未在法律上但在事实上是视出口实绩而定,则应属禁止性补贴。但如果仅将补贴给予从事出口的企业这一事实本身则不得被视为禁止性的原因。也就是说,虽然SCM协定对禁止性补贴实行严格限制,但在对具体案件
12、的认定上,特别强调应考察成员方采取补贴行为背后的真正动机。如果成员方政府给予出口企业的补贴并不符合禁止性补贴的构成要件或法律特征,则就不能以禁止性补贴相论。比如在巴西诉加拿大支线飞机出口信贷和贷款担保补贴案中(WT/DS222),针对申诉方巴西提出的加拿大存在着取决于出口实绩的补贴即禁止性补贴的指控,被申诉方加拿大没有否认自己存在强制性财政资助项目,但否认这种资助给予了接受者“利益”,更否认资助主要取决于出口实绩。对此,专家组要求申诉方巴西应提供证据证明指控的成立。由于巴西没有提供任何法律文件证明,专家组自己也没有发现任何证据,因而专家组拒绝了巴西的相关主张和指控。可见,WTO是非常重视法律公
13、平适用的,其目的在于以法律手段保护成员方发展本国经济的自主权和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自由权,防止成员方滥用诉权妨碍其他成员方相关权利的实现。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文档为个人收集整理,来源于网络为使法律内蕴的公平和实质正义真正得以昭彰,SCM协定要求成员方不应将反补贴措施当作贸易报复或贸易保护的手段,而只能用以弥补其他成员方的补贴行为给自己所带来的实际损害。它特别要求各成员“对于补贴进口威胁造成损害的情况,实施反补贴措施的考虑和决定应特别慎重”。13如果成员方对补贴产品采取收取现金保证金或要求被诉成员方提供保函等临时措施或最终决定征收反补贴税,但最终裁定没有损害或补贴属微量(补贴不足从价金额的1
14、%)时,则被诉成员方在实施临时措施期间所交纳的任何现金保证金应迅速予以退还,任何保函应迅速予以解除。如果最终裁定确属专向性补贴,且给本国相关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或实质性损害威胁,则有关成员方对补贴产品所征收的税额应等于该产品所获得的补贴金额。如果在不能确定出口产品获得具体补贴数额的情况下,可以将申诉方产业所受到的损害推定为被诉成员方获得了与此相当的利益。如果成员方认为其他成员方实施国内补贴同样对本国国内产业造成了损害,则必须提供其国内相同产业因此而造成不利影响或损害的证据。14这些强调反补贴措施补偿功能的法律规定,应当说是比较公平的.由于是否授予利益直接关系到能否最终认定补贴成立,因而SCM协
15、定明确规定,政府提供财政资助的行为并不意味着一定构成补贴,而要以市场为参照系加以认真考察。如果接受者所获得的政府财政资助并不比市场更为优惠,则无论是政府提供股本、贷款、贷款担保以及提供货物或服务或购买货物等,都不得被视为补贴或授予利益。15DSB在处理补贴案件时,对于利益的认定也特别审慎认真,注意调查案件的真相原委,保证法律实质公平的实现.比如在欧共体诉美国对欧共体国家进口的某些产品的反补贴税案中(WT/DS212),欧共体认为美国对其经过私有化改造后所有权发生变化的企业仍然继续征收反补贴税违反了SCM协定。美国认为欧共体某些国有企业虽然经过私有化而成为私营企业,但由于这些国有企业过去曾经享受
16、过政府的财政资助,故由此可认定因其获得利益而构成了补贴。DSB专家组经过调查后认为,尽管上述欧共体国有企业以往确因获得补贴而可能扭曲了市场竞争,但由于这些国有企业在实行私有化时是按照市场方式进行公平买卖的,其原先因补贴而获得的利益已被计入企业价值,并由买受人支付了相应对价,故上述利益对于买受人或私有化之后的生产商而言将不复存在,即买受人实际上并没有从先前授予国有生产商的财政资助中受益。换言之,当这些先前的国有企业(公司/生产者)从政府获得补贴时,补贴赋予的优势应在该国有企业的公平市场价值中反映出来。因此,如果私有化体现了市场公平价值,则支付给国有企业的价款应当被认为包括了其原先获得的优势或利益
17、,或者说实质上已经返还了原先由政府提供的补贴,因而美国在承认欧共体是按照市场公平价值对这些国有企业实行私有化的情况下,仍然认为上述企业存在着补贴利益,并以这些企业过去所获补贴为理由和依据而对现在的生产商加征反补贴税,显然是没有道理的。16上诉机构也明确判定,在确定利益是否存在时,应考察生产者是否因此而获得了优势.如果私有化是独立的且生产者按照市场公平价值支付了完全对价,就可以认定利益(benefit)或优势(advantage)不再存在。就是说,欧共体相关国家按市场公平价值对其原国有企业实行私有化这一事实表明:对于经过市场公平买卖实现私有化之后的企业而言,补贴利益事实上已不复存在,美国不应当对
18、该类企业出口产品征收反补贴税.17类似的判例表明,WTO不是从成员方补贴行为的表象,而是从构成补贴实质要件的事实出发去分析论证补贴是否存在的,这充分反映WTO在处理相关案件时非常注重法律实质正义的实现。其三,适当照顾发展中国家利益的理念。由于广大发展中国家与少数发达国家之间在经济实力上客观存在着巨大差距,使得其在国际贸易竞争中处于相对劣势地位。18为了鼓励和支持发展中国家参与国际竞争,SCM协定对发展中国家运用补贴手段刺激本国经济增长的行为给予了明确肯定,其第27条第1款规定:“各成员认识到,补贴在发展中国家成员的经济发展计划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基于这一认识,SCM协定对发展中国家采取了特殊照
19、顾的政策,其第八部分专门对“发展中国家成员”作了规定,其中第27条具体规定了“发展中国家成员的特殊和差别待遇”,详细规定了不适用于发展中国家的反补贴条款。比如第27条第2款规定,SCM协定第3条第1款(a)项规定的出口补贴禁止不得适用于发展中国家成员,第3条第1款(b)项规定的进口替代补贴禁止自WTO)协定生效之日起5年内不得适用于发展中国家成员,8年内不得适用于最不发达国家成员。此外,第27条第410款还具体规定了对发展中国家成员给予特殊照顾的情形。为了将扶持发展中国家成员的经济发展,促进其对外贸易额大幅提高的立法初衷落到实处,SCM协定规定在涉及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反补贴诉讼中,应实行有
20、利于发展中国家的诉讼举证规则,加大发达国家的举证责任。DSB在处理相关案例时,也较好地贯彻了这一原则。比如在加拿大诉巴西飞机补贴案(WT/DS46)中,专家组就曾明确指出,在发展中国家被指控违反SCM协定第3条第1款关于出口实绩禁止性补贴的案件中,应由发达国家负举证责任.本案上诉机构则对SCM协定第27条第2款和第4款的关系作了分析,认为从第27条的标题和内容来看,它明确规定了给予发展中国家的某些特殊待遇。即如果发展中国家存在违反SCM协定第3条第1款出口补贴的禁止性行为,但只要其遵守了第27条第4款规定的在8年期限内不提高出口补贴水平,并以渐进方式逐步取消出口补贴,则出口补贴禁止条款对其就不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WTO 补贴 措施 价值 理念 功能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a199****6536】。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a199****6536】,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